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儒家非宗教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48 次 更新时间:2014-01-3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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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 (进入专栏)  

 

摘要: 近年来, 宗教学界多有人将儒家认定为宗教; 儒学團内, 也有人以儒教方式复兴儒家。本文简略分析孔子以来儒家存在之社会形态后指出, 傯家从来不是宗教,而是文教。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形态是“一个文教, 多种宗教”。基于这一事实, 本文认为, 儒家之宗教化是不可能的, 也是不恰当的。

围绕儒教之言说, 实有两个虽相关而不同的议题: 第一, 儒家是不是宗教? 第二, 是否应当以儒家为本,建立一种宗教?

这两个问题的争论已持续数百年, 过去三十年来也相当激烈。人们站在不同立场上, 各执己见。至今日,宗教学者似多接受儒家宗教说。近十几年间给人以强烈印象的大陆儒家, 则从事于儒教之构建, 似乎正好印证了这样的学术结论。儒家是否宗教之争论, 似已尘埃落定。

本文重返此一问题。一方面, 笔者作为学者, 拟对儒家宗教说从学理上予以反驳。另一方面, 作为儒者, 拟对儒家同门建立儒教之努力予以澄清。由此分别得出结论:就历史事实而言, 儒家从来不是宗教; 就现实的发展方向而言, 儒家也不应当成为宗教, 儒教说已构成儒家复兴之障碍。

 

一、儒教言说之简单回顾

过去数百年围绕儒教之言说, 因言说者的身份之别, 而有两大范式。

第一种言说出自致力于儒教构建之当事人, 很自然地主张儒家为儒教说。

近世从事这一努力最早而最有名者, 为南海康有为之倡建“ 孔教”。康南海先生通过《孔子改制考》, 在思想上沿着公羊学孔子为素王之思路,而发展出孔子改制立法之理念。接下来, 似乎受西方教会制度影响, 康南海发展出孔子为教主之理念, 而形成孔教构想。愈到晚年, 康南海愈对此事用心,而不惜与袁世凯、张勋合作, 引来诸多诟骂。

应该说, 康氏此说颇具先见之明。董仲舒推明儒术以来, 儒家价值深人人心, 儒家士大夫透过“ 学”而成为社会治理者。虽有道统、政统之分, 但“政教”—此处之教是教化—统合于士大夫身上, 如历代循吏所昭示的: 以政为教,以教为政。联结华夏共同体、维系基本秩序之共同价值乃是由士大夫守护、传播、教化的。康南海以先知般的天才预知, 现代国家之构建必然让这样一套政教体制崩溃。事实上,康南海变法的核心主张就是废科举, 令士子改习西学, 士人必趋向专业化、技术化。如此则必然出现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谁来守护儒家士大夫守护、对社会基础性秩序而言至关重要之中国价值? 康南海计划让孔教承担这个责任。在士人专业化、远离价值、不再承担教之职能的时代,这将是一个专业化的教会组织, 专司以儒家价值教化民众。

然而, 康有为变儒家、立孔教之说, 当时即遭到儒家士大夫主流之强烈反对, 比如张之洞。原因在于, 它从根本上颠覆了儒家。关于这一点, 后面将会详尽讨论。

二十世纪最初的十几年, 以传授儒家之学为本的传统文教体系迭遭猛烈冲击: 废书院, 废科举, 废除读经。儒家士人普遍接受现代知识, 包括人文与社会科学训练,由此出现了不信奉儒家价值但研究儒家之学者。他们以旁观者的身份, 以科学、学术的视野研究儒家之义理与社会形态。由此形成了第二种范式之儒教言说。

应该说, 二十世纪早、中期的学术界的主流看法是, 儒家不是宗教。似乎是受这种观念影响, 较为年长的现代新儒家人物, 如梁漱溟、熊十力、钱穆、张君助等人,也都不认为儒家是宗教。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围绕着儒教的争论, 大体上在不信奉儒家价值的学者之间展开的。宗教学、社会学、人类学、思想史等领域的学者们站在儒家之外,以某种价值中立的科学态度, 在儒家宗教说与非宗教说之间展开争论, 包括力主儒教说之任继愈、李申等先生, 亦不信奉儒家,这个时期的看法, 与二十世纪上半期相比,发生了明显变化。略加观察可以发现, 宗教学领域的不少学者倾向于认定儒家是宗教。这也许是因为, 此时, 主流意识形态对宗教的定性已有所变化,宗教不再全然是负面的。不过, 思想史、观念史等领域的学者,一般则倾向于儒家不是宗教。

不管怎样, 这样的争论与学者的生命、价值没有关系, 只具有知识上、学术上的意义。这些学者有一个共同的预设: 儒家已经死亡。因此,他们的争论只关乎对儒家的历史存在形态以及历史上的中国政制、文明之理解。这是一个学术问题, 具体而言, 是一种历史学术问题, 而不具有什么现实意义。九十年代以来,大陆儒学兴起, 导致此一争论的形态发生重大变化。

首先, 学术界之内、之外出现了一批“ 儒学者”。他们从事学术事业, 研究儒家之学, 但在相当程度上信奉儒家价值,比如杜维明、郭齐勇等先生。与此前研究者不同, 他们具有儒家身份自觉,因而站在儒家内部讨论该问题的。似乎正是因为这样的身份,他们对儒家义理有更深入之体会,从而能够超越貌似客观、实则皮相之争论, 打破儒家宗教一非宗教说之对立, 依据自己的精神体认, 提出超越学院争论的观点:儒家不是基督教、伊斯兰教意义上的宗教, 但是, 儒家又具有宗教性。

