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继武:国际关系中的信任概念与联盟信任类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80 次 更新时间:2008-07-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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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继武  

摘要:与丰富的信任实践相比,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关于信任的概念分析尚未充分展开。同时,既有的联盟政治研究,关于联盟之间的信任是如何及何时形成问题,亦无细致的讨论。进一步而言,作为一个心理变量,信任概念的本体研究,诸如信任与认知、情绪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学界亦没有取得共识。有鉴于此,本文在综述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信任与联盟信任的概念模型,认为联盟信任包括工具性信任与情绪性信任两种基本类型。最后,本文探讨了联盟信任与联盟形成,亦即信任与合作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信任;联盟信任;概念分析;联盟政治

信任问题是当今国际政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然而,国际关系研究中却没有成熟的信任理论。同时,在既有的联盟形成理论中,尚未有学者系统提出联盟形成过程中,联盟组织或盟友之间的信任是如何、何时形成,以及形成何种类型的信任等问题。进一步而言,作为一个心理变量,信任概念的本体研究,诸如信任与认知、情绪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学界亦没有取得共识。联盟形成过程中的信任形成问题,以及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信任研究,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信任定义问题,包括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操作化(度量[measurement])。有鉴于此,本文在综述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信任与联盟信任的概念模型,认为联盟信任包括工具性信任与情绪性信任两种基本类型。最后,本文探讨了联盟信任与联盟形成,亦即信任与合作之间的关系。

一、既有研究及其不足

国际关系研究中,信任作为一种国际冲突的治疗方案,经常被不同的国际关系学者提及。现实主义者认为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国家意图的模糊性导致了国家间信任难以建立,与此相反,安全困境成为一种国际政治常态[1];自由主义者则认为,信任的重塑有助于减少国家间交易成本,增大国家间透明度[2];而建构主义者则认为信任是认同的基础[3]。上述不同主流国际关系理论都含蓄地谈及信任的地位与作用,或者说,这些理论具有不同的“信任观”[4]。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学者一般将信任直接加以使用,并未细致探讨信任的具体含义。这些观点的一个共同特征为,将信任看作是解决问题的手段,而不是将信任本身作为一个问题加以探讨,如何谓信任?信任的类型有哪些?信任从何而来,哪些因素有助于信任的培育等?[5]国际关系中关于信任的研究只是散见于个别学者的论述。这些论述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1990年代之前,其次为1990年代以来的学术努力。

1958年,心理学家默顿·多伊奇(Morton Deutsch)在《冲突解决杂志》上发表《信任与猜疑》一文,讨论了信任的定义以及影响信任的因素。他指出,定义什么是信任,必须综括认知与动机两方面的因素。与信任紧密相关的第一个因素为预期(expectation)或可预测性(predictability)。但是,仅仅建立于这种认知基础上,并不能形成日常生活中的信任。比如,我们很容易能够预测到世界上每天有多少人会死亡,但是我们没有必要去“信任”他们将会死亡。所以,与信任紧密相关的另一个维度是动机正当性。由此,他的信任定义如下: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以说某人信任某事的发生,即如果他期望它的发生,并且他的预期没有得到证实所产生的消极动机后果,将会比得到证实的积极动机后果要严重得多。[6]在多伊奇的基础上,罗伯特·斯温斯(Robert L. Swinth)认为信任建立与产生之前,“博弈”双方应经历一个“承诺时期”,这个时期信任能否建立,取决于双方是否愿意充分“暴露”自己,以及发出信号;双方能否理解这种沟通的意义。[7] 伯恩哈特·利布曼(Bernhardt Lieberman)根据博弈游戏的实验的结果,提出一种基于利益的信任概念(i-Trust)。我们信任他人是与我们自己的个人利益与道德紧密相关,“我信任”是指对某一情境中行为的信念或期望,这种情境中,形成一种稳定的联盟结构是非常重要的。[8]这几种信任定义具有系列的优点,如考虑到信任概念或形成过程中,认知与动机(情绪)的相互作用,并且注意到了信任形成过程中沟通与交流互动的重要性。但是,我们认为这几种信任研究与定义都是建立于理性选择论的基础上,信任是一种理性计算的结果。上述研究法均依赖于博弈论方法彰显出这一特点。建立于纯粹“理性认知”基础上的信任研究,并没有真实反映国际关系中丰富的信任实践,因为作为一种心理学概念,信任甚至是一种情感,理性选择论不能全面解释信任的概念与来源。

