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开春 张文宏:社会分层对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效应分析

——兼论社会冲突的心理机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24 次 更新时间:2016-01-21 23:57

进入专题: 集体行动意愿   社会冲突  

雷开春   张文宏  

目前,中国社会形势趋于紧张、社会冲突加剧已成为共识。无论在西方还是东方,阶级分析是理解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最基本的框架。然而,个体行动者不但能接受收入不平等,甚至也会相信贫富差异是必要的;他们真正害怕的是自己没有向上流动的机会。当人们对未来失去信心时,才会产生社会不满,甚至参与集体行动。这意味着,阶层信心问题可能更直接地引发社会冲突。

一、已有社会分层指标与社会冲突的关系分析

(一)阶层分化与社会冲突

大多数社会分层研究的潜在研究逻辑是:客观分层结构构成了社会关系的基本分界线和不同社群的利益基础,构成了集体行动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社会矛盾及冲突的基础。因此,阶层分化是社会冲突的预测指示器,即便是那些“迅速致富”的人,也认为现在和将来“阶级阶层之间的冲突会趋于严重”。[1]然而,我国基尼系数超警戒线的事实并未引发西方媒体所说的“社会火山”爆发。与世界其他国家所不同的是,中国人表现出对收入不平等的极大容忍度。[2]中国民众并不是偏爱“平等主义”[3],他们相信,在经济改革中,收入差距增加是提高效率的“必要代价”。[4]因此,从社会分化来预测社会冲突可能存在着较大局限:对于个体来讲,目前的社会地位或许有太多的历史与现实原因,但只要他们有机会改变现状,形成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二)阶层地位与社会冲突

无论是韦伯的阶级冲突理论,还是马克思的经典冲突理论,被压迫、被剥削、不平等的社会属性正好可以由人们的低社会阶层地位来体现,这是产生集体性抗争行动的前提,也就是说处于不利社会境遇的行动者更有可能参与到社会行动中去,从而形成社会冲突。在国内,无论是劳资纠纷、农村征地、城市拆迁,还是行业改制,都属于遭受相对剥夺者的维权行动,这也成为目前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主体;同时,西方国家所爆发的形形色色的社会运动,如民权运动、学生运动、同性恋运动、消费运动等等,尽管其诉求各异,也反映了弱势阶层从未放弃对平等权益的追求。然而,弱势的客观阶层地位可能并不是社会不满/怨恨产生的唯一来源。怨恨的生产是利益表达和需求保卫的导火索,它既可以是对现行社会问题和社会不公正的关注,也可以是个体或群体正在遭受着的苦难体验,也可以是对某种潜在的社会危机的担忧和关心。[5]在西方新社会运动的支持者中,除了社会弱势群体外,另一大群体是那些由于价值和需求发生转变而对现代化过程所带来的问题非常敏感的新中产阶级。显然,阶层地位与社会冲突关系已然跳出弱势抗争的逻辑。

(三)阶层流动与社会冲突

一个阶层间封闭的结构比起一个阶层间开放的结构来说,有可能蕴涵着更多、更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为此,让不同社会阶层成员,尤其是中低阶层成员有机会改变现状,有机会实现向上流动,是降低社会冲突的必经之路。那么,我国社会到底是更开放还是更封闭呢?有人认为中国社会结构具有相当的开放性[6];也有研究发现中国人具有很高的代际继承率[7],单位和地区壁垒效应持续至今[8],户口等级差别以及户口对体制内流动所起的结构性影响依然存在。[9]然而,作为个体的行动者,他们当然关注下一代是否有可能提升地位,但他们更关注的是个人能否有机会改变现状。换句话说,不平等和流动之间或许并没有必然的联系[10],总体流动性,可能不是影响民众社会流动信心的决定性因素,民众的信心可能有更微观考量。

(四)阶层认同与社会冲突

研究表明,主观变量有时候甚至比客观社会经济地位特征更能够影响人们对收入不平等和分配不公平的态度。[11]因为人们进行比较的参照体系是不同的,大多数人喜欢跟自己的过去和社会地位邻近的阶层群体来比较。在阶层认同方面,最让学者们隐忧的是:中产认同缺失问题和阶层认同下移问题。横向比较研究表明,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城市居民中认同中间层的比例偏少,而认同低层或中低层的比例却明显偏高。[12]纵向比较研究发现,我国城市公众的阶层认同呈现出不断“向下偏移”的态势。[13]从阶层认同的角度来看,中产认同的缺乏与向下偏移的现象都可能预示社会冲突的增加。然而,已有研究结论尽管让人不安,却依然无法回答民众向上的社会流动信心[14]。

