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喜:论治国理由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25 次 更新时间:2019-07-19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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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喜  

内容提要:治国理由是当代国家治理理论论争中的一个重要议题。一旦涉及治国理由的问题,就会凸显出国家目的概念下国家治理合理性问题的重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堪当研究此问题的理论良田,因其常被视为一种马克思主义治国理由的创新案例。在今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由的语汇中,大量增加的乃是诸如食品安全与医疗保障之类的部署,开始弃绝由来已久无法自主的他律,相对地,我们也就提高了人们之间的全面的相互依赖的程度。或我们应该说,民生在此成了现代国家治理的主要目标,而这个目标也当然是能有效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地平线。

关 键 词:治国理由  中国共产党  政治理想  创新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国家治理、善治、治理现代化成为学术理论界的热门话题,因为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国家决策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将极大地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技术的重组或重构。也就是说,我们今天遇到的大多数问题,尽管性质有所不同,但都可能引向国家治理问题。


一、治理科学:“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但是,哲学界却很少关注治理、国家治理、治国理由这些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无关紧要,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有太多的人热衷于空谈治国,其实这并不会给这个国家带来福祉,相反,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将清醒地认识到对这种空谈进行认真批判的必要性。正如马克思当年针对《科隆日报》政治编辑海尔梅斯的观点所说的:“国家不但有权利,而且也有义务‘禁止不够资格的空谈家的胡说八道’。”①关键的问题是要知道,哲学和政治应当具有何种相互作用及其对国家治理所具有的必要性。马克思为这一说法开启了一条全新的路,或者说“问题不在于应该不应该对国家进行哲学研究,而在于应该怎样进行这种研究”,是“哲学地还是非哲学地、有成见地还是无成见地、有意识地还是无意识地、彻底地还是不彻底地、完全合理地还是半合理地”②。关于这一点,如果事情关涉到何种国家理由对于特定的人类社会治理目标而言是最合理可取的,那就不必泛泛而谈如下这类问题——诸如“人的本质是什么”,“国家的本质是什么”,“符合人的本质的国家形式的本质又是什么”。

回顾人类思想史,哲学谈论治理国家至少是有传统的,柏拉图、孔子这些哲学家都被认为是谈论过治国问题的重要哲学家。问题在于,对于治国这一主题,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哲学的方式(这种哲学的方式此时的名称,可以是柏拉图在《王制》里的理想主义描述,或者孔子的“为政以德”)来处理,或者还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处理是否更好,这是人们一再讨论的问题。而让人们感到好笑的是,在古代居然有哲学家宣布:要是哪位君主不赞同他头脑中的哲学理念,就绝难治理好自己的国家。“哲学王”的理想之所以始终无法实现,主要原因是理想政治在政道与治道上的脱节。在现代国家之中,“社会学家已然取代了哲学家(比如,迪尔凯姆及其门徒就试图赋予共和政体以一种思想的世俗模型)”③,今日国家治理的主题是与众多非哲学的学科关联在一起的,比方说,众多专家谈的放开价格、限制政府干预甚至海洋法等等问题都是与治国问题联系在一起的。

