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君:想起李慎之先生的公民课情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84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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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君 (进入专栏)  

今天阳光很好。四川素有“蜀犬吠日”一说,平时少有艳阳高照。难得好天气、好心情,可以静下心来慢慢品读四中全会《决定》。早在四中全会开展之前,媒体已把我胃口掉了起来,对四中全会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把2003年视为历史的拐点,中国政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每一次推出重大决定,都能感受到历史在震动。因其期望太高,怕失望,《决定》见报时,破例不看。当时的心情,有如当年初为人父,好几天不去看孩子,不愿那一脸胎垢的初生形象留在印忆里。翻读《决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12个字映在眼帘,热血油然而涌——把执政行为自觉纳入科学的、民主的、法制的轨道,这不正是宪政民主所要求的国家政治吗?

长期执政的政党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傲慢和自负,从而对世情、国情、民心背向做出错误判断。“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晋”。在这份关于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决定》里,传递出来的是浓浓的忧患意识和锐意革新的精神。“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经验需要总结,教训更需要吸取。苏共执政70多年,为什么溃于一旦?可见专制、强差民意也难以维护一个政党的长期执政地位。记得电视《宰相刘罗锅》里有一句歌词,“老百姓心里有一杆称”,唱得中国的大街小巷沸沸扬扬。今天的世情、国情、民心,就是民主,就是宪政。了解这一点并不难,看一看世界、世界对中国的影响,再看一看今天中国思想界,民主、宪政,已汇成与世界政治走向相互激荡的巨大潮流。

其实,实现宪政民主,本身就是老一辈共产党人的国家理想。我眼前浮现出李慎之老人。他早年投身民主革命,参加了共产党。与当年那些进步知识分子一样,满怀着崇高的理想,集聚在共产党旗下。回想那些峥嵘岁月,老人至今引以为骄傲。不过,触及现实,老人怅然若失之情。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这是历史。执政后的执政实践不知在什么时候转了弯。老人甚至向往来生能像过去那样做一位普通中学教师,给学生娃娃讲授公民课,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培养起国民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意识,形成成熟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宪政民主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实现宪政民主,这可是老一辈共产党人为之奋斗了一生的国家理想呀!历史再拉长一点,第一次国共合作,共同北伐,不就是基于“护宪”吗?

讲授公民课,无非是想使人明白一些最普通、最简单的道理:在公民社会,在宪政民主国家,一个人的权益构成公众权益。私权决定公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权不容侵犯。国家是一种共同体。执政党行使公民授予的社会管理服务权。推动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把蛋糕做大”)、保证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把蛋糕分好”),是执政党应尽的责任。你满意,继续支持;你若不满意,否定之。这些都是宪政民主国家赋予给每一位公民的神圣权力。《决定》提出科学执政,意味着不能容许随心所欲施政,每一项政策措施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有利于“把蛋糕分好”、“把蛋糕分好”;提出民主执政,意味着“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人民能够充分行使选举权和对公权的监督权;提出依法执政,意味着执政行为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没有任何政党、组织或个人,得以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成一个整体,虽然没用宪政民主一词来概述,却体现了宪政民主的精神实质,这是中国式的宪政民主。我想,李慎之老人如果还健在,应该露出欣慰的笑容。

如果从第一部冠之以“宪法”的名义的国家大法计起,细细算来,中国宪政民主思潮已经有上100年的历史。一个世纪前,迫于历史潮流和世界政治的冲击,晚请帝国颁布了中国首部“宪法”《钦定宪法大纲》(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这部东施效颦的宪法大纲,貌似顺应变法潮流,实则是以国家的名义,废弃民主,维护封建皇权“万世一系,永永尊戴”,更加露骨地表现了逆潮流而动的本质。结果是加速了彻底革命的到来。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胜利后,次年中华民国制订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虽是“临时约法”,由于基本上体现了当代宪政民主精神,奠定了中国进入宪政时期的思想基础。后人对它给予了极高评价,“就彻底革新中国集体身份认同而言,《民初临时约法》并不比其它任何革命宪法(美国1787年宪法或法国1789年宪法)逊色”(徐贲《从宪法的形式性看中国宪政问题》)。之后出现严重挫折,仅仅是蒋介石集团背弃了孙中山先生遗志,背弃了“临时约法”的宪政民主精神,其苦果是失去政权。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孙中山先生十分崇敬,对实现和建设宪政民主国家做了不懈努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精神上与宪政民主相同。革命胜利后,中共执掌国家政权,记得当年毛泽东在最后确定国体国号选择“人民共和”时就发表了一番既有历史见地又有远见卓识的议论,体现了开国元勋们对孙中山等老一代革命先行者的敬仰、追随和对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国家理想的了解。回想开国大典的盛况,全国各族人民欢欣鼓舞、社会各界人士共议国事,憧憬和构思共和国的美好未来。所以,上个世纪上半叶中国发生的革命,可以说是追求宪政民主的历史。

不知什么时候,历史转了个弯,“宪政民主”居然成了一个忌讳的政治术语,人们几乎忘了新中国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同时不能忘记,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是建立在“人民共和”这一国体之上的。“人民共和”就是在宪政框架里实行人民民主、社会各阶层参政议政。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政党。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精髓是人民民主。在这样的“人民共和”的国家里,忌讳宪政民主,岂不是无视历史和基础,在常识上闹笑话吗?然而,历史就出现了这样的尴尬。

