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铁军:中国改革走的是“第三条道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348 次 更新时间:2022-11-0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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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铁军 (进入专栏)  

一、中国制度与西方式的私有化制度不同的历史根源


中国在漫长的农业社区文明中,社区和农户之间自发性合作并经历史沿革而成的“两级产权”,与西方私有制经济制度下的产权关系是不完全相同的。中国不可能第二次再走西方指示给我们的道路。


(一)任何理论都是灰色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公民应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分析依据。马克思早就看到,即使是西方的私有制经济,当它在向生产的社会化和股份制发展时,也在扬弃着私有制。他说:“资本主义的股份制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扬弃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8页)此处所说的“后者”就是合作制。他还在1858年4月2日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股份资本,作为最完善的形式(导向共产主义),及其一切矛盾。”中国的城市改革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消极扬弃的”,以为可以通过股份化改造企业产权构成;而农村改革之初的分地和后来“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却在实践着“资产的社会化与生产的社会化相结合”。


在这个历史性的社会经济变迁过程之中,“任何理论都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却长青”。应该注重的是从实践中去发现问题,提炼出一些带有理性的经验,而不是把传统的或西方的理论结论或理论概念,套用到现在生动活泼的经济现象上来。农村的分田到户,并不意味着私有制的产生,而是集体经济“产权两极构造”的又一种实践形式。


(二)东西方不同社会基因的形成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西方的“个体化”的私有制经济,是建立于西方自己文明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当中的;而东方这种“群体化”的公有制经济类型,则是建立在自己五千年东方式的“亚细亚形态”文明发展过程中的。


据我所知,20世纪30年代中国知识界对此有过争论,80年代初,我在大学里也对此有过讨论。带着这些争论中未决的疑点,我曾经有机会在马克思做研究的大英博物馆认真地做过观察分析;后来在法国的卢浮宫、美国的大都会博物馆、俄国的冬宫博物馆、德国的日耳曼博物馆……在那些汇聚了人类文化财富的地方,认真地做过一些研究分析。


尽管我并非历史学家,但作为一个有心人,我感到震撼的是,在三千年乃至五千年前的那些古墓葬挖掘出来的文化遗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种悬殊的差异:西方的古代文明发源于地中海沿岸的采集、狩猎文化,那些地方的出土文物所表现的人,是充分“个体化”的人。无论是古希腊的雕塑还是壁画,所表现出来的人物各个不同,但主要表现的是人的体魄的强健。


而东方,包括古埃及、古印度及其他古代小国,所有这些立足于原始灌溉农业的古代东方社会,挖掘出来的墓葬壁画却都千人一面,体现出典型的“群体化”特征。即使是部落酋长,比如说大禹,也不过是个头高点。大家都着一样的衣服,有一样的面孔;甚至那种多年延续的一样的单线平涂式的表现手法,也体现不出东方古代社会人的“个体化”突出特点。


古代东方社会可以总结为浅显的“以群体为基因”的社会形态,西方社会则叫作“以个体为基因”的社会形态。这两种社会形态导致后来两种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类型。我认为,这种基因是决定东方无论如何都照搬不了西方经验的内在原因。


从经济基础上看,地中海文明首先发源于古希腊、古罗马,这些地方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的优势。即使现在到意大利半岛去看,那里还是气候湿润,物产丰富。原始氏族部落制的时候,西方是狩猎文明或采集文明,体格强壮的人伸出手就能拿到果实,扔出石头就能打到野兽,如果没有自然资源或者资源不足就会发生战争。所以,西方古代社会第一部成文的历史《荷马史诗》反映的是战争史。我们读过著名的“特洛伊木马”的故事,这个故事表面是讲因海伦而发动的战争,实际上是资源配置而导致的一场战争。后来,西方社会在从中世纪向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仍然以战争来控制资源和市场。


而东方古代社会产生于原始农业,比如,中国最开始祟拜的是“神农氏”,因为他“尝百草而事农耕”,所以这位原始农民就成了“三皇五帝”之首。后来,第一个从部落酋长转化成国家统治者的则是大禹。大禹治水也与西方迥然有异。为什么中国的最初国家权力形成于治水政绩和“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德行,而非西方式地形成于战争或暴力?因为,原始的灌溉农业这种经济类型要求人们必须结成社会群体才能防御水患,才能利用水力,才能引水灌溉。所以,它突出不了个体,一个人开不了一条河,一个人防御不了洪水,依托大江大河的原始灌溉农业,演化孕育出的必然是群体基因的社会形态和德政的政治形态。


