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英德:吴伟业《秣陵春》传奇作期新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50 次 更新时间:2015-08-1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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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英德  

一、《秣陵春》传奇作期诸说

吴伟业《秣陵春》传奇现存的最早刻本,当为清顺治间振古斋刻本。该本正文首页题《秣陵春传奇》,题下小字分行注“一名《双影记》”,题后分行署“灌隐主人编次”、“寓园居士参定”。据查,首都图书馆藏原吴晓铃藏本、上海图书馆藏本、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本,均有内封,分三行署“娄东吴梅村先生原本”、“秣陵春”、“附/临春阁/通天台振古斋藏版”。此振古斋刻本,卷首均仅刊载署“灌隐主人漫题”之《序》。国家图书馆藏原郑振铎藏本、首都图书馆藏马彦祥原藏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图书馆藏本等,均无内封,当为振古斋刻本之重刻本;哈佛燕京图书馆藏齐如山原藏《秣陵春》传奇,内封署“半竹居藏板”。这两种版本,卷首亦仅刊载署“灌隐主人漫题”之《序》。

在现存诸种版本中,只有刘世珩(1874—1926)《暖红室汇刻传剧》第二十五种《秣陵春》,卷首在“灌隐主人漫题”之《秣陵春序》之前,另载署“癸巳秋七日寓园居士书于尹缀楼”之《秣陵春序》。据刘世珩《汇刻传剧自序》,吴伟业《通天台》、《临春阁》、《秣陵春》三种剧作,“得之江阴缪艺风丈(荃孙)”。[1]该书卷首《汇刻传剧总目》中,《通天台》、《临春阁》、《秣陵春》三条下均注“振古堂本”, “堂”似为“斋”字之误。[2]可知缪藏振古斋本原载寓园居士《序》,而现存诸本均无此序,未详何故。

按癸巳为顺治十年(1653),此《序》当为寓园居士参定刻书时所撰,[3]因此《秣陵春》传奇的刊刻当在顺治十年秋前后,《秣陵春》传奇作期则必定在顺治十年秋之前。

清道光顾师轼撰《梅村先生年谱》卷三,首次将《秣陵春乐府》系于“(顺治)九年壬辰”条下,未言何据。[4]王勉《吴梅村〈秣陵春〉传奇与〈琵琶行〉》,据吴伟业七古《琵琶行》及其他作品,推论《秣陵春》的撰写“自可定在顺治四年后至八年一段时间里”,但并未详加考证。[5]参见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顺治八年辛卯”条,根据余怀(1616—1696)《五湖游稿•石湖》中《至娄东,吴骏公宫尹留饮廓然堂,同周子俶剧饮》诗四首之四自注“宫尹有《秣陵春》传奇”,认为顺治八年吴伟业“已完成 《秣陵春》传奇”。[6]朱则杰《〈秣陵春〉作期新考》,以沈自晋(1583—1665)《广缉词隐先生增定南九宫词谱》(版心简称《南词新谱》)引用《秣陵春》传奇曲词为据,认为《秣陵春》传奇作期“可以框定在顺治三年丙戌秋至顺治四年丁亥七月这一段时间里”。[7]黄果泉《吴伟业传奇、杂剧撰年考辨》,以吴伟业诗文词作品及相关资料为据,认为“《秣陵春》传奇作于顺治九年至十年春季之间”。[8]

以上诸家对《秣陵春》传奇作期的考定,各抒己见,莫衷一是。顺治十年九月,吴伟业出仕清廷,这既是他人生道路的一大转折,也是江南士人政治风尚的一大转折。因此《秣陵春》传奇作期,关系到该剧文化内涵和象征意蕴的深入论析,不可不细加考辨。本文拟据诸人所引切实可据的文献资料,重新考定《秣陵春》传奇的作期,敬请学界方家指正。[9]

二、从《南词新谱》的编刻考定《秣陵春》传奇作期

吴伟业《秣陵春》传奇的著录,首见于沈自晋《南词新谱》卷首《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小字注“新传奇”。该书今存清顺治十二年序不殊堂原刻本,正文首页署“吴江鞠通生沈自晋伯明重定”。[10]