儒家具有宗教性之观点, 自有所承: 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等“ 港台新儒家” 就持有这种观点。而九十年代以来, 港台新儒家在儒学研究圈中居于支配地位,因此, 儒家虽非宗教但具有宗教性的观点,在儒学研究圈中, 影响相当之大。

本世纪初, 中国社会又出现另外一种力量: 具有明确自我身份认同的“ 儒教徒”。这以2 0 0 5 年蒋庆先生倡导儒教为起点。与儒学者相同之处在于,儒教徒信奉儒家价值。但比儒学者更进一步, 儒教徒对儒家的信念更为虔诚, 并更为强调个体之践行。在义理上, 他们突出儒家的宗教性, 并尝试建立各种宗教教义和仪轨,让儒家成为西方意义上的宗教。

于是, 在中国知识界, 关于儒家是不是宗教, 出现了一种异常复杂的局面: 首先, 外在于儒家的宗教学界倾向于承认, 儒家是宗教。争论似已不必要。?在同样信奉儒家价值的人群, 则因为其信念的坚定程度不等, 而出现了分歧: 儒学者强调儒家具有宗教性, 儒教徒则已开始自觉地过一种儒教式生活。也就是说,外部视角的结论, 与最为内在的视角的结论之间, 竟出现了奇怪的重合: 客观的学术和价值的实践似乎都表明, 儒家是宗教; 儒家应当是宗教。

本文不同意这两个结论, 拟对这两者均予以考察, 并提出下面的观点: 历史上, 儒家不是以宗教形式存在的, 而呈现为“ 文教”,其具体形态多种多样。现实地说, 作为一个整体的儒家, 也不应成为宗教。

 

二、儒家是文教

儒家是不是宗教? 欲就此得出结论, 需对历史上儒家存在之社会形态进行考察, 以揭示儒家是什么。儒家以儒生为活动主体, 故此处之讨论, 可有两个面相: 第一,儒生群体如何生成、存在? 第二, 儒生群体如何影响更为广泛的社会?

首先来看孔子本人之行迹。《论语》首章、末章分别为:

子曰:“学而时习之, 不亦说乎? 有朋自远方来, 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 不亦君子乎?”

子曰:“不知命, 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 无以立也。不知言, 无以知人也。”

《论语》的编排有其内在逻辑, 首篇《学而篇》实为《论语》全书之内容提要, 首章则是对孔子对自己一生事业之描述,也是孔子对孔门存在之社会形态的交代。这两章清楚说明, 孔子之事业, 也即孔门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存在的形态就是学, 目的在于养成君子。《论语》及儒家早期文献中,“学” 字反复出现。

劈头一个“ 学”字, 已清楚表明, 儒家的社会存在形态是“ 学”, 而不是神灵崇拜性质的宗教。然则,何谓“ 学”? 以现代语言表示,孔子、儒家之学具有两个维度: 学术, 教育。孔子整理三代尤其是周之文献, 而形成诗、书、礼、乐、春秋五经—当然, 还应当加上《周易》,而成六经。这就是《述而》篇“ 子以四教文信忠信” 之“ 文”。孔子以文教授弟子, 这就是“ 教”,也即教育。在整理这些文、并以文教育弟子、与弟子教学相长之过程中, 孔子形成一系列思想、理念, 涵盖现代人文与社会科学各个领域, 这就是今人所说的“儒家思想”。

值得注意的是, 孔子创造了一个儒生社团, 且首先为学之社团。孔子之后, 孔门弟子以六经之文和孔子思想开门授徒,主要是教育社会上层人士。在此过程中继续发展儒家思想。

这样, 完整的儒家之学包括两个方面的学: 经学和作为诸子之学的儒学, 两者密切相关而又有性质上的区别。儒家同时以这两者教育各种愿意受教之人士。由此,儒生社团的规模不断扩展。这是一个全国性团体。

这就是儒门存在之基本社会形态。这个社团是以教育的方式形成和扩展的, 连结他们的则是文,尤其是文中所蕴含的价值。一个儒生的人生, 从根本上说,由两个相互关联的部分构成: 研究儒家之学, 也即经学或者儒学, 由此形成儒学之积累; 另一方面, 儒生多从事教育事业, 养成下一代儒生。

这种儒生教育模式, 历史上有所变化。最早,一如孔子, 儒者私人开门授徒。至汉代, 政府立博士,并为博士设弟子员。而同时,大儒亦自行开门授徒。由此形成官、私两个儒学教育系统并行之格局,一直延续至二十世纪。如宋代, 各级政府立学校, 而儒者又纷纷设立书院。

关于儒生群体塑造社会秩序之机制,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 最为普通、甚至潦倒的儒生, 在基层社会广泛设立教育机构,比如明清时代之私塾。他们完全谈不上思想的传承, 遑论创造, 对儒家之学其实也一知半解。但是, 他们其实是儒家式社会秩序的主要塑造者:他们对殷实甚至普通人家弟子进行教育,教人识文断字, 同时教化儒家价值。他们让儒家价值渗人社会各个阶层、群体。这些儒生还通过通俗性语言文字媒体,比如小说、戏曲等, 对普通民众进行儒家价值之教化。也就是说,儒家在中国社会中首先呈现为一个教育网络。这是儒家参与塑造中国社会秩序之最主要渠道。略加观察就可以发现, 这是一个“ 以文化人” 的过程, 属于人文教育的事业。

当然, 儒家所养成之士, 还是社会治理之主体, 或者是通过某种考核程序, 进人政府, 担任官员, 此即大夫; 或者接受过儒家之学的教育,却未能通过资格考核, 而停留在社会, 或者在担任官员之后退休重返社会, 两者均凭借着知识和道德权威而在基层社会组织民众自我治理, 此即社会学家所说的“绅士”。他们共同构成“ 儒家士大夫”。

