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彦弘:《史記》“閭左”發覆
[4]闾,似不应拘泥作里门解。王念孙《读书杂志》(北京:中华书局影印金陵书局本,1991年)卷八之二“荀子·穷阎漏屋”条,即作辨析,称“闾亦巷也”(第663页)。
[5]《睡虎地秦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年,分见第247页、第249页、第251页、第267页。
[6]《里耶秦简牍校释》,简8-650背,第一卷,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91页。
[7]《史记》卷五,第267页和第271页。
[8]《史记》卷七三,第2823页。
[9]《史记》卷五,第265页。
[10]《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90年,第53页。
[11]详见刘海年《秦汉“士伍”的身份与阶级地位》(初刊1978年),《战国秦代法制管窥》,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313-321页。此后关于士伍的研究论著,材料引用或许更为周全,但结论基本不出此文范围。最新的解说,可参任仲赫《秦汉律中的耐刑——以士伍身份的形成机制为中心》,《简帛研究》(二○○八),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
[12]《史记》卷一一八,第3733页。
[13]《汉书》卷五,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3年,第140-141页。
[14]《汉书》卷七四,第3148页。
[15]《汉书》卷七○,第3021页。
[16]《汉书》卷四四,第2152页。
[17]《汉书》卷四四,第2142页。
[18]三国吴简中尚有注记,参凌文超《走马楼吴简所见“士伍”辨析》,《吴简研究》第3辑,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53-166页。
[19]《汉书》卷五,第141页。
[20]《里耶秦简牍校释》,简8-899,第一卷,第245页。
[21]《里耶秦牍校释》,简8-466,第一卷,第161页。
[22]《汉书》卷四九《晁错传》,第2284页。
[23]《史记》卷一一八,第3728-3729页。
[24]《汉书》卷二四上,第1126页。
[25]参何晋《“闾左”考释》“一文献源流”,第329-333页,特别是第(332表1及333页图示)。按,来源相同的不同书的记载,应视作同一种记载,不能用以互证是非。
[26]据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增订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598页。
[27]《后汉书》卷七○,北京: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第2290-2291页。
[28]参李零《中国古代居民组织的两大类型及其不同来源》(初刊1987年),《李零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8-168页。
[29]参《通典》卷三《食货典三·乡党》,中华书局点校本,1992年,第54-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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