贺玉高:许爷,杨佳与我们自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534 次 更新时间:2008-10-29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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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玉高  

许立宇是王朔1992年发表的小说《许爷》中的主人公。这部小说是王朔自己最喜爱的三部小说之一,在他所有的小说中也非常独特。在这部小说中见不到王朔调侃、反讽、嬉笑怒骂的惯常风格,反而以一种接近于鲁迅的冷峻、严肃笔调写了一个极沉痛的故事。

《许爷》写的是许立宇上天入地寻找自我尊严并最后失败的故事。许立宇从小与“我”一起住在陆军大院里。那里等级森严,官员们住楼房,司机、炊事员、烧锅炉的、木工、电工、水暖工、花儿匠等不穿军装的职工住平房。许立宇的父亲是个司机,所以也住在平房。这些平房是大院的贫民窟,其普遍的赤贫、肮脏、野蛮即便在1960年代也让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妇女衣衫槛楼,终日辛劳,未老先衰。孩子满脸莱色,颊上染癣,手足生疮,甚至赤身裸体。平房的孩子们自然受到住楼房的“我们”的歧视。许立宇家穷,他和他哥哥经常到楼房下捡垃圾,“我们”就从上面把垃圾倒他们身上取乐;许立宇的哥哥身体健壮,具有出乎其类的气质,“我们”便认为这是对“我们”的一种冒犯,经常二、三十个孩子一起追打他……

这些经历一定在许立宇身上留下了很深的创伤,少年的他沉默、自卑,处处讨好“我们”,不惜以替“我”背黑锅的方式想赢得“我”的友谊。对此,“我”坦然接受,没有丝毫感激,认为这是他应该做的。后来,“我们”都光荣参军,而许立宇却只能回农村老家插队。

80年代中期,“我们”参军回来,到普通单位工作,过着失意的生活,而许立宇这时干起出租车司机。这个工作在当时收入很高。而这时的许立宇已长成个大黑个,到处受人尊重,车队里的人都称他为“许爷”。但许爷的童年创伤并没有离他而去,一辈子都没有。读者从此也开始看到许爷为治愈那创伤所做的一次次南辕北辙的努力。

有了钱的许爷在相当失意的“我们”面前却并没有优越感,而是拼命地巴结“我们”。而“我”和另一个流氓味十足的吴建新趁机不停地敲诈、欺负、挤兑许爷。而许爷却似乎心甘情愿受“我们”欺负,非常珍惜“我们”的“友谊”。

“我们”经常拿许爷的钱吃喝嫖,但许爷却从不嫖。“我们”不甘心让他逍遥法外,用最恶毒的话激他,让他也嫖。他没办法只好答应,但“我们”后来却得知,他实际上并没跟那女人上床,而是劝人家别做妓女了,还给妓女钱让她找个正当职业。吴建新和“我”设计羞辱许爷,要当着许爷的面剥光那个姑娘的衣服,只有这时我们才第一次看到许爷发怒了,拍案而起,要打吴建新。但他拿烟灰缸的手最后却软了下去,哭了起来。这之后,许爷反倒求“我”去跟吴建新写和道歉。这一段情节除了让我们看到许爷的“贱”之外,也看到了许爷纯洁善良的一面。可以看出他把性看得很神圣、纯洁,不能随便玷污。而许爷的爱情经历也确实成为小说的主要叙事线索。

由于妓女事件三人不欢而散之后,“我”再次见到许爷,已经是80年代后期了。这时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与地位都已急剧下滑,许爷非常落魄。表面上,他在人群中很快乐,人们传送着一大堆关于他的各种浪漫史。其中一个是他与一个加拿大姑娘的爱情。那姑娘爱上了他,不但被他完美的身体吸引,更被他身上的一种我们从未察觉的精神气质所打动。但爱情终未结成正果,他以伤害的方式把她赶走了。我们可以很合理地推测,阻碍他的是自尊与自卑。他想要的是成为一个人,具有尊严的一个人,然后他才能够是一个男人,他才有权利去爱。由于童年创伤,他是一个对自己的尊严有要求的人,他剩余的一生都是在为寻找这个他以惨痛方式感觉到缺失的东西而奔波。这种对尊严的敏感,对自我所抱有的一定要求注定了他一生的悲剧命运。

