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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明:从古雅到怀古——一种价值哲学的分析

更新时间:2022-01-08 12:46:39
作者: 陈少明 (进入专栏)  

  

   这是一篇关于价值哲学的论文。传统把价值领域划分为功利、道德、审美与宗教,后三者一般归属于精神价值。本文提出另一种可能与之并列的精神价值——怀古。在这一问题上,思辨哲学没有什么现成的理论成果。因此,我们考虑变更通常的哲学谈论方式,不从概念演绎,而是面对事情本身,从思想文化经验的直接分析,导出蕴含于其中的价值问题。

   与这一论题相联系的基本事实,就是人类对古器、文物的热爱。一个世纪前,王国维注意到这一现象,写了一篇《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的短文[1],从古代遗物与现代美学结合的角度,首次论及这个问题,留下富于启发性的思考。本文沿用这个概念,将视野扩大至整个可以“古”字界定的领域,从人们对“古”态度与理解方式,及其在文化活动中的表现,探讨它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意义。

   依次讨论的问题包括:1、藏“古”现象的价值意向,2、古器物价值确认的条件,3、相关的衍生现象的评论,以及4、古雅的精神位置。这顶工作的动机既非嗜古,也非恋物,而是试图将怀古作为一种独立的价值形态进行分析,扩展对人的精神空间的哲学关注。而分析的方法,是本文要贯彻的哲学方式。

   收藏古物是人类重要的文化现象,分析这种行为的意向性,是理解其价值内涵的方便途径。古物的范围很广,它包括用古董、古玩、古器甚至古迹这些词标志的经验世界。其类型有自然物、用具、礼器,以至艺术品。自然物如玉石或其它矿物,未经人工制作的东西。用具指生活用品或工具,武器也是工具。礼器是用以象征某种宗教、政治或其它社会文化价值的物品,如表示权力的鼎、用来代表财富作收藏或交换用的货币、调兵的符或祭典上的酒具,其中有些是生活用品演化而来的,此外,还有非实用性的普通礼物。艺术品则是为审美的目的而创作的作品,可以是一般工艺品,也可以是高级艺术品,如古代的名书画。这些流品混杂的对象,都有人加以收藏,其共同特征,就在于一个“古”字。

   不过,物品被收藏的原因可以是多样的,只有区分基于不同价值的收藏现象,“古”的独立价值才能显示出来。对收藏类型的价值分析可以先用排除法。古物的价值,首先不是由制造它的材料价值决定的。一件汉代的青铜器或宋代的瓷器,其价值完全超过今天用同等份量的黄金做的仿制品。虽然在相同的条件下,如同一作者、同类作品、同人拥有甚至起同样作用的物品,不同的材料价值会影响对它的价值评估,但相比之下,材料因素在整个价值构成中,处于不重要的地位。

   同样,古物的价值,也未必由其审美价值决定。就古代艺术品而言,时代条件相同的作品,艺术成就的高低,自然决定其价值的高下。但作品艺术成就高于以往而收藏价值低于过去的现象,也属司空见惯。更何况,还有很多本来连艺术都谈不上的日常用品,今日得手也可能价值连城。

   问题在于,如何解释一些自然物的收藏现象?因为无论自然史还是文化史博物馆,都展出自然物。它可能就是基于其材料价值而被收藏的。这里,要注意的问题是,被收藏的未必是古物。例如收藏刚找到的玉石,同收藏黄金白银或者其它特殊的贵金属一样,的确由材料价值决定的。

   而材料价值也可分类:实用的,认知的,与审美的。如果藏有可提取核原料或者可以制造航天器的矿物质,你的动机是基于实用的目的。如果收集古生物如恐龙蛋化石,或者来自外星球的陨石陨铁,甚至得到取之月球的物质之类,它对研究生命史或宇宙有标本意义,其作用就是认知的。而收藏玉石,则可能基于审美心理要求,譬如它的硬度、温度、色泽、光泽、透明性等等,都可以是审美的形式要素。要是自然物的形状酷似某种与它本身无关的另类物体,如台北故宫博物院的肉型石,那直接就可当艺术品来收藏。相关物体如果规模太大,没法“藏”的话,则可以设法把它保护起来,如黄山的“猴子观海”,张家界的“天桥遗址”,便被人类“开辟”为景点,“藏”进公园。

