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推进启蒙运动,发育公民社会

——2008年1月12日在“2007年度十大网络公民”颁奖大典暨《网络公民》高层论坛上的讲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57 次 更新时间:2008-07-1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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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网络公民,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组合概念。怎样通过网络来培养公民意识,发育公民社会,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什么是公民社会?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它是一个由合格公民组成的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但具有公民的法定资格,不一定就是合格的公民。那么,怎么样才算是合格的公民呢?我想至少应该具备这两条:一、知道自己的权利,并能够行使它,捍卫它;懂得自己的义务,并能够遵守它,履行它。二、能够站起来生活,而不是低头躬腰,更不是跪着生活。按照这两条标准来衡量,当前我国合格的公民恐怕不会很多。所以,要发育公民社会,就有一个把不合格的公民提高成为合格公民的问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很有必要进行一场新的启蒙运动,也就是新的思想解放运动,把公民从弯腰下跪地生活的精神奴役里解放出来,摆脱奴隶主义;同时,使广大公民敢于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善于遵守和履行自己的义务,摆脱蒙昧主义。网络则可以为启蒙运动提供无限广阔的平台。

什么叫启蒙?启蒙就是启迪蒙昧,改变蒙昧状态。专制制度是一个“使人不成其为人”的制度,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下的人,人性、理性不时被践踏,取而代之的是奴性、兽性。被笼罩在蒙昧主义、奴隶主义阴影里的人,既不能自由地行使、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会遵守、履行自己的义务,也不能独立地申述自己的主张,只能生活在唯权唯上的奴隶状态里。这种状态,既有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遗存的毒害,也有苏联新专制主义的影响,而更为明显的,便是把这两者结合起来、通过五十多年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教育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因此,新启蒙运动的任务,就是要祛蔽启蒙,祛“奴性兽性”之蔽,启“中国特色”之蒙。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它面对的是一个强有力的庞然大物——一党专政的专制制度。专制制度有制度层面的东西,也有意识形态层面的东西。启蒙运动主要是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只要大家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从官员到民众,都能够站起来生活,独立地思考自己和社会的命运,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切实地去行使它、履行它,那么,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要解决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除了吸取现代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和我国几千年的优秀文化遗产外,特别需要做两件事:第一件,回顾、总结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过程,从其中发现、领悟有用的教训;第二件,清理一党专政的专制主义给我们打造的思想镣铐,与它们彻底决裂。而要做好这两件事,又应当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揭示真相,二是探求真理。坚持“两真”原则,是新启蒙运动获得成功的不可缺少的前提,也是培育公民社会的非常重要的条件。

章诒和曾经多次谈到,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突破四大禁区:反右,大饥荒,文革,六四。所谓突破,无非就是揭露真相,发现真理。今年是反右五十周年,虽然舆论导向告诫大家,对反右运动要“淡化”,但海内外还是出版了一些有关的书籍,发表了一些纪念文章;有些当年的蒙难者还与国外的专题研讨会相呼应,举行了纪念集会。这就表明,反右的禁区开始有所突破,而其他三个禁区却至今没有松动。这四个禁区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例如毛泽东的千秋功罪、共产党的历史责任,对“三大改造”的评价,中国社会的性质以及制度形态的特征,等等。也牵涉到某些理论的是非。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究竟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还是诱使知识分子上钩的诱饵;所谓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保持社会发展的支柱,还是巩固专制制度的法宝?现行宪法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大法,还是确立一党专政合法性的法律依据?如此等等,都同四个禁区有关,都存在着揭示真相和探求真理的问题,也都需要通过启蒙运动,解放思想,才能了解真相,认识真理,跳出蒙昧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泥淖。

总之,要建设公民社会,培育合格的公民,就需要有一场广泛、深刻、群众性的启蒙运动,通过揭露历史真相,探求科学真理,把名义上的公民,从蒙昧主义的囚笼和奴隶主义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成为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民主意识的、名副其实的公民。不经过这样一个精神上脱胎换骨的洗礼,就谈不上合格的公民和公民社会。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充分依靠网络这个平台外,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争取开放报禁,开放档案。这是显而易见的,我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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