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国:干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5 次 更新时间:2015-08-16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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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国  

干宝《晋书》有传,事迹较略。对干宝事迹进行过研究的,很久前有葛兆光《干宝事迹材料稽录》(下简称葛文)[1],主要从《晋书》钩稽出一些材料,作了初步考辨。笔者十多年前著《唐前志怪小说史》对干宝生平事迹的介绍,主要依据《晋书》本传,并参考了葛文的稽考[2]。近年日本小南一郎教授著《干宝<搜神记)刃编纂》(下简称小南文)[3],其中第二章《干宝——时代己生涯》对干宝生平事迹作了详细研究,运用资料相当丰富,但论文更注重于对干宝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的推测和描述,对干宝经历中的若干紧要问题则疏于考证,或者考证有误,这样所描述的社会关系也就多为想当然之辞,而且一些重要资料也未掌握。笔者近年着手重新辑校《搜神记》,有关干宝的资料搜集了不少,对其事迹作了进一步研究。

干宝传记最早载于刘宋何法盛《晋中兴书》,书已亡,《干宝传》仅存片断。《晋书》卷八二《干宝传》,则当据萧齐减荣绪《晋书》所载[4],是现在最详细的传记。又唐许嵩《建康实录》卷七也有关于干宝的传记资料。现将三书所载引录如下:

干宝,字令升,新蔡人也。祖统,吴奋武将军、都亭侯。父莹,丹杨丞。宝少勤学,博览书记,以才器召为著作郎。平杜弢有功,赐爵关内侯。中兴草创,未置史官,中书监王导上疏曰:“……宜备史官,敕佐著作郎干宝等渐就撰集。”元帝纳焉。宝于是始领国史。以家贫,求补山阴令,迁始安太守。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著《晋纪》,自宣帝迄于愍帝五十三年,凡二十卷,奏之。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咸称良史。性好阴阳术数,留思京房、夏侯胜等传。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余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辄语之,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又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后遂悟,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抵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以示刘惔,惔曰:“卿可谓鬼之董狐。”宝既博采异同,遂混虚实,因作序以陈其志……宝又为《春秋左氏义外传》,注《周易》、《周官》,凡数十篇,及杂文集,皆行于世。(《晋书•干宝传》)

干宝,字令升。新蔡人。祖正,吴奋武将军。父莹,丹阳丞。宝少以博学才器著称,历散骑常侍。(《世说•排调篇》注引《中兴书》)

干宝,字令升。新蔡人。始以尚书郎领国史,迁散骑常侍,卒。撰《晋纪》,起宣帝迄愍,五十三年。评论切中,咸称善之。(《文选》卷四九干令升《晋纪论晋武帝革命》李善注引何法盛《晋书》,即《晋中兴书》)

(咸康二年)三月,散骑常侍干宝卒。宝字令升,新蔡人,少勤学。中宗即位,以领国史,累迁散骑常侍。修《晋纪》,上自宣帝迄于建兴,凡五十三年,成二十卷。辞简理要,直而能婉,世称良史。初,父亡,有所幸婢,母忌之,乃殉葬。后十余年,母丧,开冢合葬,殉婢乃活,取嫁之。因问幽冥,考校吉凶,悉验。遂著《搜神记》三十卷。将示刘惔,惔曰:“卿可谓鬼之董狐也。”(《建康实录》卷七)

本文即以《晋书》本传为基本线索展开考证。

干宝籍贯家世考

干宝姓氏,古书或作于,如《大正新修大藏经》本唐释道宣《道宣律师感通录》、《道藏》本元赵道一《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二七《吴猛》、《续道藏》本明罗懋登《引搜神记首》都作于宝。小南文引录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的一条记载,说南宋杨万里谈及于宝,一吏以韵书纠正说应为干宝[5]。这些例子说明古书中以干宝为于宝是很普遍的。但干宝姓干凿无疑义,唐林宝《元和姓纂》卷四干姓载:“《左传》,宋大夫干犨之后。陈干徵师。汉蜀都尉干献。吴军师干吉。晋将军干瓒。”“新蔡”下云:“干犨之后。晋丹阳丞干营,生宝,著《晋纪》及《搜神记》。”[6]干犨见《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干犨御吕封人。”干徵师见《左传》昭公七年:“楚人执陈行人干徵师杀之。”干氏既出干犨,其不作于甚明。小南文中也引证过《元和姓纂》,但他试图把干宝和吴国将军于诠乃至方士于吉联系起来,猜测是同族,所以对干宝究竟姓干姓于仍存疑问[7]。明董穀《碧里杂存》卷下《干宝》云:“干宝者,即于宝也。本姓干,后人讹为于字。”这个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干宝里籍,诸书均谓新蔡,《元和姓纂》也将干宝系于“新蔡”之下,表明是新蔡人。新蔡县两汉属汝南郡,魏晋属汝阴郡,晋惠帝分汝阴郡置新蔡郡,治新蔡[8],今属河南。然干宝父祖均仕孙吴,则新蔡乃其祖籍。小南文也认为新蔡是原籍,但又猜测干宝实际可能生活在长江流域,下文又根据干宝和周访、翟汤、陶侃的关系,猜测离开新蔡老家的干氏一族可能也在寻阳一带安家,意思是说干宝和周、陶、翟一样实际都是寻阳人[9]。按此说甚非。考后世地志载海盐有干宝墓、干莹墓,海宁有干宝故宅。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三《嘉兴府•古迹》载:

干莹墓,干宝之父也。墓在海盐。

明李贤等修《大明一统志》卷三九《嘉兴府•陵墓》载:

干莹墓,在海盐县西南四十里。(注:莹,吴散骑常侍宝之父也。宝尝著《无鬼论》,莹卒,以幸婢殉。后十年妻死合葬,婢犹存。宝始悟幽冥之理,撰《搜神记》三十卷。)[10]

明樊维城、胡震亨等修《海盐县图经》卷三《方域篇》载:

干莹墓,县西南四十里。(注:莹字明叔,宝之父,仕吴为立节都尉。)

明董穀《碧里杂存》卷下《干宝》载:

干宝者,即于宝也。本姓干,后人讹为于字。海盐人也。按《武原古志》云其墓在县西南四十里。今海宁灵泉乡真如寺乃其宅基,载在县志,盖古地属海盐也。旧图经云宝父名莹,仕吴为立节都尉。

清战鲁村《海宁州志》卷六《古迹》载:

干宝故居,《咸淳志》:真如禅院在县东南七十里黄湾,本晋干宝宅。《府志》:菩提山麓真如寺即其故址,周显德二年改寺。

清方溶《澉水新志》卷七《名胜下•古迹》载:

干莹墓,在金牛山南。莹字明叔,宝之父,仕吴为立节都尉。

以上记载清楚载明,干莹、干宝父子墓在海盐县西南四十里金牛山南[11],而干宝故宅遗址在海宁县东南七十里灵泉乡黄湾真如寺[12]。干氏墓宅明清虽未必犹存[13],然方志代代递修,所记有本,记载应当说是可靠的。干宝故宅和墓莹所在,必是其籍贯所在。