这个“ 儒家士大夫”群体之权威来源在于其所掌握的文, 及在接受文的教育过程中养成之德; 反过来,他们也会运用自己掌握的权力或者权威进行教化。这种教化不只是说教, 不只是以身作则, 更有一系列制度安排。比如, 历代循吏之作为, 宋儒之确立祠堂制,儒家士君子建立、基层绅士维护各种社会组织等。这些组织把普通民众置于宗教、文化、社会公共生活等过程中, 从而化成人心, 早就美俗。

总之, 最为粗略地考察儒家存在之社会形态, 即可发现, 儒家之本在学, 儒家发挥作用之渠道是教。两者结合, 就是“ 文化”,也即以文化人、以文教人。儒家是一个文教体系。儒生群体以儒家所守护的文, 通过政、教等各个渠道, 在社会各个层面上教化民众以普遍的中国价值。在此过程中,儒生组成多层次的团体, 首先是一个教育和学术团体, 由此而是伦理、文化团体, 进而成为社会政治团体,但始终不是宗教团体。这是一个教化团体,儒家士君子在此自我教化, 同时教化民众。这里虽有一个“教” 字, 但与今日所理解的宗教之间有极大的区别, 更为恰当的词是“ 文教”, 以文教化, 而非以神教化。

 

三、儒家之神道设教

儒家是文教, 不是宗教, 并不意味着中国没有宗教。

近二三十年来,一直有启蒙知识分子感叹, 中国社会之所以混乱, 中国之所以没有出现民主宪政,就是因为,

中国没有创造出宗教。这种言说相当流行。它是以基督教作为宗教之标准, 衡量多样的宗教。

需要说明的是, 这种宗教观, 在当代中国知识界、精英群体中影响极大。同时, 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现代政治之基本原则—政教分离,其实也是在基督教之政治脉络中形成并有效的。因此, 本文讨论儒家是否宗教, 以及是否应当成为宗教, 也立足于这种流行的宗教观。

放眼历史、现实, 在儒家文教体系之外, 中国始终存在着丰富的宗教传统。他们对信奉者的心灵、生活乃至政治倾向具有重大影响。儒家作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文教体系,必与之发生关系。其中或有冲突, 但也存在另外一种有趣也重要的关系, 也即“神道设教”。

此词出现在《周易》“观”卦:

《彖辞》曰:

“ 观天之神道, 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 而天下服矣。”

《大象》曰:“ 风行地上, 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这里的两个“ 教” 字, 都有今人所云“宗教”之义: 圣人设天之神道为教, 使天下敬顺天道。这就是中国源远流长的天道信仰, 由此演变出祭天之礼。

“ 省方观民” 者, 巡省四方民之习俗, 而神灵信仰、崇拜为民俗之大者, 故先王设之以为教。这就是所谓“ 祀典” 制度。

关于后一设教之义, 春秋后期鲁大夫展禽有一段全面的论述:

夫圣王之制祀也, 法施于民则祀之, 以死勤事则祀之, 以劳定国则祀之, 能御大灾则祀之, 能捍大肆患则祀之。非是族也, 不在祀典… …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 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 所以为明质也; 及天之三辰, 民所以瞻仰也; 及地之五行, 所以生殖也; 禁九州、名山、川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 不在祀典。( 《国语? 鲁语上》)

概言之,“ 神道设教” 就是把自发形成的、民间的神灵信仰、崇拜纳人国家看护之下。具体地说, 具有崇高道德和政治权威的先王立基于民众已有之神灵崇拜,将其予以改造: 灌注以正统价值, 厘定其祭祀仪节, 在此基础上列之为正式祀典, 使之更为有效地且普遍地教化民众。

这里所崇祀的对象十分广泛, 从天地、三辰, 名山、大川, 到前哲、令德, 当然还有各家之祖先。《礼记》, 尤其是其中的《祭法》等篇,较为详尽地记载了三代之祀典。

神道设教的显著后果就是多神信仰之理性化。实际上, 《尚书? 吕刑》与《尧典》所记帝尧时代之“ 绝地天通”,就是多神信仰之理性化。天下形成一个等级性神灵崇拜体系, 天子、诸侯、大夫所领导的不同层级的政治共同体崇奉、祭祀不同的神灵。各共同体都以祭司替代巫师,祭祀的主体是各共同体的首领, 祭司只是协助礼仪。这既为共同体提供了公共性信仰, 也防止了巫师私人借助神灵扰乱公共秩序。由此, 华夏社会治理才走上理性化之路。“

观” 卦《大象》用“先王”, 说明此事极为重要, 而完成此事需要高度的审慎、智慧, 唯有具有崇高的道德和政治权威之王, 方可行之。

三代形成之种种宗教,一直以各种形态延续至少后世, 以至今日。在汉武帝表彰六艺、董仲舒推明儒术之后, 中国出现了这样一个精神、文化格局:一方面,儒家成为社会主导性文教体系, 另一方面则是源远流长而十分丰富、并且经常具有高度地方性的神灵崇拜体系。这构成具有很突出之文明特征的“中国宗教现象之一”。

在这种格局下, 儒家采取的基本策略是, 对本已存在的丰富的神灵崇拜体系予以改造, 灌注以儒家价值, 使原有的各种宗教均成为儒家价值之教化渠道,这就是儒家的神道设教之道。