《南词新谱》收录《秣陵春》传奇三支曲子,详情如下:(一)卷八“中吕引子”录【金菊对芙蓉】“昨夜东风”,题《秣陵春》,小字注“新传奇”。眉批云:“原曲用借韵,录新词易之。”“此李后主故事”。卷首《广辑词隐先生南九宫十三调词谱目录》此曲目下注云: “新换。”(二)卷一四“黄钟过曲”录【黄龙醉太平】“小楷精工”,小字注“新入○犯正宫”,题《秣陵春》,小字注“新传奇”。卷首《广辑词隐先生 南九宫十三调词谱目录》此曲目下注云:“新入。”(三)卷一八“商调过曲”录【山羊转五更】(又一体)“生小与娘行同住”,题《秣陵春》。眉批云:“与原本《双忠记》曲同调。”“近见此刻,乃得合汤于法,入范于雅,当是名家手笔,妙甚”。卷首《广辑词隐先生南九宫十三调词谱目录》此曲目下注云:“新入。”

据卷一八眉批“近见此刻”之说,可知沈自晋系据《秣陵春》刻本,选录该剧曲词。因此,考证《南词新谱》的编纂过程与刊刻时间,可以作为《秣陵春》传奇作期的旁证。

《南词新谱》卷首沈自晋《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云:


重修词谱之役,昉于乙酉仲春。而烽火须臾,狂奔未有宁趾。丙戌夏,始得侨寓山居,犹然旦则摊书搜辑,夕则卷束置床头,以防宵遁也。渐尔编次,乃成帙焉。春来病躯,未遑展卷,拟于长夏,将细订之。适顾甥来屏寄语,曾入郡,访冯子犹先生令嗣赞明,出其先人易箦时手书,致嘱将所辑《墨憨词谱》未完之稿,及他词若干,畀我卒业。六月初,始携书,并其遗笔相示……于是即予所裒辑,印合于墨憨,凡论列未备者,时从其说,且捐己见而裁注之,必另注‘冯稿云何’,非予见所及也。

按乙酉为顺治二年,丙戌为顺治三年。参卷首《重定南词全谱凡例》末署“时丙戌小至日寓吴山沈自晋漫书于卢氏园亭”,则《南词新谱》初稿当编纂于顺治二年仲春,完成于顺治三年冬至前后。

又按冯子犹即冯梦龙(1574—1646)。《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所云“春来”、“长夏”、“六月 初”,均当指丙戌之次年丁亥,即顺治四年,《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末即署“时丁亥七月既望吴江沈自晋重书于越溪小隐”,时冯梦龙已故去一年。据此,沈自晋于顺治四年六月初,始据冯梦龙“所辑《墨憨词谱》未完之稿,及他词若干”,订补《南词新谱》。此谱的修订稿完成于该年七月既望。

《南词新谱》卷末沈自晋子永隆(1606—1667)《南词新谱后叙》云:“盖两阅寒暑而始告成。”并观前文所引资料,此谱初稿及修订稿的编纂,盖始于顺治二年仲春,成于顺治四年七月,正合此说。

《南词新谱》卷末附沈自友(1594—1654)《鞠通生小传》,首云:“癸巳春前一日,伯兄予曰:‘七十老而传,传者,传其行事也。今增逾期,其有以传我。’”[11]末云:“所著文辞甚富。《翠屏山》、《望湖亭》二剧,久行世。散曲如《赌墅余音》、《越溪新咏》、《不殊堂近稿》,及《续词隐九宫谱》、《耆英会》诸剧,亦将次刻行。老笔常新,撰述正无纪极也。”并署“元宵前二日从弟自友述”。癸巳为顺治十年,前一年壬辰沈自晋已年届七十。按《续词隐九宫谱》当即《广缉词隐先生增定南九宫词谱》之别称。据此,至顺治十年正月十三日,《南词新谱》虽已编成,尚未刊刻。朱则杰《〈秣陵春〉作期新考》一文,据《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谓《南词新谱》刻成于顺治四年七月,实误。

《南词新谱》卷首沈自南(1612—1667) 《重定南九宫新谱序》云:

已而,冯子溘先朝露,而善兄亦骑尾不回。曾几何时,玉折星颓,翰藻靡属,岿然灵光,独吾长康兄一人耳。羊昙西州之恸,子期山阳之思,抚弄遗编,悲感交集。而康兄曰:“吾舌在,必不使人琴俱没。”乃搜罗雅什,咨访骚坛。采华挹秀,片羽不遗;按节寻声,真珠莫混。凡用若干载,录成若干卷……若地下有知,善兄、冯子亦当击节于词隐先生之侧也。弟愧疏庸,无能评骘,聊述所由,以志谱刻缘艰如此。

