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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大林:“爱国”是如何成为“贼”的

更新时间:2015-08-29 11:00:05
作者: 韦大林  

  

   郭伯雄曾在一次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朱和平曾在光明日报上撰文说:“思想文化阵地是国家的核心阵地,事关党、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们的渗透攻击无孔不入、步步紧逼。他们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旗号,攻击诋毁我们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我意识形态核心阵地构成严重威胁”。两位贪官不约而同地一口咬定,“自由”、“民主”、“人权”思想的传播,是“西方敌对势力对我们的渗透攻击”,已经“事关党、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因此,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打一场坚守意识形态阵地的“上甘岭战役”。难得两位贪官如此忧党忧国,他们是多么“爱”这个不给人民“自由”、“民主”和“人权”的国家啊!千万不能让它受到破坏。只有人民没有自由,他们贪腐才会有自由。只有人民没有人权,他们手上的权力才能“任性”。两个无耻贪官公然对抗人类普世认同、接受的价值观,难道还不是“爱国贼”!

  

   英国文人约翰逊说:“爱国主义是流氓最后的庇护所”。其实,在“爱国主义”的金字招牌后面,不仅隐藏了流氓无赖,还隐藏了侵略者、征服者、独裁者、窃国者、篡位者、暴君、昏君、独夫民贼、野心家、阴谋家、杀人狂、迫害狂、文字狱、君臣父子、三纲五常、灭门九族、种族歧视、阶级歧视、民粹主义、极权主义、国家主义、纳粹、法西斯、红卫兵、“革命导师”、“大救星”、“伟大领袖”、“斗争哲学”、“运动治国”、“全面专政”、践踏法律、摧残人性、蔑视知识、崇拜权力、金钱至上、官商勾结、唱红打黑、维稳强拆、太监、贪官等等、等等。真是藏垢纳污,积重难返,臭气熏天,难以尽述。

  

   “国不知有民,民亦不知有国”(刘亚洲)。现代国家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国家只是保护人的生命、自由、幸福和权利的工具。因此,根本问题不是“人爱不爱国”的问题,而是“国爱不爱人”的问题。不是国家有没有主权的问题,而是主权是否产生于人权并保护人权的问题。明朝有主权,人民是奴隶,清灭明,明朝主权丧失,人民依然是奴隶。对于没有人权的人民来说,主权有何鸟用。

  

   人权代表了人的价值和尊严,人权使人成为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体,享有国家主权。公民制定宪法体现公民的权利和共同意志。公民依法选举(授权)成立的政府是合法政府。政府接受公民监督实行宪政,代表国家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守卫国家的领土和安全。由合法政府代表的国家是公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是公民自己的国家。与公民的权利相对应,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的利益、安全和尊严。在此基础上,就形成了以人权和公民权为核心的“爱国主义”。公民国家的“爱国主义”从本质上说就是“爱公民主义”。

  

   鲁迅说:“中国的文化,都是侍奉主子的文化”。各种骑在人民头上的“主子”一旦把持了国家,就会向“家奴”们鼓吹兜售“爱国主义”,其实就是“爱主子主义”。离开了人权和公民权的那些五花八门的“爱国主义”,都是各种“主子”、“贪官”、“太监”和“流氓”之间扯不清的狗肉帐,而“爱国贼”就是从这些狗肉烂帐中产生出来的。

  

   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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