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水法:复辟时代

——2015.2.10清华大学法学院“家国天下”座谈会上发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73 次 更新时间:2016-03-20 15:15

韩水法 (进入专栏)  


我提老人洞的事,我的意思是不是完全要否定军宁的意思。,包括新儒家也好,还是其他的儒家也好,有一个意点思一定要弄清楚,士大夫讲的儒家理论与老百姓的实际生活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我曾经调侃说,孔子的学说本来是两头不靠的。他老人家要克己复礼,那个礼跟他没有多少关系,是五百多年前周公的规矩。儒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是董仲舒的功劳,在孔子五百多年之后。新儒家现在也有点两头不靠的样子。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儒家的理论之所以被人信服,是因为它能够维持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有效运转。中国传统社会不仅自给自足,而且在现代以前的多数时间里,多数人还可以过得不错。即使如此,儒家在传统社会中也不能通天贯地,至少在唐朝之后,儒释道三家合流,都有各自的影响力,民间还有各种信仰、乡规民约和家训,以及各种习俗。这些伦理和准则有各自的作用范围,彼此之间是有冲突的。孔孟之道只是一个大原则。比如,老人洞就是一种传统的习俗,它与儒家的原则是根本冲突的。现在,人们不研究这个问题,我想,主要原因是脸面上过不去。但它毕竟是一个历史事实。


我这里先讲几个具体的事例。这个座谈会讨论家国天下,那么在中国,家究竟是怎样的呢?我去年年初花了一点时间专门考察了一番中国传统社会的家的问题。起因是国家文化部与德国贝塔斯曼集团合作举办“敢于信任——首届中德领袖论坛”,主办方邀我在这个论坛上跟德国一位教授做一个对谈,从哲学角度来谈信任问题。为了准备,我读了福山的著作《信任——社会美德和创造繁荣》。福山认为信任是社会繁荣的一个前提,这无疑是对的。他在书中比较了中国的家跟日本的家。这当然很好。在这本书里他表达了这样一层意思,中国的家庭缺乏信任,日本的家庭充满信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对无血缘的人的信任,可以把家传给女婿甚至其他外姓人,所以日本的经济繁荣,中国则不是这样。这本来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不同的材料会导致不同的结果。但是,福山在引征资料时并不诚实。他对中国的家与日本的家之间的根本区别避而不谈。中国的家和家族纯粹以血缘为原则,而日本的家是血缘与企业合而为一的结合体,有时完全以这个家能否经营下去为原则来决定继承人。福山引用的都是对他的观点有利的文献,对他的观点不利的文献,他不引用。这当然违背了学术客观性的原则。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读了不少文献和资料。不过,这也带来了郁闷,因为我发现,到现在为止,有关中国的家和家族的最好的研究是由日本人做出来的,滋贺秀三。他几乎一辈子研究中国的家和家族,提出了关于中国家族的系统的理论。


日本所谓的家通常就是一个企业,日本武士的家也是类似企业的单位,这个企业的职业就是武士。家能否存在,取决于这个家的传统职业,包括身份,能否维持下去。如果家长的亲长子和其他孩子没有本事,不能或不愿意继承这个职业,维持这个企业,就无法继承这个家,外姓的人就会被选来接掌。这在日本是一个很长久的传统。不过,在日本封建时代,这样的家是贵族的家,至少是武士以上等级的人的家。在武士阶层以下,日本社会的基层民众类似西方封建社会的农奴,是附属的,没有独立的家。


我们在这里讨论家国天下,是否也要区分一下中国的家与日本的家呢?我想,这无疑是很有必要的。否则,你就不会明白,那家满大街都能见到的日本快餐连锁企业怎么会叫做吉野家。


中国的家在历史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姓与氏的区分,从西周分封制到郡县制,西周的家与东周的家不同,春秋战国的家与秦汉的家就更不一样了。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至西汉初年,中国开始正式实行编户齐民制度。编户齐民是以男丁为主来统计、征税的家庭单位。这跟先秦的家的主体就很不同。台湾杜正胜写过一本很不错的研究编户齐民的书,书名就是《编户齐民》。写此书时,中国对他来说还是我国。后来他转向台独立场,中国就成了外国,他也当了陈水扁的教育部长。