但是,法学、社会学和行政管理学等方面的专家们的兴趣往往又局限于个别技术问题上,所以,从治国乃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④上看,哲学与政治的联盟及其形式的/创新完全有利于对治理国家的思考。作为一种创新,要努力进行技术的、政治的、形而上学等等的创新。因此,治理就存在着两条连续线,一条叫做“上行线”,一条叫做“下行线”。相应地治理科学就有两套体系。一方面,每一个希望把国家治理好的人,首先要学会如何治理自己,学会如何治理自己的财富,如何治理家庭,然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如何治理学问,最后,部分人有足够的能力成为一个成功治理国家的人,这是一条上行线。换一种说法,治理所指向的这个层面,实际上有重要的政治哲学意涵,领导科学(哲学)的研究和教学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领导科学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今天都很重要,马基雅维里对此种要义非常明了:它“首要地、直接地、主要地要保护的是君主与臣民和领土之间的君权关系,而不是领土和居民。保护这一脆弱的纽带,就是治理的艺术,或者说是马基雅维里所赞赏的做君主的艺术的目标”⑤。当然,维持君权并不等于就掌握了治理的艺术,而治理的艺术也并不等于领导科学(哲学)。用哲学观点来考察我们的社会生活,解决最复杂的国家问题决不能这样加以表述:“国家权力应当从一个点出发”,也就是说,“一个点应当统管一切”⑥。所以,领导科学(哲学)、国家治理体系这些概念都不是空口说的,用比喻的方式来说,它就相当于在国家的形而上学层面讨论“家政”问题。与此同时,另一方面,我们这里讲的绝非感情用事,无论是像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这样关系我国命运的大事情上,还是像教育孩子这样的小事情上,都存在着一条下行线。今天我们常常抱怨教育出了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一般地说,教师应该知道如何教育学生,家长应该知道如何照料自己的孩子,依此类推,每个人应该知道如何打理他的财富、经营他的事业,国家中的每一个人也将做他该做的事情,这是一条下行线。《论语》里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也就是说,我们所了解的治国之道是一套促进生活、共存、交流的技术,它会从顶层传递到构成社会的小的单位,传递到家庭治理和个人行为当中,这些传递的东西反过来可以转换为国家实力。我们研究探索的公共管理思想和理论,从根本上说,与作为保障人民的生活和福利与保证治理形式的“自上而下”的连续性应该是一致的,一个国家的公共管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二、国家治理:以住房短缺和城市治理为例的分析


提出治国理由,其实就是解决我们现实生活中面临的治理困境。如果我们站在市场机制上来看问题,情况就是这样的。下面举“住房短缺”的例子对实际的国家治理进行哲学分析,它构成了政府与事件之间的关系。我们今天总是抱怨房价太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买不起房子。所谓物以稀为贵,买不起房子是一种“住房短缺”状态,并且会导致自我重复,如果没有另一种机制来制止它,它就会持续加重,这是短缺状态导致价格上涨使然,而且很明显,价格越涨,房地产商就越会把房子屯起来,因此价格会越发上涨,直到真的让居民最基本的居住需要也无法得到满足。对于政府来说,“住房短缺”无论如何是要加以避免的。如果地方政府不仅不想解决“住房短缺”,反而利用这种趋势大发横财,对普通老百姓的打击无疑要比对富裕阶层的打击厉害。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住房短缺”是痛苦;对于政府来说,则引发治理能力危机。所以,居住问题其实首先不是房价问题而是国家(政府)治理问题。

那么,怎样解决“住房短缺”问题呢?大致上说,与所有一切社会问题的解决一样,可以被置于两种不同的治理思想中。一种是空想的,一种是实际的。“在现代社会里,这个问题同其他一切社会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完全一样的,这就是靠供求的逐渐均衡来加以解决。这样解决了之后,问题又会不断产生,所以也就等于没有解决。社会革命将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这不仅要以当时的情况为转移,而且也同一些意义深远的问题有关,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消灭城乡对立。既然我们不必为未来社会组织臆造种种空想方案,探讨这个问题也就是完全多余的了”⑦。

