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华:我的“毛泽东观”和“马克思主义观”
在退回到形而上抽象之思之前,现在主要针对我的“毛左”同胞们,简单地写点我的“毛泽东观”和“马克思主义观”。之后再概括地谈谈我对“马左”、“毛左”的看法。都是个人还不成熟之见,也不够系统,抛砖引玉,浅薄荒谬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一)
毛泽东作为一个人,或者如果我们把他还原成一个人之后,会有许多让人敬佩的方面,同时也有许多一般人都难以避免的弱点和缺点。你可以认为他的道德不够高尚,但是你不能否认他能诗能文。你可以说他整人心狠,但是你不能不承认他在军事和政治领域谋略过人。你可以批判他的理论错误,但是你不能否认他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学养和一定的哲学思维能力。你可以说他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但是你不能否认他有着振兴中华民族的强烈的爱国情节。总之,如果毛泽东属平庸之辈,他根本不可能成为中国共产党公认的最高领袖。
毛泽东作为一个男人有浪漫情调,但却是一个爱情不专一的人。杨开慧还关在军阀的监狱里,宁被杀掉也绝不公开声明与他断绝夫妻关系的时候,毛泽东已经和贺子珍搞到了一起。贺子珍为毛泽东生了许多孩子,陪他度过了他政治生涯中最艰难最压抑的那段日子,还跟他一起走过了两万五千里长征,因为双方都性格刚烈自主,有一些家庭磨擦是很正常的,可毛泽东还没跟贺子珍了断,就又和江青搞到了一起。一般而言男性在爱情上不如女性专一,但是多数男人会顾及家庭责任,即使有色心也无色胆,停留在雷池边上就不往前越了。而毛泽东的不专一却是我行我素、敢做敢为,只是后来作为国家最高领袖,要照顾国家形象,才跟江青凑合下来。
还有人们通常说的毛泽东的其他人品问题,如喜欢听别人奉承,容不得别人反对;把政治上意见不合的人往死里整,像古代一些中国皇帝那样,打下江山来就杀功臣,等等。这些属于个人人格缺点的问题,虽然对毛泽东在领导建设新中国过程中发生的错误,造成人民生命巨大灾难的犯罪,都不能说没有关系。但是我对毛泽东的态度,一是,“以毛泽东为镜”;二是,重在总结他的理论错误,而不是去专注于他个人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更不能把因他的理论错误而导致的在中国发展战略方向上误入歧途,只简单地归结为他是一个“大坏蛋”骂臭了就算了事。
什么是“以毛泽东为镜”?就是从毛泽东的功过是非来折射、来反观我们中国社会进步(或落后)的条件。毛泽东的错误能变成亿万中国人民的实际生活内容,是有特定的历史条件的。马克思曾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决定于这个国家对于它的需要程度。恩格斯曾明确地肯定过黑格尔的一个思想: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这里的“合理”不是指价值上的可取,而是指历史的必然和实然。)这都是非常深刻的见解。比如,在美国那样的社会里是发动不起来像我们中国“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全民政治运动的,为什么?因为美国的文化条件不允许,美国的宪政制度不允许,渗透了美国人民生活的普世的价值观不允许。如果我们能理智地把毛泽东视为镜子,我们就会深入到对历史条件的具体分析,找出其容纳毛泽东错误的土壤,进而从改良这片土壤开始杜绝错误的再次发生;我们也会找出其培养毛泽东的优点的文化源泉,进而从发掘这源泉开始,使其得到开发、维护与扩展。
为什么要把总结毛泽东的理论错误作为重点呢?因为理论是提供普遍指导的。不要说毛泽东有上述缺点,就算他在个人生活作风的清廉上达到了周恩来的水准,在气度胸怀上达到了孙中山的高度,他的理论错误也同样会把中华民族的发展引到偏离人间正道的歧途上去。所以,仅仅放下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和偶像崇拜是不够的,仅仅把他有多坏的资料毫无遗漏地搜集全了整理出来也是不够的,仅仅与他这个曾经的中国共产党的一把手切割干净也是不够的。必须知道他把中国引向错误的发展方向上去的理论错在哪儿了,他的理论错误变成中国现实的主客观条件有哪些,才有可能在未来真正避免以后再重蹈他的覆辙。
毛泽东的理论错误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脉络中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错误,一类是比马克思主义还要邪门儿的错误。这第二类错误,中国共产党已经总结得差不多了。比如,在党内搞一言堂、由毛泽东一人说了算;由他来规定谁是人民,谁是人民的敌人;他要打倒谁就得把谁打倒,因言就可以治罪,比如“批《武训传》”、“批胡风”、“反右”和反“反右倾”、“批《海瑞罢官》”等等运动都是如此。……这几乎是封建皇帝统治的那一套;还有,由他来确定在一场人为发动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中“敌人”的标准和比例,运动中毛泽东还会规定打击对象的人数指标。