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耘:论心性——道体学气论导言
摘 要:本文按样态、属性、实体重释心性与道体的基本问题,探索道体学气论的不同方案以建立道体学的心性学说;借鉴斯宾诺莎的力量学说将道体解为“气”,但指出其体系给不出心与其他样态的本质区别。通过扬弃莱布尼茨的单子论,提出回应心性问题的道体学气论第二方案。本文扭转了黑格尔对莱布尼茨的解释及德勒兹对黑格尔的批判。道体学气论扬弃了力量及其表现学说,将性解释为一阴一阳或生生,将道体解释为一阴一阳或生生所表现者,将万物解释为对性的表现,将心解释为对性的开显性表现、对天地万物之复。
关键词:道体学气论;力量阶次;表现;一阴一阳
《道体学引论》(以下简称《引论》)问世以来,最大的思想挑战来自心性哲学。这倒不是因为心性哲学在当下尤其活跃。心性与道体之间的紧张是本质性的,可带出哲学问题的整体。两者之间的中介应当是广义的现象学,心性哲学方提出最积极质询的也是中国的现象学家们。但从心性和道体出发的并不是同一种现象学。道体现象学也不只是心性现象学的“转向”那么简单。
心性之学无疑是一个谱系复杂的伟大传统,但当前的心性哲学在某种程度上简化了局面。这个走向不一的运动有一共通之处,就是重“心”轻“性”。或者说,“心性”的实质内容就是“心”,“性”只是修辞后缀,而不是问题标志。当代心学的失语清楚点出了古今心学传统的共同难题:如何认识与安顿“性”。对于“心性与道体”而言,这一点尤其关键:在儒学传统中,性本来就是心与道体之间的中介。如忽视这一枢纽,那么心学与道体学都不可能成功。
心学的缺陷也是心性现象学的缺陷。后者的主流基本把“性”看作“心”的本质(Wesen),看作纯粹现象学中“本质看”步骤的相关项(参见胡塞尔,第170-171、181-182页),不甚顾及“性”在中国哲学史、“本质”在西方哲学史中的复杂意涵。本文拟从近代哲学入手清理这一问题。胡塞尔说:“现象学可以说是一切近代哲学的隐秘的憧憬。”(胡塞尔,第160页)这也许只说明,恰恰是现象学运动憧憬着近代哲学,一厢情愿地把它看成自己的史前史。问题在于,“近代哲学”是高度异质化的。既然笛卡尔的“我思”是现象学运动与近代哲学的共同出发点,那么这两大传统完全有理由相互对照校正。本文认为,近代哲学最重要的异质性并不在康德前后,而是在笛卡尔的我思、斯宾诺莎的实体与莱布尼茨的单子之间。这层关系最有助于理解心学与道体学之间的微妙。斯宾诺莎的出现扭转了近代哲学的方向。大抵近代德国哲学对笛卡尔只是发展,对斯宾诺莎则是回应。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呈现了德国哲学对斯宾诺莎的三代回应、至少五种方案。其一以贯之的主线就是我思与实体(相当于心与道体)的紧张。由此可知,自觉对标近代哲学的现象学运动——至少在其德国阶段——存在着巨大的缺陷:它憧憬的只是半拉子近代哲学,只是以更精致的方式澄清和发展了“我思”,而没有回应“实体”问题(海德格尔除外)。胡塞尔推进的只是笛卡尔、康德及莱布尼茨;斯宾诺莎则是当代法国哲学的隐秘导师。斯宾诺莎在德国现象学中的缺席是意味深长的。这是性与天道在心学初级阶段的必然缺席。斯宾诺莎哲学从观念出发,用最明晰、合理的方式提出实体。现象学要证明自己可以超越初阶心学,除学习唯识学、阳明学等伟大传统之外,在西学战线无论如何绕不开斯宾诺莎的绝对实体。一旦心性现象学开始这样做,它就迟早会转向道体现象学。
在自己的方法论成熟之前,道体学离不开对中外哲学史的征用。和“道体与心性”最相应的是斯宾诺莎的实体与莱布尼茨的单子——德国古典哲学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再现了二者的关系。本文将通过重新梳理两家之学,探索心性与道体之间的难题。大体上斯宾诺莎相当于从心性到道体的环节;莱布尼茨相当于从扬弃了心性的道体再回到心性的环节。莱布尼茨解释在这里是道体与心性、心性现象学与道体现象学的汇合处。形而上学史与现象学运动对莱布尼茨的共尊,是这一点的最好体现。
