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蕉风:墨者与侠客可以划等号吗?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0 次 更新时间:2016-05-3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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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蕉风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蠧》


若从严谨的墨学发展史梳理以及墨家核心义理考证的角度出发,自然会认为将“墨者”和“侠客”划等号着实荒诞不经。不过若站在文化创意产业的角度来看,则对墨家形象做如是化约的处理,乃中绝千年、古奥难懂的墨家思想在当今时代之“落地”和“活化”的明证。


“墨家元素文化产品”的包装和推介产生了误导


近年来来得益于国家大力推进国学复兴的大浪潮,墨家元素文化产品大量进入人们视野,比如2006年拍摄的、由张之亮导演、刘德华、范冰冰、王志文、吴奇隆等明星饰演的、正面展示战国时代墨家组织的古装史诗电影《墨攻》,除了票房赚得盆满钵满之外,第一次通过银幕让国内外观众了解到墨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刘德华饰演的墨家子弟革离,秉持墨家“兼爱”、“非攻”的和平精神,只身一人前往梁国帮助守城,打退赵国大军,颇有祖师墨翟“止楚攻宋”的风范。


又有如根据台湾作家温世仁的同名漫画改编的动画片《秦时明月》,如今已经出了5季,在国内拥有众多粉丝。《秦时明月》是目前国内动画界唯一拿得出手的作品,无论是从CG水平或者故事脚本,它与日韩等一线动漫相比不遑多让。《秦时明月》是从荆轲刺秦一直演绎到楚汉相争,主人公荆天明是荆轲之子,后来继承墨家巨子大位,与青年项羽并肩作战,直至推翻暴秦。在《秦时明月》中,诸子百家不再仅是舞文弄墨的学术流派,而是各具特异的武术宗门,撒豆成兵、奇门遁甲粉墨登场,先秦诸子的百家争鸣被演绎成武林高手的华山论剑。


《墨攻》可以说导演基本上将墨家思想的几个重要元素都融贯于影片当中。除了大片必须具备的武打招式、战争场面、明星效应,墨家之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异质性”,也是《墨攻》引起观众兴趣的原因。


《秦时明月》中最具任侠气质的又属墨家组织,占据了整部动画最核心的位置。特别是《秦时明月.诸子百家》这季的动画播出之后,带动了不少动漫少年在线上线下自发组成“墨家”粉丝团,掀起了一波“墨家热”,不能不说这是动漫对当代墨学复兴运动的一个意外贡献。


不过,就像《寻秦记》中神乎其神的墨子剑法一样,《墨攻》中的机关术,《秦时明月》中的尚同魔方、电光神行步,均是文艺工作者对墨家进行浪漫化的处理的产物。今天我们凭常识可知上个世纪初莱特兄弟才造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架飞机,而文艺作品中的墨家竟然在两千多年前就造出了能飞跃万仞城墙的热气球,带领中国人率先突破地球引力,国人的精神胜利法堪称世界第一。


影片中所谓的“墨家军”,墨家的守御机关术出神入化,“墨者=侠客”这类“神话传说”得以滥觞的心理基础部分,正是源于国人渴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的急功近利心态。


“儒侠”被投射在墨者身上属典型“处境错位”


今天追查“墨者=侠客”的谬种流传,大抵可以上溯至太史公的《刺客列传》、《游侠列传》。《史记.刺客列传》载先秦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等五大刺客事迹,“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史迹.游侠列传》载汉代著名侠士朱家、剧孟和郭解的史实,“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后世将墨者、游侠、刺客这三者形象相互混用的源头,多少来源于太史公这两个名篇。而传世文献所载的墨者形象是这样的:“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训》);“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腓无拔,胫无毛”(《庄子.天下》);“是以圣哲之治,栖栖遑遑,孔席不暖,墨突不黔”(《答宾戏》)。


其实现今所谓“侠客”多为儒家式样的“儒侠”,其被投射在“墨者”身上属典型“处境错位”。在各类武侠小说和影视作品中的大侠,他们行义动机多为上述提到的“恩义的私相授受”,在“义利之辩”的倾向“义高于利”或者不谈利益,此种款式的“利他主义”与墨者的“兼爱、非攻、交利”完全不同。厘清此间不同关系到墨者为何要利他以及墨者利他如何可能。


以儒家为例,儒家个体性(道德小我通过文化陶冶的实现)、社会性(人文大我通过仁爱外推的实现)和孝爱(血亲之爱)三个维度之间的矛盾构成儒家思想在“由亲亲而利他”的过程中存在无法化解的悖论。儒家内蕴差序爱的“推恩”(利他),其负面效应,恰有可能某些特殊性团体情感置于普遍性群体利益之上的腐败现象的产生提供适宜的温床。亦即可以为了一己血亲或者五伦小团体之利益而损害他人。在利他上,无法跨越血亲和五伦小团体的范围,走向更大的陌生他者的社群。载于史册流传后世的诸多游侠刺客事迹,其行义的动机亦归此类,一如“士为知己者死”的豫让——“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