也许可以说, 佛教之中国化,是儒家神道设教最为成功的案例。形成于印度、经中亚传人之佛教,与中国人传统的宇宙观、生命观、价值观之间的差异是极大的。佛教传人汉地后, 与中国固有传统,道教、儒家, 或有冲突, 这种冲突迫使佛教进行调整, 而有中国化过程。所谓中国化就是儒家化, 也即, 儒. 家价值进入佛教体系中, 且其越来越明显,以至于唐代以后, 佛教也成为精英群体教化民众以儒家价值之渠道。二十世纪的“人间佛教”, 则达到儒家化之极致。当代佛教基本上是以佛教仪节,传播儒家价值。此一佛教中国化过程就是一个儒家士大夫群体神道设教过程。

这提示了“中国宗教现象之二”: 所有宗教都可被儒家“ 神道设教”。事实也确实如此。历史上,伊斯兰教曾经有过儒家化努力。基督教在二十世纪上半期同样有过儒家化过程。即便在儒家相当弱势的今天, 当代基督教内部, 也有一些有识之士进行这种努力,欲做“中国基督徒”, 与儒家进行对话。

仅此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 儒家不是宗教。因为儒家不是宗教, 诸种宗教才对儒家没有戒心, 接纳儒家价值。

从宗教学角度看, 儒家确实相当特别: 儒家本身不是宗教, 反而可以包容宗教。实际上, 在中国历史上, 存在着“中国宗教现象之三”:恰恰是在儒教作为一种文教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 能够形成宗教宽容。而在儒家的文教地位遭到侵蚀的时代, 则可能出现宗教间冲突, 如北魏太武帝灭佛,恰恰是因为儒家微弱, 而有道教、佛教之争夺。

由此出现了一个中国儒家史和宗教史极为重要的现象, 也即“中国宗教现象之四”: 儒生本身可同时崇奉多种民间神灵, 信奉社会上流行的宗教。由孔门开始,儒生自然而普遍地接受华夏族群内有源远流长的多元神灵崇拜。魏晋以降, 儒生则或者信奉道教, 更为普遍地信仰则是佛教。几乎所有大儒都有出人佛老的生命经历,有些人固然最终归宗佛家, 有些人却终生深受佛教影响。

据此而言, 荀子的一段经常被人引用的论述是不足为凭的:

雩而雨, 何也? 曰: 无何也, 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 天旱而雩, 卜筮然后决大事, 非以为得求也, 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 以为神则凶也。( 《荀子? 天论》)

《论语·述而》篇确实记载,“ 子不语怪、力、乱、神”, 《八佾》篇记广祭如在, 祭神如神在”。但这并不表明, 孔子不信神灵。孔子只是不愿轻易对人谈论,也不愿滥用理性, 对神灵的世界进行探究、思考—这种探究必然导致虚无主义。孔子只是信、祷、祭而已。在儒家思想传统中, 荀子具有较为强烈的世俗化倾向, 所以他相信,君子不当崇奉那些虚无缥缈的对象。

但是, 这并不是儒家的主流理念。历史上, 儒生群体普遍具有神灵、宗教信仰, 故而, 儒生本人也会祭祀各种神灵。即如卜筮, 大儒如朱子,也常于公私生活中用之。

尽管如此, 儒生群体确实会对神灵信仰体系进行改造, 这是另一个意义上的“ 文之”, 也即, 节之以文, 建立合适的祭祀仪节, 使之成为更为理性的信仰体系,从而更好地满足民众的信仰需求, 又可更为有效地发挥儒家希望之教化作用。

儒生崇奉各种神灵或者信奉佛教、基督教等宗教的现象同样说明, 儒家不是一种自成体系的宗教。从一个角度看, 这或许是儒家的弱点。人皆有宗教性需求,而儒家是一套文教体系, 那些孟子所说的“ 思” 的能力极强的大儒、通儒, 确可借儒家之极高明而道中庸之学安顿身心。普通儒生则通常做不到这一点,只能借助神灵崇拜、佛教等宗教安顿身心。

这个时候, 儒生实具有两个身份: 儒生, 他信奉儒家价值, 从事文教; 某种宗教的信徒。儒生信奉宗教, 虽屡遭批评, 但是, 并不为儒家所严格禁止。因为,神道设教之后, 儒家与宗教之间并无明显冲突,相反, 倒可以相互补充。

与此相应, 则有“中国宗教现象之五”: 儒生之外的普通民众, 普遍奉持儒家价值, 但同时,也普遍信奉一种甚至多种神灵乃至成为某种系统的宗教之信徒。甚至可以说, 普通民众的社会身份, 首先是作为神灵崇拜者,由此而接受儒家价值。这是神道设教的重要含义所在。

上面所列举的种种中国宗教现象说明, 作为文教的儒家, 与并存之民间神灵崇拜、宗教, 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精神之物。在中国社会治理的整体框架中,它们处在不同层次。或许可以说, 经由神道设教, 在基层社会广泛地存在民俗意义上的儒家。明清时代, 绅士们编撰了大量的劝善书, 借用佛教、道教等理念,传播儒家价值。其功能与作为文教有所重叠, 但性质上仍有重大差别。作为文教的儒家群体之数量并不多, 但作用巨大,始终作为中国文明之具有创造性的主体存在。他们致力于“ 以文化人”,“ 文” 包括儒家传承的经典, 也包括礼文, 包括制度、礼俗。

儒家之文, 还包括祭祀各种神灵之礼文。由此触及儒家与宗教关系领域中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

 