《引论》指出道体学只能有心学、理学、气论三个方向。心、理、气只是充当道体,是对道体的强名之。征用西学也可随顺这三个方向。胡塞尔现象学传统与心学相应,黑格尔传统与理学相应——对这两重相应,中外哲学界已多有揭示。本文要强调第三重相应,即斯宾诺莎力量学说与气论的相应。气论与理学、心学的复杂关系在近现代西方哲学中同样能看得清楚。这里的关键仍在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之间。征用前者能让我们一窥道体学气论的初步。胡塞尔对莱布尼茨的解释完全是心学的;黑格尔对斯宾诺莎、莱布尼茨二子关系的解释,又被纳入绝对理学。从力量学说出发,能清楚地看到道体学三个方向之间的关系。本文将提出并检验道体学气论的两个方案,回应“心性与道体”之问。第一方案借鉴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哲学则被征用到改进方案中。篇幅所限,本文主要回应黑格尔对莱布尼茨的理学解释。当然这一切的出发点是斯宾诺莎,他为心性与道体之争提供了最初步的概念工具。
一、心、性与道体
严格地说,本文处理的不是心性与道体二者间的关系,而是心、性与道体三个义项间的关系。“性”必须单独提出来,作为心与道体之间的中项。这个主张有充分的文献根据。在“四书”中,《论语》讲“性与天道”;《中庸》讲“天命之谓性”,全篇无“心”字。《大学》重心意知物,不谈“性”。唯《孟子·尽心》贯通心、性、天。在《论语》《中庸》中,性与天(道)的关系更加密切。《孟子》的殊胜即在从心出发通达性与天(道)。这是孟子的体系性贡献,其工夫与义理都凝结在《尽心》篇两章中。当然对这两章,换言之对整个孟子学的解释,也是理学史上争议最大的难题。但无论程朱陆王之间有多少争议,性还是被一同解为“理”;性与天道之间的同异也被心性之间的同异所掩盖。与此相反,在当前的讨论中,心性与道体之间,而非心性之间的同异,才是最突出的问题。
针对上述倾向,本文有两点考虑。首先,当合古今之长,全面解释三个义项间的关系。尤其要注意心与性之间、性与天(道)之间的区别。其次,要同时从顺逆两个方向理解三义项间的关系。既要解释《孟子》从心到性、天的工夫方向,也要解释《中庸》及《易传》从天到性的义理方向。基于这些考虑,本文权立气本,将道体解释为气,将三个义项的关系解为原初的心、理、气关系。
将道体解为气,在中国哲学史上并不突兀。明儒主气者已作此解,甚至向欧洲传播中国学问的耶稣会士们也如此理解。近来研究界也有区分自然主义气论与道体论气论的尝试。明代气本论者王廷相将气称为“道之体”。明末传教士也将道体解为“质体”(又作“体质”,即当时亚里士多德“质料”概念之译名),与灵魂等“神明”之体有别。刘咸炘力主“一气”就是道体。本文即以一种不同于鉴泉之方式演证道体之为一气。杨儒宾近年开始区分自然主义气论与道体论的气论。(参见陈来,第493页;龙华民,第439页;杨儒宾;《刘咸炘学术论集(子学编)》,第56页)本文赞成这一尝试,但不主张割裂所谓“自然主义”与道体论的“一气”。差别只是阶次上的。不过,与历史完全相反,被收入唯物论的气论在现代中国哲学中实际上是失声的。对“气”的“质料”解释不满者,有用“能”取代的尝试。“能”“力”这一系概念确实与“气”更为相应。(参见王夫之,第8页;小野泽精一等,第509页)虽仍不无差异,但阐释余地比“质料”大得多。在当代解释中完全可以借鉴力量学说,重新激活气论传统——前提是先得把力量学说从西方形而上学的歧路中领出来。
