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泰:从流氓谈到游民、游民意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96 次 更新时间:2015-04-28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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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 (进入专栏)  

说来不算遥远,只在十多年前,“流氓”这个词还是极厉害的杀手锏。如果某某女士在大庭广众之下,杏眼圆瞪、怒气冲冲,斥某人“耍流氓”、某人是个“臭流氓”,这便是个重磅炸弹,极具威慑力量,在场者愤怒的目光马上就会像利剑一样投向“耍流氓”者,直看得他地上有个缝儿都会立马钻下去。如果观众中再有几位勇敢之士的话,就会演出一场全武行的活剧,拳脚齐下,“耍流氓”者在饱餐一顿老拳之后披花挂彩、一瘸一踮地被革命群众送进公安局,从此声名狼藉,在社会上难以立足。因此,斥责人“耍流氓”“臭流氓”仿佛成为许多自重身分的女士们的口头禅了。在他们“与人奋斗”时,时时祭起这个法宝,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至于芸芸众生,也最怕与这顶桂冠结缘,一旦沾了边,那可真是造了孽,万劫不复。那时候五类分子曰为地富反坏右,“坏”虽然只是位居老四,并非顶尖地反动,但因为“坏”这顶帽是赠给那些难以经济成分(如地、富)或具体政治行为(如反、右)归类的孤魂野鬼的,而“坏”这个朦胧、模糊概念更易于引起丰富的联想,于是大多数人便认为“坏”便是流氓成性之人,因此,“坏”分子的名称最臭,境遇最糟。1966年“红八月”“小将造反”之时,我所在的单位中被“革命群众”们“格杀勿论”的就是“坏”分子。而其他四类虽也饱经“触及皮肉”与“触及灵魂”的革命,但还都侥幸活了下来。可见流氓引起人们的憎恶之深。

可是,曾几何时“流氓”不再是迎风臭出八里地了。甚至,在某些人的心目中它“香”了起来,有些人居然以“流氓痞子”自居了。这在生活与小说中是不罕见的。有的以“痞爷”自居,时不时地就会抛出“你把老子怎么样?老子流氓一个”。屏幕、电台上流氓话不绝于耳。也许是不懂,或许是好奇,电视、电台的播音员或主持人们,把那些不登大雅之堂、甚至连市井细民在公开场合都羞于启齿的江湖黑话或着眼于两性关系的荤话,毫无羞赧地说给亿万观众。随着对“流氓”恶感的“淡化”,在公共场合,例如在公共汽车上,大多女士也很少以此指控他人了。有时偶尔碰到一两位老派人物祭起此法宝时,亦难以促成群情激愤的场面,反而往往会招来嘻嘻地讪笑。总之,随着流氓与流氓现象的表面化,人们反而见怪不怪了,难道真是“司空惯见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吗?这要从根上谈起。

“流氓”一词,古代并无贬意。所谓“氓”就是“民”的意思。《孟子》中就有“愿受一廛而为氓”(意为,原意从您这里接受一份产业而成为您的子民),“流氓”也就是流民,古代或称游民(两者也有区别,流民多指汇成洪流的失业之民,游民多指失业游荡的游手好闲之徒),他们是社会震荡与社会动乱的产物,而社会震荡与社会动乱自春秋战国以来就周期性地存在着。封建社会所称的“民”,包括士农工商四大类,他们维系着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成为社会的柱石,又称之为“石民”。而流民、游民是从“石民”中分离出来的,他们失去了产业、工作,在他们原有地方居住不下去了,或成帮搭伙地在农村中流动,就食于富庶地区或进入城镇成为城镇居民的底层,在那里勉强求活,前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宋以前,后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宋以后(这个问题极复杂,这篇小文不能细说,读者有兴趣可参阅拙著《中国流民》,香港中华版,1992年)。如果流民、游民愈多,社会震荡不止,很可能会演变成暴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农民战争”)造成战乱。通过若干年的战乱、残杀、瘟疫、饥饿,人口剧减,有余田地激增;人际关系又藉诸武力、才干做了新的调整,新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各安其位,不打算再争斗下去了,社会重新稳定,老百姓仍分为士农工商,经济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在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开始了新一轮的运转。到了宋代,由于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型制的变化与人口的激增,城镇之中游民日众,逐渐形成了游民阶层。而游民阶层之中的腐败分子,就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流氓。它与古代意义的流民有关,但两者不是一回事。下面我们所说的流氓都是现今带有贬意的流氓了。