从秦汉到清朝,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就是编户齐民,这就是家在国家制度中的正式地位,因为它是纳税乃至负担徭役的基本单位。魏晋南北朝的佃客,唐朝的部曲,都是这种主流现象中的特例。大量人口聚于门阀豪族之内,中央政府是收不到税赋的,它的执政基础也就削弱了。因此,它们都不是郡县制国家的正常现象。理解编户齐民是理解中国传统国家的性质和基础关键,当然,对理解中国的家也同样重要。你不能只从儒家的教条去理解中国的家和家族,也不能只从个别的事例去理解中国传统家族制度,而是要从这个国家的基本的经济和法律制度来理解家,然后才能理解国。


不同的时代,家也各有变化;不同文明,不同地区,家也各有它的特定的形式。有些人常常说,西方人不重视家庭,以反衬中国重视家庭,这种说法与事实不太符合,却流传很广。欧洲的家和家族历史也其来甚远。古希腊雅典克利斯提尼的改革,就是要打破家族对雅典城邦的控制,以便深化民主制度。他把雅典划分为城内及近郊,农村和沿海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分均划分为十个小区。然后,取城市及近郊、农村和沿海各一个小区组成一个行政区,整个雅典就变成由十个这样的行政区域组成了。这既打破了原来的家族势力,也打破了原来的地区势力,雅典民主便得以建立在区域和家族均衡的基础之上。


欧洲的家庭关系实际上要比中国的复杂、多样和多变,因为现代之前的欧洲有各式各样的政治、宗教、民族和传统,而且还有相当不同的文明的直接影响,因此,那里的家庭形式和原则的多种多样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自近代起,欧洲有两个地区较早地向现代所谓的民族国家发展。一个是英国,另一个是法国,但是,两国的道路和方法是大相异趣的。法国从亨利四世开始,慢慢地剥夺贵族的特权,如税收等等,中央集权逐渐建立地起来,到路易十四时代达到了顶峰。这样,国王就从第一贵族成为朕即国家的绝对君主。当年,红衣主教黎塞留纵横捭阖,发挥高超的政治手段,如果没有君主专制的制度,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英国的情况与法国不一样,相比之下,比如,在大宪章时代,英国的国王的权力和特权就要比法国国王大许多,但依然是一群诸侯的“头”。当时,诺曼人征服了英国,国王是全国所有土地的最终所有者[1],但是诸侯有自己的领地、军队、法庭,管理这些领地的权力不属于国王。英国的这种封建制度实际上又是诺曼人从欧洲大陆带过来的。国王对诸侯权益的侵犯自然很容易发生。于是,诸侯也就非常在意限制王权,以保护自己的地位和利益。他们一有机会就行动起来,大宪章就是这种行动中的某一个的结果。


在当时所谓法国的地盘上,就如基佐所说,有许多小君主还不知道国王为何物,是独立为王的。那个时代的小贵族们大修城堡就是这种现象的外在标志:因为他们之间经常陷入战争,所以要建城堡以自卫,也方便不时去攻打别人。如果有一个有权力的国王在那里,这种现象就会比较少出现。[2]


不过, 那个时代,国王和贵族的生活的大体还是可以梳理出来的,他们之下的自由民,农奴的生活究竟是怎么样的,就很模糊了。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对英国和法国这样的封建国家来说,家不是国家的基本单位。国是建立在各种层次、大大小小的封建贵族之上的,而封建贵族的谱系虽然有赖于血缘,但它们存在的根据却是封地。一个贵族可以有许多封地,一块封地也可以换过许多领主。但是,没有封地就没有贵族。2013年夏天我曾在德国海德堡附近一个名叫鹿角古堡的城堡里住过近十天。它只是一个骑士城堡。我查了一下历史,这个贵族的封号在最鼎盛时代,曾经领有一百多个领地。


