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约翰逊及思想之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0 次 更新时间:2019-10-11 10:28

吴万伟  

夸西姆·卡萨姆  吴万伟

最近,历史学家和记者麦克斯·哈斯汀斯(Max Hastings)在《卫报》撰文分析了保守党领袖候选人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的性格特征。在批评时,哈斯汀斯没有手下留情。他写到,约翰逊究竟是无赖还是流氓仍然存在辩论的空间,“但关于他的道德破产似乎没有什么可争论的,而他道德破产的根源在于蔑视真理。”哈斯汀斯列举了约翰逊的很多性格缺陷,包括懦弱,“这反映在愿意说出在他看来最有可能讨好听众的任何话语,根本不考虑一个小时之后必然出现的自相矛盾。”哈斯汀斯写到,“如果在身份认证时遭遇真理的话”,约翰逊很可能不愿意承认它。

让我们暂时先把哈斯汀斯有关约翰逊的言论是否正确的问题放在一边。从哲学角度看有意思的地方是,哈斯汀斯依靠列举他的很多罪恶来论证约翰逊不适合当英国首相的观点的合理性。哈斯汀斯认为,这些罪恶是其性格缺陷,实际上将约翰逊描述为“性格软弱”之人,更像英国喜剧片《阿尔法爸爸》中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滑稽人物阿兰·帕特里奇Alan Partridge)而不是伟人温斯顿·丘吉尔(Winston Churchill)。

用英国哲学家菲力帕·福特Philippa Foot)的话说,德性是有益的个人品德,是一个人“为了自己和同胞的缘故”需要拥有的东西。那么,恶性通常是有害的个人品格,不仅对这种品格的所有者而且对其他人都有危害。但是,恶性不仅仅是性格缺陷,它们也是无法合理指责或批判的性格特征,就像德性是无法合理称赞的品德一样。

有些恶性比如懦弱是道德缺陷。其他的比如愚蠢则主要是思想缺陷,虽然思想之恶也是道德之恶。在这些术语中,哈斯汀斯归结为约翰逊身上的恶性是道德缺陷和思想缺陷的混合体。蔑视真理或许是道德缺陷,但也是思想缺陷。

思想之恶在思想上是有害的,但是它到底意味着什么?调查研究是我们的很多思想探索之一。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试图找到复杂问题的答案,如“英国脱欧将对英国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调查研究不仅仅是回答问题,而且要进行旨在找到答案的探索。调查研究是了解和认识我们周围世界的基本源头,思想之恶给我们造成伤害的方式之一就是把我们变成效率很差的探索者。

因为知识是调查研究的终极目标,解释思想之恶给我们造成伤害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它们对我们作为探索者所造成的伤害。它们阻碍我们通过探索获取知识的尝试。思想之恶成为知识障碍的事实已经让某些人将其描述为认识之恶。这样的恶性包括思想狭隘、傲慢自大、偏见、教条主义、过分自信和一厢情愿等。

至少在过去40多年里,认识论者有关思想开放和谦虚等所谓的“认识美德”谈论了很多。自从2016年英国的脱欧公投和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来,人们对认识之恶的兴趣大幅度上升。这绝非仅仅是个巧合。对认识之恶的哲学探索已经启动,现在已经有了名称:恶性认识论(vice epistemology)。它可以被定义为对认识之恶的本质、辨认和作用的哲学研究。虽然认识之恶本身有趣,但许多研究认识之恶的认识论者也将其看作阐述最近的政治发展的关键。似乎哈斯汀斯也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许多认识之恶是性格缺陷,但也有很多并非性格缺陷的认识之恶。一厢情愿是一种思维方式而不是性格缺陷。倾向于一厢情愿地思考或许是一种性格特征,但一厢情愿的思考方式本身不是。还有很多认识之恶是态度而非性格缺陷。蔑视是对待某事或者某人采取的一种态度。蔑视真理---哈斯汀斯说约翰逊的恶性之一---就是这样一种态度。

蔑视真理与另外一种政治上具有显著意义的认识之恶---认识漠然(insouciance)密切相关。认识漠然就是完全不关心和不在乎他的主张是否拥有证据支持或者是否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认识漠然意味着并不真正关心这些内容。它意味着对于找到复杂问题的答案过分随意和漠不关心,之所以这样的部分原因是他们倾向于将这些问题看得不如真实情况那么复杂。认识漠然是一种特别形式的不屑一顾。

