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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双梅:新中国成立初期习仲勋对西北民族工作的重要贡献

更新时间:2022-12-15 09:26:21
作者: 王双梅  

  

   摘要:民族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仲勋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主持中共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作期间,模范地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提出的民族团结、慎重稳进等一系列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从西北地区实际出发,积极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参政议政,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使西北广大地区在短短三年内就实现安定团结,迅速恢复发展农业畜牧业,为进一步开展西北地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仲勋作为一个从回汉杂居的陕甘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老西北”,在其长达70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极为重视民族工作。特别是在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在主持中共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作期间,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西北地区的最大实际问题,模范地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提出的民族平等和团结等一系列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从西北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努力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大力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积极参加政权建设,扎扎实实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使西北广大地区在短短三年内就基本实现安定团结,迅速恢复发展农业和畜牧业,为进一步开展西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民族问题是西北地区最大的实际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习仲勋担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由于第一书记和军政委员会主席彭德怀军务繁忙,特别是彭德怀在1950年春赴京参加中央会议和赴朝作战后,习仲勋就主持领导了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工作。这时西北军政委员会辖区包括陕、甘、宁、青、新和西安市,拥有339万平方公里土地,占全国国土面积1/3强。在全地区5省1市中有4个省是民族或多民族地区,在2300余万人口中约700万是少数民族。这些民族信奉不同宗教,社会和经济发展程度又很不相同,加之历史上民族压迫政策和帝国主义外来势力挑拨等原因,使这些民族与汉族之间存在着很深的历史隔阂。如何在西北广大地区民族问题极为复杂的形势下,尽快实现安定团结,消除民族隔阂,建立起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成为摆在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面前比其他大区更为需要急迫解决的严峻问题。

   在民主革命时期,习仲勋在创建陕甘边根据地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延安时期,在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下,就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工作,这为他在新中国成立后处理少数民族事务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因此新中国成立后,他就清醒地认识到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复杂性,在各种会议上多次指出:“我要特别说到民族问题。这在西北地区来说是最大的实际问题。这也是我们这里多出的一项任务”,“如果丢开民族问题,就是脱离西北眼前最重要的实际”(习仲勋:《在西北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1950年6月29日);习仲勋:《关于传达三中全会的报告》(1950年7月1日)。)。他向各级干部反复强调:“西北这个地方是几十种民族合作的大家庭,在西北服务和生活上是必须注意这个民族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任何人离开了这个东西就要犯错误”,“如搞不好,就要亡头,就会被杀掉。”(《习仲勋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47、36页。)他把是否做好民族工作看作关系政权生死存亡的问题,时时处处提醒各级干部处理一切问题都要看是否影响民族团结,“均须根据民族特点及注意民族情感办事”。并且必须首先要照顾少数民族,“只有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有‘不平等’的准备,结果才会达到平等”。他说:“各少数民族发展历史不同,阶级关系不同,民族情感不同,风俗习惯不同,党的政策只有结合这些具体情况,才能把事情办好”。(《习仲勋论统一战线》,第48、117页。)

   因此,西北局成立伊始,就把民族工作放在西北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中首要的和极其重要的地位,在1949年11月中旬召开的扩大会议上决定,“必须广泛宣传并坚决执行《共同纲领》所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准备经过长期艰苦工作,在各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建立起各民族人民间互助友爱合作的新关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会兰州扩大会议决议》(1949年11月)。)。为了贯彻这一施政目标,按照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指示,习仲勋注意吸收各民族代表人士参加各级政权工作。他和西北局在协商各省政府人事配备问题时,特别注意“使各民族都有相当数量的代表参加政府工作,并有意识照顾当地人数较少的民族。民族杂居地区应有少数民族的人充任县长或副县长”(《习仲勋论统一战线》,第51页。)。他并提出如甘肃省临夏的回族人士马惇靖和马鸿宾可分别参加宁夏省或甘肃省政府的工作,马鸿宾可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在考虑西北军政委员会人选时,同样根据照顾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等原则,吸收回族马鸿宾、马辅臣、杨静仁,维吾尔族赛福鼎、包尔汉,蒙古族白海风,藏族喜饶嘉措等少数民族人士为委员。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组织机构中还设立同财经、文教委员会并列的“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有关事务。在各地区和市县也都吸收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人士参加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这些少数民族人士熟悉民族情况,在少数民族中有相当影响和联系,吸收他们参加政权工作,有利于消除各民族间存在的历史隔阂,加强各民族间的沟通联系。