(三)中国应该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两种不同类型的原始经济基础决定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基因,奠定了两种不同的文化底蕴。即使发展到今天的这个世界格局,也仍难脱其窠臼。


到现在为止,我们实际在走着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传统的“第三条道路”,但却还没有产生于自己脚下这块热土的中国人自己的经济学理论。理论界实在是非常苍白的,还没有从我们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脚踏实地调研,一个一个地去界定社会经济范畴,去发现它们之间的本质关联,去挖掘出质的规定性,去总结提炼出我们的基本理论和概念……要么照搬苏联的理论,要么照搬美国的理论,照搬理论是没出息的。我相信“行万里路胜读万卷书”的古训就是注重调查研究、注重交流,特别是从基层调查研究当中产生感性认识,为深入的理论研究提供实证材料。


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危机的成因


中国的改革开放并不能改变经济的周期性规律。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不仅仍然表现为周期性波动,而且周期缩短,原因迥异。


(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引发国家资本部门垄断和地方政府原始积累


如上文所述,1982—1984年中国经济开始高涨。其中非常重要的变革就是为减轻财政负担,实行“利改税”、“拨改贷”和“财政分灶吃饭”。从过去的财政“统收统支”体制改造成各部门“留利交税”,财政对企业投资改为银行贷款和中央地方财政“分级承包”。


所谓“统收统支”,就是任何一个单位所创造的每一分利润都要逐级上缴财政,所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由财政统一安排下达。这是全民所有制存在于财政并对全民进行分配的必要条件。财税改革在调动了各部门和地方理财积极性的同时,客观上以“单位所有”取代了全民所有,带来了三个重要的现象。


一是财政改革以后,出现了各个部门根据自己实际占有的国家资产来决定上缴和留利的情况;于是,出现了部门之间的财产分割,也就是“国家资本的部门垄断”。


在财政体制改革之前,中央政府是有绝对权力的。因为,各个部门的资产都是全民积累的,是农民、工人的剩余价值形成的。因此,这个国家从一穷二白、完全的农业国发展到70%以上的产值来自工业,发展到改革开始时国有工业固定资产达1000O亿元,这是全中国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形成的。因此,中央政府代表全民有绝对的财产权力,甚至连各部门的人都认同这是国家的财富。


但财政改革使各部门突然有了收益权;从收益权就开始转成财产占有权,因为收益权来自对财产的实际占有。于是,就开始出现了部门之间的收益差别。其实,权力份额最差且最无资本利润可占的是农口部门[1],因为农民把财产先分包到户了,人民公社也解体了,农口各部就成了几乎没有资产可供垄断占有的政府部门。


部门之间的收益差别现象导致了后期的部门垄断资本形成。现在所谓的“块块之争、条块之争”皆起源于此。因为每一个条条都有自己的部门利益,所以就有了部门之间出于利益在决策上反映不同意见,进而再让人大通过部门为自己起草立法并予以合法化的情况。这就使部门利益到了尾大不掉的地步。


部门垄断资本形成也是中央调控失灵、“设租寻租”型政治腐败泛滥,陡然加大制度变迁成本的直接原因,只是人们对此无可奈何罢了。


二是“拨改贷”改变了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的性质。企业从银行贷款进行扩大再生产投资,还贷后所形成的资产,按理应为该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剩余转化而成,视为共同所有。现在则因产权改革滞后而已经演化成为“单位自有资产”。政策理论上不承认“拨改贷”后企业资产性质上的“共有制”变化,片面强调“国有”,实际上是部门垄断资本自我保护的政策表现。


三是“财政分级承包”启动各级地方政府为自己的财政利益而进行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只完成了国家一级的工业资本原始积累,这意味着国家所直接控制的大中型城市基本上形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但是,地县以下普遍工业基础薄弱。于是,在财政改革后,全国形成了各个层次的明确的收益主体,数千个县、市,乃至数万个乡镇便都突然有了一个要求:完成各级地方政府的资本原始积累。


大家看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有一个现象——“跑步进京”。就是地方政府到北京跑部门,从部门垄断占有的国家资本和收益中挖一块给这个地方,甚至拉高干子女当地方官,于是官场腐败应运而生。随之就出现了80年代中期投资规模的空前膨胀。而又由于整个国有经济的内部分配机制是完全不能制衡的,新增投资约有一半要转化为消费基金,于是,投资的膨胀又导致了消费的膨胀。


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带来上述问题,因此出现了投资、消费双膨胀的局面,形成了改革以来的经济过热问题,进而引发了经济危机。