在近代西方哲学中,彻底把“力”或“能”作为第一原理提出的,首推斯宾诺莎体系。与气论一样,斯宾诺莎也极易被解为“唯物主义”。但由于同德式思辨传统的纠缠比一般唯物论弱一些,斯宾诺莎的基本概念更适合“心性与道体”。他最清晰地区分了实体、属性、样态(Modus,又译“样式”)三个义项。如果讨论“性与天道”一定要使用现代哲学的“概念工具”,那么这套是最合用的,尤能显示“性”与“心”、与“道”的双重区别。在斯宾诺莎那里,属性(在知性看来)构成了实体的本质,表现了实体的无限性。但属性只是特定类的无限——在这个意义上其实是有限的无限,实体则包含了无限个类的无限,是无限的无限。属性与实体之别,举其大者,首先是本质与依其本质必然实存者的区别;其次是初阶无限与高阶无限者的区别;最后是谓词与被述说的主词之区别,或者多与统摄之一的区别。属性与样态之别,就是无限与有限之别。因为样态与实体的根本区别是(在存在与概念认知上)被他者规定,但规定首先不是黑格尔所谓“对实体的否定”,而是在某个属性上被限制。人的心灵,在斯宾诺莎那里是就思维属性被规定的样态;身体(物体)则就广延属性被规定。
斯宾诺莎哲学18世纪末在德国复兴。历史上最权威的解释来自黑格尔——这点从20世纪法国斯宾诺莎研究把黑格尔当成头号论敌就能看出。贯穿黑格尔解释的是绝对者的辩证法,是无限与有限,肯定、否定与否定之否定的关系。斯宾诺莎的根本缺陷是没有抵达作为个体性之绝对,后者是莱布尼茨的贡献。(参见黑格尔,2021年,第157-158页)黑格尔对斯宾诺莎的另一个指责即“无世界论”,与没有达到个体性是同一个缺陷的两面。这不只是说世界是作为个体的样态的总和,更是说世界就是作为单子的个体化实体的内在反映。从斯宾诺莎的实体到莱布尼茨的单子,是《逻辑学》本质论的完成阶段。换言之,所谓“黑格尔的斯宾诺莎解释”是其体系必不可少的部分,权威性来自《逻辑学》的基本架构。不触及黑格尔逻辑学的整体,无法真正撼动这个解释。因而,在20世纪的斯宾诺莎研究者中,德勒兹最可注意。与马舍雷等不同,他没有点对点地批评黑格尔的解读,而是给出了另一个基本架构——表现学说,用一个虽出自斯宾诺莎本人,但极易被忽视的概念——表现(exprimer)这里引动词义。德译本作ausdrücken,亦即“表达”。贺麟译本作“表示”。下文通用“表现”,有时也用为“表达”。(cf.Spinoza,S.78f.;参见斯宾诺莎,第36页)全面处理了同一个论题。
通过德勒兹的阐释,表现概念从斯宾诺莎体系的边缘进入了中心。此概念上有哲学史的渊源,下开莱布尼茨自觉的表现(表象)学说,但这些都无法掩盖斯宾诺莎特出的贡献:以力量为出发点,实体、属性、样态彼此具有三重表现关系,每个都是一种三重性。正是以力及其表现为中心,才让德勒兹得出这种互入之义,与黑格尔的“反映”解释竞争。以表现概念为中心,实际上就是以作为内在因的力量(potentia)为中心。斯宾诺莎明确区分了内在因与超越因。实体的力量并不作为超越因以流溢的方式逐级生成事物,而是作为万物的内在因无中介地表现万物。神的本性就是表现性的,内在地就是展开性的。表现就是神全部的生命(cf.Deleuze,p.87;参见德勒兹,第89页),各样态也平等地通过属性表现绝对力量。表现有“包摄隐含”(complication)与“外显开展”(explication)之别。样态隐含属性,而属性外显实体。属性无法跨类交涉,彼此平行、平等。样态都是绝对力量及其属性的表现,同样彼此平等。德勒兹对黑格尔解释的根本回应在于,首先将作为无穷小的简单物(个体)解释为力直接的强度性表现德勒兹拒绝了通常的原子式解释,指出斯宾诺莎的简单物体在广延上固然无穷小,但既非潜在的无限,亦非现实的无限,而是权力或力量的强度,可积聚为有广延的样态之实存。(参见德勒兹,第202-207页)莱布尼茨在这方面称赞了斯宾诺莎对数学的贡献,可知样态之实存就是样态本质的可积性。这当然是一个为尼采式权力哲学奠基的洞见,但同时也首次为现代哲学解释“气凝成物”的古老命题开辟了道路。,答复了斯宾诺莎缺乏个体性的批评。其次将实体解为必然表现出来的绝对力量,答复对其实体僵化、“无世界”的指责。最后,反对发展与扬弃的逻辑。表现论主张万物都是权力之面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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