大致说来,马克思主义思考“住房短缺”问题是与哲学一政治思想联系起来的。“住房短缺”问题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它从来不是简单的纯粹没有住房,并不是普通老百姓必要的住房彻底没有了。因为如果是这样,普通老百姓就都冻死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一个国家的老百姓因为没有住房就都冻死的情况发生。所以说,“住房短缺”是一种感觉。“现在各大城市中有足够的住房,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立即解决现实的‘住房短缺’问题”⑧。但是,正是因为有一部分人“住房短缺”造成挨冻,这样“住房短缺”的现象就解除了。靠供求的逐渐均衡来加以解决,这是作为不可避免的过程,作为广义的自然过程出现的。但是,它们不会作为主要的社会稳定和安全要治理的事情出现,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共政策而言更是如此。因此,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反“住房短缺”的体制主要奠基于社会改革的可能事件的体制,即无产阶级取得政权,这个事件是可能发生的,而资本家政权却试图阻止其发生,甚至在它进入现实之前就阻止其发生。比方说,他们把最不成样子的小街小巷改造成为又长又宽的街道,但是这种小街小巷立刻又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出现。“实际上资产阶级以他们的方式解决住宅问题只有一个办法,这就是问题解决了,但又层出不穷。”⑨如果我们在反“住房短缺”这个体制中来理解社会主义治理思想,就需要强调社会和谐。否则,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现代自然科学已经证明,资本家居住的空气清新的合乎卫生的街区,也常常会遭到发源于贫民窟的病原菌的侵袭。当这一点被科学查明后,资本家就不得不“关怀起自己工人的健康来了。于是就建立协会,撰写著作,草拟方案,讨论和颁布法律,以求根绝一再发生的各种流行病。对工人居住条件进行了调查,设法消除最不能容忍的缺陷。”⑩这说明,富人无论如何不愿意帮助穷人,但是因为烈火已经烧到他们头上,他们必须起来救火。然而,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看,“住房短缺”问题绝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共同遭受痛苦的问题,而是消灭地产、废除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问题。一般说来,资产阶级企图单独解决“住房短缺”问题并不可能得到根本的结果,而且完全变得无法治理且无法化约:“现代的国家不能够也不愿意消除住房灾难。国家无非是有财产者阶级即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用来反对被剥削阶级即农民和工人的有组织的总权力。个别资本家……不愿意做的事情,他们的国家也不愿意做。因此,如果说个别资本家对住房短缺虽然也感到遗憾,却未必会劝说什么人去从表面上掩饰由此产生的极其可怕的后果,那么,总资本家,即国家,也并不会做出更多的事情。国家顶多也只是会设法在各地均衡地推行已经成为通例的表面掩饰工作。”(11)我们看到的情形正是如此:无法治理的住房短缺不断地形成,没完没了。所以,我们也许可以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在怎样解决工人阶级“住房短缺”问题上,丝毫不抱有希望。马克思主义的真义是“证明现有的房屋足以暂时供给劳动群众以宽敞和合乎卫生的住所,”那么就“已经很满意了”(12)。因为其最直接最明显的原因是未来社会将怎样使得人们居者有其屋,是现在的人们所无法想象和控制的。我们还可以说,一个抽象的社会主义治理概念是在想象界运作的,因为对抽象的社会主义治理进行想象,并且只能通过想象所有“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不切实际的办法才能制定出来。这样来看,我们唯一要做的是,“要知道在每个具体场合下应该反对哪些社会制度并以何种方式发动主要攻击”(13)。或者说,我们自己正在批判的指向就是治理政策的当前目标的正当性。如果我们动不动就把治理问题都上升到(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体制的弊病问题,就会给我们自己造成很大的被动。

“住房短缺”现象最敏感而其直接后果当然首先出现在城市中,因为在农村中“住房短缺”相对更容易承受一些。所以,虽然治理城市与治理国家并不是一回事,但是无论如何二者之间存在着互补性。马克思所描述的资本主义世界性历史发展的基本机制,比如殖民统治、公债、现代税收制度以及间接税收、工业保护主义、贸易战等等,就是“酝酿于城市之中,但它们只有在被国家占有的限度之内才能作为积累、加速和积聚的机制而运作”(14)。更典型地说,如果我们在领土之上的国家主权关系中思考城市—资本的演进,那么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呈现了如何确保一个高度“首都化”国家的古老的观念:一个国家首都不过就是带着国家治理(统治)意志的能量场。一个国家领土的“首都化”伴随复杂的治理问题。