(二)危机调控政策分析


1985年经济增长出现高潮,也导致财政出现了较高赤字。这时提出的经济调整的口号基本上还是“调整、整顿、充实、提高”,和上一次发生危机的1980年的八字方针差不多。不过,1986年提出的“拍、租、转、股”则因其触及国有企业产权改造,而显然比上一次的“关、停、并、转”有本质上的进步意义;但这个进步由于仍没有进步到承认企业资产中的职工劳动剩余价值的深度,因此得不到广大工人的响应。加之种种体制环境原因,1986年提出的方针终未得到认真贯彻。


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当时的投资膨胀使国有企业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于是1986年开始提“乡镇企业大进大出,两头在外”。但实际上因为外贸垄断,只能是“两头在外贸”。


不仅是中央控制的大中城市投资、消费双膨胀,而且由于财政体制改革创造了层层利益主体,大约7万个地方政府也都在尽力争取投资,试图完成地方政府的资本原始积累。这就在全面经济膨胀之中产生了地方差异扩大,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级政府不可遏制的“现代化攀比”问题。这是中央1985年即已提出紧缩政策,而到1988年仍未能见效的主要原因(统计上看只在1986年投资略有回落,但并不构成一个周期)。接着,从现象上看,还是由于供给不足和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造成了1988年夏季的大抢购,并导致当年出现18.6%的物价上涨幅度。


值得进一步分析的是,大抢购只是20世纪80年代的特殊现象,此后则不足为训。


因为我国处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政策语言上刚开始讲商品经济,并不承认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上也还是非市场化的。当时老百姓面对的可进入市场只有两个,就像一个跷跷板:一头是高档大件消费品市场;另一头则是生活必需品,即粮、棉、油、肉、菜、蛋市场。那时没有股票、房地产,没有任何资本市场,也没有听说过谁买医疗、养老、财产等社会保险;当时连旅游都不是市场化的,大家都抢出差机会,借机出去旅游。因为这些消费都是非市场化的,是国家包着的,所以对于市民而言,除了基本生活用品和高档大件消费品两个是刚放开的消费品市场之外,没有其他消费品市场来分散资金投向。因此,抢购就集中在这“两极跷跷板”上,任何一极消费压力稍微加大,都会导致物价波动过大。


当抢购高档大件消费品使物品价格上涨时,对应政策是增加高档消费税。这间接大幅度提高了高档大件消费品的价格,又在客观上无异于刺激市民对价格上涨的预期;无处释放的社会消费就只能转向基本生活用品,市民甚至开始抢购布、盐、粮食……


两极化的消费使物价波动显得很大,随即引发了公众挤兑。为了防止银行存款下降,政府又较大幅度提高了存款利息,同时实行保值贴补。高利吸储虽然确实使银行存款随即大增,但在贷款利率未调而且严格规模控制的政策作用下,银行当年即出现数百亿元的亏损,并导致财政赤字相应增大。于是,接着就必须调整贷款利息。这时,地方和企业在紧缩政策于1989年之际突然有政治条件实现的同时,又遇到资金成本突然大幅度上涨;政治和经济的双重作用,终于使国民经济在l989年以后进入萧条阶段。


对于后来者,这种宏观调控政策及其作用过程本应引以为训。


(三)萧条和复苏


1990—1991年是很典型的萧条期。企业“三角债”一度高达3000亿元,库存占压达2000亿元。为了安定团结,银行被迫增加贷款,用于收购企业库存,甚至给亏损企业发工资,导致不良贷款大幅度增加。这样延宕到1991年,中央一方面继续实行紧缩方针,另一方面对国有企业只能实行“点贷解扣”。此时的农村,直接表现是农民收入连续三年下降,负担相应增加,干群矛盾激化。


到1992年,逐步适应了当时政策的各种民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经济开始有所回升。此时邓小平“南方谈话”仿佛一剂猛药,突然使地方经济以大办开发区为特征猛然进入高涨阶段;当时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所反映的效益并未提高,但在股票、期货、房地产三大投机同步作用下,再次出现1993—1994年投资与消费都过度膨胀、财政赤字和物价都过度上涨的局面。


另外,1992—1995年,每年360万亩农民土地的非农占有,约等于每年从农民手中拿走3000亿元的国民收入。


(四)“信用膨胀、生产停滞”型的第四次经济周期


1994—1995年,连年的高物价上涨源于两个与20世纪80年代不同的新因素。


一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过程中,必然伴随产生“经济货币化”(或称“资源资本化”)所推动的货币超发。


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90年代社会公众所面对的市场显然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两极化跷跷板”了;金融资产的多元化及投资结构的多样化,加快了我国经济的货币化进程。每一份在原来产品经济时代不用货币即可分配的资源,在90年代的市场条件下,则必然要求对应增发一份等值货币,以实现通过货币为中介的交换和资源配置。在节省货币的信用手段和契约化的信用关系都不发达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当然会促使货币大量增发。


