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完美风暴——香港与中国内地的引渡法案如何被终止
在独裁国家,任何相当规模的示威活动是不被允许的,而香港所发生了的反修例抗议活动是不可想象的。另一方面,在自由民主国家,6月9日香港反修例游行的规模——表明「人民已经发声」——舆论已能迫使政府推迟并立即停止立法。
在香港,6月9日数十万人和平游行无法触动政府,而当只有估计4万人(超过香港警察总人数)在法案二读那天包围立法机关且爆发暴力事件,政府才肯让步。香港特区政府的「软权威」(soft authoritarian)性质,使她不会诉诸大量武力(massive physical force)来反对民间社会的抗议活动。
由于公民社会在香港充满活力和强大,它可能不时胜过政府。2003年7月1日估计有50万人的游行,促使其中一个建制政党改变主意,而港府则被迫撤回国家安全法案。现在2019年6月,类似数量的示威者发起行动,最终迫使政府搁置引渡法案。可幸的是,在「一国两制」这一具挑战性的项目的最新测试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北京政府最终选择服从理性的逻辑,而不是胁迫的逻辑,因为世界各地都听到了香港人民的声音。
注释:
注1:请参阅此作者之前发表有关该法案的评论(https://bit.ly/31GIGoZ)。
注2:随后,警务处长在6月17日记者招待会上澄清说,使用「暴动」一词只是指某部分暴力抗议者的行为,而不是6月12日所有或大多数示威者的行为。他指出:「截至目前,已有15人因涉嫌暴动或其他暴力罪行被捕。其中只有5人以涉嫌与暴动有关的罪行被捕。此外,警方还于同一天在附近逮捕了17名涉嫌犯下其他罪行的人[...]。」
注3:在19世纪,关于中国引渡的香港法令确实存在,但这些法律随后被废除。见Janice M. Brabyn, "Extradition and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1988)20 Case W. Res. J. Int'l L. 169 at 183-4.
注4:在法案委员会的首两次会议后,立法会的「亲中」阵营从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得到指示,建制派议员可取代条例草案委员会的(临时)主席(当时主席属民主派)。其后泛民主派和建制派都声称两次召开他们自己的法案委员会会议。
作者简介:陈弘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郑陈兰如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文章来源:《明报》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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