但明代干宝墓、宅分属海盐和海宁,而海宁古称盐官,吴时已从海盐析出置县,然则干宝究竟是海盐人呢,还是盐官人呢?明清人说法不同,大抵修海盐志者以为海盐人,修海宁志者以为盐官人,盖修志者皆地方官和本地人士,意在为地方增光,所以各有偏向。董穀是海盐人[14],所以引《武原古志》和旧图经以证干宝为海盐人。胡震亨也是海盐人,他和海盐县知事樊维城修《海盐县图经》卷一二《人物篇》据《晋书》载入干宝传,胡氏在传末加有按语,按语云:

徐泰《志》云:“《晋史》:宝新蔡人。《一统志》:宝自新蔡徙嘉兴,父莹葬海盐。《五行记》载宝为海盐人。则南渡徙居实自莹始,宝固海盐人无疑也。”泰所援引如此。今再考释道宣《续高僧•慧因传》,内附载宝后裔名秩甚详,并系籍海盐。此书唐人所撰,去古不远,尤宝为盐人之确证,可补徐《志》所未备云。

本卷梁代人物载:“干朴,散骑常侍。干元显,中书舍人。二人并宝之后。”所据乃《续高僧传》(详下)。卷一四《人物篇•流寓》又载干莹传云:

晋干莹,新蔡人。初仕吴为立节都尉,典午南渡,徙家海盐。有殉葬妾复生事。子宝,遂为盐人。后至萧梁时尚多显者,详见前简。

徐泰明海盐人,作有《海盐县志》,《海盐县图经》卷一三有其传。徐《志》所引《一统志》即《大明一统志》,卷三一《汝宁府•人物》载:“干宝,新蔡人,徙嘉兴。”

清乾隆四十年(1775)海宁州知州战鲁村修《海宁州志》,则对干宝为海盐人的说法持保留态度,卷六《古迹》据《咸淳志》和《府志》列人干宝故居,后附金《志》(即金柱峰乾隆二十二年所撰《海宁志》[15])的考辨,云:

按徐泰《海盐志》称宝自新蔡徙嘉兴,父莹葬海盐,又引《五行记》载宝为海盐人,则南渡徙居实自莹始。是时盐官析县已久,似难统而同之。第考《府志》及蔡氏、赵氏、谈氏诸《志》,但称宝为盐官人,又以菩提山麓为宝故居。虽与《晋书》本传、《海盐志》不合,而说本《咸淳志》,相沿或非无据,存以备考。

《咸淳志》修于南宋咸淳年间(1265一1274),其记干宝故居又必据古图经,自然可靠,因此成为主盐官说者的证据。

海盐、海宁二县的历史沿革比较复杂,有必要作一说明。海盐、海宁今均在浙江北部,二县相邻,海盐在海宁东,均临杭州湾。海盐本武原乡,秦置海盐县,属会稽郡,汉因之。汉在县内设盐官,即专卖盐的官署[16]。东汉顺帝时分会稽置吴郡,海盐属吴郡。县治陷为湖,移治他处[17]。吴于海盐盐官治立海昌都尉,后改县[18],此盐官立县之始,以后历朝大抵因之,二县并立,唯所属州府不同[19]。元代海盐升为海盐州,盐官升为盐官州,后改海宁州[20],明代复降为县,海盐属嘉兴府,海宁属杭州府[21]。二县治地所在,据谭其骧主骗《中国历史地图集》[22],秦汉海盐县治故地在今平湖略靠东北处,东汉地陷移治,在今平湖东南、海盐东北处。吴立盐官县,在今海宁(硖石)东南。海盐县治,东晋后已徙今治,而海宁县治一直在盐官旧治,今以硖石镇为县府所在。黄湾今仍属海宁,东南距故海宁县城(今名盐官)确有七十里左右。干莹、干宝墓在海盐西南四十里,其地约当黄湾东北二三十里处。这块地方处于盐官和海盐汉晋故治之间,距离约略相当,确难判定究竟原属何县。但考虑到盐官县本因汉盐官置县,立县之初未必辖境很大,能及东南七十里之遥。这只是推测,而据胡震亨所引《续高僧传》,则问题就更清楚了。唐释道宣《续高僧传》卷一三《唐京师大庄严寺释慧因传》载:

释慧因,俗姓于氏,吴郡海盐人也。晋太常宝之后胤,祖朴,梁散骑常侍,父元显,梁中书舍人,并硕学英才,世济其美。

这里明谓干宝后裔慧因乃吴郡海盐人,且详叙父祖名秩,必有依据,是则干宝为吴郡海盐人确凿无疑,小南猜测是寻阳人并没有确据[23]。

徐泰谓“南渡徙居实自莹始”,《海盐县图经》云干莹“典午(代指司马氏)南渡,徙家海盐”是错的,干宝祖父已仕吴为奋武将军,封都亭侯,可见至晚在干宝祖辈已由新蔡徙吴。汉末中原丧乱,灵帝中平元年(184) 钜鹿张角起事,汝南为争战之地。《后汉书•孝灵帝纪》载:中平元年四月,“汝南黄巾败太守赵谦于邵陵”。六月,“皇甫篙、朱儁大破汝南黄巾于西华”。在这种情况下,汝南人纷纷南逃是可想而知的。《晋书》卷五八《周访传》载:“周访,字士达,本汝南安城人也。汉末避地江南,至访四世。吴平,因家庐江寻阳焉。”周访曾祖即自汝南奔吴,干宝祖上当亦于汉末避黄巾而南渡。从中平元年到吴亡(280年)已近百年,周访生于260年,大兴三年(320)卒,年六十一[24],年纪应当比干宝大得多,尚已四世,而对干氏来说,到干宝也至少是四世了。

干宝祖父,《晋书》本传名统,而《世说》注引《中兴书》作正。吴士鉴、刘承斡《晋书斠注》云:“疑梁人避讳改统为正。”所说避统字,指梁昭明太子萧统。按今本《世说新语》乃梁刘峻注本,刘峻天监初(502)召人西省典校秘书,卒于普通二年(521),而萧统天监元年立为皇太子,中大通三年(531)卒[25],刘峻注《世说》当避皇太子讳,《斠注》所疑极是。避统为正者,盖正统相连,义相关也。本传云干宝父干莹为丹杨丞,《元和姓纂》作干营,《斠注》谓《元和姓纂》误作营,说亦近是。《海盐县图经》云莹字明叔,仕吴为立节都尉,这是很难得的资料,可补本传之阙。