至于在这之前直至罗马灭亡之后的更早时期里,欧洲的情况是怎么的样?国家是如何构成的,家又是如何维持的,其实是不太清楚的。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基佐在他的《欧洲文明史》里就说,有些历史学家装做很了解的样子,其实也就知道一个大概。整个欧洲究竟有多少个国家,多少个封建领地,是一笔糊涂账,因此那时的家和国对今天的人来说,也就更加不甚了了。


基佐,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是一个天才的历史学家,但是,却是一个相当失败的政治家。马克思的阶级理论来自于他,《共产党宣言》有关阶级的表述就受基佐的很大影响。基佐等人开始用阶级理论来解释欧洲的历史。人们说欧洲的传统社会是一个阶级社会,这不是说那时候的人就认识到自己处于阶级社会,希腊人没有认识到,罗马人也没有意识到,只是到了圣西门、基佐等人提出阶级理论,人们才有了阶级的概念,并用这个概念来解释历史和社会,才有了以阶级为名的政治斗争。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的影响很大,要是没有他们的理论没有影响,后来我们中国人也可以少受好多苦了。


直到12世纪之后,欧洲各个不同的地区逐渐进入封建社会,关于那个时代的社会状况的文献和资料保留下来才多起来,人们对它的认识也就有所改善。不过,直到近代之前,欧洲多数人其实是没有家的,或者无所谓家的。奴隶制时代的奴隶和封建时代的农奴,没有独立的人的资格。比如农奴,既不能拥有财产,也不能签契约,也不能够离开他们所从属的土地。因此,他们是没有家的,他们只是在特定的封建采邑上的贵族的家的附属。有一句从上世纪上半叶传入中国的欧洲口号,大家都很喜欢说,这就是“不自由,毋宁死”。这个自由在当时是特权的意思,只有贵族才拥有。如果农奴这样说的话,那么贵族就可以说,你去死好了,你本来就没有自由。


大约从15世纪开始,英国、法国的农奴制度开始慢慢瓦解,家在欧洲才逐渐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在这之前,家和家族都是少数人的事,尽管在这些人那里,家和家族的规矩和制度很复杂,而场面也很奢华。


从整体上来说,欧洲的家和国和中国的很不一样。至迟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的家国关系就趋于稳定,家是国的基本单位,主要不是在伦理道德意义上的,而是政治、经济、法律的意义上。我想,经济的意义尤其重要。国的财政来自何处?来自家。国的兵力来自何处?来自家。自汉朝之后,编户齐民就是基本制度,道理就在这里。反过来说,中国传统社会的恶政也以家为基础,株连等等,皆如是。大概就在汉初之时,人们才发现,儒家学说是有助于维护这样的家和国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从而获得了独尊的地位。


我以为,家国天下的概念需要仔细分辨讲清楚,这就是所谓的分疏。不能把盘古开天辟地到如今,古今中外的家一股脑儿混在一起笼统地说,否则就是徒增混乱。如有精力和时间,不妨去处理一些具体问题。实际的情况是,一旦你了解熟悉了具体的历史事实,那么就会发现,要做出一个古今中外通用的家的概念,国的概念,其实是相当困难的,自然,你也就更不会轻易去做出那些大而无当的一般论断了。当你深入历史的文献去了解实际的社会状况,有些事实,有些细节是很令人震惊的。最近,我在写一篇有关汉语的文章,读了一点英语史和法语史的文献。有一个事实让我很感兴趣,当然也不免吃惊。法国大革命时期,有多少人讲法语?我问了一些人,包括一些专家。许多人认为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怪,他们当然是讲法语。也有明白的人,知道不少人不讲法语,讲其他语言。但大家都不知道,法国大革命时,也就是1789年前后,整个法国,境内一半以上的人不讲法语,而是讲其他种语言,不是方言。法语主要通行在上层社会和精英分子中间。法语在法国的普及是法国大革命之后的事情,也可以看作是大革命的一种成果。了解这样一个事实,就会改变你对法国历史的认识。你想,人们说,路易十四在法国建立绝对君主制国家,使法国成为欧洲的霸主,可是,法国的语言没有统一,那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来理解,法国是一个所谓的现代民族国家?