此序末署“乙未菊月弟自南述”。按乙未为顺治十二年。冯子,即冯梦龙。善兄,即沈自继,字君善,据《沈氏家谱》卷五,生于明万历十三年(1585) 正月十日,卒于顺治八年九月八日,享年67岁。沈自晋《南词新谱》之编,沈自继“实怂恿焉”(《重定南词全谱凡例续纪》),并撰《重辑南九宫十三调词谱述》二篇,见《南词新谱》卷首。长康,即沈自晋晚字。据此,顺治八年九月八日沈自继去世后,沈自晋“抚弄遗编,悲感交集”,于是又重拾旧业,“搜罗雅什,咨访骚坛”,再度修订、增补《南词新谱》,“凡用若干载,录成若干卷”。参照前引沈自友《鞠通生小传》所云,《南词新谱》的再度修订、增补,当至顺治十年元宵节前已基本告成。至顺治十二年菊月(农历九月)或稍后,《南词新谱》始由沈氏不殊堂刊刻,沈自南撰《重定南九宫新谱序》,“以志谱刻缘艰如此”。

又按《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明确注明:“凡所录,不论新旧,以见谱先后为序。”该目著录沈自晋《鞠通生散曲》,注云:“《赌墅余音》、《黍离续奏》、《越溪吟》、《不殊堂近稿》,俱未刻。”《广缉词隐先生增定南九宫词谱》原刻本内封分三栏,依次署:“吴江/词隐先生原编/鞠通先生删补”、“重定南九/宫词谱”、“嗣刻/赌墅余音黍离续奏/越谿新咏不殊堂近稿/耆英会传奇”。按现存《鞠通乐府》三卷,1928年吴江敦厚堂铅印本、吴梅手钞本等,收《黍离续奏》、《越谿新咏》、《不殊堂近草》三种。其《不殊堂近草》署“鞠通生漫笔”,注:“壬辰八月以后作。”壬辰为顺治九年。考《越谿新咏》所录散曲,已有壬辰秋所作《出山别卢亲家》。然则《南词新谱》内封、《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及沈自友《鞠通生小传》所云《不殊堂近稿》,当收录壬辰八月以后所作散曲。[12]因此,《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显系全书再度修订完成之后所编纂,当编定于顺治十年或稍后。

综上所述,《南词新谱》初稿及修订稿的编纂,始于顺治二年仲春,成于顺治四年七月;而其再度修订,则在顺治八年九月以后,至少一直延续至顺治十年正月,并据定稿编成《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附录沈自友《鞠通生小传》;至其付梓刊刻,则在顺治十二年九月或稍后。因此,朱则杰《〈秣陵春〉作期新考》一文,以《南词新谱》的编纂与刊刻,推论《秣陵春》传奇的作期“可以框定在顺治三年丙戌秋至顺治四年丁亥七月这一段时间里”,[13]这显然是不恰当的。

而且,据《南词新谱》卷首《广辑词隐先生南九宫十三调词谱目录》,该书所“采新声”(《重定南词全谱凡例》),一律均在曲目下标注“新换”或“新入”。查阅全书,所有“新换”或“新入”的戏曲作品,包括《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与《南词新谱》各卷,唯有《秣陵春》一剧,特别标注为“新传奇”;也唯有《秣陵春》一剧,作于清顺治年间,其余戏曲作品则均作于明万历后期至崇祯年间。[14]可见《秣陵春》传奇在全书中实为特例,应当是沈自晋在顺治八年九月以后再度修订《南词新谱》时,“搜罗雅什,咨访骚坛”所得,并采录书中。

又据前述,《南词新谱》卷一八“商调过曲”录【山羊转五更】(又一体)“生小与娘行同住”,题《秣陵春》,眉批云:

近见此刻,乃得合汤于法,入范于雅,当是名家手笔,妙甚。


此曲见振古斋刻本《秣陵春》第二十五出《婢侠》,文字全同。此外,卷八“中吕引子”录【金菊对芙蓉】“昨夜东风”,见刻本第十三出《决婿》,“歡”作“懽”(二字通假),“琰”作“炎”(原刻本缺左半字,疑即“琰”),其余文字全同;卷一四“黄钟过曲”录【黄龙醉太平】“小楷精工”,见刻本第十九出《醉逐》,文字全同。据此,《南词新谱》所录《秣陵春》三曲,应皆录自《秣陵春》振古斋刻本。

据李宜之《秣陵春序》,《秣陵春》传奇的刊刻当在顺治十年秋前后。此例可以证明,《南词新谱》在顺治十年元宵节前再度完成修订稿后,至顺治十二年九月刊刻之前,沈自晋仍对全书有所订正。而 《秣陵春》三曲分别见于该书卷八、卷一四、卷一八,也可以证明,该书不可能“是一个顺治四年至顺治十二年以后的递刊本”,[15]而是在顺治八年以后“凡用若干载,录成若干卷”,于顺治十二年九月前后一次刊刻成书的。