本传载干宝有兄,未具名,后世记载言为干庆。《海盐县图经》卷一二《人物篇》载:“干庆,宝之兄,长宁县令。”而卷一六《杂识篇》载干宝兄干庆复生事,注出《太平广记》,又附引《十二真君传》。按所引《太平广记》见卷三七八,原引《幽明录》,原文未言干庆乃干宝兄,也不及其官。而《十二真君传》亦出《广记》,卷一四引其文,载宝兄为武宁县令干庆,不作长宁,疑《海盐县图经》误。元赵道一《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二七《吴猛》云西安令于(干)庆。西安即武宁,汉末置,吴曰西安,晋武帝太康元年(280)改豫宁,唐置为武宁[26]。唐无名氏《文选集注》卷六二江文通《拟郭弘农游仙诗》注引《文选抄》则云:“吴猛,豫章建宁人。干庆为豫章建宁令……”据《晋书•地理志下》、《宋书•州郡志二》,豫章郡无建宁。《晋书》卷九五《艺术•吴猛传》:“吴猛,豫章人也。”未具县名。而《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云:“吴君名猛,字世云。淮阳人,仕吴为西安令。因家焉。”可见吴猛为豫章西安人,干庆仕晋,则为豫宁令无疑。《十二真君传》乃唐高宗时豫章西山道士胡慧超(?-703)撰[27],其称干宝兄为干庆,必有依据。

据《续高僧传•慧因传》,干宝后裔有干朴,梁散骑常侍;朴子元显,梁中书舍人[28];元显子慧因,年十二出家,唐太宗贞观元年卒于京师大庄严寺,年八十九。

干宝经历考

干宝人仕前经历不详,仅有些零星记载。《搜神记》“江淮败屩”条载:

元康之末,以至于太安之间,江淮之域有败屩自聚于道,多者或至四五十量。余尝视之,使人散而去之,或投林草,或投渊谷[29]。

惠帝元康末至太安间(299-303)干宝在江淮,时已成人,故有使人散败屩之事。又《晋书》卷九五《艺术•韩友传》:

韩友,字景先,庐江舒人也。为书生,受《易》于会稽伍振。善占卜,能图宅相冢,亦行京房厌胜之术。……友卜占神效甚多,而消殃转祸,无不皆验。干宝问其故……永嘉末卒。

《晋书》本传云干宝“性好阴阳术数,留思京房、夏侯胜等传”,他向韩友问占卜之术,这是一个例证。韩友卒于永嘉末(313)[30],干宝和他的来往当在永嘉以前。

干宝起家佐著作郎,《晋书》本传云“以才器召为著作郎”[31],中华书局点校本校云:“周校:‘著作’上脱‘佐’字。按:下文王导疏可证。’[32]说是。晋制,著作郎隶秘书省,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佐著作郎八人[33]。干宝起家佐著作郎的时间,可以从《晋书》卷六一《华轶传》所记一条材料来推断。传载:

永嘉中,历振威将军、江州刺史。……时天子孤危,四方瓦解,轶有匡天下之志,每遣贡献入洛,不失臣节。……时洛京尚存,不能祗承元帝教命,郡县多谏之,轶不纳,曰:“吾欲见诏书耳。”时帝遣扬烈将军周访率众屯彭泽以备轶,访过姑孰,著作郎干宝见而问之……寻洛都不守,司空荀樊移檄,而以帝为盟主。既而帝承制改易长吏,轶又不从命,于是遣左将军王敦都督甘卓、周访、宋典、赵诱等讨之。

据《晋书•孝怀帝纪》,永嘉五年(311)五月,尚书令荀樊为司空,琅邪王、安东将军司马睿(即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六月,前赵刘曜攻破京师洛阳,怀帝被掳至平阳,荀樊移檄州镇,以琅邪王为盟主。而据《晋书》卷五八《周访传》:“及元帝渡江,命参镇东军事,寻以为扬烈将军,领兵一千二百,屯寻阳鄂陵,与甘卓、赵诱讨华轶。……访执轶,斩之,遂平江州。”周访参镇东军事是在司马睿为镇东将军之时,不久即以扬烈将军领兵屯寻阳,以防江州刺史华轶,途经姑孰和干宝见面,可见干宝永嘉五年已为佐著作郎(按:传文作著作郎误)[34]。

然检《晋书》卷五二《华谭传》复载:

建兴初,元帝命为镇东军咨祭酒。谭博学多通,在府无事,乃著书三十卷,名日《辨道》。上笺进之,帝亲自览焉。转丞相军咨祭酒,领郡大中正。谭荐干宝、范珧于朝,乃上笺求退……不听。

建兴元年(313)四月愍帝即位,五月,加镇东大将军、琅邪王为左丞相,三年二月进丞相、大都督、督中外诸军事[35]。华谭为镇东军咨祭酒,在建兴元年五月前,司马睿进位左丞相后则转丞相军咨祭酒。他荐干宝等人后上笺求退,笺中称“自登清显,出人二载”,末称“谨奉还所假左丞相军咨祭酒版”,可见时在建兴元年五月后、三年二月前。这就产生了疑问,华谭之荐干宝,究竟是荐任何官呢?葛文以为是荐其为佐著作郎,但如前所述,永嘉五年干宝已任此职,然则此次之荐,断非为佐著作郎。除非是这种情况,就是永嘉五年干宝尚未人仕,传文所称是用他后来的官称。但这种可能性不大,以史书之正不会作此行文。再说姑孰乃晋筑之城,扼守长江渡口(故址在今安徽当涂),为驻军之地,干宝若非有公务在身,何以从海盐老家跑到姑孰去呢[36]?合理的解释是,干宝此时确已官居佐著作郎,来姑孰当有公干。周访南赴寻阳途经姑孰,一则与干宝有同郡之谊,二则与干宝同在官中,所以才与干宝会面,谈论对华轶的策略。这样看来,华谭之荐干宝,绝对和佐著作郎无涉,很可能是代己之职,即丞相府军咨祭酒,但后来王导建议置史官时干宝犹为佐著作郎(详下),可见华谭之荐未果。盖因华谭辞职未获批准,故而荐事亦作罢[37]。

永嘉五年(311)正月杜弢据长沙反,江州平定后司马睿即命振武将军、寻阳太守周访随荆州刺史陶侃讨杜,建兴三年(315)八月陶侃击败杜弢,杜死于道,湘州平[38]。此间干宝参加了平定杜弢的战事,这可能与周访的关系有关。湘州平定后因功赐爵关内侯。