二、研究方法

(一)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来自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张文宏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社会分层流动的和谐互动研究”,涉及东部(上海、广东)、中部(吉林、河南)和西部(甘肃、云南)6省市。问卷内容不仅涉及到了客观阶层地位、客观阶层流动、主观阶层认同等传统社会分层相关指标,还特别加入了集体行动意愿、主观阶层变化与预期相关指标,这就为本研究展开定量验证提供了直接数据支撑。在排除重要分析变量上的缺损样本及不进入社会分层的样本后,有效分析样本数为5330。

(二)主要变量的操作化

沿着前文的分析思路,本研究既要验证考察社会分化、阶层地位、阶层认同、客观阶层流动等传统社会分层指标的预测效应,也要考察主观阶层流动、预期阶层流动等新社会分层指标的预测效应。

1.集体行动意愿。操作化为受访者未来集体行动的意愿,包括“在请愿书上签名”“参与抵制行动”“参与游行”“参与上访”“参与网上行动(跟帖、发帖)”5种主要抗争(冲突)形式,选择“可能参与”者赋值为1,选择“不会参与者”赋值为0。

2.社会分化差距。操作化为受访者对整体社会收入分化程度的主观判断,即“就目前人们收入状况而言,同前几年相比,您感觉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选项“扩大了很多”“扩大了一些”“差不多”“缩小了一些”“缩小了很多”分别赋值5-1,“说不清”赋值为3。

3.阶层地位。操作化为受访者职业的阶层地位,包括初职和现职,客观阶层地位即现职阶层地位。根据六普职业分类标准进行转换后,合并为“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五个职业阶层,依次赋值5-1。

4.阶层认同。操作化为受访者对家庭综合社会地位的判断,包括对5年前、目前和5年后的判断,主观阶层认同即为目前的阶层认同。其中“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下层”分别赋值5-1。

5.阶层流动。客观阶层流动操作化为受访者“目前职业阶层地位”减去“初职阶层地位”;主观阶层流动操作化为受访者“现在的主观家庭综合阶层认同”减去“5年以前的主观家庭综合阶层认同”;预期阶层流动操作化为受访者“5年以后的主观家庭综合阶层认同”减去“现在的主观家庭综合阶层认同”。正值表示向上流动,负值表示向下流动,零值表示平行流动。

三、结果与分析

(一)社会分层与社会冲突的现状描述

从数据分析结果来看,表示可能会参与“请愿书上签名”的行动者最多,高达23.3%,其次为“参与网上行动”(20.8%)和“参与抵制行动”(19.1%)的行动者,而表示会“参与游行”(14.5%)和“参与上访”(16.6%)的比例相对较少(见表1)。从总体比例来看,表示未来至少会参与一种或多种形式的集体行动的比例高达36.5%,这表明未来我国发生社会冲突的压力较大,这其中不仅包括网上行动,也包括线下行动。

表1  社会分层变量的分布情况(N=5330)(略)

为更清楚地看到社会分层变量与社会冲突的关系,我们需要先了解前者的基本分布现状(见表1)。从社会分化差距来看,认为同前几年相比,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的民众比例超过八成(82.2%),其中认为“扩大了很多”的比例也超过四成(44.7%)。这一结果与前人从基尼系数来判断阶层分化的结果是一致的,作为个体的社会行动者并不是对阶层分化缺少主观体察,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社会分化的状况。

从主客观阶层地位对比来看,尽管初职和现职的职业阶层地位属于“中层”的比例仅为10.1%和14.0%,但“中下层”的比例却分别高达45.7%和40.5%;同时,三个时间段主观阶层地位认同“中层”的比例却分别高达45.5%(5年前)、51.4%(目前)和49.6%(5年后)。这一结果表明,客观阶层分布呈现出以“中下层”为主的社会行动者,在主观阶层分布上则呈现出以“中层”认同为主的状况。主客观阶层分布表现出明显偏差。

从时间维度看,与初职阶层地位相比,现职阶层地位分布呈现“中下层”有所减少、“中层”有所增加的趋势;与5年前阶层认同分布相比,目前阶层认同出现“下层”认同有所减少、“中层”认同有所增加的趋势;与目前阶层认同相比,5年后阶层认同分布则呈现出“中层以上阶层”认同的增加、“中层以下阶层”认同减少的趋势。从中可以看出,尽管阶层分化日趋加剧,但作为个体的行动者可能对未来社会仍旧保持着较强信心。这一推断在阶层流动分布数据中也得到一定的验证:通过行动者主客观阶层流动的分布对比,“向下流动”的比例变化不大,但主观“向上流动”的比例却是客观“向上流动”比例的近两倍,这意味着,社会学家眼中的阶层变化与行动者个体的主观阶层体验有着一定差异;更有意思的是,预期未来“向上流动”的比例是客观向上流动比例的3倍之多。

