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学斌:中国人的经济学

——《管子》中的民生思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36 次 更新时间:2015-11-2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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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学斌  

孙中山先生于1912年在上海演讲“社会主义之派别及批评”时曾说:“……按经济学本滥觞于我国。管子者,经济家也。兴盐鱼之利,治齐而致富强。特当时无经济学之名词,且无条理,故未能成为科学。厥后经济学之原理成为有系统之学说……骤视之,其理似不高明深邃,熟审之,则社会之万象莫不包罗于其中也。由此可知:(一)世界经济学乃中国人首创。(二)管仲即首创世界经济学之大经济家。(三)经济学乃一极高深繁难、包罗万象之学术。”这一结论是孙中山遍历世界,考察研究,阅读所有世界经济专书之后,所发之言论,所作之评断。即此可见管仲不仅为中国经济学创始者,亦为世界经济学之创始者。又不仅有言论,有书传后,且有实际事功。这是那些只研究理论的西方经济学家所无法相比的。更为令人钦佩的是,管仲虽是三千年前的人,但他主张的许多观点今天看来仍多不易之论。正基于此,我们不能把《管子》一书只作为历史著作来看,而应当古为今用,学习弘扬他的优秀思想以指导今天的经济社会实践。

所谓民生问题,即有关国民生计与生活的问题。可以说,自从有了人类社会,就有了民生问题。民生问题是每一位治国理政者所无法回避的。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学者对民生问题的研究大多分散在各家典籍中。最系统、最全面也最深刻地研究民生问题的一部代表性著作是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被称为“论高文奇”的《管子》。可以说是一部体系恢宏的中国人的“经济学”,本文试就其概要作一归述。

一、亲民爱民

1.顺乎民意

顺民利民,是管子的民本政策。国家之立,除主权、国土之外,主要之力量来源于人民。地广土沃而民众者国强,地广土沃而民寡者国弱。欲霸王天下,必先强其国;欲强其国,必先得民之力;欲得民之力,必当顺民、爱民、利民。因此,政府施政就应当采取以民为本的政策。西汉刘向编着的《说苑•建本》和《韩诗外传•卷第四》载:“齐桓公间于管仲曰:‘王者何贵?’曰:‘贵天。’桓公仰而视天。管仲曰:‘所谓天,非苍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倍之则亡。’”意思是齐桓公问:“君王要重视(贵:重视,崇尚)什么?”管仲回答说:“要看重天。”桓公翘首仰望看着天空。管仲说:“我所说的天,不是指苍苍茫茫的天空。当君王的,要把老百姓当作天。给予百姓恩赐就能社会安定,帮助百姓就能国家富强;非难百姓天下就会危险,违背百姓国家就会灭亡。”管子强调:“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霸言篇》)意思是:霸王之业的开始,就是以人民为根本,本治国家就稳固,本乱国家就危险。桓公想成为霸王,举大事,管仲教他必须从本事做起。所?谓本事者:“齐国百姓,公之本也。人甚忧饥,而税敛重;人甚惧死,而刑政险;人甚伤劳,而上举事不时。公轻其税敛,则人不忧饥;缓其刑政,则人不惧死;举事以时,则人不伤劳。”(《霸形篇》)管仲告诉齐桓公这样一个道理,国家的根本就是老百姓。但老百姓怕赋税沉重,怕刑法严酷,怕君王办事不分时节。只要桓公能够减轻赋税,老百姓就不愁饥饿;宽缓刑法,老百姓就不担心死亡;办事有时限,老百姓就不惧劳苦。

管子认为,能爱民,则民安利之,民能安利,则亲其上矣。“凡众者,爱之则亲,利之则至。是故明君设利以教之,明爱以亲之。徒利而不爱,则众至而不亲;徒爱而不利,则众亲而不至。”(《版法解篇》)意思是:凡是民众,对他们爱护,他们就亲近;为他们谋利益,他们就归附。因此,贤明的君主会实行利民的政策以招引他们,明确表示爱民之意使他们亲近。只给民众利益而不爱他们,民众归附而不会亲近;只亲近民众而不给民众利益,民众亲近而不归附。能爱民、利民,则民“皆归之而又亲其上,此霸王之道也”。《小匡篇》载桓公问管仲如何修政以干时于天下,管仲即以“始于爱民”以对之。

管子认为,“本爱民利民之心,行爱民利民之政,则天下归之如流水矣。民所欲者安也、生也、富也。”因此为政当为人民致其利、除其害。爱民利民则应为他们兴利除害,为民兴利除害,必当先知民之所好恶。民之所好者予之,民之所恶者除之,这就是所谓令顺民心也。《牧民篇》所说:“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责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灭絶,我生育之。”管子认为,百姓不喜欢忧劳的,我们就让他们快乐;百姓不喜欢贫贱,我们就让他们富贵;百姓不喜欢危难,我们就让他们安定;百姓不喜欢家族灭絶,我们就让他们生育繁衍。只有这样,忧民之所忧,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施政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和支持。“能予民者,民必回报之,斯则上下皆得其利、皆享其福也。”既本着顺民心的原则而为政,“则其所当行者为:授有德、务五谷、养桑麻、育六畜;令顺民心使民各为其所长、严刑罚、信庆赏、量民力、不强民以其所恶、不偷取一世与夫不欺其民也。”这就是管子“予之为取”的施政原则。

管仲从民心的向背决定统治的基础的高度出发,提出了“予之为取”的主张,他说:“故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把予之于民就是取之于民看作是冶国法宝。在统治者与广大人民之间,有“予”才有“取”。“从其四欲”,使百姓能够快乐、富贵、存安、生育,顺乎民心,给人民以必要而适当的物质利益,这就是“予”。什么是“取”呢?《权修篇》说得明白:“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由此可见,“取”就是“尽其民力”,依靠人民力量,发展农业生产,借以富国强兵,增强国力,以便在大国争霸形势下占有优势。同时强调:“故取民于有度,用之有上,国虽小必安;取民于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这是从国家财政的角度,论证了“取于民有度”,借以争取民心,得到人民支持。

2.养老扶孤

养老扶孤,是管子的社会政策。《问篇》载立国问政之项目,颇似今天的社会调查而兼行政考核。其所问者,有政治、社会、教育、经济、军事等方面,其中涉及社会的内容,充分显示了当时施政的社会政策,颇值一述。其主要表述为:

问死事之孤,其未有田宅者有乎?问死事之寡,其气廪何如?问独夫、寡妇、孤寡、疾病者几何人也?问国之弃人何族之子弟也?问乡之良家其所牧养者几何人矣?问邑之贫人,债而食者几何家?人之所害于乡里者何物也?所捕盗贼除人害者几何矣?国君当布兴六德,以足民之欲,民得其所欲,然后听上,听上然后政可善为也。国君布政,匡民之急,振民之穷,为兴德之要事,这些都是今天我们所要做的社会王作。今天我们所做的幼儿保育、养老敬老、疾病保险、社会救济等工作,皆已概括于《管子》书中,早在三千年前的古人就能认识并实行这样的社会福利政策,真可谓远见卓识,不能不令人钦佩。《五辅篇》、《问篇》,只是举其大要,《入国篇》则详述其作法,这可以概括为九个方面:

一曰:老老。“所谓老老者,凡国都皆有掌老。年七十已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已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已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椁。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即:所谓敬老,就是城邑和国都都要设置负责老年人生活的官职,对年龄七十以上的老人,一个儿子免除征役,三个月送给一次肉食;对八十以上的老人,二个儿子免除征役,每一个月送一次肉食;对九十以上的老人,每天供给酒肉,全家免除征役。这些人死了,君主供给棺椁。