四、儒家宗教说论据之辩驳

儒家宗教论者为其主张提出过若干理据, 但略加辨析即可发现, 这些理据均不甚坚实。儒家宗教说的最为重要的理据是, 儒家士大夫有一明确的信仰对象—天。

天道信仰确为中国人最为崇高的信仰。如《尚书》、《尧典》、《吕刑》诸篇所表明, 华夏天下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的形成, 也即自觉的华夏文明之开端,就是天道信仰之确立。由此信仰, 发展出了祭祀天及与天相关之神祗的仪轨。如《礼记·祭义》篇所说:燔柴于泰坛, 祭天也; 瘗埋于泰折, 祭地也;用驊犊。埋少牢于泰昭, 祭时也; 相近于坎坛, 祭寒暑也。王宫, 祭日也; 夜明, 祭月也; 幽宗, 祭星也; 雩宗, 祭水旱也; 四坎坛,祭四时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 见怪物, 皆曰神。有天下者, 祭百神。诸侯在其地, 则祭之, 亡其地, 则不祭。

这里的祭祀都是公共性的, 主祭者为共同体之首领: 周王或者诸侯。所有这些公共祭祀都是为邦国、天下之公共福利而祭, 而不是旨在解决个体身心安顿的一般宗教。

在这些公共性祭祀中, 有专业人士承担“ 相礼” 之责, 即《周礼·春官宗伯》所说大宗伯之职: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 帅执事而卜曰, 宿, 视涤濯,莅玉鬯, 省牲、镬, 奉玉粢, 诏大号, 治其大礼, 诏相王之大礼。若王不与祭祀, 则摄位。凡大祭祀, 王后不与, 则摄而荐豆笾, 彻。

由此形成一套以郊天为首的公共宗教系统, 远在儒家出现之前, 它就已存在。

孔子的时代, 礼崩乐坏, 公共祭祀制度也趋于崩坏, 这包括, 郊天之礼被废弃, 其他公共祭祀制度也相当混乱。

孔子“ 祖述尧舜, 宪章文武”, 删述六经, 以总结礼、乐, 包括公共祭祀之礼、乐。由此, 孔子对古典信仰系统十分熟悉。而且,孔子对古典的祭祀之制均保持敬意。尤其重要的是, 从《论语》看得出来, 孔子具有明确的天道信仰。《孟子》一书也表明, 孟子也具有明确而坚定的天道信仰。

略加比较就可以发现, 诸子百家中, 只有儒家保持了天道信仰。回顾儒家历史就可以发现, 天道信仰在儒家的理论构造中占据隐秘而重要的地位。而其他各家,比如墨家、道家、法家, 则本乎子产所说的“天道远, 人道迩”( 《左传· 昭公十八年》) , 而放弃了天道信仰。

另一方面, 由于记录古典礼制, 熟悉礼制, 孔子与他的弟子们确曾承担相礼之职, 包括参与各种公共祭祀。大约因为这个原因,“ 三礼”记载了大量祭祀之礼。儒家对祭祀之义, 也即祭祀的社会功能, 也进行了深人思考。

基于这些思考, 秦汉之际, 儒家发生了一次重大的思想转向: 阴阳化, 也即, 天道信仰之显性化, 从而形成“天人相应”说。其理论之集大成者为董仲舒。而董仲舒的一个重要政治努力是恢复郊天之礼。关于这一点,

可参考《春秋繁露》一书中《郊语》以下各篇。而汉代儒家士大夫进行了一场绝大的宗教政治努力: 要求汉家废除承继自秦的五帝之祀, 而建立郊天之礼, 事在《汉书?郊祀志》。

正是在儒家推动下, 以天道信仰为中心的更为理性的公共祭祀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凌驾于皇室各种混乱的神灵祭祀之上。皇帝祭祀的最高对象发生了重大变化,不再是人格化的神灵, 而是天、地、曰、月本身, 也即天道。

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事实是, 在所有这些公共性祭祀中, 儒家士大夫都不是主角。儒家推动建立了郊天之礼, 历代皆有复杂的公共性祭祀体系,儒家士大夫在其中都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比如: 论证祭祀的必要性, 设计和主持祭祀之礼, 撰写甚至诵读祭祀之文。但是, 祭祀者却是端居政治秩序之顶端的皇帝,儒家士大夫向来都不是主祭者。

须从公共祭祀的性质来理解儒家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许可以说, 在这些公共祭祀之礼中, 儒家士大夫也不是公共祭司, 而只是孔门弟子曾经从事的职业: 相,也即相礼者。正因为他们只是相礼者,所以, 他们没有能力与皇帝祭祀的神灵沟通。

因此, 这些公共性祭祀, 包括祭天, 并非儒家士大夫本身之宗教。在传统政治中, 儒家士大夫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念头。

当然, 儒家士人确实始终信仰天道, 尽管在不同儒生那里, 程度不等。据此, 儒学者主张, 儒家具有宗教性, 是可以成立的。尽管如此, 在儒生群体中,天道信仰始终没有形成公开而系统的崇拜仪轨。毋宁说, 天道始终是儒家心目中一切正当性的终极渊源。它更多地是一种理性的宇宙论信仰, 而非宗教信仰。

主张儒家宗教论的另一重要理据是, 儒生崇拜孔子, 且有孔庙、文庙之建制。在这里, 儒生拜祀孔子, 且配以历代儒家贤哲。

但是, 略加分析即可发现, 此亦不足为儒家宗教说之凭据。首先, 文庙之制出现甚晚, 如《新唐书*礼乐志五》: 贞观四年,“诏州、县学皆作孔子庙”。此前,孔子庙并不普及。其次需注意, 文庙乃附属于学。这清楚表明当时人之认知: 儒家首先是学, 建立文庙只是为了让儒家士人尊敬先师、先贤, 从而督导其学。再次,在这里, 被崇拜的孔子不是神, 而是先师, 或者是被追赠之王。当然, 更为重要的一点是, 文庙只对儒生开放, 学以外的人没有资格祭孔。因此,包括文庙在内的祭孔之礼就不构成一种社会性宗教, 它更像是儒生团体内部的一种行业性祭祀。最后, 文庙之文充分表明, 儒家就是文教。