为寻找尊严与自我,许爷出国去了日本。也许是写小说的技术原因,王朔对后来的故事处理得很虚,使小说具有了多种可能的结局。而基本的情节是,许爷在那里为了生活而干起了背死人的工作,有一天偶然与一个黑社会发生冲突,他砍伤或杀死了那个黑社会老大,从而被判死刑或遣送回国。在开放的结局中,王朔用笔最多的是这样一种说法。许爷由于异常的孤独而妓院买春。他发现他挑的一个可爱的日本姑娘竟是北京老乡,由此与这个姑娘发生了恋情,但依然是强烈的自尊与自卑阻碍了他,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走遍天涯海角还没有找到做人的尊严,看起来,反倒是离那理想更远了。茫然一片的他偶然撞到了一个黑社会老大身上,那老大打了他两巴掌,他毫不犹豫地拿刀劈了那老大。

这篇小说我读过好几遍,每一次都很感动。我把它讲给朋友听,无不唏嘘感叹。这说明,在这样一个可谓离奇的故事背后,有一种深层的、与我们每个人相关的东西存在,在这个心理有点问题的北京男人身上,有一种片面而深刻的合理性存在。很明显,这种相通的东西就是中国人对于尊严的渴望与寻求。他的名字是“许立宇”,也叫“许爷”,这个名字所许诺的东西(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正是主人公一生寻找却没有找到的东西。

我们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特别是百年以来,灾难深重。这种灾难不可能不在每个人身上留下烙印。我们经常听人形容台北这座城市为“悲情”,但却少有人这么形容大陆。我认为这是因为这个词对于大陆来说太轻描淡写了,不足以说明中国人的经历的肉体与心灵之苦难。个人的尊严、人性受到的蔑视与伤害在整个现当代文学中已有体现,表面健忘的这个民族,其心理深处其实长期处于一种巨大的悲伤愤懑氛围之中,不能摆脱。

写民族之灾难与人性之创伤,这部小说也异于其他新时期写实小说,如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其他的新写实小说中,人物在极端困苦的环境下,只是为了活着,还无暇顾及尊严这类问题。这类小说在感动我们的同时也跟我们自己的生活产生了距离。因为在那极端的环境中发生的故事让我们看起来像是一个奇观而不是真实,是历史而不是当下。而许立宇这个人物形象却是一个离我们更近得多的新人。这时,生存已经不是压倒性的问题了。社会越过了仅仅是活着的严重麻木与非人性状态,然而松动的环境首先带来的却是对于原来未意识到的伤痛的真切感受。任何一个像许立宇那样对自己作为一个人抱有一定要求的人,都不可避免地要感受到这人性尊严的新伤旧痛。这种伤痛感真的是一种进步,人们已感到这是一种病痛,而不是原来的麻木,这就说明人性正在回归复苏。在这部小说中,许爷要的不仅仅是钱,他有一种对纯粹尊严的纯粹追求,这在现当代文学中是罕见的。新写实小说中用麻木掩盖了对尊严缺失的感受力,而在左翼文学以来的革命现实主义文学中,个人的尊严并没有单独的价值,它总是与阶级、民族的解放相关才能得到意义。所以这部小说实在是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人物形象,一个纯粹为尊严而奋斗的人。《许爷》这部小说必将以其个人尊严的重要主题而进入中国文学史,许立宇也会成为中国文学史上追求个人尊严的人物形象而被记住。

詹姆逊说,在中国这样的国家,任何最私人的领域的文学故事,都是民族政治的寓言。如果抛开他有关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的关系这样的胡言乱语,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作为以人性为主要对象的文学,它越是完美成对个体心灵的探索,那么越是让我们能感性理解到这个民族的历史与现实。这个有关80年代北京某男人的奇异故事无疑成为揭示我们这个民族的最深刻现实的寓言。

这使我不知怎么突然想到了杨佳。他与许爷多么相似啊!同样的北京人,同样是对于某种做人原则的偏爱,对于自身尊严的敏感,同样是悲剧的结局!我们自己与他俩又是多么相似啊:同样的渴望尊严的生活,同样为了它而南辕北辙地寻找、逃避,但愿我们能够有个不同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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