谈到现代民族国家,就会涉及主权。中国传统的家国天下思想没有主权的意思。现在不管我们的政府怎么说要中国特色,西方特色,反对西方的绝大部分的概念都是来自于西方的。主权概念就是一例。不过,西方原本也是没有主权这个概念的。它是到了近代封建主义向绝对主义或专制主义国家演变时才出现的。国王要压制乃至消灭贵族的势力,使得自己的权力能够通天贯地,才说主权在国王。主权就是处理一个国家所有事务的最终权力。按照霍布斯在《利维坦》中的说法,在自然状态里,每个人都是主权者,因为他得自己来保障自己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因此,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全权处理自己的一切事务,也可以先发制人。事实上,在绝对主义国家制建立起来之前,主权在欧洲是不存在的。当路易十四声称拥有主权时,他就能够处理这个国家的任何事务,而不受他人干预。中国以前没有主权概念,大概是因为皇权没有受到过另一个同样强大的与它并存的权力或政权的挑战。


讲家国天下,有主权概念的国跟没有主权概念的国是完全不一样的,理解起来也是完全不一样。中国只是在受到西方列强的挑战和侵略时,才发现主权的存在,主权的必要性。并不是有国家就有主权,在中国传统国家中,皇帝无需主权,要主权干吗啊?


但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里虽然没有主权概念,中国传统国家却是一个早熟的现代国家。韦伯提出,一个现代国家的构成需要有三个要素,现在大家都承认和采用韦伯的这个学说和标准,虽然有一些修正,但是没有大的更动。那么这三要素是什么呢?这就是土地、人民和暴力的垄断。至少从秦始皇统一中国起,中国就符合这个标准了。英国的吉登斯是左派,他极力否定传统中国的那些现代特征,可是他又不得不采用韦伯的标准,因为在这个方面他没有什么新思想。所以,在讲到中国时,他也与福山一样,只引那些不利的材料,而不是有利的材料和不利的材料都引证。这在学术上当然是很不严肃的。


那么,在这里,我们就要考虑一下,吉登斯这样的人物为什么不愿意承认中国传统国家具有现代性质?韦伯的标准他承认,这个标准也很清楚,也非常容易对照。他所谓的国家与我们所说的国家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那种简单的说法可以解决的,也不是人们常见的那种所谓中西比较或对照的简单到什么问题都说明不了的老套能说明的。因为事实上,西方许多学者也说不清楚,现代国家究竟应当是怎么样的。这里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现代以来,西方列强坚船利炮地打了进来,中国人,尤其是精英分子,在心理上、情绪上受到的挫折,似乎比生理上的伤害和物理上的损失更大。国人的一个普遍看法是,列强打中国就是欺侮中国人,好像他们只是对中国人不讲理。很少有人反省一下:实际上西方国家对他们的同类也是采取这样的法子,并不仅仅对中国才是这样。欧洲国家之间的战争远比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战争要多得多。有人统计了一下,在欧洲历史上,直到二战之前,差不多是三年两次战争。比如,二战之前,法国跟德国诸国就老在打仗,不是法国人打败德国人,就是德国人打败法国。彼此之间除了战争,也相互羞辱,有些羞辱或许比火烧圆明园还更要伤人一些。在普法战争中,普鲁士打败了法国,1871年1月18日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就在法国的凡尔赛宫的镜厅内加冕成为德意志帝国的皇帝。


当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时,有些判断可能就要改变。在一些问题上,西方人确实有双重标准。他们对中国人确实也有民族和种族的歧视。但是,他们攻击、侵略和殖民中国的时候,与对待他们的同类,几乎采取了一样的措施。武力和条约,两者兼用。在那个时代的国际关系中,条约同样要以实力为后盾。条约签订好了,大家都要遵守。但是,等到老子强大了之后,照样打你。大宪章签订之后,诸侯分散回到各自领地,约翰国王就翻脸不认账,于是,内战就打了起来。大宪章虽然很伟大,有深远的意义,可是在签订者的手里并没有付诸实施过。现代西方国家之间的平等和和平,从一方面来看,是通过战争打出来的;当然,关键的一点是,你要打得赢。从另一方面看,人们确实也认识到,在自由民主的基础上,许多事情可以通过谈判和法律来解决的,至于欧洲统一的梦想还可以通过欧盟来达成。


