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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智立 杨沛龙:试论中国公务员制度建构特征与改革分析视角

更新时间:2019-05-11 20:24:34
作者: 白智立   杨沛龙  

  

   新公共管理范式下的人事行政改革,主要表现为将企业中的认识管理方式引入到政府组织中,把企业中通用的竞争原理运用到政府组织中,以此提升政府组织及其成员个体的效率。由于现代行政学或以现代公务员制为代表的现代人事行政,也是通过引入企业管理方式退订了政府组织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因而新公共管理范式下的人事行政改革,完全可以理解为是对现代公务员制的进一步现代化改革。只不过前者的人事行政现代化目标,更多地着眼于现代行政组织和人事行政制度的建构,而且这里的效率更多指向的是政府组织和人员如何合法、公正、公平地行使公共权力,而被看作是一种消极的“效率观”。而后者的进一步现代化改革更多指向的是如何实现政府组织及其成员绩效的最大化,而被认为是一种积极的“效率观”。

  

   新公共管理范式下现代公务员制度范畴出现的人事行政改革,主要表现为减少或放宽政府组织内部的认识行政规制,管理者被赋予更多的人事行政权,一直以来强调公平、公正和集中统一人事行政的现代公务员制,开始向分权型、放权型人事行政变化。同时,以积极的“效率观”为特征的“顾客”导向、“结果”导向等绩效评估方式在政府组织中得以应用,并与组织成员的工资薪酬挂钩,推进了向绩效薪酬制变化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结语

  

   公务员制度是一个国家最大的“公共产品”和国家统治或国家治理的基础之基础。以现代公务员制为基本构件的现代行政官僚制或政府官僚制,不仅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还能促进经济建设。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的生动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中国在推动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大胆地引入和推行了公务员制度,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以及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可以说,今天能够取得令世界瞩目的巨大发展和繁荣,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中国建立起的公务员制度。同时,同创始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其他国家一样,中国公务员制度建构和改革的过程也内含了对“效率”价值和“政治体制改革”价值的双重追求。

  

   (本文原载于《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本文略去全部注释,并有删节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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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大政治学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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