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
这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2年及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财政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郑重宣示,从现在起,党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发展站上了新的更高历史起点。各级财政部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踏步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力谱写崭新篇章。
一、2022年财政工作和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以来,国际环境风高浪急,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多重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推动经济总体回稳向好,我国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主动作为、应变克难,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协调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近年结存利润,多渠道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及时清理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把“趴”在账上的每一分钱都用起来,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支撑。一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各项财政政策早出快出,推动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扩围加力提速,上半年即大头落地,接连打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等一揽子政策“组合拳”,预计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缓费超4万亿元,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依法盘活用好专项债务限额空间5000多亿元,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影响。及时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处置局部疫情,全力保障疫苗接种、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给予针对性支持,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中央财政动用增加特殊上缴收入、安排一次性转移支付等手段,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将与县区财政运行密切相关的资金纳入直达机制范围,资金规模达到约4万亿元、增加约1.2万亿元,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支持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中小银行风险,做好保交楼、稳民生等工作。四是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2022年国际粮食、能源价格大幅上涨,我国面临的输入性通胀压力较大。针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对实际种粮农民分三批发放补贴400亿元。实施“一喷三防”补贴支持夏粮小麦促弱转壮,及时动用中央预备费支持抗旱减灾保秋收。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创新开展调控轮换保障供应。做好重要能源资源保供稳价,对保暖保供重点企业和地区予以一次性奖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研究建立煤炭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增加向三大航空公司注资,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总的看,2022年在异常困难形势下,经过各级财政部门齐心协力、艰苦努力,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对稳住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来之不易。
回顾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经受了世界变局加剧、新冠疫情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财政工作,从战略和全局对事关财政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高瞻远瞩、思想深邃,举旗定向、擘画重点,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指明前进方向。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服务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始终保持稳健运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贡献了财政力量。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直面市场主体需求出招发力,创新政策实施工具,财政宏观调控有力有效,推动我国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措施并举,相继出台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从2018年的17%下降至2021年的15%,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处于较低水平,这些措施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新增纳税规模远高于同期减税降费规模。辽宁、上海、山东等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既扩大国内总需求,又将赤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特别是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采取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创新性举措,以超常规的政策力度促进经济恢复。五年来累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4.6万亿元,一大批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项目开工建设。创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地方保障主体责任和资金分配权限不变前提下,通过直达机制将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全链条动态跟踪监控,实现宏观政策实施方式的重大创新。资金规模由2020年的1.7万亿元扩大到2022年的约4万亿元,下达到基层平均用时大幅缩短至30天左右、最快仅用7天。天津、四川等有效实施直达机制,实现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双提升。持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压减本级支出,节省资金用于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近五年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累计40.7万亿元、年均增长8.4%,高于中央本级支出增幅4.9个百分点。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等全链条制度安排,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江苏、甘肃等加强财力下沉和监测预警,基层“三保”保障到位。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硬道理,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坚实步伐。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安徽、大连等加快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完善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经费全过程审核把关,推动载人航天、探月探火等取得重大成果。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扩大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推进产业链补链强链。整合设立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制定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等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构建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支持打造完整有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对企业基础研究、购置设备实施税收优惠,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与应用、种源技术攻关等资金保障,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对产粮大县、商品粮大省奖励力度,全力调动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的积极性。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和增长机制。吉林、黑龙江等加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新疆等完善“一卡通”管理,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出台离岛免税新政、原辅料“零关税”、综合财力补助等政策,稳步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采取差别化的财税政策举措,推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递增200亿元,教育等行业转移支付也向贫困地区倾斜,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约9400亿元。打赢脱贫攻坚战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继续增加,进一步支持脱贫地区发展。江西、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宁夏等强化资金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时间提出“两个确保”,全力保障患者救治、疫苗研发、疫情防控物资和救治体系建设,提高防治人员待遇。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给予帮扶,尽力减少疫情影响。湖北等加强政策和财力保障,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出台实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措并举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我国失业率总体控制在相对较低水平。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保持在4%以上,生均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取得长足进展,学生资助实现所有学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10元,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6亿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84元。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激励引导地方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人。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18—2021年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净受益超过6000亿元,2022年实现全国统筹,各地基金当期缺口全部得到解决。基本完成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全链条管理进一步优化,在确保基金安全基础上实现较好投资收益。连续上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2021年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1元、530元,比2017年底分别增长31.4%、48%;烈属定期抚恤金年人均标准由2018年的25440元提高到2021年的33860元,年均增长10%左右。强化应急救灾保障。支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夯实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基础,及时拨付财政救灾资金,全面提高应急救灾能力水平。
五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近五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年均增长11.(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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