还有一事值得注意。《南词新谱》卷首沈自晋《重定南词全谱凡例》有“稽作手”条,云:“予兹集,乃博访诸词家,实核其作手,可一览而知其人,论其世,非止浪传姓字已也。”又云:“词家作曲,而每讳之,或曰无名氏,或称别号某以当之……然则先词隐(按,指沈璟)于诸集中,每称无名氏以相掩覆,亦复未能免俗耳。今悉改正而表其姓氏云。”可知《南词新谱》对所采录的作品,都尽可能地据其所知,核实作手,并一一标明。但是,《南词新谱》卷首“参阅姓氏”中有“吴伟业”,而《古今入谱词曲传剧总目》中《秣陵春》条下及各卷所录《秣陵春》曲词题下,却均未署“吴伟业”之名,亦未署“灌园主人”,这是为什么?

我认为这有三种可能:其一,沈自晋所见的“此刻”,是比顺治十年寓园主人序刻本《秣陵春》更早的一个刻本;其二,沈自晋在得到《秣陵春》传奇刻本后,喜其“当是名家手笔”,急急选录若干曲词,未遑详考作手,而依全书体例,也未草率地据刻本署名“灌隐”或“灌隐主人”“以当之”;其三,吴伟业撰此剧,不愿彰显作者的姓名,沈自晋遵从他的意愿,未加署名。我认为,后两种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除非我们有资料证明,在顺治十年秋之前,吴伟业《秣陵春》传奇在振古斋刻本之外,另有一种初刻本问世,否则,根据《南词新谱》的编纂过程与刊刻时间,我们不可能将《秣陵春》传奇的作期定为顺治三年至四年之间,而只能定为顺治四年七月至顺治十年秋之前,即《南词新谱》初次编纂之后至《秣陵春》传奇初刻之前;更为“大胆”的推论,《秣陵春》传奇的作期甚至可以定为顺治八年九月前后至顺治十年秋之前,即《南词新谱》再度修订前后至《秣陵春》传奇初刻之前。

三、从吴伟业与余怀的交往考定《秣陵春》传奇作期

余怀有《至娄东,吴骏公宫尹留饮廓然堂,同周子俶剧饮》四首,收入其《五湖游稿•石湖》:

 五亩经年别,蒹葭此未稀。山中元老卧,海外一人归。径曲新梧引,堂空旧燕飞。薰风移晚酌,重与话沾衣。(其一)

久雨成荒岁,难逢尽日晴。书从花底晒,酒自竹间行。对我青衫湿,悲君白发生。齐梁芳树在,辛苦伴啼莺。(其二)

别馆余松桂,闲塘足芰荷。风流安石墅,月上洞庭波。曲畏周郎顾,诗输老杜多。主宾俱懒慢,散发醉山阿。(其三)

枯树犹如此,皇天照恨人。愁深沧海月,醉杀秣陵春。凉夜闻砧杵,孤城闭鬼神。扁舟何所向,垂钓五湖滨。(自注:宫尹有《秣陵春》传奇)[16]

诗中自注明确指出吴伟业已撰成《秣陵春》传奇,因此考证此诗作期,无疑是考定《秣陵春》作期的重要依据。

据余怀《三吴游览志》,余怀于顺治七年四月至六月间,作三吴之游。四月初一自南京出行,经华亭、苏州、松江。六月初一,自昆山放船至太仓,访吴伟业于五亩园别业,赠以长句。中云:“痛哭通天台上月,长镵短笛空销骨。”据此,吴伟业《通天台》杂剧此时当已脱稿。又云:“山东姜生饮我酒,袖出一卷风惊牖。纸上分明宫尹辞,淋漓墨汁倾两肘。”“山东姜生”即姜垓(1614—1653),其“袖出一卷”,或即《通天台》杂剧。初七,吴伟业招余怀饮于五亩园,同集者宾主士女共14人。初八,余怀作诗谢吴伟业,中云“含桃夜擘分歌扇”,则宴饮时当有歌舞表演。初九,余怀离开娄东,吴伟业手录《琵琶行》赠之,并寓书云:“当十日登床,扬榷风雅。”[17]