二是高利率造成“信用过度膨胀、企业生产停滞”的恶性循环。


有经济学家说,1994年全国贷款总规模是34000亿元,当年的官定贷款利率是在年息10%左右。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拿到贷款的利率一般都在20%以上。这中间至少有十个百分点的利差,折合人民币3400亿元。若不是银行,那是谁吞掉了这3400亿元?这个问题无法直接解释。


据《金融时报》说,中央财政历年亏损对银行透支已经超过了银行的自有资本金。财政部1994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报告说:今后赤字不再向银行透支,靠发行国债弥补。于是当年国债是1000亿元,1995年增加到1500亿元,1996年当高于上年。大规模增加的国债只能高息发行,这就客观上推高了银行的负债率和资金利率。


而银行在上一轮周期之中被迫放贷,已经有大量的不良贷款收不回来,只有用剩下的可回收贷款去牟取高利,才能偿还存款人本金,以及只有在存、贷款利率倒挂的不利条件下硬挺着支付利息。最为极端的例子是,三年期以上的存款加保值补贴,1996年1月到期时年获利约24%,而贷款按调整后规定的利率年息只有约13%。存贷之间差十个百分点以上,这还不加银行经营费用。


表面上看是存款利率高于贷款利率,但这只是按照国家法定利率计算的。事实上全国大部分银行单位都坐好车,发高额奖金,盖好楼……这就在客观上决定了对于银行而言最起码的经济选择:官方银行既然官定不能破产,就只能采取某种追求利润的行为——变相放高利贷。既然规定不能高息,那就只好通过搞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的违纪拆借等手段,由这些相关公司去高利放款,这就是企业到银行借不到款,而要拿到贷款就得都是高息的原因。


另外,银行在利率倒挂的条件下,存款增加就要多支付利息,但是还必须大力吸收存款,因为贷出去的款已经收不回来了。如果不增加存款,就没有新增贷款能力,所以一定要增加存款。这就是信用膨胀。


一般而言,在资金利率高于10%的条件下,除非投资于银行或“泡沫经济”,否则在实物经济领域中的任何投资都几乎是无利可图的。这也是近年来“公款私存”和社会存款都大量增加的直接原因。


信用膨胀的直接结果是:企业之间的连锁负债至1995年第三季度已经突破8000亿元;库存占压约5000亿元。二者都是上一次周期的2.5倍。并且,企业在负债率高达80%、资金利润率又只有约3%的情况下,亏损面必然扩大,从而导致生产停滞。


接着是恶性循环:企业不良债务导致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恶化,贷款大量转化为坏账、呆账或预期贷款、不良贷款。到现在为止,金融系统承认的不良资金大约占贷款总规模的不到30%,其他部门说法不一。理论界最为极端的说法是高达50%以上。


(五)经济危机中的地方政府


1991年以来,60%以上的县级财政赤字,80%以上的县级工业亏损。在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信用状况都不断恶化的同时,有些地方政府行为也发生了本质性变化。


一是变相吃存款。某些地方政府指使银行给县办工业贷款,在贷款的同时把税扣下,银行则先把利息扣下,以此满足本届政府的眼前需求,包袱甩给后人。


二是配合某些外商掠夺资源。在国内资金利率过高而且受规模控制的约束下,某些地方政府往往不顾环境污染,以有限资源置换引进外资。


三是剥夺农民地权进行原始积累。在缺乏外部资源的地方,某些地方政府伸出手去以地生财,大规模征占农地垄断出售。


(六)有关讨论意见


根据金融资本运行规律,既然银行信用的基础只能是政治强权,那么信用恶性膨胀的下一步将导致政策支持下引入浮动汇率制,或对商业银行注入低息资金,从而通过不断扩张信用,避免金融破产及其连带的政府信用危机。作者认为,对此唯一可做出的早已不是价值判断,而是制度成本分析。


对于这方面的详细分析可参阅我另一篇文章——《建国以来四次周期性经济危机及宏观调控政策分析》,发表在1996年第1期《发现》杂志上,文章分析了信用恶性膨胀的结果,认为按照经济周期规律,近期经济危机的主要特征是信用崩溃,直接表现为孔夫子所担忧的“礼崩乐坏”,即广泛的社会性“赖账”。不仅企业、银行,各部门和地方之间也互相赖账。一旦银行赖账,“金融资本异化于产业资本”,信用危机就到了崩溃的边缘。对于决策者而言,也就是到了不得不做出取舍及抉择的岔路口上了:是要产业资本还是要金融资本?


