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逸舟:论综合安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99 次 更新时间:2015-06-19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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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逸舟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本文以全球化的国际关系为背景,探讨与综合安全概念有关的若干重要观念和方法问题。前半部分主要分析综合安全观的基本含义。新的综合安全超出传统的军事安全为中心的范畴,尤其要将“非传统安全”纳入其中;同时,综合安全研究要以国际国内多种行为主体为对象,把安全范围扩大到比“国家”更广大、更立体的层面。后半部分侧重研讨综合安全观的理论方法论基础。为了更好地理解新的安全观,有必要重新解释“国家利益”、“权力”及“政治”等重要概念,并将它们奠定在符合新的时代特点和人类进步的基石之上。对综合安全观的研究,既是各个民族国家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关系理论自我更新的机会。


综合安全问题是当代国际政治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近一二十年,国际学术界对此问题开始加以注意。近几年来,它在舆论界和政治家那里也引起日益增多的关注。但是,总的说来,综合安全问题仍然是一个尚未展开、有待深入分析的课题。〔1〕

冷战结束以后,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正在经历一个重大的转折时期:经济因素明显上升,地区一体化过程加速,国家间相互依存日益加强,跨国性的问题和更大范围的危机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和民族国家共同关心的焦点。所有的变化都显示,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性质正在发生变化,不论是积极面还是消极后果,变化的方向都沿着所谓“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轨迹演进; 它同时预示着研究观念和研究方法的重大转型。〔2〕

本文不打算、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地研究安全问题,它将首先扼要界说这一术语的含义,接着探讨若干基础性的重要理论和概念命题,最后分析一下所需的某些研究观念及方法的转变。这篇远不成熟的论文的目的,在于引起更多的争鸣和思考,使我们的国际安全理论研究能够更加深入。

上篇:何谓“综合安全”

所谓“综合安全”(comprehensive security),是一种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内容广泛的安全。单从字面上简单理解,安全指的是行为主体(不论是个人或国家或其他集团)在自己生活、工作和对外交往的各个方面能够得到或保持一种不受侵害、免于恐惧、有保障感的状态。

现在人们关注的“综合”安全,在上述界定的基础上,还有两层特殊的含义:第一,从安全内涵上看,综合安全需要同时容纳传统安全与新安全的内容;第二,从行为主体观察,综合安全需要把范围扩展到比国家(state)更大的层面。让我们对它们分别做简要分析。

1.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

从国际政治的历史看,传统安全观是到目前为止仍占支配地位的安全思想,它的要点是:国际关系——不论古代、现代、当代——始终是无政府状态的,它缺少、也不可能具有各国内部那种强有力的统治秩序与权威,从而,这种无序和不安的状态给各国带来了种种现实的或潜在的威胁——对领土边界的威胁,对民族生存的威胁,对国家主权的威胁,对各国统治本国的权力的威胁,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并且根据“自助”(self-helping)的原理,规划本国在国际角斗场上或“搏斗拚杀”或“韬光养晦”或“合纵连横”的各种战略、策略,如结盟制裁、确立均势、加强实力、军备竞赛,以及(偶尔地和局部地)借助国际组织和国际法的力量或威望。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以往国际政治学和国际战略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以及各国政府关心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本国实力(综合国力)和动员能力,设计各种各样的用于国家间博弈的理论,和在此基础上展开外交、军事、国际法、联盟与裁军等“争取权力与和平的国际斗争”。〔3〕古今中外, 从“战国七雄”的争霸到“三分天下”的并立,从近代欧洲列强的争锋到两次世界大战的硝烟,现实主义者的上述认识得到了广泛印证,以军事安全为核心的传统安全成为安全观的基本内容。它把国家角色放在舞台的中心位置,把哲学上所讲的“人性恶”和“互斥”作为世界观的根据,把人类社会以群体分居的历史视为经久不变的“斗争—妥协—再斗争”的过程之循环。它向人们展示的既是一幅比较严峻和冷酷、带有悲观主义色彩的国际画面,也是——用专业研究眼光看——一幅比较简单的“不打枪不放炮即为和平态势”的“平面示意图”。

