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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文浩:社会学和历史学相结合的早期典范

更新时间:2022-03-02 05:42:14
作者: 吕文浩 (进入专栏)  



   潘光旦(1899-1967)先生在中国20世纪20年代至60年代的社会科学领域,是一位极为活跃的人物。他在多个学术领域有开创性的贡献,堪称中国现代社会学、民族学、优生学、性心理学等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他有不少公认的而且也受到学术界重视的学术成果,如他对中国儒家社会思想的研究,尽管没有系统性的专著问世,但为数不多的几篇论文已经显示了他的独特的研究角度和深湛的造诣,被中国社会学史专家誉为他在社会学领域的主要贡献之一;[1]他的长达14万字的论文《湘西北的土家与古代的巴人》则是公认的民族学研究经典,成为他晚年在这个领域的重大贡献;他和费孝通合作的论文《科举与社会流动》自发表之日起就是社会史领域的典范作品,至今仍在相关学术领域中被频频征引;他译注的英国性心理学家霭理士的名著《性心理学》一书无论是在翻译方面还是译注方面,都获得学术界的很高评价,并受到广大读者的青睐。

   《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和《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这两本依据中国历史文献做的专题研究,曾经在一部分文史学者那里得到了积极的评价;[2]不过,这两项研究背后所蕴含的理论依据(优生学)在学术界长期以来不无争议,所以有关专家学者在阅读、利用时也不能不小心谨慎。

   潘光旦在优生学方面的研究如何评价,至今仍可以说是尘埃尚未落定。坚持极端环境论立场的人早在优生学发轫的时代就对其痛加贬斥[3],这场争论一直延续到当代,迄未休止,有不少人甚至称优生学为“伪科学”。那些持中立立场的人也往往对优生学采取“半信半疑”态度。[4]辩护者则认为潘光旦的优生学研究并没有完全步西方先驱者的后尘,即不再将优生学视为改造人类的“万应碇”或“如意丹”,而是对于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有相当实际的估计,只不过是希望通过对人类婚姻、生育行为的选择来引导人口向良性方向发展而已。[5]也有人认为不宜将早期优生学视为“伪科学”。[6]

   根据我个人的研究,潘光旦在研习优生学的时候,是有所选择、有所综合的。对于西方优生学中盛行一时的种族主义以及那种过分夸大基因改良作用的学说,他坚决拒斥。他批判性地汲取了优生学中的“社会选择论”,参照一些优生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主要展开了社会学性质的研究工作。他是优生学家的身份在社会学界活动的,所以全面评价他的学术成就不能回避它的优生学研究。我认为,说潘光旦希望借助于婚姻生育的选择作用引导人口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是比较符合实际的。[7]

   潘光旦在20世纪20至40年代发表了大量提倡优生学的文章或专著,他的研究一直尽管有着鲜明的优生学特色,但立论并不极端,在遗产与环境因素之间他固然着意强调人们一向忽视的遗传因素具有基本的重要性,但从来没有忽视环境因素的作用。或者说,他强调遗传因素是由于人们一向只强调环境因素,基本上把前者忽略掉了,有必要加以纠偏。如1931年他在《人文史观与“人治”“法治”的调和论》一文指出:在人文论者眼里,形成人才的因素有三,一是生物遗传,二是文化遗业,三是平生遭际,三者共同作用形成生命的三边形。在这三种因素之中,遗传的作用最为基本,只有原料是玉是钢,才有可能是琢出玉铸出钢,如果不是那块料,就是勉强琢起来铸成了也是肯定不经用的。文化遗业和平生遭际,都是供给刺激的东西,前者是纵向的有时间性的,后者是横向的有空间性的。比如羲皇时代的人才任他有多好的遗传,长大了最多也不过发明钻木可以取火、烧土可以成陶器罢了;而爱迪生若是早生了五六十年也绝不会有后来那么大的成绩,因为电学里的若干先决条件那是还没有具备。平生遭际所能影响的是只是造诣的方向,对其造诣的程度不会有根本的影响。因为,真正的人才可以不受环境的限制,而能对已成的环境加以“损益纠正”,从而推动文化的进步。[8]