(二)阶层分化、阶层地位与阶层认同对社会冲突的影响

为了看出阶层分化、阶层地位与阶层认同变量的总体效应,我们将各社会分层变量视为连续变量放入回归方程,控制变量的影响效应未显示(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社会分化差距(模型1,r=.021,p>0.05)、客观阶层地位(模型2,r=.042,p>0.05)、主观阶层认同(模型3,r=.058,p<0.05)和预期阶层认同(模型4,r=.101,p<0.01)的回归系数均为正数,这表明阶层分化和阶层地位在总体上都有增强社会冲突的效应;由于其中仅后两者的系数达到统计显著水平,这表明主观阶层认同与预期阶层认同的影响效应更为明显;值得一提的是,在模型3中达到显著的主观阶层认同的回归系数在模型4中不再显著,这表明主观阶层认同的影响效应可能通过预期阶层认同发挥作用,即预期阶层认同可能是行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更重要因素。

表2  阶层分化、阶层地位与阶层认同对社会冲突的总体影响效应(OLS,非标准化系数Beta值)(略)

为进一步看出社会分化程度、阶层地位与阶层认同的具体影响效应,我们将各社会分层变量视作类别变量,以虚拟变量形式进入回归方程,控制变量的影响效应未放入表中(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尽管客观阶层地位的总体影响效应不显著,但“中层”的回归系数在模型2-模型4中均呈现出显著水平,这表明客观阶层地位的社会冲突效应并未呈现显著线性相关关系,而是唯独表现为中层群体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极显著地高于其他各阶层;同时,主观阶层认同对社会冲突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上层群体上(r=.707,p<0.01),而预期阶层认同为“中上层”(r=.249,p<0.05)和“上层”(r=.332,p<0.05)的行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风险显著高于其他阶层。

表3  阶层分化、阶层地位与阶层认同对社会冲突的具体影响效应(OLS,非标准化系数Beta值)(略)

(三)阶层流动对社会冲突的影响效应

与阶层分化、阶层地位和阶层认同所不同的是,阶层流动反映的是作为个体的行动者实际生活的变化,这一变化既体现为过去生活的变化,也体现为未来改善生活的信心(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客观阶层流动在模型1-模型3中均有显著影响作用。在模型1中,“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的回归系数分别为r=.260(p<0.001)和r=.264(p<0.05),表明无论向上流动,还是向下流动都会显著增加行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同时,模型2和模型3的结果表明,主观阶层流动对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效应并未达到显著水平。此外,预期流动变量中,仅“向上流动”(r=.110,p<0.05)的回归系数达到显著,这表明预期向上流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更强。

表4  阶层流动对社会冲突的影响(OLS,非标准化系数Beta值)(略)

四、讨论与结论

前人研究表明,社会分层可从三个方面引发社会冲突:社会分化导致的不平等问题,社会流动导致的不公平问题,以及社会意识导致的不认同问题。本研究发现,尽管未来我国发生社会冲突的压力较大,但并非每种社会分层变量都会显著增加社会冲突。本研究试图从社会分层对集体行动意愿的影响效应来分析发生社会冲突的心理机制。

第一,民众需要平等,更需要公平。长期以来,中国人都被认为对平均主义情有独钟,即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随着改革的到来,“铁饭碗”被打破,绝对收入平等分配机制被相对公平分配机制所代替,贫富差距呈现出不断加大趋势,但基尼系数预警效应却未得到证实[15]。本研究发现,纵然是认为“社会差距扩大了很多”的行动者,也并未因此而增加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本研究认为,更公平的社会环境是支撑民众未来信心的基础:与“人人均等”的年代相比,改革在客观上为个体提供更多改变现状的机会,这使得主观向上流动、预期向上流动的比例远高于向下流动的比例。从中可看出,我国民众“需要平等,更需要公平”,后者的缺失更可能引发社会冲突。