流氓完全是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他们往往依靠偷盗、欺诈、赌博、拐卖、行骗、卖淫、欺压良善等不正当手段为生,社会上的种种丑恶现象大都在他们中间滋生。他们愤世嫉俗,反对一切贫富不均,但同时又梦想一夜暴富,坐拥百城,而且为此不择手段,为财而死;他们既可打家劫舍、劫富济贫,也会骚扰百姓、为害乡里,加剧社会矛盾;他们标榜江湖义气、四海一家,但又往往拉帮结派、内讧内斗不断,为了个人私利或帮派利益,反目成仇,聚众械斗,心狠手辣;他们既反对封建专制权力的代表——官府,又崇尚暴力、权威,以暴易暴;他们既不满当代最高的封建统治者,又幻想取而代之,或者辅佐造反的英雄做打天下的开国元勋,封妻荫子、福禄绵长。在斗争中,见胜利则趋之若鹜,败则作鸟兽散,甚至沦为旧统治者的走狗。即使他们推翻了旧的封建统治者,也马上就会成为新的封建统治者。他们上台后在压榨人民、控制百姓方面丝毫不亚于旧的统治者,甚至其手段更为刁钻、更为残酷、更为野蛮,因为他们了解下情,洞悉人间的情伪利弊。朱元璋之代元便是很好的一例。当人们欢庆朱明把自己从异族统治下“解放”出来的时候,同时发现他们迎来的是一位更难伺候的新主子。

中国历史上以游民或流氓身分登上封建统治宝座者还真不少。两千年中第一位享大名的游民便是刘邦。他不是丧失了产业,而是不务产业,只以交游和不正当的活动为正业。他与游士相结合,以游民为骨干,因利乘便建立了汉朝,当上了皇帝,后世将其视为流氓皇帝。当然,也有业儒为他编造了不少神话,以为衮冕与光环,但中国最正直的史学家司马迁却把他的流氓本色与风采描写得淋漓尽至、栩栩如生。据此,三四十年代的四川畸人李宗吾把他的“成功”秘诀概括为“脸厚心黑”,也就是“把流俗所传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一一打破,又把礼义廉耻,扫荡净尽”(见《厚黑学》)。心如煤炭,则干坏事没有一点心理障碍;脸若城墙,则杜绝了一切愧作之情;感情上没有包袱,固可以轻装地对他人实施掠夺。这正是我们下面要提到的流氓意识与流氓手段的核心。它为后世许多梦想变泰发迹的人们大开方便法门。

当然,古往今来发迹的游民不止是刘邦,几乎每朝每代都有这类人物,登上皇帝或国王宝座的也有不少。游民在社会垂直流动中是最活跃的阶层。他们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无法再向下流动了,但他们的突然发迹则十分引人注目,其社会示范效应自然十分显著,有些甚至被编成小说、戏文加以演述(如程咬金、薛仁贵、刘知远的故事)。他们不仅引起处于社会底层人们的歆羡,正像现今人们爱读《曼哈顿的中国女人》一样,甚至会使得一切不得志的人们垂涎三尺。因此,在社会变革或社会动乱剧烈的时期,游民意识及其恶劣面的极端表现——流氓意识的泛滥,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阶层;流氓气被许多人当作英雄性格学习与效法,不仅毫不足怪,而且也是必然的了。知识阶层不仅对此不能抵御,士大夫性格中的游士心态与其相结合,使之更富于欺骗性。这是自宋以来就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近百年来为害尤烈。因为自清中叶人口激增,西方帝国主义入侵,社会演变极为剧烈。大批的人口被抛到社会正常秩序之外,成为四业不居的游民。他们拉帮结派建立游民组织,天地会、哥老会、青帮、红帮、在理会几乎覆盖了中国的大小城镇,甚至本意在于推动社会进步的政治革命、社会革命都不得不借助他们的力量(就其本质讲,游民并不是社会的进步力量),其思想意识更是波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鲁迅先生《阿Q正传》中的阿Q,只是一个没有固定的职业、收入与居处的、带有浓重流氓色彩的游民,而阿Q精神却在各个阶层的人身上反映出来,并被看作是国民性的重要部分,这正说明了游民意识的广泛影响,甚至成了“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鲁迅语)。鲁迅的告诫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警惧,当它以“革命”形式(尽管是阿Q式的革命)出现时还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由衷的敬仰呢!几十年种种的“革命”的喜剧、闹剧,人们经历的还少吗?