70年代以来,特别是近些年随着两极格局瓦解之后,世界战争、尤其是核大战的威胁逐渐减弱,军备竞赛的吸引力逐渐下降,而全球经济和跨国公司的发展、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尤其是区域内经济合作及一体化的加快,以及生态环保、难民救助、走私贩毒、恐怖主义、信息爆炸等“全球性问题”的出现,给世界带来了许多新气象、新因素和新趋势。军事威胁的相对减轻和非军事性挑战的出现,孕育、推动了一种新的安全观的逐渐形成。概括地讲,它的主要观点是:国际关系及国际格局不是传统现实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亘古不变的,而是不断进步、朝着人类发展的“高级方向”演化的。因此,国际关系虽然仍然没有完全克服无政府状态,但它具备了越来越多的协调和合作气氛及机制;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尽管尚无法与国内政府与法律比美,但它们毕竟变得比从前更有效和有力;随着边界作用下降、主权意识淡化、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界限模糊这一趋势的出现,很多全球性问题以及各国国内的一些矛盾已经不能用传统的治理办法和思路加以解决。在这种新形势下,安全观必须加以扩展、转换和充实,它所应当分析和回答的,已不只是与旧时的军事冲突和外交斗争有关的内容,而且要有对全球化时代新现实、新问题的关注与探讨,如经济安全(又包括诸如金融安全、贸易安全、货币安全、财政安全等多种内容)、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跨国犯罪与安全、核扩散与安全、民族主义与安全、移民与安全、社会矛盾与安全等等,甚至还应当从深层次分析国家主权弱化时面临的不同性质、不同方向的演变压力(是少数强国的“霸权约束”所致,还是来自全球村的“同舟共济”意识)。总之,新的安全研究要“综合”探讨的,是如何建立更加稳定与和平的国际环境,更能促进国际关系演化和各国国内进步的国际格局,更有利于整个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秩序。很显然,综合安全观不仅研究范围广得多,它还有着与传统安全观不太一样的认识论的思想基础,向世人揭示的是一幅复杂得多、充满变数的立体画面。

2.多种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均衡安全)

以往人们讲安全,尤其在国际政治领域,主要是指国家(民族)的安全,如不受外来侵略、不被他国控制、不危害本国主权等等。事实上,这种观念今天仍然十分重要和有效,因为民族国家仍然构成国际社会大家庭的主干部分,也是最有力量、最有影响的部分。各国政府的对外交往和各种政策仍然是各种国际活动的中心。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最基本的权益都无法捍卫,例如领土任人分割,外交事务由外部势力操纵,或者经济和社会活动完全取决于本国政府不能左右的因素,那么,可以想像,不仅这个国家谈不上任何安全,而且,由此类国家组成的区域共同体或国际社会同样是不安宁和不稳定的。近五百年来由欧洲发源、逐渐成为全球体系的国际关系格局,以充分的事实一再向世人证明,国家、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存在与维护,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各种国际事务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种群体和行为者建立自身保障的主要基石。

然而,发展趋势亦向人们证明,即便在国际政治范围,安全问题绝不仅仅是,而且越来越不单是民族国家的安全事宜,它要求人们(包括政府官员和普通人)用一种新的视角和观念审察安全概念和规划安全战略。在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综合安全”,指的是既包括民族国家,也包括其他非民族国家单元在内的多种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或均衡安全。当然,到目前为止,这种安全仍然主要是由民族国家的政府提供和保证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有可能提出一种新的考虑和安排。

非民族国家的行为主体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说不胜枚举,分类的标准也因分类者的兴趣与要求而异。为了紧扣本文的主题,也从叙述的方便出发,笔者把无关宏旨者撇开,将重要的非民族国家的行为主体及其安全利益分作三个层面:

第一是个人利益。我们的社会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每一个人都是各个国家及国际共同体的一个“分子”。个人的安全感(如是否经常焦虑,是否受到各种威胁,是否有自身保障等),乃社区、国家、国际社会之安全的最直观和最当下的评价尺度。在当代条件下,对个人权利(包括不同族群)的尊重,对治下百姓福祉的关心,也是国家政府实现本国安全和获得国际承认的重要前提之一。笔者曾经指出,民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对于强化或削弱政府的国际形象和地位尤其重要。我们看到,所谓‘索马里现象’,是指政府不能运转、社会纲纪混乱、民众失去归位感和忠诚对象,最终不得不求助于大规模的国际干涉的情景。美国、英国、法国之所以能够在伊拉克北部建立‘禁飞区’,借口主要就是库尔德族人遭到了伊拉克政府的残酷镇压。……虽然主权问题一般都被放入国际关系的背景下加以说明,国家主权与社会进步之间事实上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离开了对各国国家内部事务的考察,我们不可能真正认识和理解国际关系。”〔4〕从某种意义上讲, 综合安全观念的提出,要求决策者和战略思想家比过去更加重视个人的价值和安危,重视各种人的权益的实现与保障,而不能仅仅把目光局限在国家间关系和对外政策的水平上。

第二是团体利益。不论在国际社会,还是在各国内部,全球化的一个后果是,促成了越来越多的不同团体和利益集团(英文简称NGO, 意指非政府组织和机构)的出现,它同样使得传统国际关系学所说的“安全”变得复杂多样。由于经济上相互依赖的日益加深、技术工艺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国界的传统作用下降等原因,人们面临的许多问题(如环境污染、人口爆炸、毒品泛滥等)越来越严重和具有整体性,单一政府的控制和处理能力却绝对或相对地减弱。在这种情况下,以专门领域或问题为研究或处置对象的各种NGO,有了施展手脚的更大空间。NGO色杂样多,形式特点一言难尽。但是,不论组织大小、范围广狭,总起来讲,各种NGO在世界政治中扮演了越来越多、越来越活跃的角色, 而且从发展前景看,国际NGO 未来的活动范围及其影响可能会进一步扩张(原因之一是联合国的支持和鼓励,另一点原因是冷战结束后出现的世界“缩小和碎片化”趋势)。〔5〕因此,在综合安全的画面里, 不能不考虑各种团体的安全利益,尽一切可能对此加以顾及和平衡。当然,做到完全均衡和让所有人满意是不可能的,例如,生态保护机构要求降低经济发展速度,动植物保护团体希望禁止捕捉稀有动植物,女权保护组织呼吁男女真正完全平等,甚至还有一些在常人看来难以理解和接受的利益集团及其要求,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可能以有限的资源和单一的价值尺度让它们彻底满足。然而,采取灵活多样、“和颜悦色”的办法而非简单粗暴的态度,用建设性“整合”而不是强制性压服的办法,是对待各种势力见长的NGO的合适途径, 亦是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以“开明”形象自我更新、不断提高的必然。不论是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社会还是安定祥和的国内社会,都应当而且可能给予各种NGO 以更大的活动空间和更和谐的共处关系。

第三是全球利益。近些年来国际上要求重视全球性共同利益和“人类整体安全”的呼声日益强烈,所诉求内容涉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气候变暖、大气臭氧层遭破坏、大片森林被毁和田地沙化、微型化基础上的核扩散、公海及极地资源被污染或损耗性开发、太空及外太空有可能变成少数军事大国的试验基地和竞赛场所等严重事态和现象,等等。不管有什么差别,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这些事态和现象已经或可能成为全球性的“公害”,全都威胁了整个人类的生存甚至地球作为一个星球的存在价值,而解决或缓解危机的努力又不能单靠个别国家的实力,不能不超越旧式的国际法范围和主权理解。从综合安全的角度观察,这里面的最大难题在于协调和处理各国的自主发展与全球的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它们彼此间经常存在着一种互相依赖又互相制约、互相支持又互相对立的复杂关系。如前所述,民族国家及其主权地位是国际法得以履行、国际合作得以建立的基础。但另一方面,全球性问题变得如此严重,以至于如果没有必要的主权约束(不论自我约束还是外部性约束),以及使国家的议事日程与国际要求一致的安排,国家自己最终也有可能受到严重损失,包括传统安全利益的损失。综合安全观的提出,有可能使人们意识到它们之间的辩证联系,并且依照对各种问题重要性先后顺序的认识,逐渐确立新的国内制度和国际合作安排。这是一个艰难的而又是必需的过程。