比方说,我们国家的首都在北京,这个首都北京是怎样治理的?北京够不够得上治理得好的首都称号?依照前面得出的结论,我们不会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得出简单的是或不是,但是有些看法是清楚的:一是北京城的规划布局符合几何学的形式,它具备圆形或方形的城市形式,符合人们寄予的美学想象和政治中心的象征。但是,对于我国经济行政治理中扮演的角色来说,它被确定为这么一个中心并非绝对。一方面,它必须防止陷进国家全能主义和主权制度过于庞大、僵硬的框架中;另一方面,为了回应当时的领土危机,它处在中国的北方,在地图上就是鸡脖子那里。而现在,它不再是主要关注特定人口是否生活在安全的普遍状况这个主题,而是为了实现其作为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所赋予首都的所有功能,譬如首都最重要的功能当然是公共性的。二是首都有很多园林,在园林里有江南的人工山水装点,但它不应该向“花花草草式的建筑”转变,它必须承载良善的道德教化含义,因为它还必须同时富有一种政治含义,也就是说一种地理和物理环境必须与人文环境和民风淳厚协调一致,这对首都的城市治理非常重要。三是首都应该是大学集聚之地,或有充分的理由成为学术中心。可以说公共管理在行政实践内部被构想出来,并伴随着相应的国家治理理论、体系、概念,通过大学和研究机构生产出科学和真理传播到全国的其他地方。欧洲都市化首先导致了文艺复兴。四是首都当然不能太拥挤,以便为国家现代化未来发展和发挥新的行政功能腾出空间,而且拥挤也意味着更多的疾病。五是首都当然应该尽可能避免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等。对照以上几个方面,北京这个城市治理的好不好,大概会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但是,可以观察到的治理的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里我们再一次遭遇到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的重要问题,比方说北京的局部气候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政治和经济干预改变了空气温度、湿度而造成的。因此,在安全、领土、人口等治理细节层面上,北京这颗祖国的心脏血液应当变成顺畅流通的媒介,这对于国家发展来说既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也是重大的治理问题。

当然,治理一个国家真的不像老子所说的那样像做一盘菜那样容易。美食佳肴只是关系人们的生理机能,关系到物事。但是,“政治”乃是政事之治(理),或者更应该说,治理和政治是密切相关的,关系到人事。国家的重要性在于它是治理理性的调控理念,不会像调配一杯好茶那样,应该先倒茶水,再倒牛奶,或者相反,这无论如何只是属于家政范畴的事情,与国家政治或治理无关。


三、治理和政治的关系


福柯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政治,之于治理的艺术的关系,就如同同一时期数学之于自然科学的关系”。它假设政治类似于数学,类似于治理艺术的理性形式。在这里,“治理理性的合理性的政治”(15)这个说法势必导致治理合理性与政治理性存在一种固有的联系。

这般提出问题就有必要阐明一下相关术语。我首先就有关政治这一术语作出简要的解释。我们常常倾向于认为政治与某种行使权力或夺取权力相关,但是,政治的根本目的并非仅仅为了权力,也不是仅仅有了调控集体生活的法律就有了政治的根基。政治与哲学一样,都是希腊的发明,必须配置一种共同体的特殊形式,这个共同体的特殊形式就是国家。因此,如果我必须回答下列问题:什么是政治?而我只用“这就是国家施行的一切措施”一句话来回答,我的意思大概就会被大家所了解。英国学者罗杰·斯克鲁顿在他的《政治思想辞典》中说,“政治”指与“政府”相关的活动(16)。用不着更多的引证来说明,我的意思是说,“政治”的思考从本质上看首先是国家或政府的调控理念。用一道城墙把北方的大半个中国包围起来是一个国家措施,它具有政治性的意义;我国警察到别的国家土地上抓腐败分子,不能直接在别的国家采取抓捕行动,而只能跟别的国家签订引渡条约,这是一项政治活动。久而久之,类似这样的一些活动就构成了一个规定政治基本意义域的概念。“在这个政治思想中,在这个寻求一种治理理性的合理性的政治思想中,国家首先是一种现实的可理解性原则。”(17)那么,为什么对于另一个问题“什么是治理?”,我不能同样用“这就是国家采取措施”这句话来回答是有把握不被大家误解呢?