本传云中书监王导上疏置史官,并荐佐著作郎干宝等修国史,据《晋书•元帝纪》及《晋书》卷六五《王导传》,王导领中书监在建武元年(317)三月司马睿即晋王位后,当时他还上书修学校。考《建康实录》卷五载:建兴五年冬十一月,“初置史官,立太学,以干宝、王隐领国史。”建兴五年即建武元年[39],则建武元年十一月置史官,干宝领国史即在此时[40]。《建康实录》云:“中宗即位,以领国史”,中宗乃元帝庙号,所谓即位指即晋王位[41]。本传未明言以何官领修国史,考《册府元龟》卷五五五《国史部•采撰一》云:“干宝为著作郎,始领国史。”又卷五五四《国史部•选任》:“干宝为著作郎。时中兴草创,未置史官,中书监王导上疏曰:‘……敕佐著作郎干宝等渐就撰集。’元帝纳焉。宝于是始领国史。”皆谓著作郎。又《晋书》卷二○《礼志中》载:“太兴初,著作郎干宝论之曰”。卷七二《郭璞传》:“太兴初……以为著作佐郎。……顷之,迁尚书郎……著作郎干宝常诫之”。然则干宝乃以著作郎领国史。但《文选》注引何法盛《晋中兴书》云干宝“始以尚书郎领国史”[42],即领国史时由佐著作郎摧为尚书郎。小南谓可能干宝在建武元年担任佐著作郎兼修国史,不久迁尚书郎,继续兼修国史[43]。可是著作郎“专掌史任”,尚书郎无此职事[44],检《晋书》亦未见有以尚书郎领修国史的事例。若说是以尚书郎领著作郎,似亦无可能,《晋书》亦无此等事例[45]。可能《晋中兴书》记载有误,或者引文有脱讹之处。晋制,著作郎只一员,王隐乃佐著作郎,当时任佐著作郎的还有郭璞、虞预、朱凤、吴震等[46]。

本传云“以家贫,求补山阴令”,山阴属会稽郡[47],即今绍兴。晋时,县令千石者与著作郎均为第六品,但当时因家贫求任县令的很多[48]。干宝何时由著作郎调补山阴令,史无明文。考《晋书》卷七二《葛洪传》载:

咸和初,司徒导召补州主薄,转司徒掾,迁咨议参军。干宝深相亲友,荐洪才堪国史,迁为散骑常侍,领大著作,洪固辞不就。

宝荐洪为著作郎领国史,必是代己,可见成帝咸和初(326)干宝犹在大著作任。葛洪并未受命,考《虞预传》,虞预太兴二年后“转琅邪国常侍,迁秘书承、著作郎”,下接载咸和初预议致雨,当即在著作任所议,可见代干宝者是虞预。干宝领大著作,始建武元年讫咸和元年,达十年之久。

干宝由山阴令迁始安太守,始安郡晋属广州,治始安(今广西桂林)[49]。干宝在始安的情况,《晋书》卷九四《隐逸•翟汤传》有这样的记载:

翟汤,字道深,寻阳人。……司徒王导辟,不就,隐于县界南山。始安太守干宝与汤通家,遣船晌之,敕吏云:“翟公廉让,卿致书讫,便委船还。”汤无人反致,乃货易绢物,因寄还宝。宝本以为惠,而更烦之,益愧叹焉。

翟汤隐居寻阳,与干宝有通家之好[50],寻阳、始安相隔数千里,而干宝竟能够遣船资助,可见当太守时经济条件大为好转。

本传云“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据《晋书》卷六五《王导传》及《明帝纪》,明帝即位,王导受遗诏辅政,太宁元年(323)四月迁司徒,二年平王敦,封始兴郡公。《王导传》载:“石季龙掠骑至历阳,导请出讨之。加大司马、假黄钺、中外诸军事,置左右长史、司马,给布万匹。俄而贼退,解大司马。复转中外大都督,进位太傅,又拜丞相,依汉制罢司徒官以并之。”据《成帝纪》载:“(咸康元年)夏四月癸卯,石季龙寇历阳,加司徒王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征讨诸军事,以御之。”是知王导于司徒府置左右长史是在咸康元年(335)四月,他请朝廷任命干宝为司徒右长史当在此时[51]。如此看来,干宝罢守始安是在咸康元年(335),时去咸和元年调补山阴令也是首尾十年。

干宝在司徒府曾撰立司徒府属僚官仪,《南齐书》卷一六《百官志》载:“司徒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常置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主簿、祭酒、令史以下。晋世王导为司徒,右长史干宝撰立官府职仪已具。”《隋书•经籍志》职官类著录干宝《司徒仪》一卷[52],即此书。

王导司徒府到咸康四年六月拜相时才罢[53],干宝迁官散骑常侍约在咸康一二年。《晋书•职官志》:“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之于中常侍,同掌规谏,不典事,貂珰插右,骑而散从,至晋不改。……常为显职。”散骑常侍“不典事”,无日常职守,所以常用作加官和兼官,或领其他职事。《北堂书钞》卷五七引《晋中兴书•太康孙录》云:“干宝以散骑常侍领著作。”《册府元龟》卷六○五《学校部•注释一》亦云:“干宝为散骑常侍,领著作。”可见干宝当时是以散骑常侍而兼领著作郎[54],这是第二次出任大著作。

干宝卒年,《建康实录》有明文记载,卒于咸康二年(336)三月。由于《晋书》本传不载,而《文选•晋纪论武帝革命》注引《晋中兴书》也只是含混地说“迁散骑常侍,卒”,过去研究者只是推测卒年及生年,均不可靠,长期以来没有发现《建康实录》这条珍贵资料[55]。

干宝生年不详,只能作些推测。前称元康末至太安间(299-303)干宝在江淮,时已成人,如以元康末二十岁来计算,则至晚生于吴末帝孙皓天纪四年(晋太康元年,280)。再考本传载:“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于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干莹仕吴为丹杨丞、立节都尉,当卒于吴,卒时干宝兄弟年幼,若以干莹卒于吴亡之年,干宝时五岁来计算,则干宝生在天玺元年(276),卒时享年六十一岁。但这个估计恐怕还是比较保守的,生年还可以往前提一些时间[56]。

干宝官终散骑常侍、著作郎,这是绝无疑义的。然唐初道宣《续高僧传•慧因传》称“晋太常宝”,道宣《道宣律师感通录》亦云:“余昔曾见太常晋于(干)宝撰《搜神录》。”而释法琳《破邪论》卷下云:“晋中书侍郎干宝撰《搜神录》”。这里冒出太常和中书侍郎两个官职。汪绍楹校注《搜神记》,所辑佚文中有“苏韶”一条,辑自《道宣律师感通录》,按云:“法琳《破邪论》亦谓‘晋中书侍郎干宝撰《搜神录》’。……称宝为‘太常’或‘中书侍郎’,则僧徒宣扬佛教之作,于此等处每肆意书之。甚或改标官位,以图耸聆,不足据。”[57]小南则以为《搜神记》原书可能就有“太常干宝撰”的字样,《搜神记》完成于担任太常期间[58]。按年辈早于道宣的法琳却称晋中书侍郎干宝[59],若照小南的推断,《搜神记》又该是居官中书侍郎时成书的了。倒是小南的另一个猜测有一定道理,就是太常可能是干宝死后的赠官[60]。据《宋书•百官志下》,散骑常侍和诸卿均为第三品,而太常为诸卿之一[61],依晋代赠官制度,散骑常侍卒赠太常并不违例[62]。从《续高僧传•慧因传》来看,道宣了解干宝世系,因此他称作“太常干宝”应当予以充分注意,以之为干宝的卒后赠官是目前可以做出的最合理的解释,自然“太常干宝”绝对不是《搜神记》的题署,只是道宣自己的称谓而已。至于法琳说的“中书侍郎”,绝对不能成为干宝的赠官,因为中书侍郎是第五品。如果法琳记载可靠,那么中书侍郎只能是生前某时所任官。干宝仕历长达二十五年,本传记其官政可能有遗。不过太常、中书侍郎以及尚书郎目前还难以比较确定地排人干宝的仕宦经历中,都是疑点,这个问题尚待发现佐证资料,也只能存疑而已。