按王昊(1627—1679)有《白门余澹心来娄,仝昭芑、子俶、九日、圣符、周臣、端士、异公集梅村先生梅花庵》诗,见《硕园诗稿》卷八。此卷原注“庚寅”,即顺治七年,参照《三吴游览志》,此诗当作于是年六月初七。“昭芑”即朱明镐(1607—1652),“子俶”即周肇(1615—1683),“九日”即许旭(1620—?),“圣符”即吴世睿(1619—?),“周臣”即王挺(1618—1677),“端士”即王揆(1619—1696),“异公”即王撰( 1623—1709)。诗云:

邺下翩翩会胜流,平原杯酒共淹留。高歌明月人谁壮,芳草浮云意自愁。震泽烟波千顷暮,秣陵花雨六朝秋。江南牢落无穷恨,欲付樽前一笛收。[18]

诗中既云“秣陵花雨六朝秋”,也许隐指吴伟业此时正在写作《秣陵春》传奇。

顺治七年余怀既已有娄东之游,而余怀《至娄东,吴骏公宫尹留饮廓然堂,同周子俶剧饮》四首其一云“五亩经年别”,则此组诗必作于顺治八年。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顺治八年谱注6引此组诗,按语云:“李宜之顺治十年已为《秣陵春》作序(见顺治十年谱),故余怀此诗断不能作于顺治十年之后。顺治十年前,余怀至太仓凡两次,第一次在顺治七年秋(见该年谱注10),[19]而此诗有‘五亩经年别’之句,从而可知此诗必作于本年,即其第二次至太仓时。”(第185页)因此,余怀《至娄东,吴骏公宫尹留饮廓然堂,同周子俶剧饮》组诗,是现存最早的著录吴伟业《秣陵春》传奇的史料。此诗作于初秋,故云“蒹葭此未稀”、“闲塘足芰荷”。而余怀与吴伟业、周肇“剧饮”时正听曲,故云“曲畏周郎顾”,此曲也许就是《秣陵春》传奇。

又按余怀《五湖游稿•石湖》有《吴郡五君咏》,即《吴宫尹骏公(伟业)》、《姜吏部如须(垓,流寓)》、《林山人若抚(云凤)》、《曹太仆秋岳(溶)》、《叶征君圣野(襄)》五首,当亦作于是年。其《吴宫尹骏公(伟业)》一首云:

宫尹旷世才,年少魁四海。摛词感圣人,金门动光彩。养幽葺闲园,时危一丘在。青青松柏姿,岁寒色不改。哀丝写商声,浩歌涕千载。虽同安石卧,讵羡隐居赉。流风翳林泉,灵修结兰。重华犹可陈,吾将问真宰。[20]

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顺治七年谱认为:“此诗似应系于本年怀初见伟业之时。”(第 176 页)似误。按余怀《五湖游稿》与《甲申集》(收入《余怀全集•诗集》)合刻,今存清顺治间刻本(国家 图书馆藏)。《五湖游稿•石湖•自序》云:“今垓死矣,余独居虎丘。”垓即姜垓,字如须,卒于顺治十年三月二十四日。[21]《五湖游稿•鸳湖》中有《鸳湖中秋诗》,序云:“辛卯八月,寄居萧寺。”辛卯为顺治八年。《五湖游稿•石湖》中首录《拟古诗八首(隔河寄姜如须)》、《五君咏•姜吏部如须(垓,流寓)》,皆作于姜垓生前;后录《三哀诗•姜考功》(原注:名垓,号筼筜。莱阳人。庚辰进士),则作于姜垓卒后。而《五湖游稿•泖湖》中有《癸巳野庐诗》,癸巳即顺治十年;又有《醉石亭中秋诗(并序)》,亦当作于是年中秋。然则,《五湖游稿》一集当收录顺治八年至顺治十年之诗,而编定于顺治十年秋。据此,《吴郡五君咏》应作于顺治八年余怀第二次至太仓时。诗中“哀丝写商声,浩歌涕千载”两句,当描写吴伟业撰写《秣陵春》传奇之情景。

综上所述,顺治七年仲夏,余怀第一次至太仓时,吴伟业已撰成《通天台》杂剧,但《秣陵春》传奇尚未脱稿。而顺治八年初秋,余怀第二次至太仓时,已明确无误地说明“宫尹有《秣陵春》传奇”,可见《秣陵春》传奇业已完稿,而且应是刚刚完稿,故而余怀郑重其事地加以说明。据此,《秣陵春》传奇的作期当为顺治七年至顺治八年,最后完稿应在顺治八年初秋或稍前。

四、《秣陵春》传奇在清顺治年间的传播

考证《秣陵春》传奇作期,人们多引吴伟业《金人捧露盘•观演〈秣陵春〉》一词,作为最可信据的史料。词云:

记当年,曾供奉,旧《霓裳》。叹茂陵、遗事凄凉。酒旗戏鼓,买花簪帽一春狂。绿杨池馆,逢高会、身在他乡。喜新词,初填就,无限恨,断人肠。为知音、仔细思量。偷声减字,画堂高烛弄丝簧。夜深风月,催檀板、顾曲周郎。[22]

词牌《金人捧露盘》,又名《铜人捧露盘引》、《上西平》、《西平曲》。唐李贺有《金铜仙人辞汉歌》,序云:“魏明帝青龙元年八月,诏宫官牵车西取汉孝武捧露盘仙人,欲立置前殿,宫官既拆盘,仙人临载,乃潸然泪下。”后乐家取以制曲,故多苍凉激楚之音。此词牌的基调,恰与《秣陵春》传奇相契合。

细读此词,吴伟业显然不是在回忆自己当年供奉朝廷的往事,而是记载某个乐家或戏班中的一位演员,在明崇祯时或者南明弘光时曾供奉朝廷,易代之后流落民间,在“酒旗戏鼓”中演出,常有“身在他乡”之感。此时因“绿杨池馆,逢高会”,因此“为知音、仔细思量”,“偷声减字,画堂高烛弄丝簧”,表演《秣陵春》传奇。而吴伟业作为“高会”主人,则因这位演员而触动愁肠,犹如“催檀板、顾曲周郎”,细细品赏曲意。[23]

此词既谓“喜新词,初填就”,则《秣陵春》传奇的撰成时间,当与此次演出相距不远。[24]《梅村家藏稿》分体编排,收诗余凡二卷,即卷二一“诗后集十三•诗余小令中调六十首”、卷二二“诗后集十四•诗余长调三十六首”,各卷收词,每调中略依作期先后排列。但是《金人捧露盘》仅此一首,无法推考此词作期。按顺治十七年,吴伟业《梅村集》四十卷刊行,已收《梅村诗余》二卷,则顺治十七年可为此词作期的下限。

清康熙间吴江(今属江苏)人徐釚(1636—1708)《词苑丛谈》卷九,记载此词写作背景,云:

吴祭酒作《秣陵春》,一名《双影记》。尝寒夜命小鬟歌演。自赋《金人捧露盘》词云:……时祭酒将复出山,晋江黄东崖诗云:“征书郑重眠餐损,法曲凄凉涕泪横。”正谓此词也。祭酒又自题一律云:“词客哀吟石子冈,鹧鸪清怨月如霜。西宫旧事余残梦,南内新词总断肠。漫湿青衫陪白傅,好吹玉笛问宁王。重翻天宝梨园曲,减字偷声柳七郎。”[25]

所谓“祭酒将复出山”,指吴伟业出仕清朝为国子监祭酒,据顾师轼《梅村先生年谱》,事在顺治十年九月。徐釚《词苑丛谈》记载亲历或耳闻之事,多有凭据。如其所记无误,既谓“寒夜命小鬟歌演”、 “时祭酒将复出山”,参读吴伟业词所谓“买花簪帽一春狂”之语,则此次观演《秣陵春》传奇,或当在顺治十年初春,词亦作于此时。而所谓“祭酒又自题一律”,则见于振古斋刻本《秣陵春》传奇卷末。

但是,徐釚认为晋江黄东崖之诗是针对吴伟业此词而发,则与史实不相符。康熙间孙默(1613—1678)辑《国朝名家诗余•梅村词》,现存康熙十六年(1677)休宁孙氏留松阁刻本,收录吴伟业《金人捧露盘》词,并引尤悔庵(尤侗,1618—1704)云:“晋江黄东崖赠梅村诗,云‘法曲凄凉涕泪横’,正为此也。暗风吹雨,他人尚不堪闻。”此说当为徐釚《词苑丛谈》所本。

按吴伟业《梅村集》四十卷本《寄房师周芮公先生》四首之二后有小注:“晋江黄东崖先生和予此诗,中一联曰:‘征书郑重眠餐损,法曲凄凉涕泪横。’知己之言,读之感叹。”[26]可知黄东崖诗句并非针对《观演〈秣陵春〉》词,而是针对《寄房师周芮公先生》组诗。