我们可以看到,治理这个概念既可以有政治的涵义,也可以没有政治的涵义。比方说,一条路很狭窄,无法让两个行人走在上面,因此需要将道路拓宽;一个医生为一位病人制定食谱或者病人给自己制定护理措施,这些叫治理。治理还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或者对自己与他人的治理,依此存在各种命令和主从关系的情形譬如指导学生博士论文写作等,所有这些事情都没有政治涵义,因为政治不单纯是事务,虽然什么事务都可能与政治沾边。更确切地说,这些事情与政治有关,但是还构不成规定政治基本意义。另一方面,从16到17世纪治理才开始具有严格的国家内涵,最初成功地治理国家是受家庭治理的“家政学”的启发,家政学是以正确的方式治理家庭范围内的人、财、物。古人说,“政者,正也。”(《论语·颜渊》)。政的本义就是使不正改正,换句话说,政治的艺术本身只有在需要改正某种错误或防御某种危险的时候,才应该动用国家理性或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于中国古人来说,纠正的方法就是教化,俗话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人们由此期望父母引导家人,使得家业兴旺,儿女们知道如何待人接物。我们今天讲的经济学在18世纪起就是由家政学发展而来的,卢梭在其撰写的《论政治经济学》一文中就提出这样的问题:如何把家政学引入对国家的治理之中(18)。从那时起,人们把政治经济学理解为能够确保一个民族繁荣的治理方法。在某种意义上,人口多了以后就会面临很多的治理问题,何况一个泱泱大国!对于古老中国来说,“对国家的居民,对每个人和所有人的财产和行为实施监视和控制”,实际上就是在建立专制君主国家行政治理的庞大机构中形成的(19)。


四、为什么提出治国理由


我认为,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在清醒总结执政经验的基础上对不断巩固执政根据或根基的探索和努力。有人可能会问:中国共产党执政还需要理由吗?执政不就是治国理政吗?中国共产党执政已经60多年了,今天还需要执政理由吗?再说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个理由还不充分吗?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为什么我们今天仍然需要提出治国理由,为什么我国的行政机构必须在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治理国家,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回答。

其实,现在人们尚未充分注意到政治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中国共产党如果要始终保持其执政正当性,就得通过靠自己的论证、民意影响和政治承诺所达到的为人民所接受的政党意志来治理。人类文明伊始,人们就在追问究竟谁真正有权治理人、治理经济甚至治理人们的吃喝拉撒睡等生活细节。谁有这个权力,这个权力又是谁给的,运用这个权力的人需要什么资格,等等。这样一些问题实际上就涉及到治国需要理由。治理者进行治理以及治理到什么程度需要理由,被治理者接受治理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接受治理也需要理由。莱姆克指出:“实际上,治理的概念使从另外的角度而不仅仅从以共见为中心或从以暴力为中心的角度来理解权力成为可能,而且它把自我管理技术和统治技术、主体的构成和国家的形成联系在一起”(20)。福柯直截了当地说,学校变成军营或者学校变成监狱,必出现对引导的反抗和反叛。所以,在人们对治理的一般理解水平上,用这类事实几乎无法否认统治或监管这个词与治理这个词是相区别的。此外,今天的学校治理有着它自身复杂的制度矛盾,其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纪律规范化已经不够了:良好的治理应当召唤出被治理者的责任感,召唤他们规划未来的能力。治理一个学校是如此,带领人民治理一个国家更是如此。今天我们党积极回应人民对其治理能力的期许,我们党提出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党与时俱进实现治理理念的转变,同时这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是我们党对各种社会权力关系的重构。

