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的比较——以浙江宁海与广东东莞作为对象
浙江和珠三角地区的农村都属于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是中国农村工业化最早的地区,也是当前中国最为富庶的农村地区,与当前中国仍然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形成鲜明对照。不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异,最为典型的差异就是苏南、浙江和珠三角农村的差异。苏南工业化的起点是20世纪70年代发展集体性质的社队企业,浙江工业化的起点是家庭作坊,珠三角农村工业化的起点是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工业化路径的差异造成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各种差异。本文以在浙江宁海县和广东东莞市的调研为基础,重点讨论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的差异。
一、工业化路径
浙江和珠三角都属于中国经济最发达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都已经实现了农村工业化。不过,浙江农村工业化与珠三角农村工业化却有着完全不同的路径,这也是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之间种种差异的基础性原因。
浙江农村是从小商品市场和家庭作坊开始工业化的,基本模式是以建立面向全国的小商品市场为基础,农户利用家庭空间买一台机床开始加工,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发展出大量家庭经营基础上的民营企业。这个过程中,有远超过当前企业数量的浙江农户尝试过小作坊式的生产,只是绝大多数小作坊在还没有长大以前,就因受到市场冲击或生产经营没有跟上而倒闭了。只有少数既有生产经营能力又有市场机会的农户逐渐创建了具有规模的民营企业,这些农户的收入达到百万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以小商品市场和家庭作坊为基础的浙江农村工业化尤其强调区域工业特色,所谓“一镇一品”,即一个乡镇重点发展一种特色工业制造业,从而形成地域基础上的密集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浙江乡村工业化中,资本主要来自由本地家庭作坊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家,生产也主要是在本乡本土进行,民营企业中有着较多本地人从事中层管理工作和技术性工作。就是说,浙江农村工业化很大程度上是浙江当地人进行的工业化,只有数量不算太多的外地农民工来浙江民营企业务工。浙江乡村工业化的主要收益都留在乡村社会内部,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村庄中出现了一个以企业家为主体的富人群体,以及以销售业务员、中层管理者和技术员为主的中层群体。当然,浙江农村大多数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自务工收入,尤其要注意的是,在形成了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浙江本地人在本地务工,也要与外来农民工同台竞争。
珠三角工业化与浙江是完全不同的。珠三角工业化是所谓“四个轮子一起转”,即县市、乡镇、村、组四级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招商,“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补偿贸易,“两头在外”,即市场在外、原料在外,珠三角农村仅仅是“三来一补”企业的加工基地。本质上,珠三角的工业化是世界产业转移的结果,中国廉价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吸引了全世界低端加工制造业的涌入,在很短时间内,珠三角土地上即布满了各种加工制造企业,成为“世界工厂”。外来资本在珠三角设立生产加工基地,为利用珠三角的土地支付租金,为招收的外来农民工支付工资,获得的利润则转出珠三角农村。因此,在三大生产要素中,珠三角主要获得了土地租金,包括村社集体出租土地给外来资本所获的集体土地租金收入或物业收入,也包括当地农民出租住房给外来农民工所获的租金收入。为了增加当地农民的租金收入,也为解决外来农民工的食宿问题,在珠三角农村,农民普遍一户多宅且住宅多为高层,十多层也很普遍。相对来讲,外来资本投资,除利用当地土地以外,其生产几乎不与当地发生关系,也就难以支撑起一个庞大的配套产业体系及其获利空间。甚至,在大型代工厂中形成了以外来农民工为主体的“家乡群体”,这些工厂内部排斥珠三角当地人,珠三角农民也不愿意进入工厂生产线务工。从而,珠三角当地农民不仅很少在外来大型代工厂的中层管理、技术岗位上任职,而且缺少在生产线上的务工机会,最终大量集中到工资最低的村社集体临时性岗位如治安队员、垃圾清扫员上。
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20世纪80年代涌入中国的加工制造业开始转出珠三角,一部分进入中国内地,一部分转移到东南亚等劳动力成本比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从而造成了珠三角地租经济的衰退。
显然,浙江与珠三角农村工业化路径的差异很大,虽然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都实现了乡村工业化,却因为工业化的起点不同,路径不同,而造成了当前浙江农村与珠三角农村各个方面鲜明的差异。
二、经济分化与社会分层
如上所述,浙江乡村工业化是从家庭作坊开始的,家庭作坊就是利用家庭空间进行工业生产。若市场销售顺利,生产有利可图,家庭作坊就扩大生产规模,就由一台机床扩大到两台、三台,就由家庭自雇劳动力到外雇劳动力,就开始在房前屋后进行搭建以获得更大生产空间。发展到一定阶段,仅靠房前屋后搭建已经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就开始在村庄中的一些空地荒地甚至交通沿线耕地上修建厂房,形成村庄内的规模企业。一个村庄最终能发展到产值数千万、利润数百万元规模的企业不会很多,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农村可能要占到农户数量的百分之一左右。
