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朔:“性恶”与为善的动机——荀子“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析义
摘要:荀子主张“人之性恶”,但也明确认为“涂之人可以为禹”。因此,如何为一个性恶之人寻求为善的道德动机既是荀子留给我们的理论难题,也是学者必须直面加以解释的问题,而出现在《性恶》篇中的“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一段已构成了学者试图从中寻找答案的重要文本。通过对中外学者关于荀子“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的理解以及对“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的分析,可以看到他们的观点虽良莠不齐,各不相同,但这些观点都从不同的角度深化了我们对荀子有关道德动机思想的理解,值得我们正视和思考。
荀子主张“人之性恶”,但也明确认为“涂之人可以为禹”。如是,一个性恶之人如何具有行善的道德动机便成为学者需要认真处理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学者的努力方向之一是着眼于对荀子文本尤其是对荀子有关心性情欲的论述加以深度分析,但其中又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其一是对《荀子》一书中存在的一些看似似是而非的说法进行阐释,以便发现荀子也可能存在人天生就会有喜好道德的情感的主张。如孟旦(D.J.Munro)在《荀子思想中的恶人》的文章中【1】,便列举了《强国》《礼论》《王霸》《王制》篇中的一些段落,在说明荀子对人性的论述颇为混乱之外,也认为荀子思想中存在“人生而具有天生的道德感”(are born with an innate moral sense),而何艾克(Eric Hutton)则专门写了一篇《荀子有没有一致的人性理论?》的文章【2】,对孟旦的相关质疑逐一进行了梳理与反驳【3】。其二是试图通过对《荀子》一书中的一些“有趣而奇怪”的段落仔细分析和阐发,以便从中发现性恶之人的行善动机,其中《性恶》篇的“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一段便构成了中外学者注目的文本。然而,学者对此段文本的理解颇为分歧,故而有必要从荀子的思想系统中加以简别。
一
今案,《性恶》篇有关此段的原文如下:
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故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势,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用此观之,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故强学而求有之也;性不知礼义,故思虑而求知之也。然则性而已,则人无礼义,不知礼义。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然则性而已,则悖乱在己。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性恶》篇)
学者通常将此段理解为荀子对人性恶的论证,亦即以“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为前提,人性中若有礼义,则必不外求礼义;今人强学以求礼义,则可证明人性中没有礼义。又,礼义是善,无礼义即是恶;今人性中无礼义,所以人性为恶。荀子此处采取的是间接论证的方法,先假定人性为善,以推论其结果;然后指出此推论的结果与事实不符,来反证假定不能成立【4】。
不过,此段的文字虽然不多,但它可引发的理解上的歧义却不少。有学者认为,荀子此说不仅违背事实,而且在理论上也说不通,“因为既然‘性恶’,又怎么会有‘欲为善’的要求呢?”[1](85)唐君毅则认为,荀子此段文本“最有理趣,而问题最大”[2](51)。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梳理:其一是对有关“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一句的理解;其二是对“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的分析。当然,这两个方面并非相互独立的,而是都与荀子所言的“心性”和“欲望”密切相关。