干宝著述颇丰,据《晋书》本传、《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册府元龟》卷六○五《学校部•注释一》及卷八五四《总录部•立言》著录,凡二十二种,经史子集都涉及到了,非常广泛,可惜全部散佚,今存者全系辑本。其中最重要的是《晋纪》二十卷[63]和《搜神记》三十卷。

《搜神记》著作过程考

干宝《晋纪》当时被誉为“良史”,后人还曾为其书作注[64]。但《晋书》本传于《晋纪》置词远不及《搜神记》为多,这似乎反映出干宝《搜神记》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更重。而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干宝的名字更多地和《搜神记》联系在一起,人们更多是从《搜神记》得知干宝的。何法盛曾羡慕干宝撰《晋纪》,说干宝“赖有著述,流声于后”[65],其实“流声于后”的主要是《搜神记》。

《搜神记》作于何时,史无明文,但可推断出来。前引《晋书》本传和《建康实录》等书均载有作书缘由。又《世说•排调篇》注引《孔氏志怪》:

宝父有嬖人,宝母至妒,葬宝父时,因推著藏中。经十年而母丧,开墓,其婢伏棺上。就视,犹暖,渐有气息。舆还家,终日而苏,说宝父常致饮食,与之接寝,恩情如生。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平复数年后方卒。宝因作《搜神记》,中云“有所感起”是也。

《文选集注》卷六二江文通《拟郭弘农游仙诗》注引《文选抄》:

猛(吴猛),豫章建宁人。干庆为豫章建宁令,死已三日。猛曰:“明府算历未应尽,似是误耳。今为参之。”乃沐浴衣裳,复死于庆侧。经一宿,果相与俱生。庆云:“见猛天曹中论诉之。”庆即干宝之兄。宝因之作《搜神记》。故其序云:“建武中,有所感起,是用发愤焉。”

《太平广记》卷一四引《十二真君传》:

时武宁县令干庆死,三日未殡,猛(吴猛)往哭之,因云:“令长固未合死,今吾当为上天讼之。”猛遂卧庆尸旁,数日俱还。时方盛暑,尸柩坏烂,其魂恶,不欲复入,猛强排之,乃复重苏。庆弟晋著作郎宝,感其兄及睹亡父殉妾复生,因撰《搜神记》,备行于世。

元赵道一《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二七《吴猛》:

西安令于(干)庆死已三日,世云(吴猛字)曰:“令长数未尽,当为讼之于天。”遂卧于尸旁,数日与庆俱起。庆弟晋著作郎宝,感其异,遂作《搜神记》,行于世。[66]

本传把《搜神记》的创作和干宝父婢及其兄复生两件事联系起来,说宝“以此遂撰集”《搜神记》,其他记载均亦作此说,可见这两件事极可能是干宝《搜神记序》中所记,只不过序中叙父婢事不会言为其母妒而推著墓中,《晋书》本传可能是参照《孔氏志怪》记录的。本传所录序文,开头即云“虽考先志于载籍”,无此文法,分明是前有删削,因为本传将婢和兄复生事以叙述文字前已载之,所以这里就略去了[67]。

据《孔氏志怪》,原序中有“有所感起”之语,而《文选抄》引作:“建武中,有所感起,是用发愤焉。”更为完整。依《孔氏志怪》所言,干宝“有所感起”的是父婢复生,而依《文选抄》所感者干庆复生,与本传之二事俱著不同,盖引文删削所致,晋末孔约所著《志怪》和《文选抄》所引某书原文,也应当二事皆记,均本干宝序为说(自然也含有后世流传的内容,如干宝母妒推婢入墓)。干宝父婢殉葬是幼年之事,当时干宝兄弟还懵懂无知,所谓十余年后开墓复生当然也不过是乡曲传闻之辞。建武中有所感起应当主要是针对干庆的所谓复生之事(真实情况应当是病危失去知觉而又苏醒过来,属于假死现象,并未真死)而言[68],而联想到了关于父婢复生的早年传说。干庆的复生当在建武中,所以序称“建武中,有所感起,是用发愤焉”。建武元年干宝以著作郎领修国史,其撰《搜神记》必始于此年。《十二真君传》谓“庆弟晋著作郎宝”,举其撰《搜神记》时之官,是正确的。

关于干宝撰作《搜神记》的思想动机,前引《大明一统志》卷三九《嘉兴府•陵墓•干莹墓》注语云:“莹,吴散骑常侍宝之父也。宝尝著《无鬼论》,莹卒,以幸婢殉。后十年妻死合葬,婢犹存。宝始悟幽冥之理,撰《搜神记》三十卷。”称“吴散骑常侍宝”,盖缘干莹仕吴而涉误,干宝撰《搜神记》的直接动因也不是因父婢而起,这些不去管他,重要的是下文,说干宝尝著《无鬼论》。这条资料很重要,想必有本。小南一郎在其论文第一章《无鬼论》以专章论述魏晋时期的“无鬼论”思潮,认为《搜神记》正是产生在无鬼论和有鬼论论争的思想背景下[69],见解精辟。然据此,干宝早年也是无鬼论者,写过《无鬼论》,后来经历了由无鬼论到有鬼论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可能较长,但建武中干庆复生,“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尽管不过是昏迷状态中由于鬼神信仰和心理暗示产生的幻觉而已,但却成了干宝转变的关捩,“感起”而“发愤”,遂撰《搜神记》“明神道之不诬”(序中语),也就是证实有鬼论有神论的正确和无鬼论无神论的荒谬。

干宝在著作省撰《搜神记》还有这样一件证据。西晋张敏曾撰《神女传》,干宝采人《搜神记》[70]。《太平御览》卷七二八引有《智琼传》这样一节文字:

弦超为神女所降,论者以为神仙,或以为鬼魅,不可得正也。著作郎干宝以《周易》筮之,遇《颐》之《益》,以示同寮郎,郭璞曰:“《颐》贞吉,正以养身,雷动山下,气性唯新。变而之《益》,延寿永年,乘龙衔风,乃升于天:此仙人之卦也。”

