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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友华 邵文君:技术化与专业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双重路径

更新时间:2023-02-04 10:34:31
作者: 陈友华   邵文君  

   内容提要:当前,社会治理现代化成为治理场景中的重要议题,然而,技术化与专业化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元素尚未被充分阐释。基于此,通过对社会治理现状与需求的分析与探究发现,一方面,社会治理专业化能够实现对社会变迁的回应,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水平;另一方面,社会治理技术化能够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公共服务的高效与精准,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服务效能。进一步而言,借由技术化与专业化之间的对话与互构,能够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发展趋向多元化、精准化、高水平与高效能,亦可有益于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关 键 词:技术化  专业化  社会治理现代化  technicalization  specialization  social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在快速的社会变迁浪潮中,单位制部分解体、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与人口流动在不断重塑人们的生活空间与互动方式,社会共同体日趋瓦解,社会趋向疏离化。在这一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社会治理涌现出新的需求:一是社会治理的虚拟化和脱域化;二是社会治理的目标更加多元,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延伸;三是社会治理的愿景更加丰富,社会治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四是社会治理所面对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更加复杂,且具有超强的流变性。而且,随着现代经济活动高度的相互依赖,现代观念的多元发展,民众在社会生活、政治诉求上日益多元化,治理规模更加剧了组织复杂性,治理面临的挑战随之急剧上升。①基于对社会现实的回应,国家提出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历史性转变。

  

   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是两种具有显著差异的国家治理范式,社会管理强调政府单一主体的权威,强调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以社会动员、社会控制、刚性维稳等管理方式为主,目标是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而社会治理主张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活动,强调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主体间的合作,强调秩序与活力并存,目标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满足公众的异质化需求。与此同时,在当前的社会治理领域,一方面呈现出虚拟性、多元性与高风险等特征,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在技术领域的投入与产出之间严重失调,社会治理的专业化力量不足,服务主体单一化、边缘化,服务内容碎片化、低水平。综合当下的社会治理现状,以及社会治理现代化亟须达到的多元参与、阶层扁平、信息与资源高效共享②、实现社会治理中的公众利益最大化和效能最大化目标,本研究认为,社会治理专业化既是对社会变迁的回应,也是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水平、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而社会治理技术化作为一场治理革命,构筑公共治理领域的变革与创新,是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公共服务的高效与精准、政府整体服务效能的提升的必由之路。在这一大背景下,为了充分发挥技术化和专业化的效能,亟须探讨技术化与专业化发展过程及在当下的社会治理中呈现的实践困境,通过重构社会治理技术化与专业化的内涵和实现路径、搭建专业化与技术化的互构逻辑,着眼于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技术化与专业化:发展进程与治理困境

  

   (一)技术化发展进程与治理困境

  

   长期以来,技术和基于技术的治理范式被广泛应用到政府治理中,公共治理技术化已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趋势,已有研究发现,数字化管理可以应用在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会安全、政治传播等领域③;具体而言,在医疗卫生领域,可以利用公共卫生历史数据来研究流感趋势,并预测下一次流感爆发节点④;在民情预测和管理方面,可以通过对网络社交平台中话题结构的模拟发现集体行动的信息,利用文本分析方法来预测大规模冲突事件的发生⑤。

  

   在我国,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快速推进,在城乡与区域发展严重失衡、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流动人口大量涌现、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复杂变迁的背景下,国家治理模式逐渐由总体性支配转向技术性治理。⑥当前,在部分发达城市推行的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云治理模式,都是试图以技术为切入点,提升全社会数据意识,推动数据资源共享,破解信息孤岛的制度性和技术性束缚,疏通信息发展的瓶颈⑦,着眼于搭建部门、区域间的协调机制,促进信息交流,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提升社会治理的总体效能。正是基于对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期冀,技术化的浪潮持续渗入社会治理的各个节点。与此同时,社会治理技术化实践中出现如下困境。

  

   一是社会治理中心化。当前,社会治理的技术化并未实现治理逻辑的创新和效能提升,反而加剧了社会治理的中心化。首先,大数据技术本身的反匿名化特点提升了政府对于公民隐私和个人数据的永久记忆能力,政府所掌握的公民数据日趋集中、细致、大量。与此同时,由于过度依赖技术,这种叠加效应导致当下的社会治理存在滑向技术异化,并进一步导致“技术利维坦”的危机。⑧其次,政府和大型企业的技术垄断,会加剧社会治理的中心化程度,如社交平台由于资本和技术的集中,呈现出主流话语霸权的网络舆论生态。

  

   从总体上来审视,“行政吸纳技术”视角可以帮助我们透视社会治理中心化的内在逻辑。技术应用的中心化导致公众为个体隐私被全面掌握与追踪、记录与审查而担忧,从而抑制民众的公共参与意愿,加剧参与的疏离和冷漠,公众基于自我保护的逻辑,选择撤回到更加小众、封闭、同质的群体中进行公共事务的讨论,寻求微观层面的对话和表达自由,大型公共议事平台形同虚设。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政府并未改变全景式管控和维稳的治理逻辑,并未开展社会治理制度层面的改革,虽然在顶层设计中持续提倡多元参与、协商共治,但在实施层面,政府将技术吸纳为自我赋能的工具,政治权力在自上而下地渗透和强化。