多年来,各种教条的陋见、意识形态的偏见,在缺乏足够的知识、宽阔的视野的情况下,使人们养成了一种弱者综合症。它的一个症状就是认为,弱者具有道德上的天然优势,因为我被你打了和欺负了,所以我在道德上就是对的。另一个症状是,因为我是弱者,所以我做什么都是可以的。还有一个症状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一切都是别人的错。这种弱者综合症不仅导致弱者的定式思考,也导致弱者的定式行为。这种思考的定式就是,始终在假定被打的前提下来考虑各种问题。他们不考虑,怎样使自己具有优势去“打”别人。你换一个角度思考,看法和态度就会不一样了。当然,我这里说的“打”是反讽,意思是要转换态度和视野,从强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要从与他人平等的角度来考虑问题。


这种经验无疑是要从历史教训中获得的。起初,无论英国人,还是其他人来到中国,国人都不把他们当作一回事。后来,一旦发现斗不过他们,一方面还想保持精神上的傲慢,另一方面,弱者心态却逐渐养成。在现代历史上,中国在确定自己的国家的地位时,人民在确立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时,许多人一直患有这种弱者综合症,对此病还恋恋不舍,所以不仅始终鼠目寸光,而且也很盲目,很被动。无知不仅是对西方国家,对其他国家的无知,而且也是对自己历史的无知。到现在为止,许多人,包括一些所谓的新儒家,对中国传统的许多东西其实是非常的不清楚,也很不明白。他们老在那里给你说一些大话,在观念里兜圈子,但是,你不能向他们提出具体的问题。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者如果都像他们那样来理解儒家,传统的士丈夫如果都像他们那样来行事,历史上的中国也就无法成其大了。


我年前跟章润兄聊天,谈到明朝的识字率,清朝的识字率。从现有的文献里,我查不到确切的数字。就我所看到的文献和资料,没见有人做过确实的研究。实际上,现有的文献资料至少能够让专家做出一个初步的估算。牛津大学有一个估算1500年英国人识字率的方案,虽然受到人们的质疑,但它至少提出一个大致的估算,而其他学者可以在这个方案上继续研究和探讨。那么它的结果是什么呢?在1500年左右,它估算出,英国有5%的人能够签自己的名字。能够签自己的名字算不算识字率,这还可以讨论。但是,相比之下,在相同的时代,中国有比英国多得多的文献资料可以来支持做这种研究,可是到现在为止,我没有查到相关的文献。是这个问题太难,还是人们觉得这个问题不重要?


家国天下,合在一起说,是很宏大的事件,历来就有点激昂的味道。但是,今天如果还是抽象地谈论,那么也只能是一种意气,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可以有剧场效应。从学术研究出发,你就必须弄清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是相当具体的,相当实际的,多数还是微观的。比如,中国传统家庭中的大家庭比率是多少,小家庭的比率又是多少?家庭供养如何安排?分家的财产继承规则是怎么样的?现在有人动不动就说中国传统家庭就是大家庭,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尤其在农村,小家庭占相当大的比例,甚至还是主流。对国的认识,同样如此。就我所阅读的范围来说,国内学者关于这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太少,太不足够了。粗疏的宏大叙述没有细节的考证,无非是沙滩上的楼台,也让国人对自己现在和过去的状况的认识和理解,总是停留在很模糊的状态上。中国传统是否具有今天值得发挥光大的精华,是要通过这样的一个一个具体的事例来考察和判断的。否则,徒托高论,很难说明什么,也很难说服人们。有些人还想把他们的两头不靠的想法付诸实现,结果只能是遗害社会。


