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宝靖:以古人为师,以质厚为本
至于翁氏之金石学,其人作为一代金石大家,嗜好金石碑版,且考订精审,言之有据,原委递藏,如数家珍,藏家以得其题识为荣,故翁氏金石题跋之巨,罕有匹敌,沈津先生曾裒辑为《翁方纲题跋手札集录》。而他较为重要的金石学著作,一是督学粤东时搜罗金石汇集而成的《粤东金石略》,其中专辟两卷考证学署中的九曜石题刻,阮元纂修《广东通志》即据此书以成金石一门。二是《两汉金石记》,著录两汉金石,“兹所编录,或以地,或以事类,惟以目所亲见为据,不复能依年次矣”(《两汉金石记》卷首),王昶编《金石萃编》汉代部分多采自该书。
五、 翁方纲的诗学与诗文创作
翁方纲以“肌理”诗说闻名后世,并撰有《石洲诗话》(通行本八卷,卷九不存,新见卷十为手稿,现藏上海图书馆)。郭绍虞先生的《肌理说》(《国文月刊》1946年第43、44期合刊)一文最早对“肌理”诗说进行了论述。郭先生认为“清代诗论以神韵、格调、性灵、肌理四说最为流行”,并将“肌理”分为“义理”与“文理条理”二义,前者对应“以质厚为本”,乃是“正本探原”之法,后者对应“以古人为师”,乃是“穷形尽变”之法。此后众多论述皆不出郭先生此文之框架,有的只是细化和深入。唐芸芸把这些研究称为“二元论时代”。
随着新材料的发现,这种二元化的论述越来越显得过于粗疏。唐芸芸已经注意到上海图书馆所藏《苏斋存稿》中的“《石洲诗话》卷第十”在翁方纲“肌理”诗说建构完成中的重要意义,即翁氏所谓“肌理”并非“义理”与“文理条理”的简单剖分,而是诗歌中的“虚实衔接、乘承伸缩之所以然”,这种“乘承转换、开合正变”的细密肌理在杜诗中达到了极致。因此唐芸芸将“肌理”说总结为“以杜诗为典范,着眼于诗歌的‘气骨筋节的‘乘承伸缩的整体观”(参唐芸芸《翁方纲诗学研究》第一章,中华书局2018年版),而倾注了大量心血的《杜诗附记》则是翁方纲以“肌理”诗说进行点评实践的具体体现。
翁方纲的《石洲诗话》不仅是构建“肌理”诗说的关键,也是他传播诗风的见证和结晶。该书通行之八卷本,成于翁方纲视学粤东之时,“与学侣论诗所条记也”(张维屏《石洲诗话跋》),其中“祧唐祢宋”“尊杜崇苏”的倾向非常明显,而翁方纲当时的身份是学政,具有很高的诗学话语权,按试赋诗自是应有之义,唱和也是常有之事,且多是当地学官和学生次和翁氏诗作,如《示嘉应学官弟子用前秋和韩诗韵》(《复初斋集外诗》卷八),和者竟达两千人,翁方纲在其诗歌手稿中逐个记录了这两千人的姓名。正是通过这样主持风雅、推行文教,翁方纲“掀起了岭南诗坛自清初以来的第二个高潮,岭南诗风也由宗唐转向宗宋”(参潘务正《翁方纲督学广东与岭南诗风的演变》,《文学遗产》2013年第2期)。
至于翁方纲的诗文创作,其手稿现藏台湾,《清代稿本百种汇刊》影印收录,编为八千余页。
先说翁诗,袁枚《随园诗话》讥其为“误把抄书当作诗”,洪亮吉《北江诗话》也说“最喜客谈金石例,略嫌公少性情诗”,盖二人关注的乃是翁方纲金石考据诗作,但实际上翁方纲有许多“得诗人之正”的作品,如“竹港湾才远,沙洲尾忽横。水烟冉冉上,几点鹭鸶明”,“微凉千涧合,返照一江纹。近浦初吹浪,前山欲起云”,“浦浦杉榕荫,船船竹苇丛。牛归断霞外,笛起绿云中”(《江行晚景三首》,《复初斋诗集》卷五)。这几首诗所写皆是翁氏按试广东途中之山水风物和宦游情思,读来风味隽永,情思绵长,而又清新自然,深得风人之致。又如赠夫人韩氏的作品“检点归装近廿春,依然四壁长卿贫。鬓添皓雪心相质,膝有条冰味更真。岂好搬姜同黠鼠,不辞补屋用劳薪。东偏为我安书榻,实要三馀敝簏亲”,“晓翠名楼绪不禁,八分题扁当登临。三千里外挑灯话,四十年前听雨心。嘉树孙枝同祝愿,拈花迦叶共追寻。破铛煮饭须何物,邻寺钟来响梵音”(《寄内二首》,《复初斋诗集》卷三十六),这两首寄内诗不仅诗律工稳、用典妥帖,而且感情真挚,写尽夫妻间的悲欢离合,读来极有感染力。
