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冬雪、黄亮:政治合法性视域下的中国社会管理内涵探究
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文件中,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已经被提高到直接关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体系、关涉到中国梦能否实现的高度。很显然,在此,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建设已经不仅仅具有文化领域建设的含义,而是应当在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中,深深扎根于共创国家与社会协同治理格局的土壤里。换言之,正是成长中的中国社会自身,而不是任何外在的强制性力量或者意识形态灌输,将成为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及其政治发展道路以更为长久稳固合法性的新基石。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也就能够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的角度,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日益受到重视的中国社会建设事业的内在关联性。
三、社会管理体系的内涵是政治合法性和核心价值观的统一
通过国家制度构建实现向政治民主的过渡,最终确立良性的民主运行机制,这在当代中国已经为多数学者和政府决策者接纳。但是进一步的问题是,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建设并不是泛泛意义上的包括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在内的所有的制度建设,更确切地说,是有所侧重的制度建设,这种侧重理论上根源于上面分析的社会管理与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关系,而从现实政策上来说,是对于市场化进程中的偏颇进行的纠正,是由市场化发展机制内在决定的。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市场化纠偏,主要是针对我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转轨过程中受到新自由主义的影响过大而言的,这是由市场机制内在决定的,这种偏颇不是我国独有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制度的发源地,自由资本主义的扩张及其对西方国家的灾难性影响其严重程度要比中国大得多。1944年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中对西方社会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转型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及其造成的严重社会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了一个核心的概念--"嵌入"。他认为,市场经济永远不可能独立于政治和社会而存在,市场经济只有嵌入社会中,成为复杂社会系统的一部分才能够正常运行。自李嘉图以来的古典经济学家,试图建立一个独立于社会系统而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市场经济体系,并以这一体系来作为社会运行的唯一模式,但"这种自我调节的市场理念是彻头彻脑的乌托邦,除非消灭社会中的人和自然物质,否则这样一种制度就不能存在于任何时期;它在摧毁人类并将其环境变成一片荒野"[8]。与古典经济学家用自由市场来组织社会生活的初衷相对立的是社会大众对自由市场的强烈抵制,波兰尼把这种现象称为"双向运动"。他意识到,古典经济学家们对市场经济的各种要素都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和精心的考虑,但却没有正确地对待市场经济的主体--"人",这必然导致社会的各种危机和人们为了保护自由空间而进行各种反对市场经济的运动。因此,近代以来,从伦理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和保护性的反向运动同时存在于西方社会,社会发展呈现出典型的"双向运动"特征。
波兰尼的这一分析对于回顾和总结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路径、制定今后的发展战略具有警醒意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快速的市场化进程。首先通过鼓励多元经济发展和自由竞争,中国经济基本完成了市场经济的转型。进而拓展到社会领域,人们从对单位或集体的依赖性关系中独立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开始为了生计和财富进行奔波和经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一方面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的社会水平普遍提高,但是另一方面,社会个体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断分化和疏远,社会贫富差距、城乡和区域发展的差距都在急剧拉大,人与人之间以往的亲密联系被功利思维所取代,社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日益降低。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社会无论是从政策决策层面还是从社会大众层面,普遍出现了波兰尼所说的反向性运动。人们日益认识到,市场作为一种财富激励和积累的手段,并不是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基于长远考虑,市场经济只有有效服务于社会的安全和人民的幸福才有意义。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在经历了泛政治化和泛市场化的教训之后,现在开始理性思考政治、市场、文化和社会等子系统在社会大系统中的嵌入和互动问题。在规范和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前提下,通过政府的二次分配手段的发挥,使与人们的生产和发展相关的领域去市场化,使社会成员都能有效地规避市场化的各种风险,所有成员都能够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这表明中国政府继依靠经济增长来维系政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之后,其执政理念中又添加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价值内容。
当代中国社会管理体系的建立,应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进行。换句话说,社会管理的目的在于通过社会管理的制度安排,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在经济增长、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这三个指标的协调发展中,实现社会个体对社会价值的认同和内化。社会管理体系的建构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体现在社会管理体系的方方面面。在社会管理的价值目标上,社会管理由过去对社会秩序维护转变为对社会和谐的促进,最终要实现社会成员能力的全面发展和道德自觉自由;在社会管理的主体格局上,社会管理要由过去的政府全能管理或市场放任管理转变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协同合作管理;在社会管理面对的主要矛盾上,由过去的局限在对社会少数违法犯罪分子的治安和维稳管理上,扩展为包括社会所有成员的民生保障、共同发展和风险防御的机制安排;在社会管理的手段上,由过去的依靠行政管制为主转变为促进社会自治和引导新社会运动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为主。这样,当代中国社会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制度化,就成为中国国家制度建设的主体部分,社会管理的制度化也相应成为中国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手段,构成政治合法性强化的主要内容和前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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