   这三种收藏,都与它是否古物无关。虽然肉型石出自清宫,某块陨石也可能被某部史书上记载过,本身已有典故在其中,即具备“古”的因素,但那是后来附着上去的。即使它被首次发现,它也会有收藏价值。当然,任何收藏品从长远来看,最终都会变成古物。如王羲之的《兰亭序》,初被收藏时是“当代”艺术品,今日回顾,便是古物,当追加其历史价值。

   上述简短的分析表明,“古”是独立的价值。但是,这个“古”并非自然时间上的遥远,而是人文时间的古老。因此,并非存在时间长的物体,都会被当古物来收藏。例如,旷野上随手能检起的任何一块普通石头,其形成的地质年代可能都远远超过很多稀世文物,但没有人将其当古玩收藏。原因有两点,一是与人类历史无关,二是它的存量太大。

   古物之“古”,可以界定为与人类历史有关。古老是其价值向度之一,但其遥远不能超出已经认知到的人类文明的限度。同时,它的遗存量必须是有限的,即量少便价高。这不是“物以稀为贵”,即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价格的问题。古董市场行情当然也被市场规则制约,但它更类似艺术品那样,观赏一件独一无二的孤品,与浏览许多风格类似的作品,价值感受很不一样。

   这个观赏经验的差别,与你是否想拥有作(藏)品无关。原创作品价值高于可复制的工艺品,背后有把生命意识投射到艺术评价上的心理,即(人的)生命不可复制的观念在起作用。而对古物的这种价值取向,即对它的历史感情,同审美意识类似,同样是源于生命感受的价值意识。简言之,观鉴古物是对历史的生命情感体验。倒过来说,古物的价值就在于唤起这种体验,这就是人们常讲的怀旧或怀古的情调。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见本文第四节。

   器识涉及古器物的鉴识,讨论它不是因为我们对文物鉴定有兴趣,也不是想从中引出一般的认识论问题,而是通过一种图式化的分析,揭示这种活动的精神意义。它涉及这种价值的主客观关系的把握,以及对相关意识活动的理解。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缺乏对古玩或文物进行鉴赏的知识与经验。而进行鉴赏的条件,一是对象,一是知识。知识的加深会提高鉴别能力,从而决定或改变事物价值确认。

   假设这样一个情景:你在友人的博古架上看到一个类似古代酒具的青铜器,虽然纹饰精美,但你以为是平常的仿制品,并不在意。当主人告诉你这是真品时,你就会另眼相待。当你进一步得知它是考古发现的西周穆王时期的礼器,且看到那被译为“木羊氏为父辛器”字迹,即表明主人及制作者身份的铭文,并且知道这些名字都可从古典文献中查到时,如果你相信讲解的权威性,那么这件被称作“父辛爵”的摆设,在你心目中的价值会逐步节节高升。同一件器物,解释前与解释后,价值就有天壤之别。这一假设再次表明,古器的价值,既不取决于它的材料,也不取决于它的艺术形式,而是它的历史出处。同时它还意味着,有效的解释,对其价值的显示起关键的作用。

   这一假设性描述,蕴含着古器鉴识中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指的是器物具体出处,在历史知识体系中的位置。主观因素是鉴别者的知识素养、经验水平与表达动机(这并非不重要的),即所谓器识。器物的出处,包括年代,原初拥有者或使用者,类型,历史功能,以往的收藏者,发现或获取途径等等综合条件。每个因素的差别都对其价值高低造成影响。有“古”可讲,对确定器物的价值非常重要。拥有者是秦皇汉武,还是不见经传的官僚不一样。器物是普通用品,还是随身佩剑以至玉玺,也不相同。至于是否有故事,如项庄舞剑的那把剑,就来历很不一般。还有,获得的途径是留传还是考古,考古是地面墓穴还是水下沉船,途径不同对器物附加的价值也有差别。