企业不景气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把现在国有企业没有积极性、经营效果不好归因于高的负债率,那么,农村也有同样的问题。全国乡镇企业统算账,资产负债率67%。其中,大型乡镇企业(经营规模最大的1000家乡镇企业)资产负债率78%,接近国有企业,这反映出企业自我积累能力过弱,资产负债率过高,是经济危机和萧条阶段的普遍问题。


一般而言,企业的债务率达到50%,效益受到影响(不包括流通企业,我国流通企业相当多是全额负债的),因为利润中有相当一部分要变成银行利润;当企业负债率达到60%时,一般产业几乎无利可图;到60%以上的时候,企业出现负利润;而如果达到80%以上,多数就该破产了。


理论界有人说,银行应把债权转为股权,就是把企业欠的债务转成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也就是银行的左口袋拿钱,右口袋装钱。也有人说,过去从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是改革,现在改回去,把企业债务再算成财政拨款。总之,还是在原体制内循环。


还有一种说法,向管理要效益。认为只要加强企业管理,就能增加效益等。十四大政治报告中明确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是产权清晰化,就是要先搞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以加强管理来否定产权改革。好在从“十一届五中全会”起又讲明晰产权了。只讲加强管理的说法早在1978年就提过,但就是执行不下去。当不触动产权的城市改革导致企业的亏损面进一步扩大时,1986年才认识到要调整、盘活存量资产。从那时起,因为非经济环境变化又耽误了十年。现在企业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坏账率进一步增加,当老路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才终于又走回来。


与产权改革对立的另一种说法是“国有资产流失”。事实上,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两代劳动者的剩余价值都转化在国有企业资产中间了。如果不承认劳动者在国有企业中的产权,只给他们一个劳动合同,一旦他们遭解雇就失去了生存基础,这当然不是“主人”;也无法阻挡工农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大幅度下降。所以,如果不改革现行产权制度,就不能防止资产流失。


有一种国际知名的理论说,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增量改革”。但是,农村改革一开始就是“突变式存量改革”,就是“大包干”让农民分地。第二步农村改革的突破也是南方率先开始搞的“股份合作制”,就是要把包括土地在内的农村资产进一步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不动产权的改革不是改革。”建立新的财产关系是其他制度创新的基础。而由于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74%,这也就意味着改革是对大部分中国人不动产权的存量改革。也许渐进式增量改革只反映城市,但那块只是渐进,却并没有增量;而且存量越来越少,差不多全变成负债了。若再延宕,无异自弃。


三、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与发展


(一)“抓大放小”存量调节


中国的国有工业固定资产统算账将近40000亿元。国有房地产统算账,按重置价格计算也是大约40000亿元。这样,城市固定资产总规模仍然在8000亿元左右。农村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在内统算账,应是80000亿元到90000亿元。现在资产总存量仍在160000亿元到170000亿元。中国的希望在此,发展的基础在此。


流量调节已无出路,存量调节迫在眉睫。如何减少存量调节中的社会震荡,就看如何做出调存量的决策。


1995年中央五中全会提出的“抓大放小”是重大决策,几乎雷同于80年代初农村改革中保留4000家集体工业发达社队不分包到户的安排。现在按40万家企业计算,抓住1000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尽管政府仍占有国家资产总额和利税的约70%,但是毕竟放开了其他39.9万家国有企业,这就可能较大幅度地开放资本市场。


(二)国有资产社会化


资本市场放开应体现“国有资产社会化”的社会主义原则。形式上并非照搬规范化的股份公司,而是根据国情,至少搞一定比例的“劳动贡献股”,推行体现工人产权,可产生较高积累率的“企业职工股份合作制”,再通过拍卖、租赁、转让、破产等形式来市场化配置资源。


产权改革的实质是:必须重视对劳动者财产权利的承认,还原他们在国家工业化原始积累时期付出的劳动剩余价值。改革存在于广大劳动群众对自己财产权利的觉悟之中,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乞求贵族再光荣一次”上。


开放资本市场是存量资本调节的最关键环节。这一步迈得大、动得快的地方将占很大“便宜”。因为最稀缺的、流动性强的要素仍是资金,只有资本市场先放开,货币要素才能较便宜地集中流入。工业省大中型企业较集中,如果能够率先开放资本市场,在存量调整上先走一步,发展速度可能非常快。


(三)中西部加快发展与资源资本化


中西部与东部之间的差距表面是差在收入上,由此对应产生“财政转移支付”的扶贫政策。但收入是一个变动幅度大、变动频率迅速的变量。收入之差这个现象所掩盖的本质实际上是资本量所产生的资本收益之差。西部有自然形态的资源优势,但不是资本优势。深化改革的制度安排有可能创造极大的制度效益。