二曰:慈幼,“所谓慈幼者,凡国都皆有掌幼。士民有子,子有幼弱不胜养为累者,有三幼者无妇征,四幼者尽家无征。五幼又予之葆,受二人之食,能事而后止。此之谓慈幼。”即:在城邑和国都都要设置负责幼儿生活的官职,凡士民子女中有幼弱不能供养成为拖累的,对养三个幼儿的妇女免除征收布帛,养四个幼儿的,全家免征,养五个幼儿的还要配给保姆,领取国家发给的两份口粮补助,直到幼儿生活能够自理为止。这就叫爱幼。

三曰:恤孤。“所谓恤孤者,凡国都皆有掌孤。士民死,子孤幼,无父母所养,不能自生者,属之其乡党知识故人。养一孤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养三孤者,尽家无征。掌孤数行问之,必知其食饮饥寒身之瘠胜哀怜之,此之谓恤孤。”即:在城邑和国都都要设置负责孤儿生活的官职,士民死后,子女孤幼,没有父母抚养,不能独立生活的,就归同乡、熟人或者故旧抚养。收养一个孤儿的,其一个儿子免除征役;收养两个孤儿的,免除其两个儿子的征役;收养三个孤儿的,全家免除征役。负责孤儿生活的官员,要经常询问下情,必须要了解孤儿的饮食饥寒和身体瘦弱的情况,并加以照顾。这就叫恤幼。

四曰:养疾。“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疾。聋盲、喑哑、蹵足、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馆,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此之谓养疾。”即:老百姓中有盲、聋、哑、跛、半身不遂等重疾,而不能自养其生者,政府设馆收养、治疗有残疾而自己没有能力生存的人,直到身死而后止。这叫做养疾。

五曰:合独。“所谓合独者,凡国都皆有掌媒。丈夫无妻曰鳏,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此之谓合独。”即:人皆当有家室之乐,无妻、无夫者,自古都被认为是无依无靠之人,在城邑和国都都要设官职专门做婚姻介绍的工作,政府撮合合适的男女组成家庭,使这些人有家室之乐,而且给予他们田宅,让他们安居乐业,而且三年之后才开始为国家提供职役,这就叫做合独。

六曰:问疾。“所谓问疾者,凡国都皆有掌病。士人有病者,掌病以上令问之。九十以上,日一问;八十以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众庶,五日一问。疾甚者以告,上身问之。掌病行于国中,以问病为事。此之谓问病。”即:在城邑和国都都要设置负责“掌病”的官职,对士民中患病者,掌病的官员要秉从君主的指示慰问。对九十岁以上的,要每天问候一次;对八十岁以上的,要两天问候一次;对七十岁以上的,要三天问候一次;一般病人,五天问候一次。对病重者,要上报,君主要亲身问慰。掌病的官员要巡视国中各地,以慰问病人为专职。这就叫做问病。

七曰:通穷。“所谓通穷者,凡国都皆有通穷。若有穷夫妇无居处、穷宾客絶粮食,居其乡党,以闻者有赏,不以闻者有罚。此之谓通穷。”即:在城邑和国都都要设置负责“通穷”的官职。穷夫妇无居处、穷宾客无粮食,其所在的乡里将情况如实报告官府的,要给予奖赏,不报者要惩罚。这就叫做通穷。

八曰:振困。“所谓振困者,岁凶,庸人訾厉,多死丧。驰刑罚,救有罪,散仓粟以食之。此之谓振困。”即:遇到灾荒年景时,五谷不登,关在牢里的犯人和靠为人做工的赤贫之人多病多死,对他们要减缓刑法,赦免罪行,发放仓库的粮食,供养他们。这就叫做赈困。

九曰:接絶。“所谓接絶者,士民死上事、死战事,使其知识故人受资于上而祠之。此之谓接絶也。”即:士民中有死于国事,死于战争的,要让其熟人、故旧从国家领取一笔钱,来祭祀他们。这就叫做接絶。

从以上我们看出,《管子》中规定了要在全国设专门负责社会救济工作的官员,其救济的项目规定又这样详细而明确。由此可以看出,主张推行爱民的仁政,在中国历史上并非仅仅是儒家一家之言,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管子》一书并不是像历史上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仅是法家著作和主张,而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成。在《管子》中,除了关于政府应实行赈济工作外,还主张让豪门富人和官员士大夫行赈济穷人的社会慈善工作,以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实现共同富裕。

二、利民富民

以前,齐国只是一个偏僻的海边小国。管仲任齐国宰相后,充分利用和发挥齐国的地理区域优势,发展盐业和渔业,并主张与外国通商贸易,加强工商税收工作,节俭积蓄财政,改变重农轻商的传统政策,调节产业比重,精心策划制定了一系列调动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以实现齐国的振兴。齐国之所以很快成为春秋七霸之一的大国,固然有其传统崇尚武力,文化积淀丰富,内部团结,一致对外的因素,但其经济发展使国力富足,有雄厚的物质基础确是?其振兴的基本条件。《管子》一书中论及经济问题者极多,尤以《轻重》十六篇为最。所以孙中山先生推崇管子为中国最早之经济家(见《社会主义之派别及批评》)管子提出的“必先足民食然后国用足”,是其经济思想的本质和核心。《管子》提出的“以重农为本,因地制宜,兴盐铁之利,用轻重之道,以谋国家之富足”的主张,成为后世人们治国理政所遵循的重要经济思想。

1.藏富于民

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民贫则难治,因此,要实现国家的安定,必先富民。《管子》说:“仓廪实、衣食足者,富民之生也。唯其能富足民生,然后百姓可用。与之为取者,治国之要道也。夫富国多粟,生于农,故先王责之。”(治国篇第四十八)

管子认为,老百姓衣食无忧,生活富裕,则一心一意,安其居而乐其业,不见利而思迁也。安乡、重家、乐业者,必敬上畏罪,以求安居。民心求安,民生富足,国家岂能不实现大治。反之,则衣食不足,无以定其心,不能安其居,轻躁求利,必胆大而妄为。胆大而妄为则轻犯法禁,民皆不安其居、不乐其生而又轻犯法禁,则社会何得而安?国家何得而治?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无恒产者无恒心,无恒心者骄奢淫夫无恶不作的观点。管子识深虑远,所以坚决主张必先富民,使仓廪实、衣食足,然后申之以礼义,教之以荣辱。

《管子》认为,富民之道,在兴六德以足民之欲、富民之生。六德者,厚其生、轮之以财、遗之以利、宽其政、匡其急与振其穷。辟田树艺以厚其生,发利输积以富其财,导水决渚以利交通,薄赋弛刑以宽其政,养老问病以匡其急,赈贫资絶以济其穷。平时有养民之道,困时有救民之法,就是使民安其居乐其业,不致颠沛流离。平时使老百姓安居乐业容易,难能可贵的是在穷困时能及时对百姓给予救助。为政者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施行善政。《管子》答桓公问如何治天下之民的话可证。

每州委派一主管官吏,每里有五窖存粮,专责救民之急。无地与无力调税者,政府与之长期贷款;无地安葬者,政府与之葬地。能行此德政,宜乎天下之民归之如流水也。

要改变民生,让老百姓生活富裕,必须重视让老百姓经营和积累起自己的财产。“民不务经产,则仓廪空虚,财用不足。”《重令篇》“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立政篇》)所谓重民之产,其涵义就是指要藏富于民。“民富君无与贫,民贫君无与富”的观点,正与《论语•颜渊篇》所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是同一精神与意义的。