相较于冷战期间为数不多的信任研究,冷战结束前后以来的研究则有蔚为大观之势。这种学术发展的态势,与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等相关学科对信任研究的兴趣大增紧密相连。政治心理学家拉森(Deborah Welch Larson)比较了三种信任与不信任的解释模型,即理性选择论、内部结构论以及社会心理学的解释。在她的定义框架中,“心理学意义上的信任可能涉及三种不同的意义——可预测性、可信性(credibility)以及良好的意图(intentions)。”[9]具体而言,信任可能仅仅是意味着我们相信他者的行为是可预测的。如社会生活中,我们可能仅仅是对医生、律师或者教师的行为可预测,而信任他们。在冷战期间,超级大国之间的信任也是建立于对方行为的可预测性基础之上。其次,信任也可能指涉可信性,即我们相信他者会遵守诺言。第三,信任可能是指我们预期他者具有慈善的意图,并不会“剥削”我们。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信任在不同的情境中,可能具体的含义与所指存在较大差异。这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是,我们很难定义一种统一标准的信任,信任具有情境性和时间性。情境性是指在不同的情境中,我们的信任概念不一样,信任所依据的心理学维度也不同,有的仅仅是建立于他者行为可预测,有的却必须依据于对他者良好意图的判定;有的仅仅是我们的一种战略性计算或考虑而信任他者,而有的却是我们的情感所驱使而信任他者。时间性是指信任并不是静态不变的,它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这一方面反映出信任具有程度之区分,另方面表明既然信任会产生,它也会消失。

理性主义者从基本的博弈论出发,认为信任是“另一方倾向于相互合作而不是盘剥自己的合作的一种信念(belief)”。[10]与此相反,不信任是认为对方会盘剥自己的合作的信念。制度建设能够减少行为主体间的不确定性,有助于树立国家间的信任,从而有利于合作的形成。[11]理性主义者认为信任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如果合作双方都形成了对方可信性的认知,那么合作便会产生。从这里可以看出,理性主义者的信任定义是一种纯认知的观点,即关于动机与意图的判断。当然,对于我们自身的预期、个性以及情感等因素,会对对方意图与动机的判断产生什么影响,这在理性主义的假定之中没有给予解决。事实上,以上几种关于信任的概念化工作都是来源于相关学科的定义工作。根据我们的梳理,现有信任的定义可以归类为以经济学为导向的和以社会学、心理学为导向的两类。经济学中关于信任的定义基本上偏重于理性计算,而社会学与心理学则不仅强调行为体的认知,进一步考察情感在信任中地位与影响。