虽然“宪政民主”一词从1956年“反右”到1978年新时期思想解放之间长达20多年在主流媒体上几乎销声匿迹,但思想的存在不同与物质,它能够潜伏在社会集体无意识之中,宪政民主思想的文脉从未真正断过。因为中国是人民共和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以实现人民民主为己任”的政党,无论是在党内还是在党外,都存在强烈的宪政民主思想。李慎之先生也仅仅是代表人物之一。经历了思想解放、反思历史的洗礼,法制、民主成为时代最强音。特别是改革开放,中国走向世界、世界影响中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成和完善,使中国思想界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常想,改革开放的众多成就中,最值得可圈可点的应该是中国人思想的变化了。个人权利和个人利益得到了尊重。在老百姓那里,什么党执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党执政究竟为自己做了些什么。你做得好,我就选择你;你做得不好,我就不选择你;你只准我做出唯一选择,我就敷衍了事。这实际上就是宪政民主思想。

中共执政已经55年。55年的执政成效,对中国百年沧桑历史有深切感受的人无不翘起拇指,赞叹不已。与100年前比、与55年前比,甚至与改革开放之前比,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跨越式变化和巨大成就,举世公认。问题是,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融入了世界,人们是在用世界政治(“即宪政民主”)发展的眼光、用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就来观察中国的发展变化、来评价中共执政理念、执政能力和执政成效。特别是最底层的老百姓,总会用自己获得的实际利益多少来评定政党的执政能力。搞计划经济的时候,国家在不停的政治运动中颠簸,社会各阶层等级森严,东风劲吹,吹得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程度;搞市场经济的时候,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那么大,又形成了新的既得利益集团,社会仇富情绪如火如荼。国家能够化几十亿元人民币修建国家大剧院来装潢门面,就是解决不好一群小孩可能因贫困而失学的问题。这些,执政党没有责任?

事实上,中共领导人自邓小平起就在开始探索如何克服一个政党基于巩固执政地位的需要而养成的傲慢与自负的毛病,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探索如何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政民主之路上来。世界的眼光、机遇与挑战的紧迫感,时时流溢在他们的字里行间,由此,差距出来了,忧患也出来了。正是基于这种对差距的理性认识和对忧患的自觉强化,带来了执政理念的重大变化,“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被严肃地提了出来。作为已经具有80多年历史的政党,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意味揭开了自身变革的序幕。中国共产党是有力量创造人间奇迹的政党。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国家政治建设只能依靠这个党自身的理论创新水平。“三个代表”思想的形成并确立为这个党新的指导思想,标志着这个党在理论上完成了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历史性转变。在共和国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每一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执政党必须代表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怎么能厚此薄彼呢?执政党不仅有责任推动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把蛋糕做大”)、而且有责任保证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把蛋糕分好”),实现社会和谐发展。这些都是宪政民主思想对执政党的角色定位。在这样的背景下解读《决定》,看到的就不仅是执政理论建设的一般性继承和发展,更重要的是执政理念的深刻变化。

这些年来,养成了读解政治文献的新习惯:老话、套话统统省去,只注意新的表述语句,因为中国是一个非常讲究政治术语的国家。维护或抛弃一个术语,都代表着一种政治力量。一个词不再使用,一个新语句的诞生,都可能预示着一个旧时代的结束、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使用或者不使用“宪政民主”并不重要,关键看这些新词汇有没有宪政民主思想。《决定》的主题虽然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但执政能力建设不可能在空中楼阁里进行,执政能力的强弱、执政成效的大小总是与一定的国家政治结构相辅相成的。所以,《决定》同时又是解决如何执政的问题,强调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又是解决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强调“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又是解决执政党与其他政党的关系问题,强调“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以共”;又是解决执政党与人民的关系问题,强调“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又是解决执政党的执政使命和自身建设问题,强调“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对外关系等五个方面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都有新的、更加完整的论述;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当我们把这一切作为整体来认识,不难看出,《决定》把执政能力的增强和执政成效的提高建立在新型的国家政治结构基础之上。建成新型的国家政治结构,也就是执政能力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这里的新型国家政治结构,既遵循了宪政民主的基本精神,又具有中国特色。《决定》是一篇具有重大理论创新的文献。

理论创新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先导(十六大报告语)。因而社会变革和发展总是追随着理论创新的步伐的,社会现实总是与创新理论有一段距离,不如意的事太多。理性的人们不会因现实发展滞后而质疑理论的价值和力量。你朝后看,当然可以随手抓出一长串历史事件责难中国的改革发展成就;你朝前看,也不难发现今天蕴涵着的那些闪光的、能够推动历史发展的思想和力量,你就会精心呵护并自觉地融入其中,去发展它们、壮大它们。中国的进步,需要每一位中国人的参与。我想,这大概就是李老对讲授公民课情有独钟的原因所在。反正今天天气很好,心情很好,我读到了一些美好的词句,相信,宪政民主,在中国会一路走好!

来源:凤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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