《管子》认为,民富才能保证国家军事力量的强大,因为:“民饥者,不可以使战。”(《八观篇》)管子还认为只有致力于农业生产,使民众生活富裕,才算抓住了治民的根本。

2.倡俭禁侈

齐国以富强闻于天下,然而《管子》书中屡以节俭为教,谆谆告诫一国之君,指出:“明主有六务四禁:六务者何也?一曰:节用;二曰:贤佐;三曰:法度;四曰:必诛;五曰:天时;六曰:地宜。四禁者何也?春无杀伐,无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夏无遏水达名川,塞大谷,动土功,射鸟兽。秋毋救过、释罪、缓刑。冬无赋爵赏禄,伤伐五藏。故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秋政不禁则奸邪不胜,冬政不禁则地气不藏。”(《七臣七主篇》)明主之六务以节用为首,《管子》说:“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民贫则奸智生,奸智生则邪巧作。故奸邪之所生,生于匮不足,匮不足之所生,生于侈,侈之所生,生于无度。故曰: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奢,为国之急也。”(《八观篇》)意思是:国家奢侈则开支浪费,开支浪费则人民贫困,人民贫困则产生奸邪思想,产生奸邪思想则出现邪巧行为。所以,奸邪和邪巧的产生,由于贫困;贫困的产生,由于奢侈;奢侈的产生,由于没有制度。因此,要使官员和百姓的言行有所节制,必须先要求其用度能俭约。为君者当率先俭约。官民的开销用度亦当有限制。官民的一切用度,都应该依其身份地位而有一定的限度,不得因有钱而逾越。

为政之道,亦贵储积、倡俭约。万室之都、千室之都均当有所蓄藏。蓄积多可多食,蓄积少则少食,无积者不得食。蓄积寡而食之者多,则民多诈心;无蓄积而徒事消费,则民偷幸。但是,管子也认为,节俭不可太过,只一味地倡导节俭而达到吝啬的程度,就有所过了。比如,国家若有很多存粮,而百姓却忍受饥饿,老百姓就会和执政者离心离德;国家很富足而老百姓生活很苦,老百姓就不会尽力报效国家了。

管子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当极力反对“侈靡”之风。但在非常特殊的时期,也可与时应化,允许一些必要的“侈靡”之事。何为必要之时?“若岁凶旱水泱,民失本,则修官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荚也。”(《乘马数篇》)《管子》认为,因天灾以致百姓不能从事其本事时,政府就应当创造就业机会,大兴土木,以王代赈,让贫民有一条生路。这时的修宫室台榭,不是以侈靡享受为目的,而只是以此为手段。除政府创造就业机会之外,还可让豪富之家可以侈靡。《侈靡篇》所言厚葬之事,其主要目的,在于给贫民创造一些营生。如木工、女工,都因豪富家之厚葬而得就业机会。当然,管子的这一主张除了历史的局限性外,也还有他站在封建贵族统治者立场上的其他目的。即:一是满足富人饮食侈靡的欲望,使其能为国用。所谓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者是也。二是削夺富人的财富,使散之于民,以免少数人垄断财产而进一步谋利。若富人节约,则富者愈富,而且富者藏财而不出,就会造成财富的流动性不足,使贫穷者更失去生路。

管子主张宫廷费用的开支也要有一个大致的标准,即“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六畜人徒有数,舟车陈器有禁。”(《立政篇》)即便是国君,也要求遵守。他特别反对君主“观乐玩好”,认为“凡观乐者,宫室台地、珠玉、声乐也,此皆费财尽力伤国之道也。”(《立政九败解》)

3.调节贫富

管子主张,即使在君民皆知力耕以事生产,政府发行货币以利流通的情况下,为什么仍有饥寒交迫的百姓到了卖身为奴和卖子谋生的情况?这是因为粮食被囤积起来了,财富被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何以致此?究其原因,在上面是国君未能散积聚、调高下,以轻重之术调节资财。而在下面是商贾则藉此机会,以其本钱数倍的回报谋取厚利,其结果是精明的投机者获利事一功十,一般老百姓却赔上血本,造成贫富不均且十分悬殊的现象。富裕的人是不在乎物质奖赏的,贫穷之人是不畏惧刑罚的。?因此,一个国家越是贫富差距悬殊,则越难治理。

管子认为,经济政策,注重生产固为必要,但是分配不公问题不能妥善解决,也将动摇国本。因此不患寡而患不均,均则无贫者。“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国蓄篇》)这里所说的强者,就是指位高权重的士大夫;这里所说的智者,就是指老奸巨猾的大商贾。因此,要想实现均贫富,就必须先剥夺权臣和商贾特殊谋利的权力。

剥夺的要害是,把大夫谋取私利的权力变成国家调节的权力。政府依时机吞吐粮食,让百姓都从国库买粮而不须仰赖于大夫。君主以钱币收购大夫手上的粮食,使其不能抬高粮价,所谓“大夫无计于重”。君主“以币赋禄”,即以钱币作大夫之俸禄,而不使其有粮食,如此粮食可全部掌握在政府手?中。如此君主可以有十分之七的粮食能给予百姓,或者用以救赈没有钱买粮的穷人。这就是管子所谓“富能夺,贫能予,乃可以为天下”(《揆度篇》)者也。

要实现均贫富,唯有政府保护百姓,使大夫、商贾不得与百姓争利。管子规定,为保护北郭贫民之以织鞋、种菜为生,百钟、千钟之富家不得从事织鞋、种菜之业,以保护百姓谋生的弱势产业。至于已经背了许多债务的百姓,管仲则教桓公发号施令以政府力量协助解决其困境。即以库藏之物,作抵偿百姓债务之用,桓公亲自过问此事,使富商无可奈何,这样通过软硬兼施的办法,防止贫富分化。由此可见,管仲和桓公君臣为实现均贫富的良苦用心。

通观管子的均贫富主张,他主张富民,通过“以其所积”而富裕,提倡“贫富有度”的平均观。他认为造成社会贫富悬殊的原因有三:一是商贾的盘剥及与贵族大夫合谋资财;二是“人君不能散积聚、调高下、分并财”;三是民智不齐。

贵族大夫与商贾联合起来搞权钱交易谋取资财,剥削百姓的情况如何呢?据(《山至数篇》)记载:“今国谷重什倍而万物轻,大夫谓贾之人:‘子为吾运谷而敛财’,谷之重一也,今九为徐。谷重而万物轻,若此,则国财九在大夫矣。国岁仅一,财物之九者,皆倍重而出矣。财物在下,币之九在大夫。然则币、谷羡在大夫也。”意思是说,现在粮食价格上涨十倍,而其他物资价格很低,大夫可以向商人授计:‘请为我出售粮食而收集其他物资。”如果粮食原先价格为一,现在就有九倍的利润。由于粮食价格高而其他物资价格低,这样,大夫就买进了九倍的物资。等到国内粮食价格恢复到原来的价格时,又将这九倍的物资以两倍的价格抛出,货物销往民间,九倍的货币又掌握在大夫手中。这样,币与谷之轻重贵贱凤余全部掌握在大夫手中了。

又据《国蓄篇》记载:“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民人所食,人有若干步亩之数矣。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不食者,何也?谷有所藏也。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人有若干百千之数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足者,何也?利有所并藏也。然则人君非能?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则君虽强本趣耕,而自为铸币而无已,乃今使民下乡役耳,恶能以为治乎?”意思是:凡要治理国家,不通晓轻重权衡,就不能从宏观上调控民间经济。不能调通民利,就谈不上国家大治。……人民的口粮,按照每人都有若干亩土地,计算?产量,估计储存,应该是够吃的。然而为什么有人却吃不饱?这是因为粮食被富彖囤积起来了。君主制造发行货币,为民间交易使用,人民也各有几百或者几千。然而为什么又有人的钱不够用呢?这是因为钱财也被富豪兼并收藏了。这样一来,君主就不能散开囤积的粮食均有余而补不足,分散兼并的钱财调节人民的用度,那么,即使他重视农业生产,不停地铸造钱币,也只能驱使人们互相奴役而已,怎么能够算是治理国家呢?