周芮公即周廷(1606—1671) ,黄东崖即黄景昉(1596—1662) ,均为福建晋江人。吴伟业《寄房师周芮公先生》诗序中有“拜别河梁,十有八载,沧桑兵火,万事都非”之语。考崇祯十二年(1639) 七月,吴伟业奉命赴河南禹州封延津、孟津二王(第79页),即与周、黄二人于京师离别,下推十八年,《寄房师周芮公先生》四首当作于顺治十四年(1657)(第 242—243 页)。[27]黄景昉和诗所谓“法曲凄 凉涕泪横”,当为阅读《秣陵春》传奇后之感慨。

吴伟业顺治十三年冬从北京乞假归乡(第283页)。次年即撰《寄房师周芮公先生》四首,诗序 云:“伟业负耒躬耕,誓终没齿,不谓推迁尘事,潦倒浮生,病苦穷愁,羁縻煎迫……爰作短章,聊存微尚,抒平生于慷慨,写尽日之羁愁。”[28]他将此组诗连同《秣陵春》传奇刻本,一起送达远在福建晋江的 周、黄二人求正。黄景昉当即和诗一首,寄给吴伟业,感叹吴伟业不得不出仕清廷的苦衷,暗示他借《秣陵春》传奇表白“西宫旧事余残梦”、“惆怅兴亡系绮罗”之心迹。

综上所述,《秣陵春》传奇在清顺治八年初秋或稍前已定稿。这一写作时间的考定说明,吴伟业在顺治十年九月出仕清廷之前,就已经借传奇戏曲的写作,既表达对故国眷恋的铭记,也包含着对新朝恩宠的感戴。[29]这正是当时江南士子的典型心态。这种心态,同吴伟业出仕之后,尤其是顺治十四 年从清廷卸职之后,尽情倾诉“两截人”的“羁愁”,形成鲜明的对照。冒襄(1611—1693) 观演《秣陵 春》传奇后评道:“字字皆鲛人之珠,先生寄托遥深。”[30]钱谦益(1582—1664)《读豫章仙音谱漫题八绝句》诗亦云:“谁解梅村愁绝处?《秣陵春》是隔江歌。”[31]这都是有感而发的。

注释:

[1]刘世珩:《暖红室汇刻传剧》第一种《西厢记》卷首,1919年合刻本。据缪荃孙(1844—1919)说,清光绪二十年甲午正月九日,从北京琉璃厂购得《吴梅村三种传奇》;三十二年丙午,刘世珩还《梅村三种》。见氏著:《艺风老人日记》,北京:北京出版社,1986 年,第613、1843 页.可知,《汇刻传剧》本《秣陵春》确系据缪藏本校刻。

[2]《艺风老人日记》中未说明所购《吴梅村三种传奇》是何种版本,但核之《汇刻传剧自序》及《汇刻传剧总目》,当即振古斋本。承天津南开大学文学院杨洪升先生告知,清华大学图书馆、天津市图书馆、北京市文物局等藏本,均非缪藏本。承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竺青先生代查,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图书馆藏本,亦非缪藏本。缪藏本今下落不明,待访。

[3]按寓园居士即李宜之(1590—1656前),字缁仲,嘉定(今属上海)人,生平见清光绪六年庚辰(1880)重修本《嘉定县志》卷一九《文学传》。传云:“世祖曾于海淀览其参定《秣陵春》曲,问寓园主人何姓名,祭酒吴伟业以嘉定生员李宜之对,而宜之已前卒。”《嘉定县志》,光绪七年尊经阁刻本,第15页下。李宜之生卒年考证,参见邓长风:《七位明清上海戏曲作家生平钩沉》,见《明清戏曲家考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 年,第3—4页;《十位明清上海戏曲家生年史料拾补》,见《明清戏曲家考略续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年,第 47—49 页。

[4]顾师轼:《梅村先生年谱》,见吴伟业: 《吴梅村全集》(附录) ,李学颖集评标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第1459页。

[5]参见王勉:《吴梅村〈秣陵春〉传奇与〈琵琶行〉》,见《中华文史论丛》1983 年第 2 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第 259—260页。

[6]参见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15、218—219 页。以下凡引此书只在文中夹注页码。

[7]朱则杰:《〈秣陵春〉作期新考》,《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4 年第 2期。此说影响甚大,如孙书磊《吴伟业〈秣陵春〉传奇考论》(《中华戏曲》2007年第2期,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第147—150 页)即沿袭此说;周蕊《吴伟业戏曲创作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年)亦无异议。

[8]黄果泉:《吴伟业传奇、杂剧撰年考辨》,《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 年第6期。