与上述认知取向的信任定义相反,默瑟(Jonathan Mercer)认为信任是一种情绪性信念,情绪构成信任的基础与本质。[12]社会心理学家对信任的研究表明,信任需要一种温暖和情感的感觉。仅仅是依靠可观测到的经验,而不是对某人的感觉,并不能充分说明信任的形成。美国学者霍夫曼(Aaron M. Hoffman)也认为:“信任可能是情绪所产生的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种理性计算的结果,但是,尚未有理由支持情绪反应有悖于行为者的自我利益。事实上,大部分情绪理论都假定它们是对各种刺激的功能反应。”[13]从上述几种典型的定义方式我们可以看出,大部分信任概念化工作都是基于两种基本的维度:认知取向与情绪取向。认知成为信任概念与信任形成的基础,但是,情绪是否在当中发挥作用,目前还尚未取得一致意见。通过对为数不多的信任研究成果整理,我们发现信任的概念化工作并未在国际关系学者的研究议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学者关注的焦点更多地在于“如何发挥信任的作用;如何运用信任去解决国际关系问题;不信任的来源有什么;如何促进信任的形成,等等”。这种情况与整个社会科学研究的现状相关,即“长期以来,对信任的研究一直被淹没在社会科学的诸多学科之中,并没能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和重视。……20世纪90年代之后,信任问题开始成为管理学、组织行为学、文化学、计算机科学等诸多学科探讨的重要课题,对信任问题的研究已经跨越了学科的边界,一种多学科视野的交叉研究正在形成之中。”[14]从具体的信任概念化研究取向来看,现有两种研究取向各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问题在于,我们如何通过建立一种新的概念化框架,将两种解释模型有效地整合进去。这也与我们对现有研究的一个判定有关:认知取向与情绪取向应走向一种综合。

组织信任研究的现状与国际关系信任研究的现状如出一辙。尽管组织信任研究已取得很大进展,但关于信任的定义仍未取得共识。组织间信任的定义两种基本取向为,其中一种强调信任的社会与伦理一面,另外一端却强调组织情境中战略与计算的维度。其实,这与上文所讨论的国际关系信任定义一样,即作为一种心理状态的信任与作为一种理性行为的信任。[15]当然,认知取向与情绪取向的区分,并不是否认认知是任何维度而言的信任的基础。在作为一种心理状态的信任的定义当中,其实也是包括了认知与情绪两个维度。首先,信任涉及到对他者的动机、意图以及其他方面的一些知觉脆弱性,或者进一步来说,信任是对我们自身所在的社会系统或他者的一种更为一般的态度或预期。这纯粹是从认知的角度来讲的,信任是我们对他者或者社会系统、角色的一种认知。其次,在承认信任的认知相关性基础上,有学者进一步认为信任可能是一种更为多元化、多维度的心理状态,当中包括了情绪与动机的因素。与默瑟认为信任是一种情绪信念一样,卡伦·琼斯(Karen Jones)认为信任是一种情感态度:“信任是由两种要素所组成:在我们与他人互动时,一种对他人善意和能力的乐观情感态度。”[16]

如果我们将信任定义为有意识的理性计算结果,这与许多信任经验事实不符。并且,“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建立于理性选择论假定之上的信任定义,另一个局限是过于认知取向。这种概念定义并没有探讨信任抉择时情绪与社会的影响。”[17]正如上文我们总结国际关系信任定义时所言,现有的两种研究取向各行其是,并没有在一种有效的概念化框架下得以整合。所以,如何构建一种信任的关系模型,成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18]。在这种关系模型中,我们不仅要考虑信任是对于风险的计算维度,同时还必须包括一种社会的维度,综合考虑社会、动机与情绪因素的影响。当然,或许认同因素在信任形成中应成为一个重要的影响变量。综上所述,我们遵循关系模型的进一步方向,在概念化工作中提出一种信任连续谱(continuum)模型,这样就能综合考虑认知与情绪的因素。我们认为,这也是本研究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对信任概念化以及基本类型学划分的一种“合成”道路。