这里提出两点意见:首先,在中国共产党的庄严政治理想中,政治技艺的地位事实上是极高的,它原本是旨在实现民族解放、国家富强和世界人民大团结的技艺,其标志就是写在天安门城楼上的两句口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世界人民大团结万岁”。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执政伊始,在她领导人民治国的理由中,就寄予了对国家的永续发展和维护世界人民“共见”的执政动机。我们今天对这样的治国理由该如何理解呢?我们肯定这样的治国理由很伟大,是因为它是理性或所谓大写的理性。我们在其中看到的是反对战争和反对帝国主义的政治内涵。但是,任何人都不会看不到,我们刚才分析的其中所蕴含的超制度的普遍性、非对象性的普遍性的可能性问题在当时被搁置不议,这种普遍性有可能展现出跨越国家的总体化制度的性质依然是不确定的。今天,在我们政治哲学当中,它也被叫做民族神话或国际神话。神话是一种信仰,一种普遍假设,一种高尚的激昂情怀。它无须现实,而是鞭策和希望、信仰和勇气。毫无疑问,对于国家来说,今天我们不会在这个总体的意义上谈论治国理由了。我们都知道,今天看似模糊的、可以作出任何安抚性解释的某些国际关系松散结构,明天也许可能变成一个严密体系,并展示一个真正的世界人民大团结所达到的一切结果。然而应该看清楚这一点,人们期待的大团结的和平不是强有力的统一的统治,因为世界各民族本身是多样性的。大团结的和平生发于多样性,而人类的神话创造力必定是随着现代历史的流变而减弱了。我们今天所强调的东西不是对国家主权以及通过具体手段维护和平能力的削弱或剥夺,而是看到这种维护国家的理由完全不足以涵盖真正的国家政治实践,也不足以发挥国家理性。换言之,就是要注意到所有国家的人民理所当然地要求和平这一点是一致的,问题只是众多的国家在一个竞争的空间中相互为邻。为此,“引导国际社会正确认识和对待我国的发展”,“坚定不移做和平发展的实践者、共同发展的推动者、多边贸易体制的维护者、全球经济治理的参与者”(21)。我认为这个观点对于所有可以被称为我国国家治理理由的东西而言,既是根本性和新颖的,又具有极其丰富的含义。

我要说的第二点意见是,相应于今日的治国理由概念不是伟大亢奋的激情、伟大的道德决断和伟大的神话,而应该是理智的判断或者目的性思考。举例来说,今天中国与美国要建立新型大国关系便属于新的治国理由的例证,因此,大家看到今天讲治国理由主要有两个层面。在根据我的研究工作所得出的结论中,治国理由是指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治理的理由。从国家治理角度上看,治国理由有自然的理由和国家的理由之分。自然的理由是仅限于例如有关安全、健康卫生、公共利益协调和分配以及保护人们免受自然侵害等动机。比方说,应对埃博拉病毒,在大规模民众聚集地建立安全机制,这些都出于自然理由。在一定意义上,为了安全、为了保护人们免受自然之害等理由,无所谓理由。虽然这也是保全国家存在的合理性部署,但在其中的治理合理性的形式的发展,只要有法律存在就万事大吉了(也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权力的艺术),就如同把经济科学或自然规律运用到社会治理上。显然,在这一意义上,我们不会把一个好的治理当作一个“依法治国”来讲,因为所有现代意义上的治国理由同样理所当然要求“依法治国”,问题在于,这一治理的本质的主要目标将限于我们现在所称为的经济的目标。这也表明,在所有以国家理性为名义的治国理由中,问题始终是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2)这一党的目标。

一般而言,治国不是仅仅为了满足人民的自然需要,而是为了引导人民努力美好生活。让老百姓丰衣足食只是治国理由的最低目的,治国理由的最高层次处在让人民如何美好生活的视角上。无论如何人们不可忽视这种可能性。这尤其由于以前曾利用过神圣权利(君权神授)或民族神话或国际神话随着日益增长的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困难而面临缺乏法律和道德基础的困境,在这样的困境影响之下,治国理由很需要创新。


五、治国理由的创新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创新


现在学术界有一种错误的理解,好像一提治国理由就说这是西方的舶来品,社会主义必然性观念对此具有重要影响。这样的观念表面上似乎不允许开展带有主观性的治国理由的研究,以便更清楚地界定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实现模型,其实这种看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但是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我们本来就习惯地认为马克思讲国家的政治权力,讲阶级斗争,讲敌友的划分,讲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而不是讲诸如社会治安管理之类的公共事务。