积极地看,好像是为了使运动不扩大化规定一个范围,但是实际上,比例的确定本来就已经主观了,在下面就发生了异常荒谬的人头“摊派”;还有“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违背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异想天开,等等,这都是用马克思主义可以批评指正的,即是属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毛泽东的这类违背马克思主义的错误,中国的“马左”是承认的,而“毛左”出于对毛泽东的感情等非理性因素,却自觉回避。而对于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所犯的错误,“毛左”和“马左”就都既不能理解更不能承认了。所以下面,就集中谈谈我现在的“马克思主义观”。
(二)
现在网上还有一篇我发表于1998年――那时我还是一个虔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文章在流传,题目叫作“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和她的生命力”。文中我把马克思主义的三大最基本原则概括为有机统一的“实事求是的认识原则”、“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原则”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原则”。那时我认为,由于这有机统一的三大原则,马克思主义会一直与时俱进,跟着时代进步而进步,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其生命力会与人类存在共始终。
但是在1999至2003年间,我因为爱党而坚持向党讲真话而被劝退出党,没完没了地“被帮助”。这件事使我认真思索,为什么所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都出现了人为的阶级斗争――群众政治运动造成的广大无辜者的生命灾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为什么会导致这样严重的问题?或为什么不能避免这样严重的大面积反人道的犯罪出现?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研究过程用了我从2000年被劝退出党到2006年开始写作《超越马克思主义》7年时间。我的研究使我看到了我1996年概括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那三大基本原则中就存在着致命的问题。
一是其实事求是认识原则以其唯物主义世界观为限度。马克思主义在本体论上奉行着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绝对主义。按照这种绝对主义,会把所有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不相符合的学说、思想、理论全部判定是落后的、荒谬的、甚至反动的,在特定的条件下,比如执掌政权的条件下,这种绝对主义就必定会导致唯物主义、无神论以及科学主义的思想一律或思想专制。
二是马克思主义坚持无产阶级或劳动阶级至上(或者“为人民服务”)这种非普世的阶级价值观。这种非普世价值观,虽然与法西斯主义的德意志民族至上,大和民族至上的非普世价值观内容不同,但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却会导致同样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人为的反人道的生命灾难。前苏联斯大林的“大清洗”、红色高棉的大屠杀都是这样的灾难。这种劳动阶级至上的价值原则或无产阶级立场同样也提供给我们共和国历次人为地群众政治运动以道义根据。我们也一直把这样一种不易识别的却实际上是泯灭人性良知的价值原则灌输给青年和全国人民:党性、阶级性高于人性,不存在共同的人性,不存在普世的道德标准。对劳动人民亲、对阶级敌人狠是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所以,一旦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按照革命领袖的给定的标准,被划到阶级敌人堆里,你唯一“道德的”选择,就是“大义灭亲”,与其划清界限,检举、揭发、批判其“反革命罪行”,在亲人蒙冤受难之际,跑过去给其一脚,扇其耳光,往其脸上吐唾沫,就都成了正义之举。对自己的亲人尚可如此,更不用说对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好朋友、师长、领导、同事、地富反坏右和走资派了。
