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季风:中日经贸关系50年:变迁与前瞻
摘要:中日邦交正常化50年来两国经贸合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是驱动中日经贸合作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中日经贸合作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中国经济发展为主线,可将50年来的中日经贸合作分为五个阶段,各个阶段的中国经济发展对中日经贸合作发挥了不同的驱动作用,中日经贸合作的主要指标与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在方向上几乎完全趋同,两者存在十分明显的联动关系。中日经贸合作自身存在的互补性、互惠互利性以及合作效应的外溢性也促进了中日经贸合作的健康发展。目前中日政治关系比较紧张,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减速压力增大,双边经贸关系面临的挑战大于机遇,短期走向不容乐观;但从长期着眼,随着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下一个50年的中日经贸合作依然前景可期。
关键词:中日邦交正常化;50;年;中日经贸关系;中国经济;日元货款;东亚生产网络
202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也是中日经贸关系的重要节点之年。回首过去50年,中日关系一波三折,经历了风风雨雨,但单就双边经贸合作而言仍可谓“风调雨顺”、基本处于健康发展状态。1972—2021年,中日双边贸易额增长了300多倍,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金额累计已超过1200亿美元;2007年起,中国就一直是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日本则是中国的第二大贸易对象国,也是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来源地;中日还在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方面起了引领和带动作用,两国在国际社会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格局正逐渐形成。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全球化的进展,中日开展经贸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呈现出多元化、多样化、多渠道、高质量发展等特点。历史经验证明,不管经历多少风雨,双边经贸合作一直是中日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政治关系紧张时,经贸合作是压舱石、稳定器;政治关系顺畅时,经贸合作是推进器。
半个世纪以来中日经贸合作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毋庸置疑,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是驱动中日经贸合作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改革开放和中国的和平崛起,规模如此巨大的中日经贸合作根本无从谈起。与此同时,中日经贸合作也适应中国经济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与时俱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复杂多变的中日政治关系会对双边经济合作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近年来,在中美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中日经贸关系面临诸多挑战。但是,随着新技术革命蓬勃发展、数字经济不断兴起、“双碳”目标提出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中日经贸关系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走向高质量发展,依然能够发挥巨大的引擎作用,拉动下一个50年的中日经贸关系行稳致远。
中日经贸合作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2008年之前,双边贸易、双向投资和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ODA)构成中日经贸关系的三大支柱;2008年日本停止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之后,贸易与投资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基础和最重要支柱。因此,本文拟以双边贸易和双向投资为中心,对50年来中日经贸关系的发展变迁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中日经贸关系的未来走向做初步预测分析。
一、中日经贸关系50年发展演变
新中国成立至1972年中日复交前,两国之间的经贸关系主要限于民间主导的小规模贸易往来;1972年以后,由于邦交正常化的实现,中日贸易合作进入“政府主导、官民并举”的新时期。接下来将以中国经济发展拉动中日经贸合作为主线,参照中日经贸关系自身的特点和中日政治、外交关系等因素,将50年来的中日经贸关系演变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启动奠基期(1972—1978年)
这一时期是中日经贸关系的启动期,也是奠基期。在邦交正常化之前,中日之间就已经存在民间贸易往来,但规模很小,且受双边政治关系的影响较大,很不稳定,时断时续,算不上规范的、有一定规模意义的双边经贸合作,可视为中日经贸关系的准备期或萌芽期。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后,政府从经贸合作的幕后走上前台,开始发挥主导作用。当时中国政府提出的实现“四个现代化”,成为推动中日经贸合作的最主要动力。为促使双边经贸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作为政治文件的《中日联合声明》(简称《联合声明》)特意增加了与经贸合作相关的具体条款,其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依据上述规定,中日有关部门积极进行磋商和谈判,于1974年签署了《中日贸易协定》《中日航空运输协定》《中日海运协定》,1975年又签署了《中日渔业协定》。至此,《联合声明》提及的各项经济协定全部得到落实,这一系列协议的签署为构筑中日经贸合作机制奠定了基础。
1975年周恩来总理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在20世纪内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目标,由此对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设备引进产生了巨大的客观需求。加之中日关系顶层设计得到确立,基础经济协定陆续签订,扫清了发展障碍,使中日贸易得到迅速发展。据日方统计,1972年中日双边贸易总额仅为11。0亿美元,1978年猛升至50。8亿美元,是1972年的4。6倍,年均增长率高达32。0%。1在技术贸易方面,从1972年到1978年,中国从日本引进了37项成套设备,先进设备的引进极大促进了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引进的日本“一米七轧机工程”项目在武钢落地。该系统具有大型化、高速化、连续化和自动化的特点,热连轧机轧钢速度最大为每秒23。3米,轧制过程由25台计算机控制,属于当时世界一流的连铸热轧技术。该项目的引进改变了中国轧钢行业传统落后的局面,也为宝钢项目的引进奠定了技术与人才基础。