我们先看第二方面。依荀子,“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是依据“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所作出的推述;同样,荀子也根据“富而不愿财,贵而不愿势”推出“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的判断。我们自然会问,荀子的这种论证成功吗?事实上,如果我们把“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看作是一个普遍判断的话,那么,此一普遍判断是从特殊的经验现象如“薄愿厚”或“富而不愿财”中归纳出来的。但是,这种从特殊的经验现象中归纳出来的普遍判断难免会遭到人们的质疑。一方面是这与常识不能完全相合,因为在我们通常的认知理解中,“薄愿厚”“富而不愿财”的现象固然存在,但是“薄而不愿厚”“富而犹愿财”的现象也同样存在,所以,有些“无之中者”的人固然会“必求于外”,但有些“无之中者”的人却不一定求之于外;同样,有些“有之中者”的人也不是一定不及于外【5】。人的欲望的表现形式颇为复杂,故而以特殊的经验现象为前提不能推出普遍判断的结论。另一方面是涉及对“愿”的性质的理解,此处“愿”的意思即是“欲”,而一个人的“愿不愿”或“欲不欲”虽然与“所愿、所欲”的对象有关,但欲愿之兴起和发动根本上取决于欲愿主体自身而不取决于欲愿的对象。尽管有些东西是我们所无的,但并非所有所无的甚至是好的东西都是我们必所欲求的,换言之,至少有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是我们所不欲的,是故,“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的判断不能成立。同样道理,虽然我已经拥有了我所欲求的金钱(所谓“有之中者”),但是我始终觉得“虽有但远不足”,那么,尽管我已经有了很多钱,但我还是会“及于外”地寻求更多的钱,如是,“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的判断也不能成立。
以上乃是从通常的认知心理,就荀子的论据所作出的判断提出的质疑,认为荀子的论证并不成功。不过,这种了解虽然在道理上可以成立,但就文本理解而言,我们仍有必要提出宽容或善意的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换言之,我们可以、也应当从荀子的思想系统出发对荀子的上述判断给出尽可能融贯的解释和辩护。如是,我们要问,荀子何以会得出连常识都不能加以有效解释的判断?抑或在荀子的这种判断背后还潜藏着某些被我们所忽视的方面?
显然,荀子此一论证的核心在于说明,若人性本来是善的,我们自不必求善;今人汲汲于求善,则可证明人性不善(无善)。但是,按照我们前面提出的质疑,尽管我努力“及于外”地寻求更多的钱,但却不能反推证明我本来没钱,以此推之,“及于外”地求善也并不能证明人性不(无)善。然而,我们该如何为荀子的论证寻求尽可能融贯的解释?此处最关键的地方涉及荀子对人性欲望的了解。我们知道,荀子论性特别强调“好利欲得”,而所好、所欲则孳孳以外物作为满足的对象,此中,所谓“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苟有之中者,必不及于外”在荀子的思想逻辑中之所以成立,并非仅仅依常识而立,而恰恰反映了人性欲望作用的特点:由于人之欲望的本性在得寸进尺,在不知满足【6】,故苟“无”之中者,固必求于外;即便苟“有”之中者,亦非必不及于外,盖依欲望的逻辑,仍可以视“有”若“无”或视“有”为“不足”,故而所谓“苟有”之说依然是“苟无之中者,必求于外”。如是,荀子上述所说的“薄”“恶”“狭”“贫”“贱”及与其对反的“厚”“美”“广”“富”“贵”等当不系于从其语言实指的意义上理解,而当系于从其欲望的主观性质或特性上来理解,盖就人生而有欲,有欲即必有所求而言,欲望无法满足的特点既是人的行动的动力,则此欲望不仅是“狭愿广,贫愿富”的动力,而且必也是“广愿更广,富愿更富”的动力。此中原因正在于通常认知中的“广”与“富”等所谓“有”的界说,相对于欲望的永不知足而言,依然可以是主观性质感受上“狭”与“贫”的“无”,故广犹求其广,富犹求其富。审如是,所谓“厚”“美”“广”“富”“贵”等“苟有之中”仍然必有求于外,因为面对欲望贪得无厌、永不知足的本性,任何外物之“有”依然可以是“无”,依然“必求于外”【7】。此一理解正切合了荀子所言的人性的自然必然性作用的特点,同时,也为荀子“欲多而物寡则争”的断言确立了可理解的基础,至此我们乃可以为荀子的上述主张作出必要的辩护。