  

   二是投入—产出的脱节。即社会治理的效能并未伴随着技术治理投入不断增加而实现显著提升。在社会治理领域,一方面,信息化、大数据、云治理等一系列概念在持续地泛化,“技术”如同幽灵一般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作为社会治理话语体系中政府宣传与政绩展示的重要资本无处不在。另一方面,社会治理领域存在技术化水平低、数据碎片化、数据体系混乱、技术框架搭建与应用脱节的困境;在政府的组织架构中,高成本搭建的信息技术体系常常被纳入边缘化的支撑性部门甚至是后勤部门,并未进入治理体制的中枢⑨,技术的核心功能与价值难以呈现。

  

   笔者认为,社会治理技术在投入—产出之间的严重脱节,首先是由于对信息、大数据、技术化等概念的浅层化解读与混淆;其次是缺乏对社会治理需求与技术功能之间的评估与匹配;再次是由于行政体制的等级制度和分工结构的规模导致信息流动困难,而这些特点由于中国行政体制的庞大规模和漫长管理链条而大大加剧⑩,从而导致技术效能难以发挥;最后是技术的覆盖水平和发展速度与民众的数据意识、信息素养之间的割裂。简言之,社会治理中的技术化浪潮脱胎于宏观的政治目标,而非自下而上、需求导向的技术化进程;技术化、数据化成为行政化的绩效指标呈现在一张张表格中,而非着眼于保障公众利益、提升治理效能。

  

   (二)专业化发展进程与治理困境

  

   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一个国家的历史演变历程有着密切的关系,纵观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为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事关全局的问题,中国时常采取项目制管理方式。(11)在社会治理领域,社会组织是项目制的主要运行载体,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是项目制的主要运行模式。与此同时,社会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要求社会服务力量的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兼具政治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故此,社会组织以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为契机,似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社会组织开展的各类抗疫服务与活动也获得了较多关注和正面评价。但笔者认为,社会组织主导的社会治理专业化模式依旧存在如下困境。

  

   一是社会组织的专业度不足。具体而言,一方面在于社会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不合理,服务水平较低,难以应对复杂、多元的社会治理需求。具体而言,组织资源的短缺、间断性、不稳定性导致组织难以形成长期、良好的发展态势,进而导致组织内部缺乏合理的上升渠道、人才流失率高。与此同时,社会组织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呈现经验主义导向,专业知识储备不足,难以形成高效的工作模式。另一方面在于行政层面,政府购买服务在项目发包时的要求与实际的服务内容之间经常存在显著差异,导致中标组织的业务范围与最终的服务内容之间不匹配,因此,社会组织需要负责超出业务范围的事项,这会导致社会组织的资源错配,专业化水平难以体现,也难以在实践中得以提升。同时,在项目的实际运行中,由于社会组织缺乏权威性、独立性和自主性,往往要依靠社区居委会的组织能力和公信力才能顺利开展服务,社会组织只有通过自我矮化、主动或被动地承担部分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行政性事务,来赢得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支持,从而导致社会组织的服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上升。

  

   笔者认为社会组织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从政社关系角度来审视,不少社会组织为适应政治权力主导的制度环境,在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上,出现与政府部门同构化的倾向。(12)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同构关系之中,社会组织对于有限资源的分配以及对现有规则解释权受限、服务内容有限,自主性难以形塑(13),对社会服务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其次,从外部影响因素来审视,购买服务的“模糊发包”现象明显(14),政府缺乏明确的社会组织绩效评估标准,各类指标主观性强,对服务质量和效果缺乏科学的测度,难以对社会组织专业性提升形成正向的激励机制。再次,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审视,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自上而下的学科发展模式致使社会工作教育发展早于社会工作服务。在项目运行中,专业知识难以与实际的服务需求实现有效的联结与对话,知识和实践成为趋向于脱节的两个模块。同时,从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与知识结构来审视,其专业素养与知识结构和社会服务内容与要求的多样性、综合性和复杂性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最后,由于服务对象并非是服务项目的评估主体,服务效能与组织绩效和收益之间缺乏强关系,故此,社会组织的精力集中于开展各类表演型服务,营造出各类社会服务的景观,以获取项目评估方的认可,忽略了对服务专业化水平的追寻。

  

二是社会组织的边缘化。由于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不强、弱自主性的生存现状和制度环境的束缚,致使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链条上处于边缘位置。具体而言:一方面由社会组织所承担的社会治理内容通常是社会服务与管理框架中的细枝末节,服务体量小、内容受限、面向群体狭窄,而社会治理面向的管理和服务更为多元和丰富。另一方面,虽然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宣传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但在实践过程中,社会组织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地位边缘化和服务碎片化导致社会组织对于自身的定位较为模糊,组织发展路径缺乏稳定性,(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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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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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28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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