总而言之,综合安全观要求把以军事安全为中心的传统安全利益同个人安全、团体安全和全球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利益结合起来,在它们之间保持某种均衡状态,避免任何“走极端”的做法。

下篇:若干重要理论概念的修正

确立综合安全观念,不仅要求对概念本身做出重新界定,更需要对构成这一概念的理论基础做出重要修正。笔者以为,有三个重要理论概念特别需要重新思考,它们是:国家利益、权力和政治。

1.国家利益

传统安全观以“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 亦可译为“民族利益”)为最重要的根据。就是说,当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或威胁时,安全便受到了损害或威胁。因此,安全保障的基本内涵便是保卫国家利益。原则上,这个道理是不错的。问题在于什么是“国家利益”以及如何实现国家利益。〔6〕

依笔者看,存在两种国家利益观。一种是传统的观念,另一种则是基于全球化的理念。前者当为传统安全观的依据,后者才是新的综合安全观的基础。

第一种观念的典型是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的说法。〔7 〕它为了“使美国在冷战结束以后的今天继续发挥冷战时的那种作用”,确定了五项“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防止美国遭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袭击;防止在欧洲或亚洲出现敌对的霸权国家;防止在美国边界上出现敌对的力量,或者出现握有海上控制权的力量;防止全球贸易、金融市场、能源供应和环境体系发生崩溃;确保美国盟国的生存。不难看出,除开第四项内容之外,其余几项全部与传统的军事安全有关。而且,即使有关全球贸易、金融市场、能源供应和环境体系的说明,也服从于军事安全的主要考虑。像越来越多的人指出的那样,它们反映出一种根深蒂固的“冷战思维”,是近半个世纪的两极对抗给某些战略思想家留下的思想印记。不能说这种思维没有一点根据。事实上,今天的世界仍然远不太平。任何国家都不能以本国的军事安全和生存代价作为“赌注”去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但是很显然,仅仅依据“战争理性”思考问题,把安全考量范围锁定在“战与和”、“生与死”的逻辑内,以此来设计本国的战略图谋,这样一种途径在人类即将迈入21世纪的当口是有缺失的,甚至是偏狭的。依笔者管见,这种逻辑的最大失误在于,它无视国际社会和各个国家随着历史发展而出现的演化与进步。试想,除开程度差别以外,1997年它所规设的安全竞争画面,与一百多年前的欧洲普法战争时期或者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又有多少区别呢?

另一种国家利益观力求避免落入“冷战思维”的误区,是符合时代特点和正确的观念。它首先承认民族国家仍然是今日世界格局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利益单位,把国家利益的追求视为合理的、确当的、符合大多数国家需要的追求;同时把国家主权、民族生存与军事安全看成是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国际法的履行的重要前提。然而,它特别注意到全球化时代的新特点、新趋势,注意到国家民族的安危及发展与国际共同体“唇齿相依”的关系,注意到和平与发展、协调与合作的主题正在取代“战争与革命”、矛盾与对抗的基调。因此,新的国家利益观大大扩展了内涵,修正了与冷战对峙时期相联系的某些内容。例如,它要求决策者不是简单地根据政治意识形态(各种“主义”)的考虑,设计和推广国家的对外政策,〔8〕要求在安全估计中加大发展安全、贸易安全、 金融安全、生态安全、移民或难民安全等内容的分量,要求以发展求稳定、以合作求和平,要求重视国际合作、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等问题,要求摒弃旧式的一味“以邻为壑”、“远交近攻”、“先发制人”等博弈策略,代之以“睦邻友好”、“求同存异”、“合作双赢”等战略设计。尤其是,新的国家利益观要求各个国家不是死守传统主权界限,而是灵活掌握、进退适度,“舍小利求大义”,以短期利益换取长期价值,以新的姿态、新的贡献在全球化的国际社会“安身立命”。〔9〕