二、信任的概念化与联盟信任类型探讨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自己的信任概念化框架时,基本假定信任是一种变量,而不是一种常量。从这个角度来说,联盟组织内部的信任是一种变量,具体而言,不同联盟组织内部的信任程度不同,不同时期联盟组织的信任程度或类型不同;此外,信任也具有非对称性。所以,我们首要的研究任务就是揭示出联盟形成时的信任类型。这就是我们对信任概念的类型学工作。信任是我们为了应付未来不确定性与风险的一种策略,这种策略也是生活的必需,如果没有了信任,我们的生活将是一团乱麻。如此,我们接受最为简要,也是最为通用的关于信任的一般定义:“信任就是相信他人未来的可能行动的赌博。根据这种定义,信任有两个主要的组成元素:信心(belief)与承诺(commitment)。”[19]在这个简单的定义中,基本的概念化维度为认知取向,即强调信任主体对他者的预期。具体而言,信任主体对客体的预期包括对方行为的可预测性、对方意图的善意,即不会“加害”于自己、不会在合作中“背叛”自己。如果具体至联盟关系中,盟友双方都知道对方将会采取的行动:给予自己支持,不会背叛自己。这种可预测性也是具有跨情境性的,即在不同的情境我们的信心仍可延续。这也与拉森对社会心理学意义上信任的界定相一致,信任包括他者行为的可预测性、他者承诺的可信性,以及他者良好意图的预期。[20]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说,信任从本质上是建立于认知的基础上的(预期)。根据美国社会学学者巴伯(Bernard Barber)的论述,这种预期“部分是认知的,部分是情感的,部分是伦理的”。[21]有的预期能够带来一种安全的感觉,有的却不能。所以,不论是认知取向的信任概念化模式,还是情绪取向的信任概念化模式,都是以认知为基础,只不过情绪在信任概念中的地位不同而已。信任包括两种基本的成分,认知与情绪/情感。情绪状态本身已包括了重要的认知成分,所以“情感”取向并不等同于“非认知”(noncognitve)取向[22]。

本文对信任的概念化与类型学划分,基本遵循上文所阐述的认知与情绪两个维度。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Max Weber)曾提出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区分,认为工具理性就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而价值理性则为受情感、宗教等社会性因素驱使,不计后果行事。韦伯的理性二元论为我们区分信任类型,提供了一种借鉴视角。事实上,我们可以认为认知信任与情绪信任体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区分。对于认知信任与非认知(情绪)信任的区分,劳伦斯·贝克(Lawrence C. Becker)做了生动的说明:

从根本上说,认知信任是我们对他者可信性的信念或期望问题;如果我们拥有并不针对具体个人、机构或群体的信任态度、情感、情绪或者动机结构,那么我们可以称之为非认知信任。……因此,我们说A认知地信任B,大意就是说A相信或期望B在S情境中会做X。非认知的信任包括了特定类别和时期的态度。我们说A非认知地信任B,意思就是类似于说,A对B的态度(情感、非认知属性)就是X。换言之,我们可以说A的态度就是信任B。[23]

综上,我们可以综合认知与情绪的两种路径,对联盟信任做出类型学划分。我们认为,信任形成的必要条件为预期的出现,如果对他者的行为、意图等无法做出预期,那么信任很难形成。当然,就如上文非认知的信任定义指出的,我们往往信任别人,那是一种“安全”的需要,“我对你一无所知,但不知何故,我感觉和你非常安全。所以我信任你。”[24]其实,这种情绪状态本身包括了重要的认知成分。所以,我们认为认知应成为信任的必要条件。如果一种信任当中所包括的积极情绪越多,这种情绪可能来自于对他者的身份认同,也可能来自于共同的外在威胁的压力等等,那么这种信任越有可能是情绪主导的。积极情绪则会影响认知与预期,由此一种信任的需求则会产生。所以,另一种信任类型则为由情绪/动机所主导的信任(表1)。

表1:认知信任和情绪信任的心理建构过程

建构维度 信任动机 极端形式    心理学路径

认知   预期主导 纯理性计算   认知主义

情绪   愿望主导 情绪或态度决定 动机/情绪主义

资料来源:Daniel J. McAllister, “Affect- and Cognition-Based Trust as Foundations for Interpersonal Cooperation in Organizations”, in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Vol. 38, No. 1, Feb., 1995, pp. 24-59.