“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所分的土地一样,只有强者能够牢牢控制;所分的财产一样,只有智者能够变本加利。智者能够获得十倍的利润,而愚者连本钱都捞不回。如果君主不能够调剂,民间的贫富就会相差百倍。由于人有智与愚的自然差异,所?以,即便各人的土地与生产数据相同,其结果也完全不一样(《国蓄篇》)。

管子认为,贫富应该有度,贫富无度就会导致严重的两极分化,这对民众的生活和国家的稳定是不利的。“贫富无度则失”(《五辅篇》)。“甚贫不知耻,甚富不可使”(《侈糜篇》)。因此,他主张国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调节贫富差别,力争做到“富能夺,贫能予”(《揆度篇》)。

在《禁藏篇》中,管子提出了民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问题。“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所以富民有要,食民有率,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岁兼美恶,亩取一石,则人有三十石,果瓜素食当十石,糠秕六畜当十石,则人有五十石。布帛麻丝旁入奇利,未在其中也。故国有余藏,民有余粮。”民众赖以生活的,是衣服和食物;食物赖以生产的,是水和土。所以富民是有诀窍的,养民有标准,大概一个人有三十亩土地就可以供养全年的生活。年成有好有坏,大概亩产一石,则每人有三十石。瓜果蔬菜相当十石粮食,糠皮瘪谷和畜产相当于十石粮食,那么每人有五十石。而布帛麻丝和其他收入,没有计算在内。所以,国家有积蓄,人民有余粮。如果低于这个收入,就属于“甚贫”,从而为政府救济最贫苦的民众划定了标准,提供了依据。

三、为民予民

1.重农务本

管子认为,农为国本,理应重视,因此他在齐国专设官吏负责农业事项。农业为经济之母,百姓衣食之所赖,国家命脉之所系,在战乱频繁的年代,如果农业生产不足,即无以应付战争之所耗费,因此农业生产又为国家生存的先决条件。管子的主要观点是:

——国家的治乱兴衰看贫富,贫富看粮食生产的丰歉。粮食是民之所归、财之所归与地之所归,粮食丰足则天下之人来归、天下之财聚积。为政者必须应当为民兴利除害。所兴者,利农之事;所除者,害农之事。能兴利除害,则粟多,粟多则人归之,人归之者,强国之本也。

——农耕之事,亦有涉及专业知识与经验者,这些农业专家可辅佐国君教民力耕,收事半功倍之效。有了专业人士指导,就可以使农业生产避免因各种病、虫灾害造成损失。对于这样的专业人才,政府应当重用并给予奖励,这样就能落实振兴农业以惠民的良政。

——凡能有助于振兴农事的各类人才,除赏之以黄金一斤,粮食八石之外,政府当尊之重之,谨听其言而藏之官府,并且使此类人才不参与征战之事。

——从事经商活动的人付出的力气和艰辛远不如从事农耕的人,但获利和生活都比从事农耕的人富足,这样下去还有谁不愿经商而从事农耕呢?但是如果人人都从事经商,谁来从事农耕呢?农业还从何谈起振兴和发展呢?所以,要振兴农业,就不能不贱商。

——政府协助百姓务农,就必须在农时的各不同阶段,事先已备妥各类农耕用品,借贷予贫苦之百姓。而征用民力,必须注意不影响耕耘收获等按农时而必须做的农事。

管子认为,对于天时阴阳之变化,只能顺应,而不能改变。要振兴农业关键是要在土地上做文章,因此土地政策为政治之要务。土地分配不恰当、利用不合理,则施政不得其正轨。施政不得正轨,则农事生产不得发展。土地之规划,务求长短大小皆得其正者,明确土地的丈量和划分。“三岁修封,五岁修界,十岁更制,经正也。地不正则官不理、事不治、货不多,是为政必重农,重农必务正其经界。”孟子亦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韵,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孟子•滕文公上》)

土地之肥瘠、地势之高下,均有不同,而此不同直接影响农作物之生产,是以勘察土壤之性质,为不可少之工作。《管子》书有《地员》一篇,专论土壤之颜色、地质、高度、地下水与矿产,这是现存最早最科学的土壤学,阐明植物生长与地形、土壤、水文的相互关系与植物之垂直分布状态。虽然所论述的仅是齐国的土地,但由此可看出古代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相壤而定籍,以上壤之满,补下壤之虚,振贫补不足,民必归心,如置方形之物于地,必稳当而可靠也。然一国之土地,未必尽如理想,均适宜五谷桑麻之生长,是以藏谷以备不时之需为不可轻忽之大事。”古人思虑之周详,观察之细微,令人佩服。地质影响生产,因此,善为政者,必须依不同土质估算其适宜种植的作物与其合理的生产量,并据以课征赋税,这样才能得民之力与得民之心。

重农,则必重粮食。“五谷食米,民之司命也;黄金刀币,民之通施也。故善者执其通施,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得而尽也”(《国蓄篇》)。五谷粮食是民众的命根子,金钱货币是民众的交易手段。所以,善于治国的人,掌握通货,控制粮食,就可以坐得民力了。

为掌握五谷食米,让老百姓听政府的话而尽全力搞好农业生产,政府必须有适当的存粮以备灾歉。禹汤铸币以救民之困,而管仲则建议桓公用存粮之法。每年存粮十分之三,三年即可有相当一年收成的存粮。每年藏三分之一,不足以伤民,而可有防灾歉之功。这一存粮政策,丰年固然要实行,但饥年也可以用,但是存量之多寡,视需要而有不同。丰年低价存入之粮,可在饥年中以高价卖出,而饥年售粮所获之高价,再用以收购丰年之粮食,这即是管仲调节粮食多寡与控制粮价高低的办法。

储存粮食除供荒歉救灾之用外,还可以这一办法控制百姓的行动而为国家所用,此所谓“彼谷其藏于上,三游于下,谋士尽其虑,智上尽其知,勇士轻其死”(《山至数篇》)是也。如果将粮食的十分之七控制在国家手中,让十分之三在下面流通,谋士就会尽其谋略,智慧的人就会竭尽智慧,勇士自然不惜生命。这样的国家就足可以称霸于天下了。

存粮的数量,一则视国家之需要而定,再则视岁之丰歉而定,累积时间一长,国自富足。国家富足,则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由于各国都想自己富足,因此除存储自身之粮食之外,也可能搜购外国粮食。为防堵本国粮食过多外流,可鼓励老百姓家中储粮。当然,如果民间自行存粮,也将影响市场,使富者日富,贫者日贫,这样下去又不利于国家和百姓。为此,管仲又有调查民间存粮数目,以便由政府掌握控制的办法。这就是国君下令将派军屯田务农,凡家有存粮者可以免除军役,这样,什么人家中有存粮,存粮之数有若干,国君都会知道。其次,国君有平价收购的优先权,令其不得妄以高价售出。再次,国君以手?中握有的货币,规定一合理的粮价,这样,民间的存粮就都归政府掌握了。