例如,湖南怀化的山地制度建设试验,只是通过把原来按人均分的山地改变为可流转的“山权长期租佃制”,就使24亿元资金流入这个贫困山区。


又如,地处黄淮海盐碱地区的山东济阳县孙耿镇,“集地滚地”1700亩办工业开发区,三年之内镇财政收入从40万元跃升到8000万元,办法就是每个农民拿出半分地,从远村往近村滚地,最后集中到镇区国道两侧变为工业用地。只要保证农民地权不变,就能实现从传统农业进入现代工业的零制度成本。


如果西部能够加大改革力度,打破部门对资源的分割垄断,有权自主加速资源资本化,加速开放资本市场,西部的资本量就能陡然增长,甚至无须财政转移支付就可赶上东部,因为其人均资本收益会随之大幅度增加。


(四)完善农村财产关系


农村资产90000亿元中的80%是地产,现在农村即使已经建立了合作社或乡镇企业的集团,也没有把这最大的资产计算进去。各个地方乡以下应该抓紧实现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重构和完善农村财产关系。


曾经有过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重构财产关系、创造经济高速发展的经验。从那以后,农村经济已经发展成了工、商、建、运、服、农、林、牧、副、渔十业并举,形成产业门类齐全、专业分工初步社会化的商品经济框架,但财产关系基本还停留在人民公社解体时农民“大包干”分地时的那种状况,因此大有调整余地。


完善财产关系应包括乡一级在内,因为乡一级政府一般不存在国有资产;乡政府现在占有的资产就是原来人民公社三级集体所有、在社一级内部平调或积累的资产,人民公社解体后,转化成了乡镇政府占有的资产,其属性仍是集体所有。所以,农村的产权制度改革要特别强调把乡镇及政府部门占有的、以原人民公社社一级集体积累资产为基础的那块资产的属性明确为乡域内全体成员共有的集体财产,并予以作股到村民组。只有这样,农村产权关系才能清晰。村委会更应该是在村社区范围内推行全员资产股份化,通过配股折股量化到人。


完善农村财产关系应包括乡村全部工商业固定资产和农业固定资产。农业固定资产当然包括土地资产。不抓紧作股量化工作是重大失误。中央文件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强调农村要素的市场化流转。不把土地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土地无法流转,也就难以真正实现分工分业、规模经济。要素市场化流转的前提是要全环节地实行农村资产股份化。


(五)以小城镇建设吸纳农村过剩人口


在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发展较快的地方,乡镇企业产值已经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0%~80%(在地方工业产值中占40%左右),约50%以上的劳动力在乡镇企业或其他非农领域就业。发展到这个阶段,实际上已经具备了加速城市化、尽快转移农业人口的条件,应及时把乡镇企业和非农就业人口集中到小城镇,把土地所承载的过剩农业人口转出去,缓解基本国情矛盾。只有土地承载的农业人口降下来,才能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的商品率、劳动生产率和积累率,农业才能市场化,也才有可能逐步改变分散的小农供给和城市成规模需求在体制上不对接的状况。


非农转移受财产关系制约。原来“大包干”分地时,大部分社队是按公平原则分的。只有把社区资产包括农民的土地都作了股,社区成员占有股份,才可以在进城进镇后保留家里的那部分股权,产生收益凭股分红,农业剩余人口才能转移出去。如果不把土地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谁离开就意味着谁丢失了已经实际占有多年的利益,那农业中的多余人口是转移不出去的。因为农村资产总量80%以上的地产约值80000亿元,而且越是发达地区地产越值钱,农民为什么要丢?更何况原来“大包干”时土地的第一次分配本来就是按公平原则分配的,而且实际上多数搞了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地方,第二次再分配股权时,仍体现了传统社会的公平原则。


这个问题在广东刚兴起开发高潮的时候表现得尤其尖锐,农民开着拖拉机包围政府,在开发区的推土机前静坐。广东46%的上访告状是因为土地纠纷引起的,而原来广东农民并不要地,到处弃耕撂荒。但是,一旦土地当作商品被开发,农民就不干了,那是农村祖祖辈辈留下来的财产,怎能让人白白拿走?地方政府往往3万块钱1亩征,30万块钱l亩卖,中间90%的利润流失。


