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雅淇 林毅夫:共同富裕目标下的乡村振兴与金融支持:一个新结构经济学视角的解读
摘要:金融如何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是事关共同富裕目标能否有效推进的重要议题。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看,一方面,金融要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作用,既要因地制宜地与产业结构相匹配,又要与基础设施结构以及其他制度结构相匹配;另一方面,在共同富裕目标导向下,乡村振兴的推进既要按照“要素禀赋结构-产业结构-制度结构”的路径提升效率,又要注重建立收入的再分配机制以促进公平。因此,为推进共同富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一是要考虑金融体系自身的完善,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有效畅通;二是要增强与当地产业的适配度,推进金融的供给侧改革,提供符合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三是要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所需要的配套制度体系,使得金融体系更好地发挥作用;四是要通过财政和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建设等公益属性的措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同时将资源向农业农村适当“转移倾斜”;五是加强金融服务不同类型农户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关键词:金融支持;共同富裕;新结构经济学;生产要素;基础设施
一、引言
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安定始终是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也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工作(黄季焜,2022),因此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战略问题。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而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推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然要求(王益君等,2023),因此分析共同富裕目标下乡村振兴的推进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乡村振兴作为一个系统性工程,其实现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所需资金若仅仅依靠乡村内部的流通资金和农业产业发展收入是难以支撑的,所以需要依靠金融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一方面,金融能够与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形成合力,为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可以促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城乡间的流动,助力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已有研究从不同角度表明金融发展程度及其结构对收入分配及城乡收入差距会产生影响,比如在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有利于缓解贫困,而随着金融水平的提高,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则更有利于消除贫困(Kpodar & Singh,2011;Gimet & Lagoarde-Segot,2010)。李瑞等(2022)的研究发现以中小银行发展所推动的银行业结构优化能够有效降低城乡收入差距,该作用随城乡收入差距分位点的提高而增大。温涛、王永仓(2020)认为金融部门扩张与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表现为U型关系,这意味着金融部门扩张超过一定程度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熊德斌、杨迪(2022)的研究发现遵循比较优势的发展战略、以中小银行占主体的银行业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存在直接的缩小效应,两者通过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间接的负向影响。陈斌开、林毅夫(2012)认为在比较优势发展战略下,资本积累将导致利率下降,使得穷人更愿意通过借贷来使用先进的现代技术,进而提高自身的财富水平和财富积累速度,这种“先富带动后富”的“滴落”机制使得穷人财富最终向富人收敛,实现收入分配的逐步改善。
已有研究表明金融与收入分配关系密切,完善金融体系是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途径,因此在共同富裕目标之下,研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相关问题对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提升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公平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到“三农”领域,当前大多数研究是从金融对乡村产业(胡剑波、郑维丹,2022)、农民增收(杨林、赵洪波,2022)及农户创业(李伟等,2022)等某一方面的影响进行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缩小城乡差距(刘赛红、王志飞,2019)、完善产业结构(梁杰等,2019)等方面,然而直接研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文献,尤其是在共同富裕目标之下,金融对乡村振兴的研究包括金融对不同地区乡村振兴的影响(王益君等,2022),金融科技对共同富裕的路径研究(马九杰、杨晨,2022)、财政金融协同推进共同富裕的研究(鲍曙光、冯兴元,2022)等,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路径的分析研究仍有待进一步补充。本研究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首先搭建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理论框架,其次基于新结构经济学要素禀赋结构-产业结构-宏观制度结构的逻辑框架分析了共同富裕目标之下乡村振兴的推进路径,然后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理论框架和乡村振兴推进路径的基础之上,归纳总结出共同富裕目标之下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着力点,最后基于上述分析,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研究一方面从理论层面,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意义;另一方面从实践层面,为新发展阶段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制定提供了决策参考,具有一定的实践借鉴意义。
二、新结构经济学视角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框架