第二,民众关注改善,更在乎丧失。社会中的个体都难以回避社会比较心理。以个体为中心的群体意识,使得中国民众更关注个人体验,而不是同阶层群体的生活经历,即中国老百姓更关注个体生活境遇的改变,而不是横向群体间比较。但不同社会情境下人们的比较策略不同。本研究表明,身处底层并不会直接增加行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而向下流动的客观事实却能显著增加其意愿。这意味着,尽管许多底层民众并未改变社会底层的现实处境,社会生活水平总体提高带来的个人纵向比较变化却能降低他们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但总体水平上升并不能平衡职业阶层地位下降带来的剥夺感。对于底层民众来说,目前的“寡”并不重要,只要生活不断地得到改善,就能给他们社会信心;但对于那些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的民众来说,职业地位下移会产生“拥有后的失去感”,这是他们更为害怕的。从中可以看出,我国民众“关注改善,更在乎丧失”,后者更可能引发社会冲突。

第三,中产阶层群体存在集体焦虑。张翼曾指出,“新中产阶级”可能比“老中产阶级”更具“社会改造”风险。[16]本研究中,中层职业群体主要指“小业主、自雇者”和“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是典型新中产阶层。对于这两个群体而言,他们既不能像专业技术人员那样依赖于技术专长维持社会地位,也不能像企业管理人员那样依赖财富与人事专长维持社会地位,一种“不上不下”的现实状况和“可下可上”的未来预期可能会让他们经历强烈的地位身份威胁感。无论从财产、门第、职业、教育、收入、权力等传统分层维度来看,还是从居住模式、社会交往、生活方式、户籍等新型分层指标来看,白领群体几乎都正在或潜在地受到威胁,“被下流化”似乎无可避免[17][18],社会焦虑弥散于整个中产群体。正是对中产地位身份的集体焦虑导致中产阶层比其他阶层民众有参与集体行动的更强意愿。

第四,心理优势群体易形成归因偏差。阶层地位身份对于人们的意义无须赘述,获取较高的社会地位是人类的基本动机之一。本研究发现,主观阶层地位和预期阶层地位越高,行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越高,主要体现在中层以上的阶层当中;同时,客观阶层向上流动,甚至预期向上流动者参与集体行动的意愿也高于其他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更愿意参与集体行动的群体并不是客观阶层地位高的群体,而是那些在主观上认为自己高或未来有可能进入高阶层的群体。这意味着,后者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前者所拥有的现实社会优势,他们可能面临无法利用其现实优势维护其主观社会地位的尴尬,这是一种心理优势与客观劣势的冲突,是一种心理落差(与低主观阶层认同带来的相对剥夺感不同)。更准确地说,有心理优势的民众极易形成归因偏差:阻碍“往上走”的最重要原因不在于个人,而是政府/社会/制度不够好。为了解决这一心理落差,他们可能更愿意参与集体抗争行动。

[参考文献]

[1]李培林等. 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当代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267.

[2] Ho. P. T. 1967.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3][14][15]Wu, X. Income inequality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Mainland China and Hong Kong[J]. T?he China Quarterly.? 2009, 200(1): 1033-1052.

[4]Li Y. N. Yining on the issue of reducing income gap. [N] ?Guangming Daily.?2002.

[5]刘能. 怨恨解释、动员结构和理性选择:有关中国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发生可能性的分析[J]. 开放时代. 2004,(4): 57-70.

[6]Lin N., Y. Bian. Getting Ahead in Urban China[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1991, (97): 657-88.

[7]Cheng Y, Dai J. Intergenerational mobility in modern China[J]. ?European Sociological Review. ?1995, 11(1): 17-35.

[8]边燕杰,李路路,李煜,郝大海. 结构壁垒、体制转型与地位资源含量[J]. 中国社会科学. 2005, (5): 100-109.

[9][10]吴晓刚. 中国的户籍制度与代际职业流动[J]. 社会学研究. 2007, (6): 38-65.

[11]Kreidl M. Perceptions of poverty and wealth in western and post-communist countries[J]. ?Social Justice Research.? 2000, 13(2): 151-176.

[12]赵延东. “中间阶层认同”缺乏的成因及后果[J]. 浙江社会科学. 2005,(2): 86-92.

[16]张翼.当前中国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J]. 中国社会科学. 2008,(2):117-131.

[17]高勇.地位层级认同为何下移——兼论地位层级认同基础的改变[J]. 社会, 2013,(4): 83-102.

[18]高庆. 谨防“下流社会”化:都市青年问题的新思考[J]. 中国青年研究. 2009,(8): 64-66.



    进入专题: 集体行动意愿   社会冲突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社会学 > 社会分层与流动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9652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