2.权力和政治

如同传统安全观建立在权力政治学之上一样,新的综合安全观必须奠定在对“权力”(power, 也译“实力”)及“政治”本身的重新思考与界定的基础上。

以往的国际政治学分析,几乎把注意力完全聚焦在国家的实力、国家间的较量和国际斗争问题等范畴上,所以,人们往往不无道理地称之为“权力政治学”(power politics)。一谈起“权力”(实力),似乎只有政治的权力、政府的权力、国家的权力和政治家的权力。连那些流行的“结构”分析,也多半是关于国家间的政治结构、超级大国和列强的等级结构及力量对比的结构等等的讨论。整个国际政治及国际关系仿佛完全围绕争夺国际权力金字塔的不同位置展开。并不奇怪的是,在以往的国际安全及国际政治研究中,不论中国外国,所谓“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分析显得特别发达, 典型事例有各种战略战术分析(如战争目标、战争手段、战争进程以及信息论、决策论和博弈论等内容)和各种对外政策分析(如战略同盟问题、贸易战问题、大国关系问题、国际组织中的斗争策略问题等内容)。而与此相比,涉及广泛内容的所谓“低级政治”(low politics)分析则力量弱得多,深度浅得多。典型事例如生态政治分析、贸易政治分析、金融政治分析、女权政治分析等等。连不同的称谓也能从一个侧面映射出旧的偏好。追根溯源,这种局面的形成既与冷战格局有关,也在一定程度上同美国人在战后的霸主地位有联系(包括对国际政治学的影响)。正如英国当代著名国际思想家斯兰吉奇指出的那样:“美国人有一种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他们比较愿意把目光集中到民族国家的政府那里,分析国家的对外政策(政治和外交政策)”;“当他们说国际政治经济学时,似乎是指一种狭窄的、有关国家对外政策的分支科学;他们对所谓‘战略贸易政策’的过分关切,同样反映出这种偏狭性”。〔10〕

为了使综合安全观深入人心,从研究领域讲,应当以适应全球化趋势的国际关系和国家内部社会关系的全方位研究,逐步取代狭隘的权力政治分析;以新的世界政治的探讨,逐步取代或充实旧式的国家间政治的讨论。更进一步说,以新的权力观和政治观逐步修正传统的权力观和政治观。首先,新的权力观大大扩展了“权力”的行使主体和范围,就是说,不只政府有权力,政治家有权力,而且企业界有生产权力,金融寡头有金融权力,知识界有知识权力,社会有舆论权力,恐怖主义集团或生态犯罪分子有特殊的威胁权力,全球共同体有国际道义和组织网络的权力,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用这种权力观观察,譬如讲,去年下半年以来震动亚洲和全球经济的金融危机,绝不只是一种金融现象,它更多反映着政治结构、生产结构和货币结构的内在联系,它所产生的巨大的冲击力、破坏力绝非由政治家或部长们能够简单创造或缓解,而是市场力量和国家力量及个人力量综合一体的产物。这种新的权力观向人们展示的是真实的、立体化的世界政治,表现出国际经济政治化、国际政治经济化的日益强烈的互动趋势,以及各种因素作为一种合力的组成部分发挥特有作用的互动框架。包括民族国家在内的任何层次的力量、集团或个人,都只能是顺应而不是逆转这种趋势,适合而不是选择这种框架。其次,新的政治观也要求人们重新思索“政治”的范畴。换句话讲,在新的思维方式里面,“政治”不再仅仅是国家层面的政治、政府的政治、甚至狭窄了的政治家的政治,而是表现为全方位、多层次、渠道广泛、日常生活的政治现象和政治过程。比如,金融危机创造着金融政治,环境保护失衡产生了生态政治,不同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推动着不同的生产性政治,核扩散和水资源短缺的新形势分别造成了新的核政治和水政治,社会稳定或社会动荡的局面各自构成了社会稳定政治和社会动荡政治,等等。再次,作为以上两点的自然延伸,在新的“权力”和“政治”范畴下面,安全观逐渐离开了原有的国际政治学重心,朝着更加全球主义的基点瞄准和靠近。它意味着,人们在谈论新的“安全”时,既有外交的、政治的和军事意义上的安全,也有金融稳定、环境保护、贸易平衡等意义上的安全,还有社会协调、经济稳定、个人安心等意义上的安全。它同时意味着,“政治的”世界与“经济的”世界不是隔绝的,选举过程与金融过程不是分开的,“安全”的结构与生产的结构或知识及舆论的结构不是对立的。它当然还意味着,一个好的国家政治,不只是能够保证民族整体不受威胁或领土边界不受侵犯,而且能够确保公民个人权益不受干扰、各种团体声音和力量互利互助、国家与社会协调共处,以及能够合理有效地处理坚持国家的基本主权同向国际社会出让一部分传统权力以便于国际合作之间的矛盾。