认识漠然的首要产物是哈里·法兰克福(Harry Frankfurt)所说的屁话。(请参阅:哈里·法兰克福:“屁话考”《爱思想》2005-02-22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817-3.html 还可参阅南方朔译《论扯淡》2008年译林出版社---译注)法兰克福认为,说屁话者既不站在真理一边也不战在虚假一面。他根本就不在乎所说的话是否正确地描述了现实。用法兰克福的话说,这种与真理关心的联系的缺失就是“屁话的本质”。它也是认识漠然的本质。特朗普总统在去年和加拿大总理加斯汀·特鲁多(Justin Trudeau)的对话中,提出了美国与加拿大的贸易逆差问题,然后吹嘘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说法是否正确。特朗普的吹嘘就是他的认识漠然的证据。同样道理,他有关贸易赤字的说法在技术含义上说就是纯粹的屁话。

蔑视真理和对真理漠然听起来似乎是两件不同的事。蔑视有一种情感上的指控,这是漠然所没有的。果真如此,哈斯汀斯的问题就在于像约翰逊这样的政客究竟是应该被看作蔑视真理呢还是对真理漠然呢?当今政治的根本问题是职业政客蔑视真理还是他们根本就不在乎真理呢?在哈斯汀斯描述的行为中辨认出认识漠然的案例是很明显的。另一方面,人们可能认为,对某个东西不在乎就是展示对其蔑视的方式之一。

对任何提议的认识之恶,关键的问题是它是否真的对我们作为探索者有害。就认识漠然或者蔑视真理而言,很难看到它们有危害。探索者不仅仅是在寻找问题的答案的人,真正的探索者是在追求真实和正确的答案。人们在探索时,如果不关心真理或者蔑视真理的话,他发现真理的可能性就小得多。事实上,很难理解一个不在乎真理的人在什么意义上能够说参与了任何探索活动。探索本身就预设了对发现真理有浓厚的兴趣。

一厢情愿作为认识之恶的地位同样一目了然。一厢情愿的问题是,如果一个人对某个话题的思考更多受到其愿望而非证据的影响,他发现真理的可能性就更少。要为脱欧对经济有利的判断辩护,就必须将其置于经济证据的支持之下,而不是人们的一厢情愿。

其他所谓的认识之恶的负面影响就并不那么清晰了。索尔·克里普克Saul Kripke)的著名观点是,探索者采取教条主义有时候是理性的。如果我已经知道某个命题是真实的,对我来说,维持我的知识的有效方法是忽略任何相反的证据。因为如果我知道这个命题是真实的---比如纳粹大屠杀的确发生过---我也知道任何相反的证据都是误导人的。我缺乏专业知识来驳斥大屠杀否认者的主张,但是,我并没有义务非要了解这些主张。在此情况下,对我来说,我教条式地拒绝与持有相反观点的人辩论并没有任何伤害。

这样的案例也提出了思想开放是德性和思想封闭是恶性的地位问题。我的思想当然存在不够开放的可能性。我的思想没有承认纳粹大屠杀否认者的说法有道理的可能性。如果这让我的思想封闭,那就封闭好了。当我的思想封闭能保护我的知识不受一帮骗子的破坏时,为什么认为我的思想封闭是认识之恶呢?

在这个案例中,真正保护我的知识的不是教条主义而是坚韧不拔。思想开放并不要求人们在刚看到质疑和反对的迹象时就放弃自己的根本信仰。信仰是承诺和真正的承诺,绝对不会遇到质疑和反对就毫不犹豫地马上抛弃。教条主义是对教义的非理性的承诺,但我坚信大屠杀存在的事实并不是不理性的,它建立在确凿的证据和可敬的历史学家证言的基础之上。

若要将一种性格特征、态度或者思维方式认定为认识之恶,仅仅因为它挡住了我们获取知识的道路或者伤害了我们探索者的地位是不够的。它们还需要成为值得遭到指责和批评的缺陷。比如,失眠或许让人成为效率低下的探索者,但它不是认识之恶,因为我们通常不会指责和批评失眠者。

对恶性认识论来说,就就成为潜在的问题,因为我们尚不清楚我们是否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控制认识之恶,如果要真正对其负责的话,我们就必须拥有这种控制。如果我们不能真正为认识之恶负责,怎么能为此受到指责和批评呢?希瑟·巴特里(Heather Battaly)给出了斯瓦特山谷(Swat valley的年轻人的例子,他的教条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倒霉命运的结果,“包括受到塔利班思想灌输的霉运”。指责这个年轻人的教条主义,真的合适吗?

问题不是这个年轻人没有通过自己的决定而改变自己作为教条主义者的地位,而是在实际上,他很少能做什么来改变自己的性格。如果我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性格形成,又怎么能为此受到指责呢?回到哈斯汀斯对约翰逊的批评,如果约翰逊所谓的思想懦弱也是不由自主的,我们真的应该指责他吗?