根据理性/认知与社会/情绪两种基本维度,我们对信任做出基本的类型学分类:最基本的两种信任模式为工具性信任(instrumental trust)与情绪性信任(emotional trust)。[25]为了进一步反映信任程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信任是一种连续谱性质,即信任程度是可以变化发展与演变的,这种连续谱也是说明信任变化的延续性,而不是间断的。如果我们认为信任建立于期望之上,那么这就是信任定义的认知取向路径;如果我们认为信任建立于愿望之上,那么这就是信任定义的情绪取向路径。波兰社会学家彼得·什托姆普卡(Piotr Sztompka)以期望为基础,提出了三种基本的信任类型:工具信任(instrumental trust)、价值论信任(axiological trust)与信用信任(fiduciary trust)。当然,期望的种类也是按照一种尺度排列的:从最小期望到最大期望,从最小风险的赌博到最大风险的赌博。如果我们的信任建立于工具性期望之上时,我们称这种信任为工具性信任。[26]工具性期望只是一种低风险的期望,关于价值论期望,他继续说道:“当信任建立在道德期望之上时,我们将之称为价值论信任。”[27]最后一种是信用信任。我们期望从他者那里获得信用行为,这是将他人的利益建立于自我利益之上的期望。“当信任建立在信用的期望之上时,我们将之称为信用信任。”[28]

上述三种信任基本类型划分,区分了信任主体对于客体的期望程度,但是,单纯的期望与认知的维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霍夫曼认为“单纯将信任定义为可预测性是错误的,因为它并不能把区分信任与其他因素,诸如强迫,也可以激励他者采取风险行为。”[29]所以,我们定义信任时必须进一步考虑动机问题,即我们信任别人,是处于一种外在环境的需要,还是一种内在的愿望,即我们希望信任他人。如果是前一种情况,如在特定情境下,我们不得不信任他人;后一种情况下,比如我们认同他人,双方具有浓厚的情感联系基础,所以我们需要也愿意信任他人。因此,我们将信任建立于一般的认知期望基础上,还需考虑动机/情绪因素。而且,我们对他人的期望的程度,与情绪因素紧密相关。如诸如友好、爱以及忠诚等积极情绪越多,那么我们对他人越倾向于形成价值论、信用等情绪期望。综上,我们根据认知与动机/情绪的两个基本维度,将信任划分为工具性信任与情绪性信任两种基本类型(表2)。联盟组织内部同样也是这两种基本的类型,但是特定组织的信任应是在这两种基本类型组成的连续谱之间流动,这也就是信任的动态性与时间性特征。

在对联盟信任做出基本的类型学划分后,接下来我们需要考察的问题是,我们又如何去观测和度量联盟信任程度呢?换言之,我们必须建立一些基本的指标体系,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不同联盟组织内部的信任类型与程度进行观察和区分。信任的度量问题,学界已有部分论述。如霍夫曼在他的信任概念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三种度量方式:依据决策材料,推论决策者的知觉与动机因素;从可见的行动中分析信任关系;从规则体系,即国家间的条约性质来推论国家间的信任关系。[30]霍夫曼从政策选择、决策者知觉与动机、行为显示以及规则体系等多个层面探讨国家间是否形成信任的问题。而我们所需要的探讨的问题与此不同,我们需要分析的是:联盟形成,即正式的盟友间或联盟组织内部的信任有哪几种类型?信任是如何形成以及何时形成的?所以,霍夫曼研究广义国际关系中信任是否形成,如何判断问题;而我们探讨信任既定的条件下,进一步说明的是如何、何种以及何时等问题。如何回答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理性主义者和认知主义者遵循不同的研究路径。在此,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区分工具性信任与情绪性信任。我提出的度量指标简化为:以联盟内部或盟友之间的积极情绪程度作为区分两种信任类型,或者信任连续谱中信任的程度指标。如果积极情绪程度越高,则越有可能是情绪性信任,反之,则可能是工具性信任。那么,接下来我们的问题就转化为,如何判定联盟组织内部积极情绪的程度问题。