以上的研究证明,综合安全的研究不仅对于我们国家重新思考对外方针有利,而且对我们学术界重新定位研究取向有益。在探讨综合安全概念及其理论基础的时候,人们不能不一边针对具体问题做出分析,一边思索旧的研究角度和方法存在的毛病。在面临困境和挑战的今天,我们应当在讨论安全问题的过程中,尤其在分析全球化时代的新的安全难题的过程中,一方面将安全观念(以及政治和权力观念)应用到其他领域,另一方面把应用过程中得出的结论或想法充实、改进和修正原有的安全理论,令国际政治学的“话语结构”扩展到更大范围。依笔者管见,这才是使古老的国际政治理论更具生命力的有效方式。所以,从方法论的角度讲,综合安全观的提出,亦是国际关系学科回应时代挑战、实现理论更新的一次机会。


注释:

〔1〕欧美学术界的研究出现得更早一些,例如可参见:J.S.Nyeand R.O.Keohane,"Transnational Relations and World Politics:An Introduction",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25,1971,PP326 —350;中国学术界的类似研究始于90年代初,例如可参见:赵英著 《新的国家安全观:战争以外的对抗与抉择》,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

〔2〕关于“全球化”的概念, 可参见拙著《当代国际政治析论》第一章“全球化:概念与动力”,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第1版,第1~46页。

〔3〕美国最有名的国际政治思想家汉斯·摩根索认为, 国际政治(他也称作“国家间政治”)的主题是“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见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

〔4〕《当代国际政治析论》第二章“主权观念及其制约”, 第59~60页。

〔5〕参见王逸舟:《国际政治中的非政府组织》,载《东方》, 1995年第5期。

〔6〕参见阎学通:《中国国家利益分析》,天津人民出版社, 1996年5月第1版。

〔7〕转引自亨廷顿:《美国国家利益受到忽视》, 美国《外交》杂志,1997年10月。

〔8〕并非偶然的是,即便在外交政策上最意识形态化的美国, 类似亨廷顿教授这种比较保守的国家利益观,也受到日益增多的批评。去年10月,笔者在拜会亨氏在哈佛的同事、另一位世界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和战略思想家约瑟夫·奈伊教授时,便亲耳听到了他对前者的“美国利益受到忽视”一文的基本出发点的批评。

〔9 〕当中国主席江泽民在哈佛大学演讲中谈到“把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带入21世纪”的命题时,我相信,他是针对某些美国人的“冷战思维”有感而发的。

〔10〕Susan Strange,"Political Economy and internationalRelations",in Ken Booth and Smith, eds., InternationalRelations Theory Today, 1995, by The Pennsylvania StateUniversity Press,p.164.

〔11〕Gereth Evans ,"Cooperative Security and IntrastateConflict",Foreign Policy Fall 1994.


原文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京)1998年第04期 第5-9,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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