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论朱熹“生”的学说
【提要】朱熹哲学中蕴含着独特的生命智慧。天人合一在朱熹哲学中以“心与理一”的形式出现,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质。人不仅是理性的存在,而且是情感的存在;不是情感与理性的分离,而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即“合情合理”地生活。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这是一种“生”的哲学。自然界有“生理”、“生意”而人得之以为性情,情与理是合一的,天人内外是合一的。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自然界“内在价值”的实现者,这种互为主体的关系是维持人与自然生态和谐的根本保证,因而是人类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形态。天人合一在朱熹哲学中以“心与理一”的形式出现,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质。但这不是脱离人与自然界的真实关系的那种形而上学,就其实质而言,“心与理一”只是表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存在状态,即精神境界,它要解决的是人的生存方式的问题。这实质上是生态哲学的问题。
朱熹是理性主义者。但朱熹所说的理性(即“理”)决不是“纯粹理性”,即不是抽象的形式理性,而是有具体内容的,说得更明白一些,是有情感内容的实践理性。这种理性不能被归结为“实用理性”,因为它是有价值理想的,不只是为了功利目的;同时,它是有批判精神的,不只是为了“适应”现实。这种理性不同于认识理性,它是关系到人和自然永续发展的生命智慧。虽然他在认识的层面上,在人与自然界的万物之间,建立了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提出了一些认识方法;但是,其根本目的不是将自然界视为认识对象,通过认识而控制、掠夺自然界,而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确立内在的价值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生命和谐;不是统治和征服自然界,而是尊重和关爱自然界,从中享受生命的乐趣,实现人类最理想的价值。
这种生存状态和生命价值,不仅要诉之于理智,而且要诉之于情感。就是说,人不仅是理性的存在,而且是情感的存在;不是情感与理性的分离,而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即“合情合理”地生活。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这是一种“生”的哲学,自然界有“生理”、“生意”而人得之以为性情,情与理是合一的,天人内外是合一的。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自然界“内在价值”的实现者,这种互为主体的关系是维持人与自然生态和谐的根本保证,因而是人类永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一、“生”的意义
天是儒家哲学的最高概念,是万物之源。宋代理学家二程以理释天,“天者理也”[1],认为天就是理,但理是“形而上者”。那么,天与自然界是什么关系?“天之生物”又如何理解?天是不是超自然的绝对实体?这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有太多的误解。
程颢说:“天只是以生为道。”[2]
这是程子关于天的学说的核心所在。天作为最高存在,以生命创造为其道即理,而生命创造是“生生不已”的过程。道既是过程,又是法则,从根本上说,理是生命创造的原理,也就是说,天以生命创造的过程为其存在,以生命创造的原理为其依据,“生”,即生命创造,才是理的根本内容。这是非实体论的生命学说。
朱子通过对理气关系的论证进一步发展了这一学说。关于理气一元论还是二元论的问题,我在《两个世界还是一个世界》中已有讨论,现在从“生”的角度作一些分析。
朱子哲学中的天,是生命及生命创造的整体,其中既有理,又有气,是理气之合。天代表宇宙自然界全体,理是宇宙自然界生命创造的原理,气是宇宙自然界生命创造的质料。理是“生物之本”,气是“生物之具”[3],二者缺一不可,但这都是从生命创造的意义上说的。这所谓“本”,可以说是生命存在的本体,但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只有气才能“凝聚生物”,是真正的存在,理只是气,即物所依据的原理或“道理”。生命创造之理,是客观的、普遍的,但是,理(即“生理”)之创生万物,实即气之凝聚生物,不是在气之外、之上有一个主宰者创生万物。“有理,便有气流行,发育万物”,就是指此而言的。有人问道:“发育是理发育之否?”朱子回答说:“有此理,便有此气流行发育,理无形体。”又问:“所谓体者,是强名否?”回答说:“是。”[4]
这就是说,流行发育而生万物,是气之流行发育,理作为流行发育之“所以然者”,是气所具有的,不是在气之外有一个理本体,即实体,使气发育流行。如果讲本体论,这是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一种很特别的本体论,即存在本体就在存在之中而成为存在之所以存在者。因此他又说:
只此气凝聚处,理便在其中。且如天地间人物草木禽兽,其生也,莫不有种,定不会无种子白地生出一个物事,这个都是气。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5]
对于朱子所说的理只是个“净洁空阔底世界”,很容易被理解为纯粹的理念或理世界,独立于气而存在,是超时空的实体,只是在生物时,“居”于气而使之凝聚生物。但是,这样理解是有问题的。朱子的意思是,从概念上说,理是“净洁空阔”的,也可以说是纯粹的,所谓“世界”,是指理从概念上被理解时的界限,超出这个界限,就不是理了。就此而言,理有客观普遍性,甚至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能够被说成“净洁空阔底世界”。理作为生物之客观原理,是无形体、无渣滓的,是纯粹的。但问题恰恰在于,理是不是超时空的精神实体或理念、是不是客观“实在”?朱子认为,理作为天,即自然界创生万物所依据的原理,它虽然是“生物之本”,却不是超时空的独立实体,它只能在时空中存在。就是说,朱子所谓本体,不是实体论意义上的本体,是作用、功能意义上的本体,即以生命创造的功能、作用为其存在,以其生命创造的原理为本体,这就是“无体之体”。这可以说是一种“泛理论”,理无所不在,但其所在,只能是气。