表2:联盟信任(不信任)的基本形式

期望程度 不信任/信任动机 不信任/信任形式  联盟类型

高    情绪性      情绪性不信任   非联盟

低    工具性      工具性不信任   非联盟

低    工具性      工具性信任    战略性联盟

高    情绪性      情绪性信任    认同性联盟*

图表来源:作者自撰。

*注:本文对联盟类型的分类,主要从群体认同的角度出发,将联盟群体分为外群体认同联盟和内群体认同联盟。外群体联盟即一般基于战略目的的联盟,我们认为其信任为纯认知和计算性的,所以我们称之为战略性联盟;而认同性联盟既具有战略性的目的,但同时也具有基于价值、宗教或血缘等情绪因素而成的联系,由此在联盟的战略理性目的下,形成一种内群体的认同,所以我们称之为认同性联盟。

国际关系中联盟内部或盟友之间的积极情绪程度的判定问题,是我们研究设计中的一个难题。因为情绪心理学中我们可以直接运用情绪量表测量情绪程度与类型,但国家间的情绪关系无法直接衡量。尽管组织行为学的学者发展出一种组织心理量表,如组织信任量表对组织内部信任关系进行度量,具体包括认知因素、情感因素和动机因素。[31]我们在度量联盟信任类型时的简化指标为情感/动机因素,因为情绪作用于动机,影响预期程度与性质,所以情绪因素成为我们评判信任类型最为关键的因素。上述组织信任量表中对情绪等因素的测量,我们在联盟组织信任度量中无法直接借鉴。所以,我们认为可以通过观察替代变量和影响变量的方式来观测信任中的情感因素。[32]因为信任或情绪不能直接观测,我们可以通过观测与信任、情绪因素具有相关关系或因果关系的变量,观测这些变量的变化,从而间接反映出情绪信任的程度与变化。我们可以把这种度量链条简化为:影响变量A变化→积极情绪变量B变化→信任程度(工具性信任?情绪性信任)C变化(图1)。所以,我们通过揭示影响变量A的变化,来反映联盟信任类型的变化。我们认为,这种影响变量A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理性变量,一类为社会认知变量。

图1:联盟信任的“制度化”水平(积极情绪水平维度)

              积极情绪的水平

<--------------------------------------------------------------->

     不信任      工具性信任      情绪性信任

三、结语

一般而论,国际合作是指“国际行为主体之间基于相互利益的一致或部分一致而在一定的国际领域或双边关系中所进行的协调、联合行动乃至结盟或一体化”[33]。国际合作是否需要行为体之间的信任为基础,换言之,信任是否是合作实现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不同学者的回答不一。如拉森认为,合作的实现需要一定程度的,或者说少量的信任作为基础。[34]社会学家的研究则认为,信任是理解人类关系的关键,没有信任就不会有合作。[35]但是,很多学者认为合作并不一定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信任是否成为合作的必要条件?我认为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必须对相关概念进行严格界定:什么样的信任以及什么样的合作?我们可以说工具性信任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因为我们只要能预测他者的行为和动机,就可以在工具性信任基础上进行合作。但是,情绪性信任并不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其次,国际合作也有制度化水平高低之分。[36]正式的军事联盟是一种高制度化水平的国际合作,因为联盟是盟友之间的高级军事合作的组织实体。从这个方面来说,诸如联盟这种高制度化水平的国际合作,必须建立在一定的信任基础之上。

联盟形成包括多方面的涵义,如具体组织实体的形成(主要为联盟条约、组织机构的缔造)、联盟心理群体的形成(为联盟组织信任的形成等)。所以,我们认为信任形成是联盟形成的重要组成成分。正如霍夫曼所言,与其说信任是合作的必要条件,不如说信任其实是合作的外在显现。[37]英国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也指出了因许诺、信任的缺乏,本来可以互惠合作的局面却无法实现。个体出于理性(利己主义)的考虑,无法相信对方也会做出对自己有利的行为。所以个体的理性上升为集体的非理性结果。[38]这也表明,信任等心理因素(包括了情绪成分)是国际合作(一种理性结果的表现)的必要成分。联盟信任是联盟形成的心理基础,尽管我们可能把注意力集中于具体的组织形态、盟约条款等方面。联盟形成问题中的“软力量”与“软因素”研究,一直是联盟政治课题中并未多见的研究变量。1990年,美国学者小查尔斯·凯格力(Charles W. Kegley, Jr.)和格雷戈里·雷蒙德(Gregory A. Raymond)分析联盟规范在世界政治中的作用[39],在他们的分析框架中,联盟规范成为国际规范的一种,规范对联盟行为以及联盟组织的变化发展起重要作用。但遗憾的是,直到整本著作的总结部分,他们才提出信任与联盟规范的关系问题,仅指出了一种研究方向。