管子的主要方法是为国家准备“公币”,存放于县、州、里,作收购调剂之用。其中之一法为:预付收购粮食之价款于产量多的拥有高产田的人家,届时以十分之二的时价收购,命其呈缴粮食。如此,国有存粮,而产量少的只有山地的农家也得获此存粮之救济。简而言之,视粮食如货币,与真正的货币交相为用,使国?有存粮,君有余利,而民亦得食,富商、大夫则不能牟大利。政府的粮食政策一为控制数量,二为控制价格,政府靠运用行政权力来实现这一目的。粮食关系国脉民命,所以还要重视注意国际间粮价之波动,务求其谷米不外流。其所用之方法为:“彼诸侯之谷十,使吾国谷二十,则诸侯谷归吾国矣。……故善为天下者,谨守重流,而天下不吾泄矣。”(《山至数篇》)这是说要坚持粮食之价格高于他国,以使粮食不致外流。而粮价更应随国际价格而浮动,“天下高则高,天下下则下”(《地数篇》),这样便能确保粮食不为外国所夺以致动摇国本。管子反复阐述的是“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的重农务本思想。

2.国营事业

《管子》一书虽倡言务农为本,但是齐地僻处海滨,可耕之地不多,所以,除了致力于农耕生产之外,也应不废弃工商。管子曾在和齐桓公当面讨论齐国耕地面积问题时说:工商之利,虽然有令国家富强之功,但也有可能造福私家而已;工商之利,虽然可带动农业之生产,但也有可能造成浪费风气。因此如何得工商之利而去其弊,为施政者之要务。管仲的主张是禁末作以避免奢侈浪费,兴办国营事业以富强国家。

管子认为,末作奇巧,一日之工可得五日之食,获利甚厚。农耕则忙碌终岁,仅得温饱。于是老百姓都趋利避害,是必皆弃农而务工商末作。民皆弃农,则民饥国弱,无以图存于天下。因此为重农耕,必当禁末作奇巧,以免民皆弃农他务;为均贫富,亦必禁末作奇巧,以使百姓之收入得其均。只有大多数老百姓都从事农业,且贫富得均,才能使国富而兵强,地广而人众,进而天下富足兴盛。

末作奇巧过于发达,必然会助长奢侈浮华之风。工以雕文刻镂相骄,女以绵绣纂组相骄,皆将导致国家贫穷。唯有割裂博带、大袂,去除文绣,削平刻镂、雕琢,去掉这些无用之物,才能使人民重返本业,不因竞逐于奢侈浮华而亡身破家。

不同的土地生产不同的物产。莞蒲之壤取其鹿豕,竹箭檀柘之壤取其材木,泛泽之壤取其盐齿,水潦之攘取其鱼鳖。自然资源应当由政府掌握,这样可不税敛百姓而用度自足,如果掌握在百姓手里,则利益将归少数人,并非国家之福。山林之地生产木材,更为国家与人民共同之需,政府也应当控制。此为依木材尺寸大小之不同,而定不同租税。国君当谨守山林、川泽、草莱之资源,以期木材、牲畜之民生物品,能供应百姓之需要。天地自然之财富在土地,不同之矿产有不同之价值,一旦被发现,即露出矿苗,则当立即封禁,重罚私自入山挖掘者,以保护矿物资源。山海之所出,一则关系民生日用,一则关系财政收入,所以不得任由私人取得,必须由政府管制经营。其中最重要而又大宗的山海财富,如盐、铁,除由政府控制外,还由政府经营。

3.财政措施

《管子》的理财原则,一是“薄征敛,轻征赋”。包括:在农业生产上,实行“相地而衰征”的新农业税制;在商业贸易方面,实行“关市讥而不征”。二是在国家经营事业方面,实行盐铁专卖收入,国家控制谷物流通的收入,国家垄断森林资源,以获其利。三是运用权术计谋,获取国家急需的财政收入。譬如在对外贸易中,提倡垄断市场,取赢他国,投其所好,以取其财等谋略。

“薄征敛、轻征赋、弛刑罚、救罪戾,宥小过,此谓宽其政。”(《五辅篇》)薄征敛、轻征赋为宽政之首要工作。管子教桓公要想实现霸王大业,必当务其本事,其一即齐国百姓“甚忧饥、而税敛重”(《霸形篇》)。因此桓公“使税者百一钟……关讥而不征,市书而不赋”。即位十九年,复“驰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赋禄以粟,案田而税。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岁饥弛而税”(《大匡篇》)。关、市之征最初为查稽而不征税,市场亦书契而不课税,后又改为开征五十分之一。田赋尤其减少,其开征情形为依粟米产量与田地肥瘠情况定不同之征收标准。一般而言,两年收税一次,征收比率依产量之丰歉而定,荒年不征。同时,把土地的肥瘠作为计算征赋的重要考虑,所谓“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国语•齐语》)相地而征的办法,亦见于《管子》《小匡》与《乘马》数篇。

轻其税赋之外,再不另加名目,课征百姓,此所谓“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强求也。亡君废其所宜得,而敛其所强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轻重乙篇》)这是说正常的租税是国君应得者,若开征苛捐杂税,则为强求于民,民必怨上。

管子认为,要想让天下的百姓自愿地跟我们走,就必须在取消额外的强迫征收的税捐之外,还应当废止正常之租税,这就是取消全部征税的理想。这就是古代说的能内守国财外因天下,可以无需征税于民而国用自足。周朝的时候周武王已用其法,即国家控制谷价之高低、操纵米粮之聚散,以其所得购买缯帛,可以五年不征布料于民,更可以其所得储存黄金,如此则终身不向民间征税。这就是以谷价之所得,代替征税之法,而不向老百姓再征收捐税了。这种办法亦见《乘马篇》。国君操纵谷价,即使不向老百姓征税,国利仍归于君也。中等年景每石谷价加十钱,凶年每石谷价加二十钱,人人食米,则其所得已足用。但是所有这些藉谷价升降以牟利之法,表面看来虽无苛捐杂税等直接税之负担,但事实上老百姓仍属间接缴纳粮食税,实质上是一种税捐转嫁的办法。

综观管子的赋税思想,取于民有时,轻关市之征之外,以减轻田赋,删去杂税为原则,而挹注弥补之法则为转嫁于操纵谷价、盐铁国营与官有山林等政策,即改直接向老百姓收税的方法为通过提高物品价格的办法以大大收税的斗的。

4.货币政策

货币的发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上的一大成就,是人类智慧高度发达的表现。我国在史前时代已经出现使用货币的情况,以弥补物物交换的不足。最初也最流行的货币为贝壳,所以我国有关经济活动的文字都有一个贝字旁。这在周朝以前是普遍现象,但到周代时,先王将一些远道送来的难以发现的稀罕物品,如黄金、玉石、珠宝等物品,经加工制作成某种固定形状以作为流通的货币使用,并分为上、中、下三等。“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国蓄篇》)。货币为民用以流通财货之物,政府则用其来控制财物、掌握民用与治理天下。货币之币值则通过政令之缓急以调节物价之高下。

黄金是衡量一国财用的尺度,可以知一国之侈俭,知侈俭则可适度调节各项事务的用度支出。用度俭则存钱多,存钱多则金贱,金贱则不利生产事业之发展;用度侈则存钱少,存钱少则金贵,金贵则物资贱,物资贱则浪费多,故伤货。这就是货币对生产与物资的影响。因此,诸侯最重视的财贷即为货币,所以管子说?:“请问诸侯之化獒。獒也者,家也;家也者,以因人之所重而行之。”(《侈靡篇》)

金、玉与珠以其稀少所以可制为货币,齐国则国家控制铜矿雇民工以铸币,“清立币。国铜,以二年之粟雇之”(《山权数篇》)。一国货币之数量当有一定之限度,否则无中准之用、无调节之功。国家发行货币的数量应当有一个计算公式,这个公式的计算,首先当视某县人口之数、田地之数,估出若干之币方能适合流通之用。货币之数量,亦须注意配合谷物之数量。