真正的生命创造,只能靠气。气是时空中的存在,能“凝聚生物”。“盖气则能凝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6] 生命创造是有时间维度的,是最真实的,天之生物,虽有生物之理,但只能由气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此气凝聚处,理便在其中”。换个说法,气之发育流行、凝聚生物,自身便有其生物之理,只是以此生物之理为“本”而已。所谓“本”,用朱子的话说,就是“然以意度之,则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7]。朱子在说这句话时,十分慎重,也很有分寸,加上“以意度之”和“疑”,正说明他唯恐有人将理视为独立的存在。所谓“依傍”,似乎是依靠另一个东西,但实际上,它就在气之自身中成为其“生物”之依据。当有人问他“理在气中发现处如何”时,他回答说:“如阴阳五行错综不失条绪,便是理。”[8]
过去研究中国哲学的人,都把“理者气之条绪”说成唯物主义命题,因此,当看到朱子也说出这样的话时,就感到很困惑,或者以为是记录有误,或者认为是自相矛盾,有的则由此证明朱子思想中有唯物主义因素。其实,只要不将朱子所说的“理”理解为超时空的独立存在,这句话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与“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是不矛盾的。问题在于,气之“条绪”能够是“生物之本”吗?朱子哲学的奥秘,就在这里。
所谓“推上去时,却如理在先”[9],即逻辑在先,既有认识论的意义,又有本体论的意义(其本体论是建立在认识论之上的)。就本体论的意义而言,其全部意义都集中在“生物之本”上,所谓“先”者以“本”为先,绝无时间之先后。生物是气之生物,但必须依据其理,即原理而生,“生理”具有普遍性,能决定事物的性质,因而被说成有逻辑的“先在性”,在这个意义上,也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才能说理是生物之“本”。但这并不否定理在气中,也不否定理是气之“条绪”。气之“条绪”决定气之生物,因而是生物之“本”,在朱子哲学中完全是能够成立的。
总之,天之生物,不是在自然之上有一个超自然的最高主宰创造万物,天就是自然界本身,天之生物就是自然界创生万物。自然界是生命创造的主体,也是生命整体,其中有“形而上”之理与“形而下”之气,但理不离气,浑沦一体。因此,既可以从气上说理,也可以从理上说气,但决不能离气而言理,或离理而言气。“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而今且从理上说气。”[10] 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朱子一方面说,“天,即理也,其尊无对”[11],以理释天;另一方面又说,“苍苍之谓天”[12]、“天只是一元之气”[13]、“天地统是一个大阴阳”[14],以气释天。这是不是相互矛盾之说呢?如果了解其“从理上说气”以及“不离气”而说理,就不会认为这是矛盾之说。从语言表达上理气虽然可以分说,而且各代表一定的意义,这是分析地说;但是,就其实质内容而言,当说“天即理”时,必定是带着气,当说“苍苍之谓天”时,必定是带着理,决不能分而为二,这是综合地说。只有这样,才能说明“生”的意义。“生”是天,即自然界的根本功能,由“生”的功能而显其存在,是天的根本意义。就是说,自然界是造物者而不是被造物,理是自然界的创生之理,而不是超自然的绝对实体。如果理是超自然的绝对实体,是如同上帝一样的主宰,气只是用来创造万物的工具,那么,朱子的“气能酝酿凝聚生物”之说,就失去了意义。实际上,气之“生物”,虽然依据“生理”,但又是能动的、有创造力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子提出“气强理弱”[15]之说。
苍苍之谓天。运转周流不已,便是那个。而今说天有个人在那里批判罪恶,固不可;说道全无主之者,又不可。这里要人见得。[16]
“运转周流不已”而生万物,完全是气之事,苍苍者即是气,但是理在其中为“主之者”。理气合称谓之天,但也可以从气上说天。天是主宰,但不是人格化的神,也不是超自然的绝对精神或理念,天就是自然界本身。有人只从理上说天,认为天是理而不是气,以为这样才能坚持理学立场。但是,朱于却不这样看,他认为,不能离气而言天,如果离了气,天便不成其为天。“但如今人说,天非苍苍之谓。据某看来,亦舍不得这个苍苍底。”[17]
这就是说,天之为天,既有理,又有气,是理气浑然之体。
我之所以反复指出这一点,是为了说明,朱子的“理即天也”这一命题,并不是只有理而无气,更不是以天为超自然的绝对实体,天就是理气合一的生命整体,就是创造生命的自然界,人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为了说明天地自然界生命创造的深层意义,朱子提出并讨论了“天地之心”的问题。如果说,“生”是天人之学的核心,那么,“心”便是“生”的学说的核心。
问:“天地之心,天地之理。理是道理,心是主宰底意否?”曰:“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谓主宰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别有个理,理外别有个心。”又问:“此‘心’字与‘帝’字相似否?”曰:“‘人’字似‘天’字,‘心’字似‘帝’字。”[18]
自然界有没有心的问题,是从“生”的学说中产生出来的一个很独特的问题(张载、二程有类似思想)。这实际上是心理合一、也是天人合一的说法。本来是讲“天地之心”,却用人来解释,以“人”字说明“天”字,以“心”字说明“帝”字,这就清楚地表明,天地之心与人心是合一的。人是身心、形神合一之全体,而心是一身之主,(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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