既然有市场机会,每户都有家庭空间进行生产,那么浙江农村的农户家庭就都愿意尝试买一台机床回来搞加工,开始面向市场进行生产。不过,绝大多数家庭作坊最终都因难以成长而关闭,甚至因此负债累累。有很多农户家庭开办家庭作坊,倒掉一次,再来一次,再倒掉再兴办。最终一些幸运的农户从市场上赚了钱,不幸的农户也积攒了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以及应对市场的能力。大量失败者所积攒下来的这些能力提高了浙江农村工业化的总体能力,这些人很可能就成为本土生长起来的规模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员和市场销售人员。
大多数农户,无论是开办小作坊失败,还是到外面跑市场失败,最终都成为依靠务工来获取收入的家庭。这样的农户家庭就要与外来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工资收入不高,而熟人社会中的消费压力也不低。因此,浙江农村普遍形成了村庄熟人社会内部的剧烈分化,占不到农户总数5%的家庭因为企业经营的成功,成为村庄中的富豪。村庄富人群体人数很少,影响巨大。他们家庭年收入可能在百万以上甚至达千万元。
除人数很少的富豪群体以外,浙江农村还有一个规模不算太小的中等收入群体,这个中等收入群体主要包括这样几个部分的人群:一是继续开办小作坊的家庭,二是市场经纪人,三是规模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四是办有三产比如小旅馆、餐饮等的农户家庭。这个群体的家庭年收入在20万~50万元,占到农户家庭的比例为10%~20%。
其他大部分农户家庭主要依靠务工收入,一个家庭有两个劳动力,按每人每年5万元收入计算,一年收入10万元不难。如果年龄大的父母或年轻子女也可以参加劳动,家庭收入就会更高一些。即使如此,仅靠务工,浙江农民家庭收入很难超过20万元。这个群体在浙江农村可以算作中下收入群体,其家庭收入在10万~15万元左右,下限也可以划到5万~8万元。这个群体是浙江农村的大多数,要占到农户家庭总数的一半以上。
此外,还有少数家庭缺少强壮劳动力,甚至家庭中还有残疾人口,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这样的农户家庭不多,约占农户家庭总数的10%。
浙江农村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平衡的,不同地区发展水平与工业化的方式也差别很大。总体来讲,浙江乡村工业化是从家庭作坊开始的,以上对浙江农村经济分化的描画大体是可以代表浙江农村总体情况的。
要特别说明的是,浙江乡村工业化,外来农民工人数不算太多,一般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比例在1:1左右,这与珠三角是相当不同的。珠三角外来农民工往往是本地人口的5~10倍。这个不同会在房租收入与第三产业服务上表现出来。浙江农村宅基地管理是相对严格的,一户一般只能一宅,农户在宅基地建房主要是自住,即使出租,房租收益也不高。珠三角核心区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并且珠三角农户在宅基地上盖房的主要目的就是出租获利,因此,珠三角农村农户在宅基地上盖房子普遍高大拥挤,在宅基地上盖七八层乃至十多层的情况相当普遍。
浙江农村工业化是从家庭作坊开始的,没有一个招商引资的过程,因此,家庭作坊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往往是各尽所能各显神通地违规占用土地盖厂房。包括将自己的承包地转换到交通沿线盖厂房。村社集体因此缺少从土地非农使用中获取地租收益的机会。珠三角招商引资本来就是由村社集体以集体土地为条件进行的,招商过程中就约定了土地租金。因此,珠三角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就形成了数量庞大的村社集体土地租金或物业收益,这些收益属于全体村社成员,要在全体村社成员中平均分配。
因此,珠三角地区农村的农户收入情况与浙江农村是完全不同的。
珠三角招商引资、三来一补的乡村工业化模式,地方参与的主要是提供土地,获取地租收入。地租收入有两块,一块是村社集体将土地租给资本收取土地租金,或在土地上修建物业获取物业收入。这些土地或物业租金属于村社集体,一般以分红的形式平均分配给村社集体成员,这些分红收入,高的每个人每年可以有万元以上,少的也有数千元。地租收入第二块就是当地农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出租获得收入。20世纪80年代,珠三角分宅基地是按户有所居、一户一宅来分配的,到1990年以后,随着大量外来农民工的涌入,地方政府对宅基地的管理比较松,村社集体开始按财产的标准来分宅基地,有的村甚至连续分了三四次宅基地。农户宅基地出租的收入普遍超过集体分红收入。一个农户一年有10万元房租收入是相当正常普遍的。
尤其重要的是,珠三角地租最高的时期是2000年前后,以我们调研的东莞石碣镇为例,2003年当地厂租为12元/(米2·年),到了2017年,厂租不仅没有增长,而且大幅度下降到8元/(米2·年)。2003年一栋七层的住宅一年租金可以达到7万元,2017年同样住宅出租的租金收入不足3万元。与房租不断下降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农民工工资的不断上升。2003年农民工每月工资普遍不足1000元,现在在东莞,月工资低于4000元是很难招收到员工的。珠三角地租收益下降的原因有二,一是进入21世纪以后外资开始撤离珠三角,二是物业供给过剩。
也就是说,在2000年前后,珠三角核心区的农民,一家五口人,仅靠集体分红和自家房屋出租,一年收入就可以超过10万元,而当时当地务工收入一年也才1万元左右。土地租金收入远高于务工收入。反过来,是否有务工收入对当地农民并不重要。而重要的租金收入,几乎所有农户都是一样的:村社集体土地分红是按人均分的,宅基地也是按户分配的,从而所有农户都可以自建住房出租,获取相差不多的收入。
珠三角缺少从家庭作坊开始成长起来的企业家。(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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