   潘光旦通过对社会的精密观察,一向认为艺术人才除了具备较高的一般智力以外还需要特殊的才具,如果没有其所需要的特殊才具,任凭你后天怎么努力也是难以成才的。1939年他在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的演讲结束时告诫在座的学生:“每个人必需十分谨慎选择学科,特别是艺术。如果发现自己天才不高的话,虽学也是枉费精力而一无所得的,还是希望赶快改选为是;因为艺术是最勉强不来的,不但需要后天的教养,而且非有先天的遗传不可!”[9]但我们也不要对潘光旦的思想作简单化的理解,以为他所主张的是“龙生龙,凤生凤”式的流行已久的粗糙见解。他在给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学生的演讲的开头明确指出遗传因素的复杂性:人类的品性遗传,不仅发现于哪一代是不能确定的,就是两个品性相当高超的配偶结合,也决不能断定下一代一定能够保持那相当高超的品性;假如一个孩子在完全未经特殊训练时而表现出某种特殊的能力,我们通常称为“天才”,而“这种天才往往突发于某一代而前后各代一无显露,但是,我们还认为是遗传,因为那个天才的血统并不是单纯的一个血统,而是由两家、四家、八家等等混合的血统,某一血统的遗传性就突发在这一代了;还有,往往哥哥是有天才的,弟弟则不然,而我们也还认为那天才是遗传的,以前在习惯上不承认这种情形是遗传的关系,不承认是错误的,我们必需修正错误的观念。”[10]从以上的简要介绍中可以看出,潘光旦对于遗传因素的重要性和它发挥作用的复杂机制都有着相当准确而实际的估计,所以他才能在纷繁复杂的西方优生学流派中择善而从,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通过婚姻选择引导庞大的人类基因库大体上向着健康的、良性的方向发展,至今也不能说违背了科学的基本认识。这些基本观点也能够经得起人们生活经验的检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常发现每个人都具有自己独特的禀赋,后天的教育并不能对之加以抹平吗?我们也认识到如果不具备某种特殊的才具而去勉强学习某种艺术门类,最终仍然不能成才。我们也不时地可以看见高级知识分子夫妇的孩子很平庸而农民夫妇的孩子很优秀。这些现象如果不诉诸于遗传因素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单凭后天社会环境因素来解释,确实有很多难解的疑点。

   我们看到潘光旦在早期的优生学论述中具有择善而从的特点,这与他对社会的精密观察是分不开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他早期论述与研究实践中存在的局限性。他的一些论述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以为人类的遗传是与其社会经济地位具有直接的联系,因为他不加更多的解释说明就直接将人的品类高下和他的祖辈遗传作了因果性的推断;在一些论战性的文章中他对妇女解放论者的怨怼、不满之情即使不说是跃然纸上,也是相当难以抑制的。所有这些因素,都对人们正确地理解并接受他的主张造成一定的障碍。随着社会阅历与学识的增加,潘光旦的表述开始比较成熟,论述更加全面周到,对别的因素的合理性也给予了更多的理解。我们一方面必须注意到他前后思想的连贯性,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动态地观察他的思想发展过程。

   如果摆脱了对早期优生学的先入之见,并能准确理解潘光旦的基本思想观点的话,我们会发现他的基本观点并不是那么难以理解和接受。他在优生学观点指导下所作的两个最具有系统性和代表性的专题研究成果《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和《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就有必要加以重新审视了。

   在我看来,要重视《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和《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这两本专著的价值,首先必须系统地研读潘光旦关于优生学的基本论述并对之形成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否则,在阅读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半信半疑”的态度,或者如有些学者那样,对他“过分”重视遗传因素保持距离而对他梳理的基本史实和具体观点表示认同[11]。