“为所有人”的普世原则与“为绝大多数人民”的非普世原则,似乎在数量上差得不是很多,但是,在质上却是水火不容的。正是这个马克思主义劳动阶级至上的非普世价值立场提供了我们滥杀无辜却问心无愧的精神支住或上方宝剑。一个奉行普世价值为原则的民族和社会,也会有反人道的犯罪,但是犯罪者会知道自己的犯罪是犯罪。而一个奉行非普世价值为原则的民族和社会,其反人道的犯罪却披上了道义的外衣,犯罪者杀了毫无反抗力甚至毫无反抗意图的所谓“阶级敌人”,不但不认为是犯罪,反而会认为自己是在大义凛然地捍卫人民利益。
毛泽东思想是自觉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原则的。上面提及了毛泽东的理论错误中比马克思主义更邪门儿的内容。但是,我们还要看到,这第一类坚持马克思主义导致的错误是更为根本的,对于中华民族的伤害也是更深刻的。它首先造成了人格扭曲、人性良知泯灭的劣胜优汰的机制。越是人格卑劣的小人,越是喜欢通过这种人整人的运动飞黄腾达。一有运动,他们就莫名地兴奋起来,然后打着对敌阶级斗争的冠冕堂皇的旗号,实现自己嫉贤妒能、陷害贤良以及踩着别人的苦难向上爬的权力希求和名利之图。
三是在实践所依凭的认识方法上,马克思主义存在着偏激性、简单化和空想性的问题。例如,崇尚革命反对改良、重视质变轻视量变、绝对地肯定公有制绝对地否定私有制、绝对地肯定计划经济绝对地否定市场经济、强调斗争反对妥协,还有强调物质决定精神、生产力决定社会进步而看不到精神引导物质,道德进步对于生产力进步的规范作用。这个方面毛泽东有些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偏激,并推向极端;有些毛泽东从中国人强大的务实思维倾向出发,加以圆融变通,使一些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经验性目标得以在中国变成现实――如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
马克思主义不与政权结合,就没有可能变成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马克思主义在西方已经实现了宪政民主的国家,其理论偏激的一面因制度性的制约不能被对象化。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同国民党专制统治作斗争时运用马克思主义也顺应了解决救亡危机和人民反专制的要求,成了暴政统治下人民以暴力争取自己应有的基本权权利的思想武器。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阶级至上的非普世价值原则,在西方宪政国家,其偏激和错误非但无法造成全局性的灾难,反而倒恰恰成了纠正在私有的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对弱势劳动群体的利益的忽略漠视的力量。而马克思主义一旦和政权结合,其致命的问题就成倍放大、纷纷表现出来,必定会支持思想专制并为各种以代表人民利益为口实的大面积的反人道的犯罪提供道义根据。
不过有一个事实必须看到,“为人民服务”是马克思主义自觉的理论原则――这里的人民是个阶级性概念,与人民的敌人相对而言,这个理论从原则上看,是比为权贵服务的非普世价值要更得人心。这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所以能感动真诚的“马左”和“毛左”的原因所在。但是在实际中,这个价值立场却从来没有使人民真正地受益过。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以前,革命先烈和支持革命的人民为了这个目标抛头颅洒热血,可以说付出远大于收益。而所有实行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的人民和知识分子,又何曾有一天真正地做过“国家主人”?他们没有真正能决定谁来执政的政治选举权,没有真正的经济自主权,没有表达自己独到见解的思想自由权。他们从生活方式到生活内容,一切的一切所要遵循的规则,都要等待被“赐与”,然后就对这种“赐与”山呼万岁感恩戴德。――现在北朝鲜的样子让中国人最为心疼,因为中国人民就是从像北朝鲜人民对他们的领袖那样的偶像式崇拜中走过来的。劳动人民对“当家作主”的唯一真实体验就是劳动人民可以对“阶级敌人”进行监管了。过去在地主资本家面前自己是贱民,现在,世道变了,地主资本家成了“贱民”,总算是可出一口恶气了。只是相比于这种被国家规定为“贱民”的人来,劳动人民可以感觉着自己在政治上、在人格上高他们一等而已。可实际上,劳动人民只不过是被给予了“斗人”的权利,而“人民的敌人们”则被规定只有“被斗”的资格而已,这哪里是什么当家作主啊?而对那些实际上被制度性划归为“贱民”的“地主”、“富农”、“资本家”、“反革命”、“坏分子”、“右派”、“走资派”及其子女来说,沉重地政治标签使他们终日生活在没有起码的人的尊严和自由,也看不到希望的人间地狱中。这种情况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顶点。什么是哲学家讲的“人的异化”?这就是典型――劳动人民被异化成斗争别人的工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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