由此可以证明翁方纲是一个合格的诗人,能够写得出风情摇曳、感情真挚的诗作,既如此,则翁氏大量的金石考据诗作就是刻意而为之的创作,他借此要实现的又是“诗可以群”的交际功能。首先是联句,如《汉半两泉范拓本联句》(《复初斋集外诗》卷十五),诗中联句者为翁方纲、桂馥、罗聘等六人,此六人在钱币考据方面具有趋同的志趣和相当的学识,能够通过联句题咏这种高难度的形式来加深同道同好之谊。其次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即以金石考据入诗寄赠友朋,如《程易畴得汉印文曰程寿求赋诗》(《复初斋诗集》卷三十六)。再次即翁方纲与朋友们雅集一处,共同研读金石、同赋其诗,如《汪秀峰工部招同笥河编修,鱼门吏部,瘦铜、星桥两舍人,香泾进士,集蜗寄轩分韵所藏古印,方纲分得宋李易安玉印》(《复初斋集外诗》卷九)。翁方纲以金石考据入诗,发挥“诗可以群”的交际功能,可以说是他在题材开拓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至于翁文,学殖深厚,經史子集皆有涉猎,体裁多样,尤多金石考订之作,是典型的学者之文,学术价值远大于文学价值,由翁文便颇可窥一代学术之盛。其中的学术主张前文已经论及,而翁氏著文考订金石多以地下金石文字与纸上传世文献相印证,这已是晚出之“二重证据法”的内在理路,而翁氏能以纸上文献证金石文字之误,如《跋朱岱林墓志》云“惟是年例则陈、齐、周皆二月己卯朔,此石刻乃讹为乙卯朔”(《文集》卷二十一)。今人质疑“二重证据法”逻辑缜密性,认为此法“没有设想出土文献的记载有‘伪”(参西山尚志《我们应该如何运用出土文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不可证伪性》,《文史哲》2016年第4期),翁方纲的做法早已很好地回应了这一问题。
此外翁文还具有重要的文献学价值。如《书苏文忠年谱后》(《文集》卷十七)考证“东坡居士”之称当自元丰五年(1082)春始,其依据便是《东坡八首》序云“余至黄州二年”,而苏轼于元丰三年(1080)二月抵达黄州,且苏轼署“东坡居士”皆在元丰五、六年以后,未有署于元丰四年(1081)者。今之整理苏诗者,多系之于元丰四年,恐误,当改。又如《跋秦篆三首》(《文集》卷二十)其三考证泰山刻石与《史记》之异文,云“《史》云‘亲巡远方黎民,而碑作‘亲远黎;《史》云‘大义休明,碑作‘著明;《史》云‘垂于后世,碑作‘陲于后嗣;《史》云‘皇帝躬圣,碑作‘躬听;《史》云‘男女礼顺,碑作‘体顺;《史》云‘施于后嗣,碑作‘昆嗣……皆足以证史氏之误”。按《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2013年版),其异文一如翁文所记,翁文乃据所见刻石拓本撰成,当为可信,故于《史记》仍有校勘之功,学者或愿一顾焉。
总之,翁方纲是乾嘉时期重要的学者之一,在当时他以书法家和金石学家的身份为人熟知和推崇,而现在却是他的诗学最受关注。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翁方纲是一个涉猎非常全面的学者,无论在文学史上还是学术史上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人物。
[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翁方纲诗集辑校》,批准号19BWTJ41]
(作者单位:丽水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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