在土地纠纷非常尖锐的情况下,广东省政府发现一部分地区基层创造了农村股份合作制,经规范化在全省推开后,上访告状没有了。


让农民占有股权收益的办法同样可以有效促进小城镇建设,这个制度安排的效益非常大。因为城建占地要投入,而土地股份化可以不占地,初始投入可以节省下来用于城镇发展;只要政府允许社队和农民土地以股份形式参与商业开发或工业开发,按股享受红息,就可以节约制度成本,这本来就是最节约制度成本的办法。


(六)降低乡镇企业团地化的门槛


乡镇企业集中进入工业小区也面临同样的问题。村以下乡镇企业发展快,主要是劳动力极度过剩条件下社区追求就业最大化和福利最大化的结果。企业办在村,可以得到社区土地资本增值收入转移的好处。


乡镇企业创办之初,没有多少货币投入和设备投入,主要是地便宜,劳动力便宜。企业办在村受自治法保护,“大盖帽”们一般不下乡;可以土地不交钱,劳动力不付钱;不用搞行政后勤系统,也不用建职工宿舍和食堂;一切社会福利保障都不要支付。这就节省了乡镇企业启动资本。如果企业经营不下去,产品卖不出去,老百姓不发工资回家种地去;什么时候卖出去再给钱,这又节省了一部分机会成本。如果连行政干预和市场风险都可以低成本避免,企业当然办在村更好。由此造成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是现行的制度成本;只有改革,別无良策。


政策上强调乡镇企业集中进入工业小区,实现规模化、团地化发展,前提是先要降低进入乡镇企业小区的门槛。企业一旦离开本村,地得买,宿舍、食堂也得盖,企业成本就得提高。此外,乡镇企业的进城高门槛,还在于政府垄断征地、开发商再转手倒卖的地价太高。


县以下不实行国家征地,允许乡、村两级土地作股,可能有效地降低门槛,从而降低制度成本。乡镇企业进镇用的也是农村用地,为了农村经济综合发展,企业可以让地权股份化,这样既可以解决乡镇企业进城会增大成本的问题,也可以至少保证无地农民仍有股息收益。


如果在一个县或镇的范围内,能够让四乡八里的乡镇企业向小区集中,还可大量节约土地,节约出的土地既然是股份化的,也就便于流转,便于区域化种植,从而实现农业的规模经济。


(七)重建农村积累制度


积累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积累,二是资金积累。其中应特别重视的是资金积累。


在生产力要素中,资金要素是起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所谓重建农村积累制度,就是紧紧抓住资金这个龙头要素,在现在这样对立的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下,要保住最为奇缺的资金要素尽可能少地流出农业和农村。


千投入万投入,真正的农业投入主体是农民。中央决定加强在农村投入,但实际不到位,因为不存在投入机制。国家银行不可能对应2.4亿个小农户,现有的金融工具在小农户小规模的农业生产上都无法进行金融运作。信用社最基层在乡一级,不能对村以下农产小额信贷做审查监督;农户贷款成本过高,风险过大。所以,尽管1994年农行统计仅6%的资金投入农业,而农业生产照样增长。实际上,改革以来这些年,维持农业投入的主体是农民。


但是农民这种高度分散的小额投入不利于提高农业积累率。资金这个龙头要素如果形不成规模,就不成其为有组织作用的要素,就没有再扩大生产的能力,也就改变不了农民自给自足、农业商品率低的局面。


积累制度建立仍要把“以土地为中心的股份合作制”作为基础。


第一,明晰集体地权,促进土地从资源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其中,无论是实行“两田制”、“租佃制”还是“股田制”,或是实行“四荒拍卖”,都意味着转换了一个重要机制:从原来按公平原则、完全按人分配所侧重的福利功能转换为侧重生产的功能。除了保证农民基本生存需要的自留地(口粮田)外,体现生产功能必须是土地要竞争才能包得到。农民要把竞包的承包费先交给集体才能种地。“四荒拍卖”也是竞争拍卖才能种地。一旦实行了这样的制度安排,农民自然会主动交钱给集体。于是,包地交钱这种制度安排连带产生了大于农户投入规模的资金要素。


第二,承包费和拍卖金都要作为农村资金积累制度建立的基础;要及时建立农民合作基金会,把所有农村中产生的资金成规模地集聚到村、乡两级。农村资金积累制度建设是中央早已用政策语言明确规定了的。从调查看,比较好的县一级农民合作基金会,集聚的资金规模大体上能达到三四亿元;比较好的乡一级农民合作基金会规模能达到三千万至五千万元;极端的能达到一亿元。


