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鹏:历史激荡中的组织再造——1957年前后工厂民主改革的尝试与工会论争的疑难
【内容提要】 1957年前后,在新中国政治现实的剧烈转换中,工人和工会与工厂的矛盾以集体冲突的形式凸显出来。中共高层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辩证法视野出发,将问题的根源认定为官僚主义,力图通过工厂管理的民主改革,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解决这一矛盾。但这种认识-实践方式遮蔽了矛盾背后的组织难题——党委、行政和工会关系的不协调。随后出现的工会论争,将这一组织难题置于不同认识方式交锋与对话的核心地带,并由此探索重构工会在工厂之组织位置及其功能的可能路径。尽管这种探索包含着认识限制,并在历史的激荡中无果而终,但不同历史实践者的意识苦恼及实践敏感性,仍然是值得重视并深究的宝贵资源。
【关键词】 工会,工人阶级,民主,官僚主义,辩证法
一、引言
1956年年底,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专门召集了一场工人阶级问题的座谈会。会议一开始,他就特别指出,很有必要在全党全面讨论工人阶级和工会问题。“我们是从山上下来的,对工人阶级问题不够熟悉,要有一次集中的讨论。不仅要有几个文件,一定要使全党了解,全党动员,全党准备,全党解决这个问题。”①中央高层以这种方式专门提出讨论,并以如此高度强调工人和工会问题对于全党的重要性,是前所未有的。而且,这次座谈会的内容包含着理论探索诉求的总体性问题。比如,“党、团、工会到底做什么?如何做?如何统一?”刘少奇不无感慨地说,这些问题“闹了好多年,还没有定论,应提出来研究。应当有定论了”。②为何中央在这个时间节点开始全面关注并期待解决工人与工会问题?进而言之,此时新中国成立已有七年,何以这个问题一直未能获得充分的认知?此前它在中国共产党的认识感觉与实践感觉中究竟处于怎样的位置?显然,要理解刘少奇对于全党讨论工人问题之必要性与迫切性的强调,就需要了解问题的这些基本面向。
这次座谈会召开的直接契机是1956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工人罢工、“闹事”事件。如果把此次事件回置到1956年的历史语境,便不难明白它何以引发中共高层的震动与关切。这一年,社会主义改造以出人意料的速度顺利完成,中国社会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中共怀着成功改造所有制的自信在9月召开八大,期待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然而,在八大召开前后,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罢工、罢课和退社事件。这种状况完全超出八大对整个社会理想局面的预期。更重要的是,持续的罢工事件打破了中共对于工人群体的阶级论构想。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工人阶级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对抗行动?这成为中共重新整理与反省现实的核心问题。1956年年底刘少奇召集的这次座谈会,正是希望从理论层面应对这一问题。
刘少奇此时的感慨并非凭空而来。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名誉主席时已特别提出这一问题:“工会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党、政、工、团的关系,这个问题要好好解决。”③他对工厂组织问题的关心,与当时党内出现的关于工会与行政、党委的关系的论争有关。论争起源于全总副主席、党组书记李立三与陈伯达在工会与行政关系上的不同观点,随后邓子恢与高岗也出现意见分歧。刘少奇在提出这一问题后专门回应了邓子恢的观点。然而,这场讨论尚来不及充分展开,便以1951年年底李立三被全总批判而告终。
以这种特定的历史经验为前提,刘少奇非常清楚在党内重启工会问题讨论实际面临的挑战。1957年3月,面对日益严峻的罢工、罢课事件,中央经过调查研究之后出台了方案。问题主要指向官僚主义,而解决方案则强调民主化管理的重要性。不久之后,中央进一步发动各级领导干部从总体上研究工人阶级问题。不过,这种理论探究的诉求尚未实际展开,便被不久之后出现的整风运动带入新的理论境遇与实践感觉境遇——“大鸣、大放、大辩论”之中。如何理解中共在新的境遇中对于原有问题的再把握与再构造方式,乃是追问上述理论诉求所可能打开的历史认知空间之关键。然而,整风运动很快转入反右派斗争,这种历史认知空间随即被回收到狭窄的阶级斗争话语,并以1958年全总扩大会议对全总主席赖若愚的批判而再次终结。
以这两次批判事件为标志,1951年与1958年成为中共认识工会过程中两个意味深长的时间节点。学界通常将1957年前后的论辩直接视为1950年前后争论的历史反复,但从观念到观念的事件梳理,难以触及论辩逻辑背后的历史肌理。实际上,不同的观念逻辑代表了不同的历史主体把握现实的方式。首先需要追问的是,这些主体分别处于何种历史位置?从这种历史位置出发的时代认知究竟依赖了什么样的观念-实践资源?这些认知方式是否敏锐意识到历史演进中的结构性问题面向?如果有的方式有所意识,又在何种程度上把握了其中的矛盾形构及其转化的动力机制与实践逻辑?在我看来,这是我们要充分内在于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关于工会认知的基本路径。本文希望以刘少奇的追问与忧思为认识契机,通过对1957年前后中共自上而下对工会问题的重新思考,尤其是以由此形构的民主实践与理论论辩为中心,讨论新中国再造工厂管理组织的可能性与限制。
二、 革命经验的再定位与1957年前后中共政治感的重塑
实际上,学界既有的整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1957年在当代史演进中的特殊位置。过去的讨论常常以整风和反右派斗争来概括这一年的历史主调,并以知识分子问题为认识视野建立历史叙述,而工会问题很少进入其中。如果将1957年的历史“突转”与“脱嵌”,看作1956—1958年更大转变的一部分,并由此探究更长时段的历史脉络与结构,便有可能看清工会问题在其中应有的认识位置。
1957年的整风运动与1942年的整风运动密切相关,最初的组织方式便是学习当年的文件。这意味着,在社会主义体制全面建立的新语境下,中共希望调用以往的革命经验来应对现实。但过去的革命经验能否有效应对新的诉求,乃是有待探索的实践议题。如毛泽东所说,当时正是“一个社会大变动的时期”,“抗日战争时期是大变动,解放战争时期也是大变动。但是就性质说来,现在的变动比过去的变动深刻得多”。④在这种大变动中,中共面临着从革命到建设的转变。如果说过去的革命依靠阶级斗争方式可以取得胜利,那么,现在大规模的阶级斗争行将结束,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对于中共来说乃是全新的课题。⑤