根据新结构经济学,一个经济体在任何给定时间内确定的、但随时间推移而变化、具有唯物辩证主义物质第一性的要素禀赋结构是决定产业和技术结构以及基础设施和上层制度结构(软硬基础设施结构)的根本因素。要素禀赋结构内生出相应的具有比较优势、要素生产成本最低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相应的生产结构又决定了基础设施结构和上层制度结构,只有当生产结构符合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比较优势时、基础设施和上层制度结构与生产结构相适宜时,生产结构所决定的生产力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释放(见图1)。新结构经济学的理念体现在金融学领域,即为:在特定的发展阶段,某一经济体的要素禀赋及其结构是给定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最适宜的生产(产业和产业所用技术的)结构,反过来生产结构也离不开与特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属于上层制度的金融结构的支撑(林毅夫等,2009;Lin et al.,2013)。基于此,新结构经济学视角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要素禀赋结构决定最适宜的包含产业和技术的生产结构,生产结构决定最适宜的金融结构
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其特定的要素禀赋结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其比较优势和最优产业结构以及产业所用的技术,而不同行业、采用不同技术的企业在规模、风险和融资需求等方面有不同的特点,一方面,在特定时点上,由于各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各有优势和不足,一个经济体在其特定的发展水平上有一个适当的金融结构;另一方面,在跨阶段上,随着经济的发展,要素禀赋结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变化,与其相适应的金融结构也相应演变,因此实体经济在某一发展阶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与该经济体在其他阶段的需求也会产生系统性差异(龚强等,2014)。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视角,可以总结为:金融结构安排应以能够满足产业结构融资需求、风险特性与技术结构为适宜,比如,当产业结构以低风险、成熟技术引进和模仿性技术创新占比较大的产业为主时,银行导向型的金融结构更有利于产业增长,而当产业结构以高风险、原创性技术创新和新市场开拓占比较大的产业为主时,市场导向型的金融结构是更优选择(林毅夫等,2009;Lin et al., 2013;龚强等,2014;杨子荣、张鹏扬,2018)。对乡村振兴而言,金融支持最主要的是考虑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特征,主要涵盖规模(经营主体的经营体量和所需资金)、风险(农业生产和非农经营的产业风险)、信息(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资产和家庭情况等)、抵押品(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可能支撑金融交易的资产)等维度,比如,对于传统小农户而言,由于其主要从事的农业规模有限、投资回报率较低、缺乏能被银行认可的抵质押品,对其合适的融资机构不是现代化农业的融资渠道,而是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政策性金融产品也是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为代表的信贷金融产品;而针对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需求,债务融资、基金、供应链金融等工具和产品模式正逐步得到创新与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经历了深层次的调整,要素禀赋结构、乡村产业结构的动态变化正对农村金融提出新的需求、重塑农村金融结构。从要素禀赋的变化来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推进促使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农村进入到城市经济体系,劳动力发生转移;在经济的不断发展中,技术进步提升了农业规模经营的能力,农业资本化程度不断加深;劳动力转移又带来土地经营权的出让,土地流转不断集中。乡村劳动力、资本以及土地等生产要素禀赋结构的变化,带来了乡村产业结构的变动,这种变动既包括农业产业内部结构的变动,也涉及乡村一二三产业结构的加深。传统的乡村产业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农户是基本的生产单位,信贷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农村金融的核心任务为如何有效满足农户的生产性信贷需求,农户 “融资难、融资贵”是农村金融供求矛盾的主要体现(祝国平、郭连强,2018)。随着农业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的推进以及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涉农企业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之一,其对生产性资金的需求规模更大、种类更多、周期更长、产品结构更加稳定。企业化的经营特性能够提供更为规范化的资产负债记录和抵押品,可以拥有更加完备的信用评价体系,对金融工具的需求不仅仅停留在信贷方面,保险、期货、基金、供应链金融等具备了更加良好的适用条件。此外,由于我国地区间发展阶段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地区的乡村要素禀赋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同,对金融的需求不同,最适宜的金融结构自然也是有所区别。因此,农村金融的发展要顺应乡村产业结构的特性,从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需求出发,通过金融政策支持乡村振兴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产业制宜,才能够更好地起到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的作用。
(二)金融结构与基础设施结构相适配、与其他制度结构相协调
根据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选择最适宜的产业结构,会使得生产成本最低,企业有自生能力,但是仅有最低的生产成本还不足以应对竞争,只有最终产品的总成本最低,才会具备市场竞争力。总成本是由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共同构成,因此在要素生产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如果有合适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交易费用也会较低,经济体就会表现出巨大的竞争力(林毅夫,2017),因此基础设施结构以及制度结构一方面要与生产结构相适配,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之间的相互作用作为经济运行的重要方面,也应当做好统筹协调,才能保证交易成本维持在较低水平(见图2)。金融自身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挥最好的作用离不开与之适配的金融制度安排;同时,金融作为制度安排,在顺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础上,应当与其他制度安排统筹协调,制度结构的协调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金融结构的作用程度与金融及经济等制度约束相关,为放大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实现金融资源在各个市场的合理分配,既要依据市场机制实现帕累托最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确保金融市场有序发展,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合理地通过政策工具对市场进行有效规制,推动金融资源配置(杨兵等,2021)。
农村金融支撑体系是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也是保证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要素之一,(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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