总结一下, 上述两种与儒家士大夫关系最为密切、也最具有宗教性质的制度, 并不支持儒家宗教说。在这里, 儒家士大夫关心的对象不是神,而是祭祀之礼文。儒家倾向于认为, 礼文本身就具有塑造健全精神之功能。因此, 皇帝或者儒生自己参与祭祀本身, 乃是一种文教。在儒生眼里, 最为重要的就是文之教。

 

五、蒋庆儒教论辨正

上面论证了, 历史上, 儒家的社会存在形态不是宗教。不过, 历史上, 同样有一些儒者试图将儒家宗教化。

较早的努力实见之于明末阳明后学。宋明儒学重视心性, 故多有某种神秘体验, 阳明后学尤其如此。另一方面, 阳明一脉重视结社, 且其范围超出士人,旁及农、工、商。两者相结合, 其活动就具有新兴民间宗教之显著特点: 其领袖具有自觉的教主心态, 比如倾向于启示式演说; 其所建立的团体也具有宗教性团契的特点,比如强调舍身破家之决绝。但是, 这样的团体也就是一般的新兴宗教, 而很难说是正统儒家。阳明学遭到正统儒家士大夫之排挤、打击, 肇因正在于此。

儒家宗教化的另一次努力是康南海, 欲借助国家力量, 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建制化孔教。康氏努力遭到正统儒家士大夫之猛烈阻击, 而归于失败。

明末、清末儒家宗教化努力之失败恰恰说明了, 正常情况下, 儒家不是宗教。宗教化努力通常会给儒家带来严重困扰。

不过, 到当代, 另有儒教之说兴起。政治儒学之代表人物蒋庆曾提出设立“中国儒教会” 之主张, 此说令儒教说不胫而走, 仿佛当代大陆儒家正在走儒教之路。

身为儒者, 对此事不可不予辨正。首先, 儒教说只是大陆儒家复兴潮中的一种思路。实际上, 过去十几年, 儒教争论的一个新特点就是儒家信奉者加入,而态度严重分歧。有一部分儒家确以儒教自命,但相当比例的儒家反对儒家之儒教化。儒教只是当代大陆儒家的一种立场而已。

其次, 细绎儒教说代表人物蒋庆之说, 实为儒家复兴之操作性方案, 而非真以儒家为宗教。

在《关于重建中国儒教的构想》一文之开头, 蒋庆先生首先分辨儒家、儒学、儒教三个词。? 儒家、儒教之别在于, 儒家义理价值是否居于“王官学” 地位,也即儒家是否通过其礼制、文制, 全面而深人地渗透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从而塑造中国为儒家式文明体。这个意义上的儒教, 其实就是儒家之教化。

蒋庆先生又说:儒教的“教”, 既有中国文化中“ 礼乐教化”的“ 德教” 之义, 又有西方文化中“神人交通”的“宗教”之义; 既有信奉“昊天上帝”“天道性理” 的超越信仰之义, 又有实现“ 神道设教” “ 事神致福” 的治世功能之义。如果不拘泥于西方的宗教概念, 儒教肯定是一种宗教,只不过是一种与西方宗教不同的独特的中国宗教。

蒋庆先生虽然承认, 儒教具有神人交通的宗教之义, 但他又明确指出, 儒教不同于基督教意义上的宗教, 是一种“ 独特的中国宗教”。既然如此,自称儒教就容易引起误解, 因为, 儒教会被理解为宗教的一种, 而今人观念中的宗教就是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蒋庆先生的儒教说, 存在着语词的游移。

上述论说乃是一种历史性论说。在此, 蒋庆先生论述了一个不同于西方宗教意义的儒教。另一方面, 蒋庆先生意在起而行道,故又从策略角度论述儒家复兴之道。而在这里, 蒋庆先生所说的儒教, 比之“ 独特的中国宗教”趋于狭窄, 其西方意义上的宗教色彩被放大。对此, 不妨略作考察。

对于重建儒教, 蒋庆先生提出上行、下行两条路线。所谓上行路线就是, 儒家士大夫通过其学术努力与政治实践, 使儒教义理价值进人到政治权力中心, 使儒教上升为“王官学”。? 然而, 这一上行路线在当下不可期待, 为此, 儒者不能不寻求下行路线:

所谓“ 下行路线”, 就是在民间社会中建立儒教社团法人, 成立类似于中国的基督教会或佛教协会的“中国儒教会”, 以“儒教会”的组织化形式来从事儒教重建与复兴中华文明的伟大事业。?

蒋庆先生详尽设想了中国儒教会所涉各项制度,包括儒教的政治形态、儒教的社会形态、儒教的生命形态、儒教的教育形态、儒教的慈善形态、儒教的财产形态、儒教的教义形态、儒教的传播形态、儒教的聚会形态、儒教的组织形态。与本文讨论问题密切相关者为儒教的生命形态和儒教的聚会形态。

儒教的生命形态实关系儒教徒信仰之对象。蒋先生列举了传统祭祀的各种神灵, 而以昊天上帝作为唯一之至上神。然而, 在历史上,这些神灵信仰、崇拜与作为文教的儒家在性质上本来有别, 并行不悖而有所交叉, 此即神道设教。现在, 蒋庆先生将两者混为一体,儒者的两个社会身份—儒士与宗教信徒—合一。问题是, 儒家统摄这些神灵的义理何在? 同时, 这些神灵崇拜也存在于不同层次、不同地方, 而自成体系。现在,蒋庆先生也将其统统纳人儒家的统摄之下, 从而将其构造为一个体系。问题是, 这些神灵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 最大的问题当然是, 经由这种处理,儒家因此而变成一个神灵信仰、崇拜体系, 从根本上改变儒家为学之性质。

蒋庆先生设想的儒家的聚会形态就是西方式的教堂?

