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宏:优化“五个环境”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64 次 更新时间:2023-10-2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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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宏  

 

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重申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国策,极大地振奋了市场信心。党中央、国务院从顶层设计、根本理念以及核心措施上确认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即“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表明了中央的立场,营造了尊重、爱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

发展民营经济,关键在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流的发展环境才能孕育出一流的民营企业和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指出:“浙江的活力之源就在于改革,就在于率先建立了能够调动千百万人积极性的、激发千百万人创造力的体制机制,这首先又体现于具有先天市场属性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营造良好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是稳定经济增长、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重中之重,其中尤为重要的是“五个环境”的优化。

弘扬企业家精神,塑造理念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弘扬企业家精神。什么是企业家精神?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企业家不同于资本家,资本家的本质是追求利润,企业家的本质是创新,企业家从事“创造性破坏”工作的动机,来源于“个人实现”的心理,即“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实际上包括了创新精神、冒险精神、奉献精神,这三种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爱国、守法、责任、勤劳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的企业家精神,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企业家应“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当前正逢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重大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快速突破,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虚拟现实等新一代数字智能技术迅猛发展,更需要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民营企业家来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化,快速嵌入全球的新兴产业链。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我国民营经济逐步成长为创新的“强引擎”,涌现出华为、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京东等一批在全球具有竞争力的优秀民营企业,有力支撑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我国民营企业连年贡献着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还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2022年8月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300多家,其中民营企业占比高达84%,成为了新动能的最大潜力所在;全国工商联《2022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创新状况报告》显示,2021年研发投入前1000家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1.08万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投入的38.58%,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50.16%。

发展民营经济,就要大力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要从三个方面着力:其一,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创新本身就包含试错,通过无数次尝试来找到新方法新路径新产品。培育企业家精神,要营造鼓励创新、鼓励冒险、允许犯错、宽容失败的氛围。其二,有限责任、分担风险的机制。创新具有不确定性,对于因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应分散处理。我国201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之后又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标志着我国已有科创融资市场。政府部门要在合规的前提下,优先为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发的创新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其三,诚信守法、勇于奉献的责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企业家要同各个方面打交道,调动人、财、物等各种资源,没有诚信寸步难行。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是现代经济活动的重要规范,也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的重要要求。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

健全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指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现代产权制度是权责利高度统一的制度,其基本特征是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只有不断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从法律层面不断强化产权保护,才能从根本上让市场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有稳定的市场预期,增强长期投资的信心。

在实践中,一些歧视民营企业和漠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的现象也还存在。只有对民营企业产权进行有效界定和有效保护,民营经济才可能有稳定性的预期,民营企业家才有可能进行长期投资。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权益,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从立法、司法、执法各个环节体现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尊重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要在三个方面重点推进:其一,健全产权保护立法,保障民企合法权益。制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对财产权的保护,包括对民营企业财产权的保护,制定行政程序法等法律,进一步规范公权力的行使。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强化契约精神,依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维护政府公信力、司法权威及民营企业信心。其二,加大公正司法力度,在纠正中强化保护力度。2017年至202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刑事涉产权冤错案件231件、287人,在社会各界产生广泛影响。要进一步畅通涉政府及职能部门产权纠纷反映和处理渠道,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复核、重审及提审等保护机制,健全司法保护制度,树立司法权威,做好公平公正最后的“守门人”。其三,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加大对具体案件的指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通过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增强民营企业家人身及财产安全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建立统一大市场,健全市场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中提出,有些部门和地方对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认识不到位,工作中存在不应该有的政策偏差,在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此次《意见》明确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等方面加强对民营经济的支持。这些都是民营企业最关注、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一系列优化发展环境的举措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主旨一脉相承。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通过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极大地健全市场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公平有效、容量巨大的赛场。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关键在于三方面。其一,以“负面清单”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范围,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杜绝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其二,以“一张清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无论是国企、民企、外企,还是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强化反垄断执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其三,以“综合试点”持续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目前,我国的商品市场较为成熟,改革开放以来,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已实现了市场定价和自主流动。但要素市场的发育相对滞后,市场化配置的程度不高,生产要素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流动面临诸多障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发展。要加快各地的综合性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构建统一公平高效的市场体系。

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政务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政务服务水平的高低,事关民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交易成本,也集中体现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当前,民营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迫切需要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能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堵点难点痛点问题,通过政府内部管理机制变革,流程再造,环节精简和方式创新,全面提升政府自身治理的效率和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更好发挥政府对营商环境的全面优化作用,尤其要以集成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优化的政务服务机制、全面提升的政务服务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厚植土壤。

进一步简政放权,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优化。其一,加大政务服务高效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审批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以服务民众办事为中心的流程再造和目标管理,从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审批事项改革转变为以“企业(民众)为中心”的多事项政务服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便捷服务。其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广“免申即享”的政策兑现模式。鼓励各地开通统一的企业政策共享申报平台,对涉及所有部门的民营企业申报事项统一由共享申报平台接入,申报材料各部门共享,实现一次申报、多部门应用。以“免申即享”为抓手,消除影响民营企业政策获取的差别。其三,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治理。进一步畅通高频事项办理和电子证照申领的通道,推广行政审批、申报、法律援助、金融支持的资源归集平台和上网。实现事项申报及电子证照数据化、资源化、平台建设统一化,为精准统计政策投入情况和有效衡量政策产出状况搭建数字化治理的基础。其四,加深政企沟通交流,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每年选取部分年轻企业家和公务员到机关和企业进行双向挂职锻炼,推进互学共鉴双向交流常态化。鼓励各级政协、统战部门利用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发挥牵线搭桥的作用。鼓励各级政府建立民营企业接待日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过程中,注重倾听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

加强舆论引导,优化社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支持。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展现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数量从2012年底的1085.7万户增长到2022年的4700多万户,10年翻两番,民营上市公司数量突破3000家,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79.4%提高到93.3%,已经成为了强国富民的重要支撑力量。然而,质疑和否定民营经济的言行仍然反复出现,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支撑民营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相对薄弱;另一方面则是对民营经济的宣传引导还不到位,舆论氛围营造还不够。

要进一步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培育尊重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一,深入研究。加强学界对民营经济的深入研究,在国家、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增加民营经济研究相关指南、立项的比重,发表一批有影响力的论文,为发扬企业家精神、发挥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提供理论支持。其二,弘扬典型。借助有新意、有热度的优秀影视文艺作品,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积极正面的形象,打造一批展现民营企业家奋斗经历的现象级影视作品,向全社会展现民营企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形象。其三,纠偏正名。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开展若干有社会影响力的纠偏工作,为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正名”,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的行为,对部分故意歪曲、恶意抹黑的不实声音适时进行行政及法律惩处,并向社会公开。其四,引导履责。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民营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鼓励民营经济人士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

作者: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一级调研员 左宏

来源: 《中国发展观察》202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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