货币与谷物的数量、价格相互影响,而其交互运用操作,权力在政府,这就是所谓的轻重之术。货币聚于官府而不出,即不能发挥其作用,此时米粮等百物必操在民间之手,而其价格之高低,政府必不能控制,这对国家与百姓都不利。管仲调节的方法是:士之报酬、大夫之租税、人马之食用,均改用货币,如此货币流出,谷物收回,达到调节市场与物价之功能。由是可知货币的重要性仍次于谷物。货币与谷物之间的关系由此便清楚了。

5.贸易政策

周朝是以农业发达而兴盛强大起来的,因此,在以后的几百年中,一直到春秋之际,仍以农业为经济主体。因此各家思想,均倡导重农之观念。另外,农业为民生之本,本身也应该受到重视。《管子》一书中重农之具体表现,计有辟地开垦,不违农时,仓储食粮,减轻田赋,重视地利与控制粮价种种措施。为减轻田赋,由国家来管理山海而经营盐铁;为富裕民生,则控制粮价而行轻重之术,并使工商业居于辅助农业发展的地位。这也说明其经济观念虽以重农为本,但也不轻忽工商。这一点与斥工商为五蠹之一的韩非大异其趣。李悝、吴起,也倡言尽地力而已,但不言工商。其思想之差别,虽不免受时代与地域之影响,但其思虑之广狭,目光之远近,的确是主要原因。就时代言,战国之际工商之利已动摇了以农为本的经济型态,因此战国法家诸子,大力倡农而鄙工商。春秋时代则工商初见兴起,不足以压抑农业,且齐、郑之地,原有发展工商业的必要与有利条件,因此管仲、子产均不鄙薄工商。

管仲自言曾为商贾,虽其事业无成,然其人之具有商业头脑与经验则不待言。齐国僻处海滨,中有高山,农地狭小,却有鱼盐之利。溯自太公以来,重农之外,亦兼重工商。因此,管仲主齐国之政后,既大力继续倡导农业,亦不轻忽工商业之发展。官山海、营盐铁之政策,于后世之影响极大,西汉桑弘羊实行的经济改革,多师管子之法。这里所说的国营事业,其实兼具多重意义,一则不增农民负担而足国用,具辅助农业之功能;二则发展工商从事国际贸易,使齐国具有争强称霸之资本;三则使工商业得逐渐发展之机会,不再受学者之轻视。

《管子》一书重视贸易的思想,其实也反映春秋以降列国争强与交往之实况。“为国不能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成。”(《轻重甲篇》)又曰:“故善为国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轻,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后可以朝天下。”(《轻重乙篇》)管子认为,善于治国的人,当天下各国物价下降时,我将物价调高;当各国都降价倾销时,我吸纳储存起来;当各国出现供大于求时,我使供不应求。减轻关税,鼓励工商贸易。当桓公问如何才能够解决齐国兵器原料缺乏问题时,管子说:“请以令为诸侯之商贾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当菽,五乘者有伍?养,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同上)意思是:请您下命令为各诸侯国的商贾建造居所和交易的埸所,对有货车一乘的外商,提供饮食;对有货车三乘的外商,另加牲口的饲料供应;对有货车五乘的外商,还应该配备五个服务员。这样,天下的商贾就会像流水一样都到齐国来做生意。管子的这些主张,和现代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相比毫不逊色,它囊括了价格机制的全部功能。就单从这一点讲,把《管子》说成是中国的经济学,是当之无愧的。

贸易既有其商业互通有无之功用,也有来天下之财,招天下之民的政治目的。《管子》一书利用谷价之高低,倾天下之财,以经济作战,败天下之国就是商业服务政治的例证。这是管子经济思想与古圣先贤相比特别的地方。

四、教民化民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牧民篇》),这是管子流传千古的不朽名言,也是他的施政之本。仓廪衣食乃万民养生之具,人而不得养其生,则一切政教皆落入空谈而不合实际。但是人类之生存意义与价值,原不只于口腹之欲。人类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就在于物质生活之外,还能追求精神生活。因此,富而后教,为政治上不易之论。所谓仓廪衣食,为物质生活之所需;礼节荣辱则属精神生活之领域。想由仓廪衣食提升至礼节荣辱,则有赖于教育。这也就是中庸所谓修道之谓教也。管子在当时就有这样深刻的认识,虽其书中言政法经济之语颇多,但是其论教育之语仍可谓胜义屡出,弥足珍贵。

1.教训成俗

“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训成俗而刑罚省,数也。”(《权修篇》)管子认为,凡是治理人民的,应该使男人没有邪僻行为,使女人没有淫乱的事情。要使男人没有邪事,必须靠教育;要使女人没有淫乱事情,必须靠训诲。这样,可以省掉不少刑罚。“奸民伤俗教……教伤,则从令者不辑。……从令者不辑,则百事无功。”(《七法篇》)老百姓无教则易为奸,为奸则伤风败俗破坏教化,风教坏则百姓不和睦,百姓不和睦则政治无功效。这些道理都在说明教育为政治法令之辅,必须教育成功才能政简刑轻。政治与教育的不同决定了其功用的差别,教育之大用即在能化民成俗而民不自觉也,所谓“教训习俗者众,则君民化变而不自知也”(《八观篇》)。

教育既然为施政不可少之要务,则教育之成败,正可反应政治之良麻与国家之治乱。《管子》阐述了教育之成败,自数方面观之:由闾里门禁之是否有常,观察青少年之行为是否得适当之管制,此其一。由村里共同生活之是否得当,观察风俗之醇正与否,此其二。由学校之是否设置,典礼之是否举行,观察敬老尊贤风气之有无,此其三。教育之不得其当,则州里风俗不肃;州里风俗不肃,则民不修廉,士不急行,而法令毁于官,党与成于下矣。方百姓群徒之不从上之化也,则亡国弒君之事生,而国危矣。

教育之重要既如前所述者,但是教之之道又如何?“不明于化,而欲变俗易教,犹朝搮轮而夕欲乘车。”(《七法篇》)不懂得化而想移风易俗,就像早晨造好车轮而晚上就要乘车一样。“化”者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渐进、服从、感染、熏陶、适应、习惯,叫做“化”。即教之之道当循序渐进,服习久之,自然成化。而实际教民之道首应“禁微邪”。即自小事、小处着手,小过尚且不生,又何大过之有?