—这是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文庙不是如此, 祖庙、宗祠不是如此, 社稷也非如此。也因此, 其构想存在着巨大矛盾, 比如, 神灵祭祀与四书五经之间,并不匹配。四书、五经是儒家之核心经典。然而, 这些经典所讨论者, 最多只是神灵崇拜之礼, 对于神灵本身并不关注。两者关系如何处理? 神灵崇拜似乎是儒教之本,这些经典还能够得到人们尊重么?

综合上述种种构想可以看出, 蒋庆先生建立儒教之方案类似于当年康有为建立孔教的方案, 确乎致力于将儒家宗教化, 建立建制化的儒教。但其间存在巨大张力,因而成功的可能性极小。

然则, 何以提出儒教之说? 蒋庆先生明确指出, 儒教实为儒化中国之不得巳之策,旨在构想一个儒家义理价值进人中国社会、使之上升为“王官学”的渠道。既然上行路线不可行, 不可能依靠政教, 自上而下之教化儒家价值,那就只能在民间寻求发展。具体地说, 就是直接诉诸普通民众。而要诉诸民众,就只能采取宗教化方式。建立儒教会旨在于民间社会中塑造一个具有坚定儒家信念的小团体,也即儒士群体。再由他们通过种种努力和实践, 推动儒家义理价值体系上升为“ 王官学”。

然而, 儒家在不利的社会环境下被迫在民间发展, 是否必须借助宗教化形式? 孔子以后至汉武帝表彰六艺之间数百年, 儒家都在民间生存, 但是,儒家并没有采取宗教化方式。其根本原因在于, 儒家基于其核心义理, 并不笼统地面对普通民众, 希望通过构造一个庞大的信众群体,发挥作用。这是儒家存在之社会形态的根本特征。

自孔子始, 儒家宗旨不在于安顿个体之身心, 而在于追求优良秩序。这虽然包括优良之心灵秩序乃至天人秩序, 但这些直接关联于社会、政治秩序。这一点,与人们熟悉的宗教完全不同。另一方面,君子一小人之别始终是儒家社会理论之核心, 其行道天下的策略, 也由此决定。儒家之学, 只是面对民中“ 困而学之” 者,目标是塑造一小群君子。可以看到, 即便在儒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 儒家士君子的数量也许并不多, 远远比不上各种神灵之崇拜者。但既然是君子,他们就可以在教育、文化、社会乃至政治领域中发挥巨大的引领作用。儒家之命运可因此而改变, 社会秩序也可因此而可被重新塑造。

反之, 明末诸贤、康有为、蒋庆等儒者的努力, 虽细节上有差别, 但有一共同点: 瞄准普通民众,试图以儒家义理直接教化普通民众。这样的构想在相当大程度上放弃了儒家养成君子之道,以及以君子正庶民的治理之道。这也许是儒教说最大的问题所在。这种构想也许基于对现代社会之误解。正是基于这一点, 儒教倡导者乃不得不放弃以文化人之道,转而借助神灵信仰、崇拜—笼络数量极为广大之普通民众, 唯有此道。但这实际上让儒家降格了。

总结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 神道设教之后, 儒家之存在形态出现了分层: 作为学的儒家, 与民俗意义上的儒家。后者包括渗透、传播儒家价值的各种民间信仰,比如祖先崇拜。从某种意义上说, 蒋庆先生的儒教说是将两者整合, 其用意是以民俗意义上的儒家拯救作为文教的儒家。但这样做的结果是将儒家整体降格为民俗意义上的儒家,儒家也就丧失其本有的思想的创造力, 从而丧失其为中国文明创造生机之历史性作用。

 

六、儒家不当儒教化

虽然在蒋庆先生那里, 建立建制化的儒教会只是一个工具, 而并非儒家存在的终极形态。但略加分析即可发现, 蒋庆先生的这个构想存在自相矛盾:工具化的儒教反而构成了儒化中国的目标实现之障碍。

道理很简单: 既然你自居为宗教, 那人们就将你视为一种宗教, 其他宗教、公众就会要求你与其他宗教组织平等,政府就不能不按照处理宗教问题的一般宪法原则来对待你。这样, 儒教设想反而矮化了儒家在中国文明体中所刻意扮演的角色, 限制了儒家影响乃至支配中国人之范围,从而不利于儒家之复兴与中国文明之复兴。

蒋庆先生建立儒教之目标是确立儒家为“ 王官学”。本来, 这是目标, 但蒋庆先生又要求, 作为工具的儒教会享有“ 王官学” 之地位, 中国儒教会“虽然是一民间的宗教社团法人, 但与其它的宗教组织的关系并不是平面的平等关系… … 拥有其它宗教组织没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组织方面的特权” C。很显然,这一想法是不可能被其他宗教组织接受的, 也不可能被社会普遍接受。尤其是, 这段话中透露出来的中国儒教会将永久存在的构想, 也将令儒家陷人本节开始所说的困境中。

因此, 从儒家复兴的角度看, 儒家儒教化之构想不可取。假如儒者的目标是复兴儒家, 儒化中国,那儒家就不能宗教化。儒家复兴并最大限度地塑造中国秩序之唯一正道,就是传统的“ 文教”模式。事实上, 过去三十年间, 儒家正是以文教的方式复兴。