这篇《智琼传》作者不详,但应当是抄自《搜神记》,而这节文字应当是干宝在篇末所系论赞,大约原文为“著作郎干宝曰”云云。魏时弦超自称遇神女成公智琼,沸沸扬扬,腾在人口,尚书郎、领秘书监张敏作《神女传》,其事更传。当时人们或不信智琼为仙,干宝于是筮之,而郭璞作解,干宝将此事系于篇末,明其为仙人。这里干宝的署衔是著作郎,可见干宝在《搜神记》中记此事是在著作任,所云同寮郎,指著作省诸佐郎,而郭璞时为佐著作郎,据《晋书•郭璞传》这是太兴元年的事情,不久郭璞便迁调尚书郎了。

干宝任著作郎历时十年,这期间除撰《晋纪》,同时也搜集记录《搜神记》的资料。《搜神记》不会很快成书,依据古小说集的一般写作规律,大都是随时而记,积久成编的。干宝写《搜神记》曾遇到缺乏纸笔的困难,北宋苏易简《文房四谱》卷四引有这样一条材料:

干宝表曰:“臣前聊欲撰记古今怪异非常之事,会聚散逸,使自一贯,博访知古者。片纸残行,事事各异。又乏纸笔,或书故纸。”诏答云:“今赐纸二百枚。”[71]

此表非《搜神记》成书后的进书表,而是上于皇帝的请纸表[72]。六朝时期纸笔昂贵,而写书又颇费纸笔。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引《梁令》云:“写书,笔一枚一万字。”这是对抄书用笔的限量,每支笔不得少于一万字,可见笔是贵重之物。既贵则贫家无力购置,梁陈时郑灼精于《三礼》,“家贫,抄义疏以日继夜,笔毫尽,每削用之”[73]。写书用纸尤费,所以当时常有皇帝赐纸之事。晋王嘉《拾遗记》卷九载,张华造《博物志》,武帝赐麟角笔、侧理纸万番(张)。而裴启《语林》载,王羲之为会稽令,谢安向他乞纸,王羲之将库存纸九万枚悉数尽与之[74],则是向公家讨便宜了。干宝虽为著作郎,但奉禄不足养家,所以有后来求补山阴令之事,无力购买写书用纸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他撰《晋纪》是奉诏修国史,可以用著作省官用纸张。但《搜神记》乃私人著述,就不好用公家纸张了。实际上当时朝廷对官用纸张有严格控制,虞预为著作郎曾上表请秘府纸,表云:“秘府中有布纸三万余枚,不任写御书,而无所给。愚欲请四百枚,付著作吏,书写起居注。”[75]便是证明。而《晋书》卷八二《王隐传》载,王隐撰《晋书》,受虞预排挤,“默归于家,贫无资用,书遂不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亮供其纸笔,书乃得成,诣阙上之”。王隐去官后,立即出现了无纸写书的困难,也足见公用纸张之不能私用。干宝上表专为写《搜神记》而请纸,表明他对《搜神记》的重视,皇帝批准给纸二百枚(张),数量不少,也说明皇帝的支持态度。干宝上表之时,估计《搜神记》已积累了相当多的材料,所以才有纸张之乏,其时大约在明帝朝(322-325)。

从表中看,干宝撰作《搜神记》“会聚散逸,使自一贯”,一方面是把散见于古书和前人书中的有关资料——所谓“片纸残行”——搜集集中起来,这也就是自序中说的“缀片言于残阙”,“承于前载”;但同时也从当代人口中搜集材料,所谓“博访知古者”,也就是序中所说“访行事于故老”,“采访近世之事”。序称:“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说的就是这两个方面。干宝身在著作,有方便条件阅读前人书和古书,这也就是他任著作郎时开始写《搜神记》的原因。但据《隋书•经籍志序》云,本来魏晋秘书省藏书多达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五卷,而经惠、怀之乱,国家藏书“靡有孑遗”,到东晋永和中著作郎李充校书时也才只有三千一十四卷,那已是干宝死后十几年的事情了。因此干宝只利用秘府书是远远不够的,还须自己采访书籍。“博访知古者”,“访行事于故老”,“采访近世之事”,这些话不光是指口头采访,也包含着访书。

此后干宝在外任县令郡守十年,估计还在继续撰作《搜神记》。本传载干宝曾将《搜神记》拿给刘惔看,刘惔说:“卿可谓鬼之董狐。”[76]这应当是《搜神记》成书后的事情。考刘惔于穆帝永和三年(347)十二月自侍中迁丹杨尹[77],卒官,年三十六[78]。传载亡后孙绰作诛,诣褚裒言及惔而流涕,而褚裒卒于永和五年十二月[79]。《世说•伤逝》载王长史濛卒时刘尹(丹杨尹)临殡,而王濛卒于永和三年[80]。由此来看刘惔约卒于永和四年(348),生年则在建兴元年(313)。到咸康二年干宝卒,刘惔才二十四岁。刘惔是东晋名士,本传载“惔少清远,有标奇。……人未之识,惟王导深器之。后稍知名,论者比之袁羊。……尚明帝女庐陵公主。”干宝咸康元年由始安调任王导司徒府右长史,刘惔既受王导器重,很可能当时也任职于司徒府,干宝给刘惔看《搜神记》,大约是供职司徒府时的事情,若此,必在咸康元年二年间,书成大约也在此间。从建武元年开始“发愤”著书,到咸康二年,历时二十年。

干宝对刘惔出示其书,当然因为他是名流,品藻为世所重。刘惔对干宝书的评价是以春秋晋国秉笔直书的良史董狐为喻,似乎是称赞,其实是讥讽干宝以史家实录态度对待鬼神荒渺之事,所以《世说新语》以此事入于《排调门》[81]。《世说•品藻》载刘惔自视极高,自许“第一流”人物,未必对年长于他三四十岁的干宝佩服。而且《世说•言语》载,刘惔曾说“吉凶由人”。又载:“刘尹在郡,临终绵惙,闻阁下祠神鼓舞,正色曰:‘莫得淫祀。’外请杀车中牛祭神,真长(刘惔字)答曰:‘丘之祷久矣,勿复为烦。”看来他颇不信鬼神之事,属无鬼论一派,所以拿干宝来调侃,意思是做董狐可做鬼董狐则不可。《晋纪》固为良史,《搜神记》则为妖妄。“鬼董狐”之评明扬暗抑,这是刘惔的品藻之妙,《晋书》从《世说》采入,则未解其意,以为称赏,从此后世也就以“鬼董狐”为语怪美称了[82]。


注释:

[1]载《文史》第7辑,第148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

[2]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79-280页。

[3]《干宝<搜神记>の编纂》(上),刊《东方学报))京都第69册,1997年3月。

[4]中华书局版《晋书•出版说明》:“但此书(《晋书》)的编撰者只用臧荣绪《晋书》作蓝本,并兼采笔记小说的记载,稍加增饰。”按《隋书•经籍志》正史类著录齐徐州主簿臧荣绪《晋书》一百一十卷,已佚。

[5]见《鹤林玉露》甲编卷三《于宝》。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瑞来点校,第53页。