我们是否应该为性格缺陷负责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负责,这是个引发争议的问题。米歇尔·姆迪·亚当斯(Michele Moody-Adams)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人们能够改变或者改善自己的性格”。一个人被灌输某些观点是一回事,但思想懦弱通常不是思想灌输的结果。即使在灌输的案例中没有改变的可能性,但批评仍然是有可能的。我们或许不愿意指责斯瓦特山谷年轻人的教条主义,但他的教条主义仍然能够因为所造成的伤害而理应受到批评。指责是一回事,批评是另外一回事。

不是所有的认识之恶都是性格特征,这一点也有相关意义。即使人们不能改变或者改善自己的性格,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改变自己的态度或思维方式。态度不是固定不变和无法更改的,总有一些事情可以带来态度或者思维方式上的变化。整体治疗比如认知行为疗法(CBT)就是基于变化的可能性。仅仅将自己描述为不幸的受害者并不总是能够回避自己应该对个人的恶性承担的责任。

认识之恶是伤害我们作为探索者的个人品格(性格特征、态度或者思维方式),我们因此而理所当然地遭受指责和批评。为此,认识之恶的定义取决于其造成的结果而非动机。愚蠢是认识之恶,但是愚蠢的人不一定有邪恶的动机。有些认识之恶的确有邪恶的动机,但这不是它们成为认识之恶的根本理由。

认识之恶作为政治分析的工具有多大用途呢?哈斯汀斯对约翰逊的行为所进行的认识之恶分析决非孤立的例子。有关特朗普的认识之恶以及布什政府高官的认识之恶的分析已经有很多了。在英国,约翰逊已经被批评家描述为认识上的恶人,杰里米·科尔宾Jeremy Corbyn)也是如此。其假设不仅是这些个人不仅有种种认识之恶而且其政治行为或多或少能够通过其认识之恶来做出解释。

在有些情况下,这样的恶性解释很有说服力。布什政府灾难性的伊拉克政策部分就是过分自信造成的。这显然是一种认识之恶。另一方面,人们可能忍不住依靠提及他们不喜欢的政客所谓的认识之恶来解释他们的行为,但真正的解释更多与政治策略或者意识形态分歧有关。像特朗普和约翰逊等政客的行为是其所谓的认识之恶的结果还是精心算计后说出或者做出迎合其核心支持者的尝试呢?

对于后一种解释,有关认识漠然或者蔑视真理的讨论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说到点子上。哈斯汀斯描述的约翰逊愿意向民众说出他认为人们最喜欢听的话的愿望可能不是认识漠然而是纯粹的愤世嫉俗。在某种意义上,愤世嫉俗者绝对尊重真理,他尊重这样的真理,告诉民众他们渴望听到的东西是获得他们支持的最有效手段。他告诉他们的话或许不真实,但他根本不在乎。但是,他的确关心获得他想要的东西,心中想着这个目标而愿意做任何必要之事。如果他表现出认识漠然,那是因为这有利于他操纵民众的情绪。

字典中对愤世嫉俗者的定义是“倾向于否认或者蔑视人类动机和行为的真诚性和善意的人。”犬儒主义至少不是直截了当的认识之恶。犬儒主义未必对我们作为探索者造成伤害,如果我们的怀疑悲观是有合理理由的。如果对任何事情都怀疑和悲观是一种道德缺失,但这仍然是可以争论的话题。愤世嫉俗者会问他们冷眼看到的人世间的现实怎么就成了道德缺陷呢?

但是,事实仍然是极端的愤世嫉俗很难令人钦佩。哈斯汀斯在这个程度上是正确的,他归结到约翰逊身上的那些性格特征都是非常令人讨厌的,无论它们是严格意义上的认识之恶还是道德之恶。一旦人们清楚政客真正的想法之后,就更容易辨认出政客的认识之恶。政客或许为了政治利益而说假话或者误导人的话,但是只有在他们相信其宣传伎俩时,寻找他们的认识之恶才真正开始了。

这是依靠其认识之恶来解释和理解当今政客的行为的尝试所面临的根本问题。为了辨认出认识之恶,我们需要知道他们究竟是如何想的,以及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不是他们说他们想的是什么而是他们对政治和经济问题的想法到底是什么。这才是问题:很难说他们心里究竟在想什么,因为他们的行为可以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人们能够带着信心大胆说出的话不过是,当今世界真的出了大毛病。

作者简介:

夸西姆·卡萨姆(Quassim Cassam),英国华威大学哲学系教授。著有《心灵之恶:从思想到政治》(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等。

译自:Politicians, Boris Johnson and Intellectual Vices by Quassim Cassam

http://www.philosophersmag.com/essays/206-intellectual-vices 

本文的翻译得到作者的授权和帮助,特此致谢。---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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