这两年因为会议和其他的原因,我做了一些中国问题的研究。这一方面耽误了我的其他写作计划,另一方面,也大大拓宽了我的视野,为原先的一些想法找到了许多具体的论证,同时,使我对中国当下的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状况有了更加深入和具体的认识。去年我写了一篇文章,讨论中日韩的关系,主要分析它们未来的前景会是怎么样的,而未来的前景取决于现在三国的态度,领导层的和民众的态度和认识。这篇文章名为《东亚的未来》,发在了《南国学术》上。在文章中,我考察了一下朝贡体系,发现所谓的朝贡体系实际上也是很大而化之的说法,有人谈天下体系的时候,好像中国有多么完善的朝贡体系。实际上,朝贡体系是相当粗糙的,主要是缺乏常规的制度,从总体上说,是比较随意的。虽然列入朝贡名单的国家不少,包括西边的很多国家,比如说,克什米尔的一些小王国也来朝贡过,但是根据专家的研究,有些小国几百年间也就朝贡过一两次。不过,朝贡体系在当时确实也有它的方便和实惠之处,只要名义上臣服,不惹事就行。相比之下,当时欧洲国家处理彼此之间关系的手段比中国的方法要血腥得多。不过,后来当西方发展出外交体系时,中国传统的天下观念和朝贡体系就彻底地失去作用了。


你讲社会主义好也好,讲共产主义好也好,总是要能够落实到实处;家国天下也是如此。但是,这个实处还必须是对民众而言的实际好处。你总不能说,社会主义的优点就是能够经常抓出像周永康、徐才厚这样的大贪官。讲家国天下,除了理念层面的、理论层面的东西,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是否可行,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需要深入的研究。有什么可能的好处,有什么可能的坏处。学者要做出实际的研究,而不能像传道士那样只是宣传。好像现在真正的传道士除了宣传,也还要做些论证,还要做一些实际的事功,而不是修起一个广厦,在里面宣传,接着人们都来朝拜。家国天下这种说法,其实很有复辟的意味,所以我们尤其要十分小心。


前段时间为了纪念新文化运动百年,我给中国社会科学报写了一篇文章,名叫认同与复辟。欧阳哲生刚才提现在人们有怀旧的情绪,而我则认为,现在就是一个复辟的时代。复辟的思潮已经持续了好几年了。不过,不同的人想复辟的时代和制度是不一样的。最极端的是想要复辟到宋朝去,所以就在那里对人们说,“厓山之后无中国”;有人怀念帝制时代,要复辟皇帝制度,只是不好意思说是要恢复明朝还是恢复清朝;有人怀念民国,要复辟到民国时代,还有人说北伐其实也是苏联支持的,所以要复辟到北洋政府时代,虽然实际上民国和北洋军阀还都是中华民国。现在叫得比较凶的是这样一群人,要复辟到邓小平改革开放之前的那个时代。他们把那个时代打扮成一个理想的时代。昨天,我读到一个报道,有几个美国的中国研究学者在怀念邓小平时代的早期,大有要复辟到那个时代的想法。举了那么多例子,无非是要表明,现在就是一个复辟的时代。


当然,复辟现象,从历史上来看,也属正常。孔子的理想之一就是要复辟。任何一个社会在一场大的革命之后总是要经历一个复辟时期。法国大革命之后,经过雅各宾专政、拿破仑帝国,接着而来的就是复辟时期,这是在大革命之后的25年。复辟时期要比革命时期和拿破仑帝国时代长久得多。前面提到的法国历史学家基佐,就被称为复辟时期的历史学家,很有思想,很有知识,可却是一个很糟糕的首相。法国复辟时期还活跃着一位大思想家,他就是几乎每个上过大学的中国人都知道的托克维尔,他的《论美国的民主》就是写于七月王朝,可谓复辟后期。法国复辟时期和七月王朝的另一个特征就是,社会主义思潮风起云涌。其实,复辟也不完全是消极的。如果不算法国复辟时期和七月王朝,拿破仑的时代,在某种意义上也可算是复辟,因为他当上了皇帝,但他倒是把法国革命的精神推向了整个欧洲。一场大的革命在摧毁旧制度的时候往往会矫枉过正,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复辟可能就意味着某些调整。但是,有一些制度则是永远不能恢复的。比如说,在法国大革命前,僧侣是法国社会的第一等级。但是,法国大革命彻底摧毁了天主教的势力。所以到了后来,法国就成了非常世俗的国家,天主教在法国没有什么势力,贵族也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府依据当时的理论和实际的政治需要,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严格限制20人以上的社团,1810年的法国刑法不仅规定任何类型的社团只要达20人以上就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遵守政府的规定;后来制定的法律,20人以上的社团即使由不同的分支组成也要取缔,而普通成员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当然使法国社会长期处于动荡的不正常状态,但同时,教会也因此而失去了活动的可能性。直到大革命100多年之后的1901年,法国政府才通过一项承认结社自由的法律。[3]这一法律和措施究竟对法国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这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但是,教会由此而成为一种很不重要的势力或力量,则无疑是其明显的结果之一。与贵族制度一样,它也是在法国恢复不了,尽管结社的自由最终还是恢复了。