“民有大邪则必伤国,欲民之无大邪,应自禁微邪始,微邪禁,则民自正。禁微邪之法,在教民谨小礼、行小义、修小廉、饬小耻,使民有礼、有义、有廉、有耻,民有礼义廉耻则民正矣,则治得其本矣。”教民之道次应“反民性”。管子曰:“为国者,反民性,然后可以与民戚。民欲佚,而教以劳;民欲生,而教以死。劳教定而国富,死教定而威行。”(《侈靡篇》)意思是:治理国家,先要违反人民的旧习,然后才可以与民相亲;人民想要安逸,便教他们劳动;人民贪生,便教他们不怕死。教他们劳动教得成功,人民就会富裕。教他们不怕死教得成功,国家就威风远扬。管子既以教育为政治之辅,则必以教育之方法达成政治之目标。民性好逸恶劳而又贪生怕死,若顺民之性而为,则无可成之事,无可用之民矣。因此施教之方,当为“反民性”而教。当民之欲夫想淫逸时,教之以劳;当民贪生怕死时,教之以死,才能在用得着时能成事。这并不是顺着民的性情“因材施教”的方法,而是教育引导人民走国家号召的道路。

反民性之教育法所期望的目标,在于让百姓能舍弃一己之欲望而服从君上的意愿,遇事时更能随时奉召而来,循令而往。使这一行为出乎百姓之自动自发,而非出于政令的强迫,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赖于平日之教育。要想让百姓按上面的想法行事,就必须以教育手段化民成俗。变其习性与气质,才可以达到这样的功效。

如果不及早从教化着手,教育百姓养成顺从君上的号令,自觉弃恶从善,而在需要时靠刑罚威吓他们听话,就必然挫伤百姓的积极性,也不可能依靠老百姓的力量。伤民之性,竭民之力,将不足以治国平天下。而“重尽民力”之方,应先以教育导民于善,再以赏罚补其不足。不然的话,如果民力耗尽就会激起暴乱,官逼民反。以教育导民,则必厚爱利以亲之,明礼智以教之,尤其重要的是,要“上身服以先之”。上行则下效,风行草偃,为民之表率,这样才有大的功效。至于其具体实施和做法,则有赖于“乡置师以道之”。

教训成俗一事,与政治之成败与赏罚威令之得失关系极大,因此,为政者固然应当求富民之术,以足民食而养其生,也应当用教民之道,以化风俗而尽其性。管子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苟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权修篇》)树谷之所获不如树木,树木之所得不如树人。树人乃为政者终身之计,不教之民不能用,此“以不教之民战,是谓弃之”(《论语•子路篇》)。

乡里专门设置老师以导民教民,为免流于形式,为教化更深入民心,君上必须派人督道。《管子》书载国君考核臣吏之施政,其中即问及“子弟以孝闻于乡里者几何人”(《问篇》)。地方若有孝悌忠信主人,则当逐级上报,给以表彰。这就是督导德教成效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固定的考核时间,三月一复,六月一计,十二月一着;还有固定的考核系统,由什伍而游宗,而里尉,而州长,而乡师,而士师,可以看出真的是十分认真的。

管子施教,以道德为本。而且不仅在齐国,更以此要求于当时各国诸侯,以求普及于天下。国君倡导德教于上,臣民百姓奉行孝悌于下,上下同心洁身修行,就能教训成俗,化成天下。化民成俗,以德教为先。君上倡之,臣下行之。德教以孝悌忠信为本,而教之之道,则以礼义廉耻为施教之重点工作。盖“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牧民篇》)。所谓孝悌忠信者,即虽一言一行皆能谨守本份,作到不逾节、不自进,不蔽恶、不从枉。做到这样则礼义廉耻四维之教成,以之治国,当可无失。而且又于礼、义、廉、耻四维之中,以礼义为主,因为以礼义二者为一切行为之规范,易于约束人之内心。管子曰:“义者,谓各处其宜也。”(《心术篇上》)当处其宜者又为何事?“君臣父子人间之事,谓之义。”(同上)如何才能将君臣、父子、人间之关系处理得恰到好处呢?这就必须以“礼”行事。管子曰:“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是知礼乃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订定之节文,为大家共守之节度,使君臣、父子、人间主事各得其宜者也。其见诸于日常生活者,则为“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有体,谓之礼”,是礼的外在仪节;“质信以让,礼也”(《小问篇》),是礼的内在精神。

管子的教民知义与行义之范围极广,小而个人修身齐家之道,大而处世进退之法,一个人应该为社会国家所应当尽的义务和所当担负的责任,都包含在这些意思当中。只有这样,才能令民之言行举止,中正和调,既能处安又能动威,终而为国所用,战胜而守固。

2.四民教育

管仲之时,齐国之民,依其职业区分,可大致区分为四类,所谓:士、农、工、商。管仲称其为“国之石民”(《小匡篇》),意思是为国家富强之柱石。四民各有常业,分工以成事,合作以富国,缺一而不可。是故此四民职业教育之成败,关乎社会之安定、经济之荣枯。而让民皆有事可为,有业可成,不游荡闲散、无所事事,尤为重要。“身无职事,家无常姓”者,圣王之禁也(《法禁篇》)。

四民之职业教育,必先定民之居,以便分别在不同之地方施行之。分民而居处之,造成最好的学习环境,熏陶习染,使少而习之,令其心安,不游移而有二心,不见异而思迁。一则可以使之专心从事一业,建立专业制度,再则减少职业变换所造成之困扰。专业制度之建立在“为大善”、“立大功”(《乘马篇》),有良好生产绩效。其言曰:“非一令而民服之,不可以为大善;非夫人能之也,不可以为大功。是故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各类人等以其专业之知能,为国而任事,不敢妄然从事其所不能,君知臣民之能,臣民亦知一己之能力,如此乃能成功立事。

管子的四民教育也可称之为家庭教育,即由其父兄教育子弟,这也可看作为分科教育,以其士者学为士,农、工、商学为农、工、商,各不相淆。

管仲不希望西姓转业,则以定民之居,不使杂处之法以限制之;再则分科而教育,使各业之民,无从事他业之技能与知识。于此情况下,百姓想转换职业极不容易。只有农家子弟中出类拔萃者可以为士,其余工之子恒为王,商之子恒为商。这是分士、农、工、商四科以教民的办法。

这种教民方法的施教者为其父兄,也是管子教育的一大特色。“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长者言爱,幼者言悌,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士之子常为士。”(《小匡篇》)做父亲的互相讲义,做儿子的互相讲孝,服务于君主的讲敬,长者讲爱,幼者讲悌,早晚都这样,并且用来教导子弟。……因此其父兄的教导,不严格也能够教好;其子弟的学识,不辛苦也能够学会。因此,士人的子弟常为士人。农、工、商之子亦如此。父兄以其所从事的行业教其子弟,让他们从小就亲身实践,心无旁骛,这样就可以收到“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的成效。

这种教育方法的另一特色为:理论与实际结合。农之子平日随其父兄,审四时、备器械、别苗莠,旦暮从事于田野。头戴蓑笠,身披蓑衣,暴其发肤,尽其四肢之力,以疾从事于田野。工之子则随其父兄相良材、辨功苦,评等级、求精美,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事,观摩比较,旦暮从事于此。商之子观凶饥、审国变,知市价、行走四方,计多少、论责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贱买而贵卖,与父兄相语以利,相示以时,相陈以知价。理论既可与实际结合而为一,经验亦与日而俱增。“做”自“学”中生,“学”自“做”中起,学习与工作相辅而相成。

综上所述,可知管子所说的四民教育其实就是职业教育,分科教学,而由父兄任其教职,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专业教育。

3.弟子教育

《管子》书中有弟子职一篇,文皆四字一句,且有押韵,这是一篇关于弟子教育的重要文献。

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是谓学则。(《弟子职篇》)

这段学则,是弟子教育的总纲,主要讲了二件事:一是尊师重道,努力向学:“先生施教,弟子是则。温恭自虚,所受是极。”此尊师重道也。“见善从之,闻义则服。……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此努力向学也。

二是生活严谨,言行有礼:“温柔孝悌,毋骄恃力。志毋虚邪,行必正直。游居有常,必就有德。”此言行有礼也。“颜色整齐,中心必式。夙兴夜寐,衣带必饰。”此生活严谨也。

纲领既立,至于其施教的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尊师重道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管子》认为对老师应像对父母一样,不但尊敬,而且要像父母一样供养服侍。