与此同时,1976—1978年的中日经贸合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最主要表现为中国在外汇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成套设备,结果触碰国际收支“天井”,出现了合同难以履行甚至违约的风险。后来,日本政府对华提供日元贷款,这些问题得以解决。1978年2月签订的《中日长期贸易协定》确定了未来八年中日贸易的具体内容与指标,为双边贸易稳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年,双方又缔结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规定和保障中日关系从邦交正常化进入和平友好时期,为两国经贸合作创造了更好的外部环境。这一时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与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经济协会、经济团体联合会(简称“经团联”)、日本贸易振兴会等团体进行积极频繁的交流,对构筑中日经贸合作的良性循环机制做出了重要贡献。第一阶段也是中日关系的蜜月期,呈现出“政经双热”的局面。
(二)第二阶段:拓展合作期(1979—1991年)
1979年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也推动中日经贸关系全面起飞,即从过去单一的贸易往来走向包括贸易、直接投资和政府资金合作在内的多方位经济合作。这一阶段,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迸发出巨大生产力,对日本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产生了强烈需求,日本也看到中国市场的巨大商机,双方优势互补,加之政治关系顺畅,因此中日在贸易、投资等各方面的合作都取得了快速发展。
第一,双边贸易。
1979年,中日贸易总额为66。5亿美元,1981年达103。9亿美元,首次突破100亿美元大关;1991年,中日贸易总额达到227。9亿美元,突破200亿美元大关,十年跃升了两个台阶。1979—1991年间,中日贸易额增长了2。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4。0%。这一阶段,中国经济发展对日本的依赖度呈上升趋势,整个20世纪80年代中日贸易额在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中的占比基本都在20%以上,1985年甚至高达28。6%。中国对日贸易结构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1979年,中国对日出口产品主要为食品类、原料类、矿物燃料和纺织品等初级产品,占比为89。5%,而日本对华出口产品主要为化学制品、金属及制品、钢铁和机电类等产品,占比为89。3%,中日贸易呈现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结构。到1991年,中国对日出口的初级产品占比降至73。2%,较1979年下降了16。3个百分点。2
第二,直接投资。
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始于1979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使日本企业看到了商机,尤其看好中国优质廉价的劳动力、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开始向中国投资设厂。但在初始阶段,日本企业还是十分慎重,投资规模很小,1979—1985年的七年间仅投资27件,累计投资金额仅为8。3亿美元,年平均投资1。19亿美元。3投资主要集中在深圳、珠海等沿海地区,1979年日本公司在福建省福州市投资成立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是早期日本对华大规模投资的代表。1984年中国决定开放上海、大连、青岛、福州等14个沿海城市,1990年又决定开发上海浦东新区,“长三角”连片发展,按经济特区的标准对前来投资的外资企业给予优惠措施,投资政策更加宽松。与此同时,《中日税收协定》开始施行,长期困扰日本企业对华投资的税收抵免问题得以解决。1985年“广场协议”后日元迅速升值,进一步激发了日本企业对外投资热情,日本对华投资出现了第一次高潮。1984—1991年,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累计达31。7亿美元,年均投资额升至3。8亿美元。日本企业向中国大量投资设厂,不仅自身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同时提升了中国的现代化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
第三,ODA。
日本对华ODA始于1979年,是一种基于历史原因的特殊资金安排。当时日本之所以决定向中国提供ODA,主要有几方面考虑:第一,维持良好的中日关系和中国的稳定发展,将中国打造成日本最大的出口市场,这符合日本的长期利益;第二,解决中方从日本大量订购成套设备的外汇资金缺口问题;第三,两次石油危机迫使日本采取替代石油战略,日方希望从中国获取更多的煤炭。而中国决定接受日本ODA也有自身的战略考量。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国内百废待兴,大规模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都急需资金,特别是外汇和先进技术。虽然存在各种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中国政府还是决定接受日本资金援助,以加快本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步伐。4日本对华ODA主要包括日元贷款、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三大部分,其中日元贷款即有偿资金援助所占比例最大,约为91。6%,无偿资金援助和技术合作金额各占4。2%左右。截至2007年12月,日本政府累计向中国政府提供日元贷款3。3万亿日元,用于255个项目的建设;对华无偿援助累计1398亿日元,用于141个项目的建设。5日本对华提供日元贷款大致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1979—2000年的多年度贷款时期和2001—2008年的单年度贷款时期。1979—1991年间,中国接受的日元贷款是前三期的多年度贷款,合计约达1。2万亿日元,主要用于能源设施和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日本对华ODA为日本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充当了“开路先锋”,也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很大贡献。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日元贷款一直占中国接受国外官方资金援助的一半左右,作为中国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外部配套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观第二阶段,中日经贸关系发展总体十分顺畅,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最突出的是贸易不平衡问题。(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爱思想关键词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