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飞跃:纳税便利原则研究
六、纳税便利原则的中国意义
纳税便利原则作为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立足点,作为促进税收自主遵从的税法文化,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法原则,对我国整体税制的设计、具体税法规则的构建、税收征管的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引、评价、规范作用。 (1)规范国家税权运行。纳税便利的逻辑起点是维护和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益,规范国家税收立法权和执法权。具体而言:税收立法确定、简便、易懂,增强税法制度的稳定性、透明性和可预测性;税收征管依法依规、以人为本,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科学、便利的纳税服务。(2)促进纳税人主动遵从。法定纳税服务权是纳税人维护自身权利的请求权基础所在,从实践论的角度,权益保护的目的是促进法治语境中税收遵从最大化,纳税主体权益保障必须与强化税收遵从责任同步推进。税法实施中,纳税人权利的实现与保护受限于法定纳税义务的履行。在税收法定原则基础上,纳税便利原则主张通过培养纳税人的自主遵从意识,鼓励纳税人依法主动承担纳税义务。(3)优化税收实体法律制度。促进纳税便利、降低征纳成本,不仅需要征税机关的服务,更需实体税制的改进。一方面,应注重税制形式上的可接受性;另一方面,税收立法需要从实质有利维度深入探讨课税要素安排的合理性。纳税便利原则强调税捐国家课税方法设计的标准及底线是税法应与宪法所保障的市场经济体制及个体经济自由相匹配。(4)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收便利度是我国正在进行的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任务。《税收征收管理法》总则可以明确宣示纳税便利原则,以弥补具体征管法律制度中纳税服务、纳税程序、纳税人权利、税务机关义务,以及争议处理规则的疏漏与不足。
【期刊名称】《中国法学(文摘)》【期刊年份】 2018年 【期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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