  

  

   从1926年留学回国到1937年抗战爆发大约十一年间,潘光旦主要的学术工作是优生学。除了介绍、阐述优生学的一般原理并结合中国的社会实际加以评论以外,他的主要精力用在结合中国的历史文献研究中国的人才问题和家谱问题。其中《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和《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是最为突出也最有代表性的成果。

   在中国人才问题的历史研究上,潘光旦最初的尝试是发表于1930年底至1931年初的《中国画家的分布,移殖与遗传》,可惜只完成了上篇。在这篇论文里,他探讨了中国画家的时代分布和地理分布的变迁并从人才移殖的角度给予解释,说“移殖”而不说“移徙”,主要是想指明人才的迁移行为主要不是一二个人的行为,往往是一家一族一血族的集体行为,它所带来的是“一把画才的种子”,遗传的角度在此凸显出来了。[12]在画才的研究中,潘光旦曾长期地注意过苏州的长洲文氏家族,因为“中国画才蕴蓄浑厚之大家颇不少,顾未有文氏之甚者”[13]。1931年中期潘光旦曾根据《历代画史汇传》《清代画史》《苏州府志》中钩稽的材料,初步列出文氏于七八世之间所产出的大约三十个画家,揭示出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及血缘关系。当时尚未获得文氏族谱,所以研究未能获得进展。后来可能获得了文氏族谱,他也试图将这项研究完成,1942年他列出了《一个世家家谱之分析——明清两代的长洲文氏》一文的写作提纲,但只完成了第一部分“文氏的源流”,便未能进行下去。[14]1931年12月,潘光旦应杭州浙江大学和民众教育实验学校之约,以“杭州的人才”为题目之一作了演讲,但未能写成专文发表。1932年9月,苏州青年会的星期论坛约他参加,他便挑选了“苏州的人才”为题。[15]后面这次演讲经充实、修改,写成一篇论文《近代苏州的人才》于1935年10月发表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创刊号上。这篇论文对于近代苏州各方面的人才之盛有很全面的叙述,并着重讨论了苏州成为人文渊薮的地理原因和生物原因,当然文化原因也是很重要的,只不过因这是一向受人重视的因素,他便略而不论。

   《中国伶人血缘之研究》的工作是中山文化教育馆的一种特约研究,着手于1934年二三月间,资料搜集费去了半年时间,写作用了一个月时间,全稿完成于1934年9月。这个速度在今天的学术界也是相当惊人的,因为他同时还承担着主编《华年》周刊、翻译霭理士的《性的教育》和《性的道德》两本书等繁重的任务。这本书的正式出版,则因种种因素的干扰,竟然拖到了7年之后的1941年那个战火纷飞的抗战年代。

   如上所述,在做这项研究之前,潘光旦不仅已经有过优生学理论方面的准备,而且在结合中国历史文献资料开展关于人才问题的专题研究方面有了一些尝试,所以他在着手研究近代伶人时便是轻车熟路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潘光旦不仅熟悉西方优生学界的人才研究,而且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他不仅对其代表性著作如高尔顿(书中译名“戈尔登”)的《遗传的天才》、霭理士的《一个英国人才的研究》有关伶人的部分有所消化吸收,而且在留美期间还特意搜集到了一本学术界很少人注意的书,《美国的优伶世家》(Famous Actor-Families in America),作者是美国一位不甚知名的学者摩西士(Montrose J.Moses),书出版于1906年,甚至在1924年出版的加州大学荷尔摩斯所编的网罗得很全的《优生学图书目录》里也未能收录。“这本优伶世家一半是用谱学与传记学的眼光来写的,参考极丰富,背后附录的书目多至三十页,叙事的笔墨也很谨严,小至生卒年月一类的事实,也不肯含混过去。”[16]这本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作品”潘光旦曾仔细读过,成为他研究中国伶人血缘问题的最重要的范本。

一项研究能否成功,除了具备独到的理论视角以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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