侍师起居方面:弟子必先老师起身,准备盥洗用具,老师漱洗毕,收拾完妥,扫除坐席,待师入坐授业。此即“摄衣共盥,先生乃作。沃盥彻盥、泛拚正席,先生乃坐”(《弟子职篇》)。课业授毕,老师将息,学生侍寝,准备寝具,并请问老师睡卧习惯,以便安排。所谓“先生将息,弟子皆起。敬奉枕席,问所何趾。俶衽则请,有常有否”是也。

侍师饮食方面:老师将食,学生预先准备餐具、食物,并跪坐一旁,服侍进食。预备食物、佐料时,不可错乱位置,一切备妥,奉手侍立,待师入席。管子曰:“至于食时,先生将食,弟子馔馈。摄枉盥漱,跪坐而馈。置酱错食,陈膳毋惇。凡置彼食,鸟兽鱼鳖,必先菜羹,羹肉中别,肉在酱前,其设要方。饭是为卒,左酒右酱。告具而退,奉手而立。”(《弟子职篇》)老师食毕,须清洗善后,此“先生已食,弟子乃彻。趋走进漱,拚前敛祭”是也。

(二)求学读书

求学读书,首当举止恭敬,言行适度,颜色和睦,所谓“出入恭敬,如见宾客。危坐乡师,颜色毋怍”是也(《弟子职篇》)。受业之时,依师指示,由长而幼,起立诵读。言行举止,务求合乎中正之道。又曰:“受业之纪,必由长始。一周则然,其余则否。始诵必作,其次则已。”以前学有所成者,都是从这一点做起的。

受业后,若有疑问,当敬谨请教,“若有所疑,捧手问之”(《弟子职篇》)。下课时,“师出皆起”,以恭送老师。下课后,与同学切磋学问,研究课业,“先生既息,各就其友,相切相磋,各长其仪”。“朝益暮习,小心翼翼,一此不解”。唯勤学有恒者,乃能成功,是以“周则复始”,一而再,再而三,不间断学习,这是学生必须遵循的规矩。同学相处,宜互相礼让,“后至就席,狭座则起”。同学共餐,宜序长幼,“以齿相要”。

(三)生活教育

一是起居方面:早起梳洗即认真从事,自身之事已了,则为师服务,此所谓“夙兴夜寐,衣带必饰”、“少者之事,夜寐蚤作,既拚盥漱,执事有恪”是也。

二是饮食方面:老师先食,老师有命,弟子乃能进食。弟子进食时,依长幼为序,“以齿相要”。坐有坐相,食有食相,“坐必尽席,饭必奉挚,羹不以手。亦有据膝,毋有隐肘”。食毕,擦口,以防留有残肴,“既食乃饱,循吗覆手”。退席时,“振衽扫席,已食者作,枢衣而降。旋而乡席,各彻其馈,如于宾客”。这是说离开之时,当注意整理衣衫,注意不影响左右邻座用餐,并随手将个人餐具撤走。一切动作务必小心,如作客一般有礼节才为妥当。

三是洒扫方面:洒扫之事非大事,然《管子》中言之颇详。先教以洒水之法,堂与室各有不同。执箕之法既有讲究,执帚扫除之方亦有明示。自里而外,依次扫除。洒扫时仪表容态要整齐,姿势要大方,动作要小心,勿使灰尘飞扬。种种细节,均有规定,之所以这样详明地要求每一个捆节,其旨在养成学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与层次先后的工作方法,可谓用心良苦。

四是服务方面:服务工作有二,一为进餐时之盛添饭食的服务工作,一为天黑时之举烛掌灯工作。进餐时,服务的学生,左手执盛饭肴之豆,右手执盛添之器,巡视一周,食尽者盛添之。同时食尽者,依长幼之序添加。如此周而复始,是为进餐时的服务工作。读书至黄昏时则需举烛,举烛时,坐在角落王作,以免遮住光线。所有凡是接续火种的方法,清理烛蕊的方法,均有教导,务使整洁而不乱。

(四)待客有礼

“若有宾客,弟子骏作。对客无让,应且遂行。趋进受命,所求虽不在,必以命反。”(《弟子职篇》)这是说弟子在学,若遇宾客来访,应迅速起立。客人如有要求,立刻答应办理。若所命之事无法完成,亦需返回复命,有所交待。

综观管子之弟子教育,以生活教育为本,教导子弟为学必先修养品德,所谓“温恭自虚”(《弟子职篇》)、“温恭孝悌,毋骄恃力”、“行必正直”、“必就有德”等等,都是教之以德行修养为先。而生活仪节之讲求,更为养成一生言行所必要者。因此教子弟早起健身、整饬仪容、饮食有节、洒扫有则、应对有礼。所有凡是日常生活之细微末节。之所以均有讲究,无非是想教育弟子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学习劳动技能,成为有气质、有学识之国民。至于教学内容,则未论及,未免为一憾事。明朝大儒王守仁论童蒙之教育时说:“今教童子,惟当以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专务。……导之习礼者,非但肃其威仪而已,亦所以周旋揖让,而动荡其血脉,拜起屈伸而固束其筋骸也。”(《传习録•训蒙》)此其所言正与管子所论者相合,可见古今贤哲所见皆同。

管子倡导教育,在教训成俗,使老百姓之间和睦相处并听从君主的话。后来的法家也想让老百姓之间和睦相处并听从君主的话,但不提倡教育,只求以法令整齐之而已,这是管子与后来的法家之大不同处。管子言法治,亦言教育,且言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鼓励百姓有孝悌之行,而后来的法家则不讲这些话。商鞅说:“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悌、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商君书•去强篇》)韩非认为道德仁义无用,不合于时,他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篇》)又说:“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时既不言道德,民既不怀仁义,则教之以道德仁义也何用?在当时争于气力之时代,仁义之说已沦为“愚诬之学”矣(《韩非子•显学篇》),所当教民者唯法冶观念而已。韩非认为民以诗书,商贾为教,其国必削,故当以农战为教,则民心一,民力强,国家才能富强。

法治以法为本,老百姓只有知法才能做到守法。韩非认为:“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故法莫如愿。……是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不独满于堂。”(《韩非子•难三篇》)要想让百姓无论尊卑,皆能知法,则舍法治教育外别无他途。而法冶既为富国强兵之唯一条件,则法洽教育亦为教民唯一且必要之事。

管子反民性以教民,使民之好恶不违于上,民之贵贱不逆于令。通过教育的办法,改变民之好恶贵贱,以便和君主的意愿相符合,这是和人的本性相违反的,要做到这一点,必赖教育以成之。法家则不然,法家承认“人皆有其好恶贵贱之心,为君上者,于民主常情当利用之,而非改变之”。韩非以为人皆好赏恶罚,而又趋利避害:“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且民智之不可用,既如“婴儿之心”(《韩非子•显学篇》)则为政者不必以教育方式去化民,而应顺民之情,以法整饬之,所谓“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韩非子•难一篇》)这是法家与管子又一不同处,也是法家逊于管子处。

综括管子的经济思想,其要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时因地而制其宜。用能因应时势就国家需要、地理形势为适时之对策。

二、本末兼赅。农业为本、工商为末,重农亦不放弃工商。

三、精神与物质并重。人民共同生活必须以礼义廉耻为基石,政策措施则以衣食足为先务。

四、国家与人民并重。先求富民,民富而国自富。

五、求均求足亦能应变。均与足为经济上两大原则,灾荒战乱则不能免,平时有准备,变时能应付。

六、面对现实,求新、求变亦求进步。对山言山,对海言海,故利用地理条件以发展渔盐及矿业。

七、以政治教育与经济相配合。利用政权而不采取高压强制手段,利用教育以劝人民务本重农勤于生产,并使各业能交易作互相济助。

八、开源节流,增加生产,节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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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文化》(京)2015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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