   但是,不是所有的古器都自动显示有助于辨认其身份的信息。辨认古器与辨认自家丢失的物品不一样,不是凭记忆就能确认的。即使附着有相关文字说明,像商标一样,也未必可信。因此,需要专家学者把它“读”出来[2]。而非专业的古器观赏者则依据权威信息,展开对器物的揣摸与想象。一般人的知识素养,生活情怀,与想象能力,同样影响其欣赏能力或者说喜爱的程度。也就是说,没有鉴识的能力,即便是真正的古器物,其价值也不能显现。被无知者捡到的一件古物,等待它的,可能就是破铜烂铁的命运。这虽然无改它历史上存在过的实情,但它没有构成我们谈论的这种价值现象。反过来,误赝品当真品,则欣赏者的情感满足却不会减失。

   一件遗物的价值要得到恰当的显现,必须是器物本身连同其“身世”信息相匹配,并被观察者所掌握。但事实上,器物与信息之间的关系是多样的。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上记有荆轲刺秦王的事件,可谓有声有色。文中这样描述太子丹送荆轲用来刺秦王的武器:

   於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焠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装为遣荆卿。

   史家以荆轲谋刺失败,反被诛杀结局。我们的文学中保留了“图穷匕现”这个成语。这把匕首自然就是名器,它能遗存下来的话,就是一件古名器。而史迁的记述,即是与之相关的重要历史信息。

   然而,古器与信息的存留关系,可以有下列不同类型。第一种,是器物与信息并存,即分别留传且最终匹配成功。如果哪一天有人发掘到刻有“徐夫人”字样的匕首,而且其附着的各种特征都与我们从《史记》上读到的信息相符,专家们宣告那把古器失而复得,那就是完美的发现。其实,只有信息直接附着在古器上,两者才不容易离散,就如清代出土的毛公鼎,相关的信息详尽的记在铭文中。更常见的是大规模的古迹,如长城,也是物质与信息几近并存。第二种,是有信息而无器物。即信息在历史文献中保存下来,但相关器物只存在读者的想象中。关于王羲之《兰亭序》的信息,就给后世留下极大的悬念。

   第三种,是得器物而缺信息。没有信息,古器的价值就无法确定,器物便只是历史价值不清楚的存在。不只是个别的小件器物如此,大规模的古器甚至古迹也有这种情形。三星堆出土的青铜古器让人叹为奇观,但关于它的历史信息,专家们知道的严重不足。第四种,信息与器物一齐散失。历史上可能发生过的重大事件,如对秦王有多次不成功刺杀,但既未被记载(或者有意隐瞒),也没任何遗存,无声无息。大量的现象在历史的长河中沉没,那才是真实的历史。最后,第五种,则是器物与信息匹配错误,张冠李戴,或指鹿为马,把一件普通器物,当作曾在某一历史情境中出场的道具而被收藏供奉。

   上述器物与信息的匹配图式,显示这种价值现象有其吊诡之处。一方面,一件古器的价值由其历史出处所决定,看起来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基础。但另一方面,是大量器物并不显示可辨认其身份的信息,因为它们负载的历史作用与器物本身的联系大多有些偶然。这就导致鉴赏有极大的主观性。一个人据其所相信的信息,就可以展开对相关情境的想象。信息不必真实,想象可能失误,但不妨碍其在意识中获得情感上的满足。

   然而,主观不等于虚假,它与假装不一样。在鉴赏者的心目中,器物与历史的联系是真实的。这种确信,正是鉴赏得以进行的基础。这是想象中的真实,这种想象力以不但以相关的历史背景知识为基础,同时需要一种将知识情景化的能力,类似我们读小说或叙事史学作品那样的意识活动。不同之处在于,眼前假定为真的器物,让你的感觉变得更真实。器物在相关文字信息的陪伴下,成了引发想象力的中介。这种历史的想象力,是意向性的一种表现。

分析古物收藏与鉴赏,可以理解它在精神活动中的意义,但不能说明它在社会生活中有多大的价值。只有考察它在文化上的种种衍生现象,才能说明怀古意识有多大的普遍性。其实,对历史的想象不仅是人的能力,而且是情感上满足慰藉的一种需要,这有点类似于艺术欣赏。但古器有限,即便不是唯一,相对于需求来说,存量也远远不够。于是各种衍生物,包括修复物、复制品,以至冒牌货(赝品)即应运而生。虽然这些衍生物的产生有共同的心理根源——好古,但其表现及价值并不一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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