信任形成是联盟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国家之间形成信任,甚至具有深厚的民族血缘认同以及共同的外在威胁等,但是国家间的联盟并不必然会形成。如中美之间自建交以来,应该说形成了一定的信任关系(我们可以说是基于战略的工具性信任),但是与中美之间联盟关系的形成无异于大相径庭的两个问题[40]。事实上,这就是一般安全信任与联盟信任之间的区别。综上,我们讨论了国际关系中信任的概念以及联盟信任的基本类型,进一步确立联盟信任形成是联盟形成的必要条件。在这一“假定”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的研究方向为,具体探讨联盟信任如何形成、何时形成?为什么会形成,以及不同的联盟形成的信任类型又有什么不同?等等。

注释:

[1] Robert Jervis, “Cooperation under the Security Dilemma”, in World Politics, Vol.32, No.2, Jan., 1978, pp.167-214. John J.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5, No. 1, Summer, 1990, pp. 5-56.

[2] [美] 罗伯特·基欧汉:《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苏长和等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3年版。田野:《国际关系中的制度选择:一种交易成本的视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其实,信任研究这种路径来源于制度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理论的论述,降低交易成本有助于增进国家间的信任。可参阅:Oliver E. Williamson, “Calculativeness, Trust,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i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6, No.1, Apr., 1993, pp.453-486.

[3] [美] 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秦亚青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0年版。

[4] 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建构主义的信任观,可参阅朱立群关于信任与合作的研究。朱立群:《信任与国家间的合作问题——兼论当前的中美关系》,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期,第16-20页。

[5] 国内政治与信任的关系研究,参阅:[美] 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彭志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美] 罗伯特·D. 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美] 马克·E. 沃伦编:《民主与信任》,吴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关于公众对政府信任及可信性的研究总结,包括政治信任与政治参与的关系,政治信任与公众舆论、投票之间的关系,政治信任与政府可信性以及市民服从的关系,政治信任、社会信任与合作关系的研究综述,请参阅:Margaret Levi and Laura Stoker, “Political Trust and Trustworthiness”, in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2000, Vol.3, pp.475-507.

[6] Morton Deutsch, “Trust and Suspicion”, in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Vol.2, No.4, Dec., 1958, pp.265-266.

[7] Robert L. Swinth, “The Establishment of Trust Relationships”, in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Vol.11, No.3, Sep., 1967, pp.335-344.

[8] Bernhardt Lieberman, “i-Trust: A Notion of Trust in Three-Person Games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in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Vol.8, No.3, Sep., 1964, pp.271-280.

[9] Deborah Welch Larson, “Trust and Missed Opportunit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Political Psychology, Vol.18, No.3, 1997, p.714.

[10] Andrew Kydd, Trust and Mistrus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p.6.

[11] Robert Axelrod,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Inc., Publishers, 1984.

[12] Jonathan Mercer, “Rationality and Psychology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Vol.59, No.1, Winter 2005, p.95.

[13] Aaron M. Hoffman, “A Conceptualization of Trus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8, No.3, 2002, p.382.

[14] 闫健:《当代西方信任研究若干热点问题综述》,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年第4期,第156页。

[15] Roderick M. Kramer, “Trust and Distrust in Organizations: Emerging Perspectives, Enduring Questions”, in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Vol.50, 1999, pp.569-574.