在儒家言说传统占据主流的中国历史,墨者的“幽灵”每隐现于改朝换代政权鼎革之际,陈胜、吴广、黄巢、方腊、韩林儿、白莲教、洪秀全及其领导的事业亦常为后世比拟为墨家风味浓厚的农民起义和武装抗暴。比之儒家孟子的“诛一夫”,墨者的“非攻赞诛”更容易与底层人民“阶级翻转”和“世代更替”的呼声相融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伐无道,诛暴秦”即是墨家样式的主动“替天行道”,而非儒家样式的被动“得君行道”。墨家思想能够溢出儒家版本的官方正史而将影响力扩展到民间,多少与墨家起于手工业阶层的阶级属性同庙堂之外的普通民众更具“黏度”更加“适配”有关,乃相似阶级心理的同理扩展。这多少能解释墨者与侠客被划等号的部分原因。


墨者最宝贵之处是剑及履及、止战非攻的和平主义精神


先秦诸子百家之中,墨子彪炳千秋的伟大人格精神和墨者剑及履及止战非攻的和平主义者形象,在长时段的历史流转中被不断叠加,形成一套反体制、反主流的“绿林好汉”文化符码。墨者形象因此较之儒生的“文士”形象、纵横家的“诡诈”以及隐士的“隐逸”显得更活泼动人得多。


其实,墨家功利主义的伦理体系规范原则,乃是承认人本身是“欲利”的(天下之利欢),只有通过得到利益才能“体爱”,所以仁人当为人谋利益。从墨家文本中所征引的“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中”、“孝,能能利亲”,似乎可证“兼爱”并非“一个人爱一切人”,乃是指“一切人爱一切人”,非仅为报“君恩”报“亲恩”这般小格局。


在利他主义上,墨家不同于儒家之处在于“义利之辩”中提出了与儒家“义者宜也”所不同的“义,利也”,直接将“义”界定为“利”,从理论上取消了二者的对立。墨家对义利关系的定义,具备一些超越血亲情理的性质,但并不否定血亲情理,表现在利他主义上,就是“义利同一”——利他的同时就是利自己利亲族,兼爱的同时就是爱自己爱亲族。墨者的“兼爱利他”甚至预设了“自爱”(Self-love),其面向之丰富绝非化简式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能够一言以蔽之。墨者行义更像是经过缜密算计冷酷布局以完成“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既定战略目标的的实证行动,非孟子式的充斥道德理想主义的狂热信念伦理。


墨者是以和平为念,非攻保卫的是自己的家园,所谓“赴汤蹈火,死不旋踵”形容的是墨者在制止侵略时的勇气,因为凡是侵略都是非法的,如默认侵略合法,只会助长战乱,导致生灵涂炭。墨家元伦理其中一个要义是兼爱,兼爱首先及于人,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非攻是实现兼爱的手段。非攻首先作用于公领域而非私领域,兼爱首先落实在公德而非私德。因此墨者行义的基础远超过血亲伦理或者儒家五伦之内的恩义的“私相授受”,绝非刺客和游侠可比,乃真正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当代涉及墨家伦理比较研究的西学之维时,常将墨家功利观与密尔的功利主义相互比较。密尔认为正义和功利并非二元对立,从本质上说功利还是正义的基础——“事实上,正义从未脱离功利”,似可与墨学通约。而在解释利他主义上,穆勒与墨子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质疑那些脱离于功利而建立某种虚构的正义标准的理论观点,相反主张基于功利之上的正义才是整个道德的主要组成部分,具有无可比拟的神圣性和约束力。按照《墨子》的说法,就是“义,利也”。


冷酷实证主义者的墨子显然不是什么黑帮始祖,墨家学派也不是什么刺客集团或者雇佣军。我们认为,历史中的墨者是独立于官府,行天下共义的一群人。首先墨家认为“虽上世至圣必蓄私”(即使圣王也有私利),“天下之利欢”(人人都冲着利益和愉悦而去),所以不可盲信人们的善意,对人绝非有任何所谓“同情和理解”。墨家又认为良知存在于百姓之中,“天下之为君者众而仁者寡”,所以官府不可信任,“君臣萌,通约也”(君王须与人民共定契约),甚至需要上下通察之监督,以防君臣们有隐私遗利。当时官府执法能力不足,除城市外很多地方是执法空白区,如此就需要墨者去保护弱小。是谓“独立于官府”。 其次,当时的官府未必是在执行天下人的共义,如此就需要有责任心有能力的人抗命暴官。如果鼓动人们反抗暴王,或者鼓动其他国家攻打该国,都会造成百姓的大量伤亡。墨家最强调不附带伤害百姓,巨子孟胜为了不连累百姓,又能遵守与阳城君的信约,最终选择自杀殉信,亦是一证。是谓“行天下共义”。凡此种种,大多不符合人们为“侠客”所框定的“政治正确”和“行为守则”。


墨家元素的文化产品,在未来中国只会越来越多,文艺工作者把墨家包装成“任侠的宗师”还是“黑社会的始祖”倒也无妨,关键是作品能不能把墨家的兼爱非攻精神表现出来。我扪更愿意当代国人在看到新形式的墨家元素文化产品的时候,不唯只是被幻想出来的墨者武功所吸引,而是能感受到那为正义赴汤蹈火死不旋踵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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