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绥铭:生活是如何被篡改为数据的?
——大数据套用到研究人类的“原罪”
当然,这并不是说,量化研究和大数据就一定不能用,而是表达三层意思:首先,它们都不能质疑更不能取代各种非量化的人文社会研究;其次,只有对这些先天缺陷进行深刻反思,并且予以充分展示的量化研究,才有资格在人文社会研究中保留一席之地;第三,两种研究就像是两条铁轨,缺一不可,但又平行延伸,永不交叉。
注释:
[1] 王程韡:《“大数据”是“大趋势”吗:基于关键词共现方法的反事实分析》,《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5 年第1 期。
[2] 李天柱、王圣慧、马佳:《基于概念置换的大数据定义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5年第12 期。
[3] 钟瑛、张恒山:《大数据的缘起、冲击及其应对》,《现代传播》2013年第 7 期。
[4] 张晓强、杨君游、曾国屏:《大数据方法: 科学方法的变革和哲学思考》,《哲学动态》2014 年第8 期。
[5] 道格拉斯•W. 哈伯德:《数据化决策——大数据时代,〈财富〉500 强都在使用的量化决策法》,邓洪涛译,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3 年。
[6]Bill Franks:《大数据:不是技术难题》,《成功营销》2013 年第4 期。
[7] 阎光才的《教育及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数据——兼议当前的大数据热潮》(《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3 年第4 期),已经哲学化地论证了数据与真实世界之关系,但是仍然缺乏具体的分析。
[8] 谢然:《大数据社会的具体场景》,《互联网周刊》2014 年第22 期。
[9] 有论者提到了这一点,但是仍然囿于“数据源”,不足为训,参见黎争:《从数据源看大数据》,《IT 经理世界》2013 年第14 期。
[10] 转引自刘宏伟、徐翠英:《拷问大数据》,《企业管理》2013 年第9 期。
[11] 潘绥铭:《社会学问卷调查的边界与限度——一个对“起点”的追问及反思》,《学术研究》2010 年第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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