[9]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五“秣陵春”条,引《花朝生笔记》云:“夏存古完淳先生《大哀赋》,庾信《哀江南》之亚也。其叙南都之亡云……此段尤惨绝千古,吴梅村见之,大哭三日,《秣陵春》传奇之所由作也。”蒋瑞藻:《小说考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 年,第151—152 页。此说实系传闻,未详出处,不可为据,故本文不拟详辨。吴伟业七古《琵琶行》与《秣陵春》传奇之联系,亦属推测,兹不具论。

[10]参见王秋桂主编:《善本戏曲丛刊》第3辑据之影印,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4 年。北京市中国书店 1985 年影印本,版权页题“据明嘉靖刻本影印”,误。

[11]按,《礼记•曲礼》:“七十曰老,而传。”

[12]《鞠通乐府》本将《不殊堂近稿》改称《不殊堂近草》,所收散曲有系年者,最后一篇为《八十自慰》,题注:“壬寅岁旦咏。”壬寅为康熙元年(1662),可知此集最后编定,当在是年之后。

[13]朱则杰:《〈秣陵春〉作期新考》。

[14]按《南词全谱》所录散曲,有系年者,最晚的一篇是卷一二沈子言《太师解绣带》四曲,注题曲名:“乙酉秋尽舟行”,当作于顺治二年秋。

[15]朱则杰:《〈秣陵春〉作期新考》。

[16]余怀:《余怀全集•诗集》,李金堂编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08—109页。

[17]余怀:《三吴游览志》,见氏著:《板桥杂记(外一种)》,李金堂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19、123、124 页。按彭宾《偶存草》(清初刻本)卷上有《寄吴骏公宫尹》诗云:“举觞酹月天茫茫,读君词曲还悲伤。通天台上乌啼急,甲帐珠帘总断肠。”冯其庸、叶君运《吴梅村年谱》系此诗于顺治六年谱并认为:“此诗所云‘通天台’,当即吴伟业所作杂剧《通天台》也。彭宾此诗之作时不会迟于本年,故《通天台》之作时亦不能迟于本年。”(第168、170 页)

[18]王昊:《硕园诗稿》,《四库未收书辑刊》第9辑第16册,影印清五石斋抄本,第432页。

[19]据前引余怀《三吴游览志》,余怀顺治七年六月初一至初九在太仓,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作“顺治七年秋”,实误。

[20]余怀:《余怀全集•诗集》,第95页。

[21]何天宠:《姜考功传》(姜垓:《流览堂诗稿残编》附录),见高洪钧编:《明清遗书五种》,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第63页。按魏禧《莱阳姜贞文公偕继室傅孺人合葬墓表》记姜垓“癸巳二月二十四日,遂卒”(见高洪钧 编:《明清遗书五种》,第66页) ,当为误记。

[22]吴伟业:《吴梅村全集》卷二一,第 560 页。

[23]王勉《吴梅村〈秣陵春〉传奇与〈琵琶行〉》解说道:“这一词侧重写观剧,而且亦非泛写观剧,而是为某一人而写,观上片可知此人当是旧时供奉中人,吴梅村之起意撰写《秣陵春》固有着他自己的身世之感,然而作为一种灵感而使他触动的则是这一位人物。故下片又云‘为知音仔细思量。’这正如《琵琶行》,白氏父子虽是操琴的名手,但是勾引起诗人更大感伤的是那位在座的曹常侍。”可备一说。

[24]康熙间聂光、曾王孙辑《百名家词钞•梅村词》,收录此词,即题作《观演〈秣陵春〉新剧》,《续修四库全书》第1721 册影印康熙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1686—1689) 间金阊绿荫堂刻本,第 150 页。

[25]徐釚:《词苑丛谈校笺》,王百里校笺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第521页。据徐釚《词苑丛谈•自序》,《词苑丛谈》之辑录,“始于癸丑,迄于戊午”,癸丑为康熙十二年,戊午为康熙十七年; 而此书初刻则在康熙二十七年。

[26]吴伟业:《吴梅村全集》卷二一,第 418 页。

[27]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将此诗系于顺治十一年,程穆衡原笺、杨学沆补注《吴梅村诗集笺注》(俞世德堂刻《太昆先哲遗书》本)卷一〇将此诗系于顺治十六年后,均误。

[28]吴伟业:《吴梅村全集》卷二一,第 417 页。

[29]参见郭英德: 《明清传奇史》,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年,第 490—496 页。

[30]冒襄辑:《同人集》(清水绘庵木活字本)卷一〇。

[31]钱谦益:《红豆三集》,见《有学集》(《四部丛刊初编》影印本) 卷一一。

[基金项目]:2010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华戏剧通史”( 10JZD009);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戏曲序跋全编”(11BZW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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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第27卷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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