[16] Karen Jones, “Trust as an Affective Attitude”, in Ethics, Vol.107, No.1, Oct., 1996, p.11. 有学者将信任区分为策略信任和道德主义信任,前者建立在预期基础上,后者则由乐观主义的世界观驱使。[美] 埃里克·尤斯拉纳:《信任的道德基础》,张敦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17] Roderick M. Kramer, “Trust and Distrust in Organizations: Emerging Perspectives, Enduring Questions”, p.573.

[18] Roderick M. Kramer, “Trust and Distrust in Organizations: Emerging Perspectives, Enduring Questions”, pp.573-574.

[19] [波兰] 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程胜利译,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3页。

[20] Deborah Welch Larson, “Trust and Missed Opportunit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714-715.

[21] [波兰] 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第28页。

[22] Karen Jones, “Trust as an Affective Attitude”, p.5.

[23] Lawrence C. Becker, “Trust as Noncognitive Security about Motives”, in Ethics, Vol.107, No.1, Oct., 1996, pp.44-45.

[24] Lawrence C. Becker, “Trust as Noncognitive Security about Motives”, p.46.

[25] 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对认知信任与情绪信任对于合作的影响进行的研究,得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论:如果我们建设一种认知信任,那么结果将是因为搭便车而减少合作,而只有情绪信任才能促进合作。Kok-Yee Ng & Roy Y. J. Chua, “Do I Contribute More When I Trust More? Differential Effects of Cogniton- and Affect-Based Trust”, in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 Vol.2, No.1, 2006, pp.43-66.

[26] [波兰] 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第70-71页。

[27] [波兰] 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第71-72页。

[28] [波兰] 彼得·什托姆普卡:《信任——一种社会学理论》,第72页。

[29] Aaron M. Hoffman, “A Conceptualization of Trus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381.

[30] Aaron M. Hoffman, “A Conceptualization of Trus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384-393.

[31] [美] L. L. 卡明斯、菲利普·布罗米雷:《组织信任量表(OTI)——发展与有效性》,载[美] 罗德里克·M. 克雷默、汤姆·R. 泰勒主编:《组织中的信任》,管兵等译,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3年版,第410-447页。

[32] 如何观测与度量联盟组织的情绪程度,这是分析情绪在国际政治世界中的作用这一课题的最为挑战性的问题。笔者提出替代变量或影响变量的迂回研究战略,主要得益于与默瑟(Jonathan Mercer)、克劳福德(Neta Crawford)、科维特(Paul Kowert)等学者的交流。

[33] 宋新宁、陈岳:《国际政治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7页。

[34] Deborah Welch Larson, “Trust and Missed Opportuniti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35] Diego Gambetta ed., Trust: Making and Breaking Cooperative Relations, New York: Basil Blackwell, 1988.

[36] 关于国家间合作的制度形式划分、标准以及制度化程度等问题,请参阅:田野:《国际关系中的制度选择:一种交易成本的视角》,第120-166页。饶戈平、胡茜:《全球化时代国家间多边合作的组织型态》,载饶戈平主编:《全球化进程中的国际组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6-90页。

[37] Aaron M. Hoffman, “A Conceptualization of Trus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394.

[38] [英] 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61页。

[39] Charles W. Kegley, Jr. and Gregory A. Raymond, When Trust Breaks down: Alliances and World Politics, Columbia, South Carolin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 1990.

[40] 如果遵循霍夫曼的信任度量标准,克林顿政府时期中美之间应建立起了一种战略性的信任关系,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工具性信任。其中最为重要的标志为,1999年中美建立起了面向21世纪的战略伙伴关系。这里必须区分信任与联盟信任,亦即联盟信任具有特定的信任内涵,联盟信任比一般性的安全信任具有更深刻的内容,这主要涉及联盟的功能——特定军事合作领域对于承诺与义务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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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际论坛》2008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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