毫无疑问,毛泽东为这项新课题提出了最具创造性的思考方向。《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构成他应对这一课题的核心思想文本,前者构造了思考社会主义体制内部关系的整体视野,后者为应对不断变化的矛盾关系确立了基本原则。在后文中,他区分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前者是对抗性矛盾,后者是非对抗性矛盾。在他看来,非对抗性矛盾主要是“思想问题”。“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⑥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所有制问题解决之后,应当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分配问题。就此而言,《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处理公有制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立了新的工作原则。
毛泽东之所以能够为大变动时代制定新的建设方案,乃是基于他对辩证法的创造性运用。如果往前追溯会发现,辩证法乃是他思考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主导性认识论原则。因此,如何理解这种原则在具体历史处境中可能打开的观念-实践空间,乃是回应由此奠基的建设方案之可能性与限制的前提。
中共改造所有制的诉求始于1953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这个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酝酿的方案,乃是毛泽东对当时社会形势判断的产物。他批评刘少奇希望经过更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实践后再向社会主义阶段过渡的想法,从辩证法角度强调稳定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其实并不能维持,只有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才能面对社会性质不断变化的形势。⑦以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为契机,过渡时期总路线成为指导中共改造所有制的基本方针。这项方针确立之后,农业合作化开始进入加速轨道。1954年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扩社,使得不少仓促成立的新社遇到许多经营管理的困难。但邓子恢对此提出的整顿、巩固方案,被毛泽东批评为“小脚女人”走路。⑧在毛泽东看来,这种做法扼杀了群众参与合作化的积极性。他强调,农民的积极性源自农村土地匮乏,农民生活贫苦的现实,这是有待认识和利用的“客观存在的可能性”。⑨在这种辩证法主导的认识中,主体的能动性被视为推动现实变化的决定性因素。然而,从农村的生活现实到农民的积极性的实践媒介是什么?能否仅仅通过政治工作的媒介形式?是否还需要其他的现实手段与条件?进一步说,如果农民有积极性,那么,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成为现实的实践前提是什么?实际上,如果缺乏必要的实践媒介和前提,辩证法并不能直接提供所有制改造所需要的全部条件与路径。
毛泽东通过辩证法主导了实际历史的展开方式。1956年后,以这种认识眼光推动的所有制改造,以出人意料的速度达至其预期的社会主义形态。然而,那些不能被回收到这一认识构架中的观念-实践因素,逐渐在看似顺利的改造过程中演变为中共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挑战。其中,非常严峻的挑战来自工人罢工、“闹事”引发的困扰。实际上,1957年毛泽东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现实契机之一,便是当时全国范围内工人的抗议行动。⑩如果说此前中共过度以阶级矛盾的克服来界定社会主义改造的内涵,那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原则的提出,则在很大程度上将这种辩证视野失察的工人问题重新带入结构性的关系之中。也即是,他此时对辩证法的运用,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革命史传统着重从阶级冲突界定中国社会矛盾性质的认识方式,为中共把握工人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毛泽东将工人罢工、“闹事”的原因归结于“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认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克服官僚主义”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11但从这种认识原则出发的分析眼光,是否如其所期地在整体上提供了把握新现实的实践路径?
深究起来,党政干部对这种分析眼光的认知方式与接受态度并不完全相同。一方面,当时党内高层的理解存在微妙差异。如前所述,毛泽东主要将人民内部矛盾理解为“思想问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刘少奇倾向于认为,所有制问题解决之后,主要的问题在分配方面。经济方面的分配不均乃是人民矛盾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思想教育之外,亟待对既有的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难看出两人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认知的微妙分歧:在所有制问题解决之后,毛泽东更看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就是政治民主,而刘少奇更重视分配问题,亦即经济民主;毛泽东将矛盾的解决寄希望于思想教育工作,刘少奇则更倾向于分配政策的调整。12另一方面,不少地方党政干部也对毛泽东提出的把握现实的方式疑虑重重。事实上,他们并不认为群众闹事的主要原因是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问题。13而毛泽东在1957年南巡调查的目的,如他所言,“变成了一个游说先生”,14希望尽力说服和动员地方干部接受这种认识论断,以及即将发动的整风运动。上述认知差异提醒我们进一步追问:以辩证法眼光界定的人民内部矛盾,(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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