在今天的中国,人们要复辟,就面临一个巨大的选择问题。就像我上面所说的那样,有那么多的时代,那么多的制度要复辟,究竟谁来选择,选择哪一个时代,或选择哪一种制度来复辟,这真正是一件颇不容易的事情。我想,倘若复辟真是天下潮流,那么最可行的办法,还是得要让民众来讨论,来决定。不过,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要不要复辟,还得要民众说了算。但是,如果要实行民主,由民众说了算,那么,上面两个问题实际上只是一个问题的不同层面。不过,因为有那么多的“士大夫”在那里说要复辟,有人在实行复辟,而现在汹汹然出现了一个复辟时代,那么也不妨换一个角度来说,哪些制度是要复辟回来的,哪些制度是要改革的,哪些制度是要创新的,这些都需要学术上和理论上的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讨论,需要民众的参与和判断,然后需要政治家们来做出决定。没有深入的研究,没有认真的讨论,结果很可能就是,不该复辟的被复辟了,该复辟的却没有复辟。邓小平的改革就被人称为复辟,但这是一个必须的、顺应世界潮流的伟大改革。


这是一个复辟时代,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怎么来认识这个复辟时代?据说,有位政治家建议人们阅读《旧制度与大革命》,以帮助人们理解今天中国的局面。它有什么含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我以为,至少它包含这样一个意义,大革命之后的很多制度其实在大革命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在大革命后它们在新的原则和观念之下得到重新的确立和校准。花了这么多的辛苦,这么大的代价,新国家建立起来的许多制度或者确认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以前就具备的,这是否值得?人们是否可以通过另外的途径,更节约更明智的途径来达到同样的目标?人们是否要好好地思考这个问题?这是否与复辟也大有干系?我想,这些问题都是不可等闲视之的。


家国天下就是一个复辟的典型。社会主义的理想,我们青少年时代候所受的教育,是不讲家国天下的。那时候是马恩列斯毛主导,讲解放全人类。家怎么讲?人们处于半饥饿状态,还要斗私批修。什么是修?现在青年人大多不知道,所谓修,就是说生活得太好了,复辟到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了。在半饥饿状态下斗私批修,在现在看来,太过荒唐,在当时,我们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状态里面。


我们的家国天下观念是自己从古诗文,从古代历史中读出来的。不过,“崖山之后无中国”那种复辟是根本不可能的。为这个判断我可以提出很多的证明。我们无法做政治决定,但作为学者,要为这个时代做出认真的学术研究和理论分析,还有就是今天这样的讨论。


这是一个复辟的时代,请那些主张复辟,要实行复辟的人,千万要把想复辟的那些社会和制度想好,设想得具体仔细一些,不要重复那些一再重犯的老毛病:要人们摸着石头过河去复辟。至于提倡道德复辟的那些人,也一定要首先反躬自省一下,把思路理清楚:提倡道德一定要亲力亲为,比如说,你要人们讲真话,自己就不能却张口就是谎言。


2015年7月14-16日订正于北京圆明园东听风阁


(原文发表在《历史法学》第十卷(家国天下))


[1] 参见罗伯茨等,《英国史》(上),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85页,莫尔顿,《人民的英国史》,北京:三联书店,1962年,第75页。

[2]  参见基佐,《法国文明史》第三十五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

[3] 参见乐启良《法国大革命与结社自由的遗产》,臷《史学理论研究》,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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