   少数民族人士参加各级政权,为做好少数民族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但更重要的还是使他们实实在在地参政议政,调动他们参加政权建设的积极性,以真正建立起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为此,习仲勋和西北局重点抓了每半年召开一次的西北军政委员会全体会议。如1950年7月上旬召开的第二次军政委员会全体会议,除军政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外,还特别邀请各界知名人士34人,各民族代表及各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136人,特约旁听者160人,“各少数民族人士将占正式参加会议人数一半以上”(《习仲勋论统一战线》,第54页。),“这种广泛代表性的会议,为西北历来所没有,因此会议的情绪也显得更为紧张热烈”(彭德怀、习仲勋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1950年7月29日)。)。会议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在肯定前一段工作成绩基础上,着重检讨这一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彭德怀、习仲勋以及西北各省、各部领导人在会议报告中,都主动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检讨和自我批评,对今后“准备解决各种问题的方针、政策、计划、方案等,拿到大家面前,让大家明瞭、研究考虑,经过反复酝酿,广泛地交换意见,充分协商而后决定”。习仲勋“善于在和大家合作共事中,提出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正确主张,获得大家的真诚拥护,而将大家团结在自己的周围”。习仲勋在会前党内讲话中就特别提出,要防止在和少数民族与民主人士共事中,不认真同人家一块讨论工作、研究问题,而只是叫人家同意、签名的做法。他强调:“要做到实际的真正的团结,首要一条就是使人家能够愿意讲出自己的意见”,“我们必须采取诚恳谦虚的态度,检讨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缺点;既要讲好的,也要讲坏的;正确估量和实事求是,主动地进行自我批评”,要“有负责精神,重言诺,能办到的才说能办到”。(习仲勋在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党员干部会上的讲话(1950年7月7日)。)

   习仲勋务实的工作作风,会上和衷共济、集思广益的热烈氛围,深深地感染了参会人员。正如委员中有些老先生所说的:“有的意见大都讲出来了,有些人会前存在的一些疑虑也消释了,一致反映认为会议开得很民主,问题解决的很具体,领导人虚心诚恳。有的人说:‘七天会议顶上几个月学校’”(彭德怀、习仲勋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1950年7月29日)。)。特别是各不同民族委员间充分表现了互相尊重与团结友爱精神,凡涉及少数民族的问题,特别重视各少数民族委员的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经分组、大会反复研究协商才决定。这就促使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在逐步增长,隔阂在逐步消除。

   像这样的会议,在习仲勋主持西北局工作期间,先后共举行了六次。每次会议都邀请各民族、各界、各民主党派人士列席,人数是委员数的两倍到三倍。经过这种民族民主的统一战线会议形式,使各方面的人体验到真正参与政事,并由此得到教育,没有一个人不在进步,并且进步很大很快。(习仲勋关于西北局三月份工作的综合报告(1951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充分肯定了习仲勋的这一做法,并转发各大区书记参考。

   除此之外,习仲勋和西北局还在军政委员会全体会议之外,单独召开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如第二次军政委员会会议之后,根据会上少数民族委员反映的情况,为了具体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习仲勋很快就直接领导召开了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这次会议有各民族委员27人出席,各民族列席者75人,西安各机关干部及民主人士列席者75人。习仲勋在会议期间多次接见各民族委员和人士,几次莅会讲话。他在开幕讲话中指出:西北各民族现在已由过去相互仇杀的历史转变为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历史,我们应该珍爱这一翻天覆地的各民族新历史的开端。但这只是我们民族工作上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希望各位委员用认真负责的精神来讨论各民族人民的重大问题,慎重稳步地推进各民族人民的建设事业。这次会议检讨西北解放以来的民族工作,确定了西北今后民族工作的方针、步骤和任务,使到会各民族人士和干部对今后如何开展民族工作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会议对重大问题采取“有计划的个别深谈方式,多则谈过七八次”,基本消除了与会者各种疑虑,“敢于大胆发言,积极提议案”,“对区域自治,联合政权,宗教等主要政策大体上都得到比较明确的一致认识”。(汪锋关于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情况给西北局并中央统战部的情况汇报(1950年8月8日)。)7月27日,习仲勋在闭幕会上讲话。他再次强调民族团结问题,指出:由各民族的人士来商讨各民族的大事,是解决各民族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民族团结是一切之本,希望到会的各民族人士把西北各民族的事业办好。

   这次会议实际上带有西北各民族代表会议的性质,奠定了以后开展西北民族工作的基础。在习仲勋领导西北工作期间,先后共召开了三次这样的会议。参加1952年春召开的第三次民族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还列席了西北军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习仲勋对这次会议总结指出:“这次会议范围更扩大了,牧区各部落都有人来,情绪都很积极。”习仲勋每次都在百忙中到会讲话,并同与会委员们进行长谈。他在日常领导部署全面工作时,经常对民族工作作出指示,并要求民委协同各业务部门进行有关民族工作的检查,使军政委员会有关的决定落到实处。1952年秋,就在他调中央工作前,还要求西北各省市委和地委“在民族杂居地区,认真检查一次民族政策执行的情况,订出切实改进办法” (西北局给甘肃省委并新疆分局、各省(市)委地委并报中央电(1952年9月4日)。)。后来中央把西北局的这一决定转发西南和中南局,并指示:“盼西南、中南两中央局亦通知所属有关党委以同样严肃认真的精神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10—1966.5)》第9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20页。),从而促成全国进行了一次民族工作的大检查。

   重视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

习仲勋和西北局在领导西北民族工作中,十分重视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工作。因为当时西北少数民族干部还没有培养起来,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宗教习惯,王公、贵族、千百户和活佛等上层人士在群众中还有极大影响及信仰。这种历史条件决定了当时西北地区民族问题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在这些上层,正如习仲勋所分析指出的:“一年来,各民族广大人民有很大的进步,他们拥护人民政府,拥护毛主席,拥护共产党和解放军,(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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