[6]《元和姓纂》,岑仲勉校记,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503页。

[7]见小南文第31-32页。按于诠见《三国志》卷二八《魏书•诸葛诞传》注引干宝《晋纪》,小南文讹作于铨,盖承汤球《晋纪》辑本之讹。又按于吉,《三国志》卷四六《孙策传》注引《江表传》、《志林》、《搜神记》作于吉,《后汉书》卷三○下《襄楷传》、《元和姓纂》作干吉,当以干为是。

[8]见《汉书•地理志上》、《续汉书•郡国志二》、《晋书•地理志上》、《宋书•州郡志二》。

[9]见小南文第33页,第37-38页。按:周访、翟汤详下。陶侃本鄱阳人,吴平,徙家寻阳,见《晋书》卷六六本传。

[10]万历二十八年(l600))刊刘应钶等修《嘉兴府志》卷三《丘墓》“海盐县”下亦载:“干莹墓,在治西南四十里。”以下所记亦全同《大明一统志》。

[11]董穀《续澉水志》卷一《地理纪•山川》:“金牛山,在湖西北。”湖指永安湖,据图,在海盐城西南。后淤塞。

[12]《海宁州志》卷二《都庄》有灵泉乡。

[13]明清诸志所载干莹、干宝墓当据古志,似时已不存,故董穀《碧里杂存》但引《武原古志》以证,而其《续澉水志》(撰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卷八《杂纪•古迹》不载。南宋绍定三年(1230)常棠撰《澉水志》,卷五《古迹门》亦无记载。

[14]明天启三年(1623)海盐知事樊维城编刊《盐邑志林》,所收皆海盐人著作,中有董穀《碧里杂存》。《海盐县图经》卷一三《人物篇》有董穀传。

[15]见《海宁州志》朱绪曾序,道光二十八年(1848)重刊本,《中国方志丛书》影印,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版。

[16]见《汉书•地理志上》。

[17]《续汉书•郡国志四》注:“县之故治,顺帝时陷而为湖,今谓之当湖。”

[18]见《宋书•州郡志一•吴郡•盐官》、《旧唐书•地理志三•杭州•盐官》。

[19]海盐唐属苏州,南宋属嘉兴府,盐官唐属杭州,南宋属临安府,见《旧唐书•地理志三》、《新唐书•地理志五》、《宋史•地理志四》。

[20]见《元史•地理志五》。

[21]见《明史•地理志五》。

[22]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

[23]实际上小南文也引用过《舆地纪胜》(当据《晋书斠注》)和《续高僧传•慧因传》,但并未就此展开研究。见第31页。

[24]见《晋书》卷五八《周访传》。

[25]见《晋书》卷五○《刘峻传》、卷八《昭明太子传》。

[26]见《宋书•州郡志二》、《新唐书•地理志五》。

[27]参见拙著《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上册第122-123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8]《梁书》、《南史》均无干朴、干元显的记载。

[29]此条载今本《搜神记》卷七。此处引文系笔者自辑,所据为《北堂书钞》卷一三六、《开元占经》卷一一四、《太平御览》卷六九八引及《宋书•五行志一》、《晋书•五行志上》。

[30]永嘉七年四月愍帝即位,改元建兴。见《晋书•孝愍帝纪》。

[31]《册府元龟》卷七九八《总录部•勤学》亦云:“干宝字令升,少勤学,博览书记,以才学召为著作郎。”

[32]周校即周家禄《晋书校勘记》,见《晋书斠注》及中华书局版《晋书•出版说明》。

[33]《晋书•职官志》:“魏明帝太和中(227-232),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元康二年(292)……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

[34]小南认为干宝见周访时还没有加人司马睿阵营,似乎忽略了“著作郎”之称。见小南文第36页。

[35]见《晋书•孝怀帝纪》、《孝愍帝纪》。

[36]小南推测干宝此时是秉承华轶之意,向司马睿一派打探意图。小南的意思是干宝当时尚未入仕,住在寻阳,无论从地域上政治倾向上都和江州刺史华轶有密切联系,并想受其辟用,所以当司马睿派周访率兵到寻阳防备华轶时,干宝便在姑孰向一直来往密切的周访打听消息。按干宝和华轶的关系,没有任何记载,纯系想象之辞。见小南文第36页。

[37]按:晋时,所荐之人未必定为未仕者,有官位者亦多由人荐以调。如《晋书》卷七二《葛洪传》载,葛洪历仕州主簿、咨议参军等,干宝荐其才堪国史,选为散骑常侍,领大著作。又按:华谭同时荐范珧,也找不到当时受荐任职的记载,范珧《晋书》无传,唯卷六六《陶侃传》载侃领江州刺史时命范逵子珧为湘东太守,时在成帝咸和中。

[38]见《晋书•孝怀帝纪》、《孝憨帝纪》及《周访传》、《陶侃传》。

[39]建兴四年刘曜攻长安,十一月愍帝出降,被掳至平阳,明年三月司马睿于建康称晋王,改元建武。见《晋书•孝愍帝纪》。

[40]葛文据《晋书•王导传》导荐举羊鉴讨徐龛,寻代贺循领太子太傅,启置史官的记载,推断干宝领国史在大(太)兴二年,误,盖未见《建康实录》所载。其实《王导传》在“寻代贺循领太子太傅”下接叙“时中兴草创,未置史官,导始启之,于是典籍颇具”,“时”乃泛指此时前后,并不定指启置史官在代贺之后。

[41]由于愍帝尚囚平阳,所以司马睿只以晋王即位。建武二年(318)三月愍帝崩问至,晋王始即皇帝位,改元太兴。见《晋书•元帝纪》。

[42]唐刘知几《史通》卷一二《古今正史》云:“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晋纪》。”盖本《晋中兴书》。

[43]见小南文第42页。

[44]《晋书•职官志》载,东晋初尚书分殿中、祠部、仪曹、吏部等二十五曹,尚书郎分掌其事。

[45]按:晋时以他官领著作郎者,本官皆高于著作郎,尚书郎和著作郎皆为六品,见《宋书•百官志下》。《宋书•百官志》所载官品是东晋所定。

[46]《晋书》卷八二《王隐传》:“太兴初,典章稍备,乃召隐及郭璞俱为著作郎,令撰晋史。……时著作郎虞预私撰《晋书》,而生长东南,不知中朝事,数访于隐,并借隐所著书窃写之,所闻渐广。”《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选任》:“太兴初,元帝召隐及郭璞俱为著作郎,令撰晋史。”这里的著作郎实际都是佐著作郎,《晋书》卷七二《郭璞传》:“太兴初……以为著作佐郎。……顷之,迁尚书郎……著作郎干宝常诫之”。《北堂书钞》卷五七引《晋中兴书》:“郭璞奏《南郊赋》,中宗嘉其才,以为著作佐郎。”《文选》卷一二郭璞《江赋》注引臧荣绪《晋书》:“郭璞……为佐著作。”《晋书》卷八二《虞预传》:“除佐著作郎。太兴二年,大旱,诏求谠言直谏之士,预上书谏……转琅邪国常侍,迁秘书丞、著作郎。”可证。又《晋书》卷五二《华谭传》:“太兴初,拜前军,以疾复转秘书监。……时晋陵朱凤、吴郡吴震并学行清修,老而未调,谭皆荐为著作佐郎。”