二十世纪初, 在西方冲击下, 敏锐的儒家士大夫及后来的现代知识分子, 对于儒家在中国构建现代秩序之能力逐渐产生怀疑, 进而绝望, 而逐渐抛弃儒家,最后否定儒家。到2 0 世纪中期, 权力则掀起摧毁儒家价值及其所塑造、反过来又承载儒家价值之各种制度。

不过, 儒家不可能被摧毁。

一旦权力放松, 儒家就自然地复苏。过去三十年的中国故事其实就是传统在复兴, 儒家在复兴: 儒家首先在乡村社会恢复, 表现为儒家式风俗之复归, 比如宗族重建,祠堂重建。随后, 有儒学研究之出现、繁荣, 大学纷纷设立国学院、儒学院, 在此基础上涌现了一批儒学者。接下来, 其他社会群体,主要是企业家群体意识到儒家的重要性, 思想界不约而同地转向儒家。诵读经典在社会各个层面上出现。在蒋庆先生影响下,出现了一群具有较为坚定的儒家信念的儒教徒。凡此种种社会观念与制度之变化, 也推动政治理念之转型: 儒家理念进人政治生活, 比如“ 小康”、“ 和谐”、“民本”等话语进人被作为政治纲领。

也就是说, 截至目前, 传统的儒家文教之要件, 已初步而相对完整地出现于中国。现在唯一的问题是, 对于儒家之复兴, 人们尤其是精英群体尚不自觉;对于儒家在现代社会的地位, 精英群体内部还有分歧; 对于儒家在当下的社会形态, 比如如何进入教育体系, 如何体现于政治中, 尚无可行而清晰的方案。但是,儒家复兴已是大势, 中国将会有一个再儒家化的过程, 这就是未来中国半个世纪的核心议题。稳定的中国现代秩序一定是儒家的, 儒家价值将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塑造文化, 重建社会, 重塑政治, 乃至于安顿天下。

然而, 正在展开的中国之儒家化过程, 已经并将继续呈现为多元的文教形态。也只有保持这种形态, 儒家才有可能在当下顺利复兴, 并全盘影响中国,塑造儒家式现代秩序。因为, 作为文化、文教的儒家, 进人任何领域, 包括渗透到各种宗教中, 都不存在任何障碍。

反之, 如果儒家信奉者普遍地自命为儒教徒, 或者儒家被公众普遍地视为一种宗教, 儒家就丧失了最为重要的教化渠道。比如, 最为致命的危害是,儒家经典阅读将不能进人学校, 也不能进入社区。理由很简单: 现代国家不可能允许某种宗教进人公共学校系统。而本来, 儒家经典就不是宗教经典, 而是中国之文化经典,是完全可以进人学校的。

同样, 儒家如果自身成为宗教, 也就丧失了神道设教之功能, 不能以中国价值统摄中国人信奉的各种宗教。如此, 大规模传播、且处在狂热阶段之各种宗教,就可能因为神灵的对立而撕裂中国社会。

为了儒家之顺利、全面复兴, 为了中国形成优良治理秩序, 儒家信奉者不应当追求儒家之宗教化。当然, 或许有一些儒家信奉者可以宗教式地生活,这也可以是儒家的一种社会存在形态。但是, 这绝不能成为儒家之主要社会存在形态—也不可能如此。因为, 就其义理,就其自古以来的存在方式而言,儒家就不是现代人所说的宗教, 而是由文教而政教的社会治理之道。

一些儒者主张儒教论自认为有事实的依据: 香港、东南亚等有建制化的儒教存在, 并发挥着一定文化、社会乃至政治功能。然而,这一事实不足以支持大陆儒家之儒教化。因为, 在东南亚, 华人仅为少数族群, 儒家义理价值从来不曾具有文明主体地位, 儒家在这样的异邦以宗教方式存在,自有其合理性。中国的情形也完全不同。中国向来就是儒家的, 儒家也将全面塑造中国人生活之方方面面。故此, 儒家不能儒教化, 自我取消社会存在形态之丰富性。

 

七、结语

三代古典时代, 中国人生存于多元宗教世界中。汉武帝表彰五经、董仲舒推明儒术之后, 中国人生活在一个复合的精神世界: 有一个居于社会主导地位的文教—儒家,有一组层次高下不等的多元宗教组合。经由神道设教, 这些宗教普遍渗透着儒家价值。简言之, 就是一个宗教, 多个宗教。未来中国人的精神世界, 仍然是一个文教,多种宗教。

比较而言, 儒家之文教性质及其统摄多个宗教而形成的复合格局, 乃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重大现象,对于今日世界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这个现象是值得中国的宗教学等社会科学认真研究的课题。

晚近以来, 中国学人研究中国文明, 总是倾向于以西方为典范,简单地用西方的模式进行削足适履式的简单判断。这种做法妨碍人们对中国文明进行深入而准确的理解、研究。这不是说, 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截然不同甚至相反,但两者确有不同之处。

一个文教、多种宗教的复合格局, 似乎就不同于西方。而此一差异, 对中国学人来说, 实为大幸: 这有助于中国学人对西方人文与社会科学既有的概念、范式,比如宗教、宗教宽容等概念, 进行“第二次思考”, 从而提升渊源于西方的概念之抽象性、概括性。

这就是中国学人可贡献于学术、思想之处。当然, 欲有所贡献, 需审慎态度: 不把西方既有的宗教、社会、政治等学术领域范之式视为现成的,而致力于西方学术范式与中国事实的双向阐释。

 

( 本文初稿完成后, 得到干春松教授、任文利博士、任锋博士的宝责意见; 由上海市宗教学会秘书长葛壮言研究员邀请, 于2 0 1 2 年1 2 月2 1曰报告于该会, 严耀宗教授、晏可佳研究员给予富有洞见的评议, 极有助于本文定稿,一并深表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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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2013年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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