第三,可以利用农民合作基金会这个载体搞生产要素在流动中的优化组合。比如专业户承包开发,到农民合作基金会融资,应允许以拍卖到的山权、林权、地权做抵押,如果经营不善收不回资金,抵押物和不动产期权可以收回重新发包。因为农民合作基金会是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内部的信用组织,所以,全世界范围对这种合作信用组织都是给予足够的优惠的,如社区性基金会免交八种税费,不注册,不登记,不纳税,这样资金成本就比银行低,且利率还可以上下浮动。


第四,要严格执行不对外搞存、贷款的政策界限。会员都应是乡、村两级合作组织成员,只进行会员内部的资源融通。由于乡镇企业也是会员,所以,乡镇企业的产权流动也可以通过合作基金会柜台交易。山区开发果园期权转让、山林期权转让,都可以通过合作基金会开个窗口,以便于规范转让,防止纠纷。


第五,再进一步讲,可以在会员、社员之间进行结算。在乡镇企业范围内、在不同专业和环节之间不用走现金,节约了现金的在途,也就节约了资金,无形之中就增加了资金量。


(八)第三产业的规模效益


第三产业的规模效益也要靠发展农村小城镇来实现。


工业的规模经济是能够创造规模效益的,但这并不绝对化。因为工业产品是可运输的,所以工厂即使相对分散,也仍能生产。对于规模经济而言,更为重要的是第三产业,因为第三产业没有规模人口和规模消费就不可能存在。


就在胶东、辽东、苏南、浙北这些集体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由于忽视了产权制度建设,因此尽管小城镇和县级城镇超前现代化,大楼盖得很好,马路修得很平,路灯都很美,但就是没有第三产业。在苏南很多小城镇,一到晚上七八点钟以后,农民下班回到村里去了,镇区里边街道是“这儿的傍晚静悄悄”。第三产业是不能放在轮子上移动的产业。饭店、理发、洗澡、娱乐业等,没有成规模的人口,就没有成规模的消费。所以,农民进不了城,就发展不了小城镇,就没有第三产业的较快发展。


大凡这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按照国有工业的模式搞福利,按照城市模式搞农村现代化:村村通柏油路,村村通自来水、通电话;家家盖别墅,户户买轿车。然后搞村级公园,村级敬老院,村级办公大楼。高度分散,高度浪费,这些全部都进入乡镇企业成本,造成乡镇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这不仅是严重的资源浪费,而且在这么大工业比重的情况下,城镇不得不“带状分布”;产业结构得不到合理调整,第三产业得不到发展,农业人口也转移不出来。


所以,小城镇和第三产业发展都必须以产权制度建设为前提,只有在要素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之后,才可以加快向城镇流动,农民才可以在占有收益而不直接占有实物资产的条件下“离土离乡”。


(九)农业产业化


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最大难度就在于城乡对立的二元格局至今没有被打破,农业的投入和产出的两头是在城市被垄断的。部门垄断资本是当前改革的一大难题,导致市场经济条块分割的也是部门垄断。所以,推进产业化首先强调的还是打破加工、流通、金融等部门的垄断。


第二个难题是产业化使保证农业生产者获得平均利润这个目的难以实现,其背后的核心矛盾仍是产权问题。泰国正大集团可以让养鸡农户和加工企业分享利润,因为它在资产权益清楚的条件下倾向于长期收益。所以,有恒产就有恒心,无恒产就无恒心。假如城市的产权没有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城市的企业家和职工都无恒产,那他就没有恒心,就必然是短期行为。当年城市企业搞承包制的时候,就是厂长、经理和职工一块拼光耗尽设备,增大短期收益。如果没有长期目标,不追求中长期收益,就形不成平均利润,产业化也不能发展,因为产业化就是要在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上大致都能得到均等收益的前提下,产业链才能形成。


所以,检验产业化是否成形的根本标准就在于:能否形成产、加、销各个环节的平均利润率。


以上所有农村改革的步骤尽管历年都已被中央文件所明确规定下来,但是,真正地贯彻执行还有待于宏观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当然,在大的环境逐步改善之下,地方才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工作创造出有利于发展的小环境。


*编者按:本书第一部分虽然讨论了中国的战略对策,但是在会议发言和演讲中,不可能谈得足够深入和系统。16年前,本书的第一版是与作者的另一本学术论文集《我们到底要什么》同年发行的,两本书可以互补着看。现在,《我们到底要什么》中相当多的内容已经扩充为其他学术作品,不宜再版,是以选择其中的两篇作为本部分附录,以期帮助读者把握作者思路的整体框架。本文是根据作者1996年在对地方试验区干部培训时的讲课录音整理而成的,收入本书时有删节,题目也是修改时加上的。


[1]农口部门,指与农业结合得较为紧密的部门,如林业、牧业、水利、气象、扶贫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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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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