首先,马克思的确关注并深入研究了现代历史上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和1871年的巴黎公社这两次重大的阶级对抗,于是人们就认为,从国家权力和知识两个方面马克思讲的都是与一种统治的概念相关。治理不是统治,这等于说我们都不能从马克思主义那里来了解和解决民富国强的根本问题,其中福柯就是这样讲的。像福柯在《安全、领土与人口》那本书里谈论的情况那样,在他的这本书中谈到了大家不会在马克思那里寻找治国理由的看法和结论。因为福柯认为,马克思的问题并不是维护国家本身(23)。如果大家去翻阅他的这本书,就会注意到福柯把治理关系作为衡量和刻画人与人关系的准则,作为与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发展理论之间的区别。对于福柯来说,关于现代治国理由的思考要与马克思主义保持距离。在西方治理史上,从18世纪开始就把国家的富裕作为自己的目标,这也是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讲的事情,它把人口和生活必需品的增长作为自己的目标。其次,马克思讲过的一句话人们记得很牢,那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国家消亡了。对这个观点大家觉得很不好理解,国家怎么会消亡呢?要么人类消亡,国家当然消亡;要么马克思是从高处着眼,所以不大切合实际。但是,我们认为,这些看法是肤浅的,有些人读书只喜欢看那种读完第一章甚至第一句后就没有必要再动脑子的书。那么,马克思的经典著作究竟是如何表达国家的消亡呢?这不仅涉及一个翻译的问题,而且涉及义理的问题。马克思在看到1871年春天巴黎公社6个星期的自由,并犹犹豫豫地写下了国家的消亡这样一个想法。在我们看来,其中最重要的意思有两个:一是国家的消亡等于国家的部分功能被归入治理领域,国家承担公共管理责任,所有的管理都假设“自由人的联合”的自由存在。二是国家的消亡等于政治功能应当在人民控制下存在,这或许意味着国家的消亡就是让那种官僚制度的消亡,就是让公共事务协商成为习惯。

可见,马克思具有充分辩解的预言能力,他是一个辩证论者,他在对抗性社会与非对抗性社会之间描绘出一条充满张力的界限。我们大家都知道,马克思本人曾经对东方社会感兴趣,对“亚细亚生产方式”有所期待。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社会形态是一个矛盾的社会形态,与马克思所论述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相对应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事务能够先于阶级国家的一个社会形态。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所有一切都是公共的:土地归公社所有,每个人只有作为公社的社员才能成为所有者;在这种生产方式中,政府能够很稳定地被社会所接受,因为“政府的权力只不过是封建法律的征税权”(24)。根据马克思的描述,在亚细亚生产方式时期,国家很重要的职能就是建设和调整灌溉系统,由此产生强大的中央集权。马克思的原话是这样说的:“在亚细亚各民族中起过非常重要作用的灌溉渠道,还有交通工具等等,就表现为更高的统一体,即凌驾于各小公社之上的专制政府的事业”(25)。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发现意味着东方世界的治理模式与欧洲世界的区别。列宁曾经说:“东方制度的‘关键’是土地私有制的缺乏”,“所有的土地是国家首领所有”(26)。

亚细亚生产方式常常被否定、贬低,被当作东方专制制度的代称。谭嗣同后来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27)。实际并非如此,亚细亚生产方式扩散出去,与我们的现实相关,是我们现实的一部分,这个亚细亚生产方式使一种新的不同于欧洲的治理技术成为可能。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中央权力能够控制生产方式和生产本身,这种治理模式即为像熊彼特这样的西方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真义的理解。显而易见,从历史上看,这可能要付出很沉重的政治成本,但是也是可以改正的。在今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理由的语汇中,大量增加的乃是诸如食品安全与医疗保障之类的部署,开始弃绝由来已久无法自主的他律,相对地,我们也就提高了人们之间的全面的相互依赖的程度。或许我们应该说,民生在此成了现代国家的主要治理目标,而这个目标也当然是能有效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地平线。

收稿日期:2017-12-05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③德勒兹、加塔利:《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姜宇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541页。

④俞可平:《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⑤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78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4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4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1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14)德勒兹、加塔利:《资本主义与精神分裂(卷2):千高原》,姜宇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版,第656页。

(15)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55页。

(16)张汝伦:《含章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82页。

(17)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55页。

(18)卢梭:《政治制度论》,华夏出版社2013年版,第138页。

(19)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80-85页。

(20)莱姆克等:《马克思与福柯》,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

(2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49页。

(2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3页。

(23)米歇尔·福柯:《安全、领土与人口》,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13-214页。

(24)望月清司:《马克思历史理论的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58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68页。

(26)沈真:《费希特与马克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52-153页。

(27)谭嗣同:《仁学·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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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0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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