[47]见《晋书•地理志下》。

[48]《晋书》卷八二《孙盛传》载:“起家佐著作郎,以家贫亲老,求为小邑,出补浏阳令。”卷九二《李充传》:“征北将军褚裒又引为参军,充以家贫,苦求外出。裒将许之为县……乃除剡县令。”均和干宝情况相似。

[49]见《晋书•地理志下》。

[50]小南谓翟汤与干宝有亲戚关系,但“通家”未必肯定就是亲戚,《后汉书》卷七○《孔融传》载孔融云与李膺“累世通家”,就不是亲戚,而是就孔子和李老君(老子)“同德比义,而相师友”而言。至于又据此推断宝是寻阳人,更难成立。见小南文第37页。

[51]小南文以为王导司徒府置于太宁元年,当时干宝在司徒府作官,但太宁元年并未置左右长史,干宝入司徒府并不在此年。见第46页。

[52]《旧唐山•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作《司徒仪注》五卷。

[53]见《晋书•成帝纪》。

[54]《晋书•葛洪传》载:“迁为散骑常侍,领大著作。”卷五六《孙绰传》:“迁散骑常侍,领著作郎。”也都是以散骑常侍兼领著作郎。又《虞预传》:“迁秘书丞、著作郎。”卷八二《徐广传》:“转员外散骑常侍,领著作。……转正员常侍、大司农,仍领著作如故。”卷九二《庾阐传》:“寻召为散骑侍郎,领大著作。……后以疾,征拜给事中,复领著作。”《伏滔传》:“迁游击将军,著作如故。”也都是以他官领大著作的事例。散骑常侍、散骑侍郎、给事中、秘书丞等品级均高于著作郎,故曰领。参见《宋书•百官志下》。

[55]张忱石点校《建康实录•点校说明》特别提到《建康实录》对干宝卒年的记载。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干宝”条(许逸民撰,第101页)及小南文(第66页)均据《建康实录》确定干宝卒年。

[56]张忱石《建康实录•点校说明》据干宝参加平定杜弢,而杜弢反于永嘉五年(311)来推测干宝生年,说:“干宝参加平定杜弢时年龄至少在二十五以上,往上推溯二十五年,干宝生于晋武帝太康七年(286)左右,他大概活了五十多岁。”《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干宝”条即用此说,定干宝生卒年为286?一336年。小南文以为干宝出生可以确定是西晋初年的事情,见第33页。

[57]《搜神记》,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47页。

[58]见小南文第66页。

[59]法琳(571-639),道宣《续高僧传》卷二五有《法琳传》,生于陈,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冬以“谤讪皇宗”罪徙益州佛寺,途中病卒,年六十九。道宣(596-667),宋僧赞宁《宋高僧传》卷一四有传,唐高宗乾封二年卒,年七十二。

[60]见小南文第66页。

[61]《晋书•职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列卿。”

[62]《晋书》卷六五载,尚书王悦赠太常,中书令王氓赠太常,尚书、中书令亦为第三品。

[63]中华书局点校本《晋书•干宝传》作二十卷,《册府元龟》卷五五五《国史部•采撰》同,《晋书斠注》作三十卷。《隋书•经籍志》古史类作二十一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编年类作二十二卷,《新志》正史类又重出干宝《晋书》二十二卷。

[64]《梁书》卷四九《文学上•刘昭》:“初,昭伯父肜集众家《晋书》,注干宝《晋纪》为四十卷。”

[65]见《南史》卷三三《徐广传》附《何法盛传》。

[66]《太平御览》卷五五六引《续搜神记》、《太平广记》卷三七五引《五行记》、唐李伉《独异志》卷上均载干宝父婢事,唯未言干宝撰《搜神记》。

[67]参见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一八,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三册第1143页。

[68]按:《续高僧传•慧因传》载:“陈太建八年(576),安居之始,忽感幽使,云:‘王请法师。’部从相喧,丝竹交响,当即气同舍寿,体如平日。时经七夕,若起深定。学徒请问,乃云:‘试看箱内,见有何物。’寻检,有绢两束。因曰:‘此为了 遗耳。’重问其故,曰:‘妄想颠倒,知何不为。吾被阎罗王召,夏坐讲《大品般若》。于冥道中谓经三月,又见地狱众相,五苦次第。’”慧因人冥,干庆见鬼,都是干氏一族的神秘经验,慧因之于先人干庆,或许因《搜神记》之传有着心理上的某种联系。

[69]见小南文第4-22页。关于无鬼论思想,晋裴启《语林》“宋岱”条(又见梁殷芸《小说》引《杂记》),殷芸《小说》引《列传》之“阮瞻”条(又见《幽明录》),《世说新语•方正》“阮宣子(阮修)”条,陶潜《续搜神记》“施续(当作绩)门生”条,都有反映(按:今本《搜神记》卷一六载有“阮瞻”、“施续”二事,均系误辑他书)。

[70]参见拙文《<神女传><杜兰香传><曹著传>考论》,《明清小说研究》,1998年第4期。

[71]《初学记》卷二一、《太平御览》卷六○一亦引,无“诏答”等九字。

[72]汪绍楹校注《搜神记》据《初学记》卷二一录人此表,题曰《进搜神记表》,不当。

[73]《陈书》卷三三《儒林•郑灼传》。

[74]《北堂书钞》卷一○四、《艺文类聚》卷五八、《初学记》卷二一、《太平御览》卷六○五引。

[75]《初学记》卷二一引。

[76]当采自《世说新语》,《世说•排调》:“干宝向刘真长叙其《搜神记》,刘曰:‘卿可谓鬼之董狐。’”

[77]《建康实录》卷八:“(永和三年)冬十二月,以侍中刘惔为丹杨尹。”

[78]见《晋书》卷七五《刘惔传》。

[79]见《晋书•穆帝纪》。

[80]《法书要录》卷九张怀瓘《书断》。参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伤逝》引程炎培,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642页。

[81]小南文也认为“鬼董狐”不是对干宝《搜神记》的正面的肯定评价,而是微含恶意的揶揄。见第4页。

[82]宋黄庭坚《山谷外集》卷一○《廖袁州次韵见答并寄黄靖国再生传次韵寄之》:“史笔纵横窥宝铉。”自注:“干宝作《搜神记》,徐铉作《稽神录》,当时谓宝鬼之董狐。”南宋沈氏有小说集名《鬼董狐》(一名《鬼董》)。元末杨维桢《说邪序》:“其搜神怪,可为鬼董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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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文学遗产》2001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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