我们再看对“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一句的理解。荀子的此一说法看似简单,但直觉告诉我们这句话并不好理解。当年黄百家就提出疑问:“‘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不知如果性恶,安有欲为善之心乎?”[3](68)金鹏程(P.R.Goldin)则干脆认为,荀子的上述说法不仅没有对问题作出有效的回应,而且还会加剧黄百家的批评【8】。不过,冯友兰为荀子提出了辩护,他认为“黄百家此驳,不足以难荀子。所谓善者,礼仪文理也,仁义法正也,人本不欲此,不过不得不欲此耳”[4](222)。然而,冯氏的“人本不欲此”之说固然可与荀子的性恶论相一致,但“不得不欲此”一说似乎并未从道德心理学上有效地解释一个性恶之人毕竟如何会产生对善的喜爱的转变,黄百锐(David B.Wong)对此则进一步提出疑问:“假如我们试图说明为善之欲和义务感是作为一个人衍生于(derived from)长远利益的欲望的话,则我们依然没有解释一个人是如何由自利转变成对道德的喜爱和愉悦的。一个自利的人是如何在一开始时即会拥有‘除了欲望别无他选’的道德的?一个自利的人又是如何在其自身的能力范围之内创造出对道德的真正的爱和喜好?”【9】这种专注于在最初起源上的追问显然有待于我们回答。
我们先看相关的注释,杨倞对此注云:“为其性恶,所以欲为善也”(《荀子注·性恶》)。从杨倞的用语分析,“凡人之欲为善”与“性恶”之间被理解为一种因果关系,我们可以表述为:因为人之性恶,所以欲为善。事实上,我们看到杨倞的释言为后来的许多注家所接受。北大本《荀子新注》谓:“人之所以想为善,正是因为人的本性是恶的。”[5](395)李涤生则云:“因为性恶,所以欲为善。”[6](546)熊公哲则将此句理解为:“人何以想为善呢?便是因为性恶之故。”[7](513)而张觉将此句翻译为:“一般地说,人们想行善,正是因为其本性邪恶的缘故。”[8](341)以上学者对此句的解释在意思上基本一致,而国外学者对此句的翻译也大同小异【10】。不过,假如我们从因果关系来理解的话,在荀子的上述说法中,更为适切的推述应该是“因为人之性恶,所以人的行为会偏险悖乱而为恶”,正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因为天下雨,所以地是湿的”。但在“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的句式中,“性恶”与“欲为善”之间似乎并不直接构成因果的解释,原因在于荀子所说的“性恶”并不是在“性是恶的”的原本意义上,而是在“性无善”的转折或延伸意义上被理解的【11】:因为无善,所以欲为善,这与荀子“苟无之中者,必及于外”相一致;进一步看,即便就“人之性恶”作为原因而言,其远未尽可能地排除其他可用于解释“欲为善”的因素,亦即未排除其他的混杂变量(confouding variables),如“我想帮助别人”“我想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等,故而从“人之性恶”的说法中我们很难与“欲为善”建立起直接而有效的因果关系。难怪有学者会认为,荀子的这种说法非常“奇怪”(oddness),因为我们很难总括出荀子在此中究竟说了些什么【12】。
然而,我们暂且撇开这一问题不论,假如我们分析上引的那段文字,便不难发现荀子十分强调“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此一说法,其中“凡人之欲为善”一说又最能引发人们的联想。荀子或许在说,人之性恶,是因为我们“想做善事”(所谓“欲为善”)(desire to do good),或者说人之所以“想做善事”,是因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今撇开此中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不论,正是这个“想”(“欲”)(desire)似乎隐约暗示了性恶之人所蕴含的行善动机,因为这里“欲为善”的“欲”恰恰是与下面作为“情欲”的“薄愿厚”“贫愿富”的“欲(愿)”并列而言的,而荀子又正是以“欲”来说明性的内容规定的,果如是,则“欲为善”便蕴含了性恶之人也具有为善的欲望或动机。但如果此一理解成立,当下便与荀子所主张的今人之性“固无礼义”“性不知礼义”相矛盾。此处所凸显出来的问题是,我们究竟该如何理解荀子“欲为善”的“欲”?“欲为善”之“欲”是性之欲吗?这显然不是一个可轻下断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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