平常所说的“耍流氓”“流氓气”与流民意识或流氓意识还是大有区别的。前者是表面化的东西,后者才是问题的核心。《芙蓉镇》中的王秋赦,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流氓气十足的痞子,而李国香以批“资”出名、反“右”起家,以善于整人、工于心计见长,看来与流氓意识不搭边,实际上她与王秋赦没有多大区别,他们都是以短浅的个人私利为中心,没有一定的原则,或说没有固定的价值观念,一切随缘而定,以作戏的态度对待人生和处理问题。鲁迅对此有很好的描述:“和尚喝酒他来打,男女通奸他来捉,私娼私贩他来凌辱,为的是维持风化;乡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来欺侮,为的是看不起无知;剪发女人他来嘲骂,社会改革者他来憎恶,为的是宝爱秩序。但后面是传统的靠山,对手又都非浩荡的强敌,他就在其间横行过去。”(《流氓的变迁》)流氓本身乃是社会的渣滓,是社会秩序的毁坏者,可是他们却敢堂而皇之以“维持风化”与“宝爱秩序”者自居,这不是极为滑稽可笑吗?其实这极正常,他们没有任何固定的价值取向,东风来了是东风派,西风来了则是西风派,他们无非是“借传统的靠山”、“横行过去”取得点利益,给并非“强敌”的对手造成点损害,以取得心理的满足,这与阿Q打小D、调戏小尼姑一样。当然,他们更可以“革命”为靠山,在“革命”名义下去干这一切。李国香整胡玉音就是一例。

流氓溷迹城镇、见多识广、头脑灵活,心目中没有什么崇高和要持之不变的东西,一切都是玩玩而已。那么无论什么理论、学说、道德观念、价值判断都可以“化为济私助焰之具”。鲁迅曾说:“前人之勤,后人之乐。要做事的时候可以援引孔丘墨翟,不做事的时候另外有老聃,要被杀的时候我是关龙逄,要杀人的时候他是少正卯;有些力气的时候看看达尔文、赫胥黎的书,要人帮忙就有克鲁巴金《互助论》;勃朗宁夫妇岂不是讲恋爱的模范么,助本华尔和尼采又是咒诅女人的名人……”(《有趣的消息》)在这些人面前一切规范都显得无能为力,似乎只有强制与暴力才能使他们稍有畏惧。可是当革命来临或社会转型之际,一切旧的规范、法制被打烂,而新的规范、法制没有建立起来或建立起来而没有权威性的时候,流氓的横行、流氓意识的泛滥也是自然而然的,特别是因为他们比任何阶层都更热衷破坏秩序从而顶着革命的桂冠的时候。他们仿佛代表了社会正义、冲决、扫荡着一切,被社会捧为当代英雄,大多数人不是盲从者就是看客,即使有识之士也不敢说三道四。

现在言及“十年浩劫”,谁都敢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几句了,可是当时不要说这些灸手可热的顶尖人物令人谈虎色变,就是迟群、谢静宜等三四流的角色,亦属禁脔,是碰不得的。有位老先生说了几件姚文元之父姚蓬子的旧事(不都是坏事),就被其所在单位的革命群众“愤怒”地揪了出来。批得死去活来。这种依违于政治权势而不顾社会正义与是非真理的社会风气,我们何以名之呢?难道它与缺少执著的操守、游移于是是非非之间的游士、游民心态无关吗?于是十多年间,王张江姚以纵横捭阖的流氓手段毫无顾忌地横行于上,而众生以游民作风曲随于下,所以才会造成全国性的破坏。钱钟书先生语重心长地说,十年浩劫中更应写的是“运动记愧”(见《干校六记•序》),可是又有多少人对“愧”字有所感悟呢?巴金老人的“忏悔录”又引起多少人的暗中窃笑和公开的反对!

然而,十年浩劫中的种种表演,人们很少把他们与游民、流氓联系起来,那是因为这一切都被“革命”、“主义”等掩盖着。有些人戏也演得真彻底,从天安门城楼一直演到正义路一号,仿佛他们真是生不逢时的革命家。他们的彻底超过了真正的演员。鲁迅曾说杨小楼在舞台上做戏,但下了台决不还认为自己是关羽,而这些离开了表演就不能活的人们是要“提着青龙偃月刀一路唱回自己的家”的(见《宣传与作戏》)。如果非要说这其中还有点“革命”与“主义”的话,那么它们也是“假冒伪劣”的。不过,那时人们的“思力”不及于此,因为中国文化传统之一便是给有权有势者的头顶上涂上一轮光环,以表示他们的不同凡响(这一点可以按诸历代史书),在“旗手”没有翻车、“革命家”没有倒台的时候,怎么能把他们与流氓联系起来呢?于是,“流氓”这个词只风行于极细微的,但又是普通百姓们最关切的“男女关系”之中。人们还不知道中国这个游民众多的国家(指近百年来),不仅游民意识极易影响到其他阶层的人们,而且游民中的腐败部分——流氓及流氓意识、流氓手段也常常在政治、经济、文化诸领域表现或反映出来,特别是当这些领域处于无序状态的时候。社会的无序状态不仅给旧有游民意识与流氓意识提供了可以驰骋的赛场,而且在这种状态下易于滋生新的游民或流氓。

几年前就有人撰文告诫人们要警惕社会的流氓化,其实这是社会转型期间、经济生活无序状态的增多之时必然产生的负面现象。可悲的是人们对它的态度。经济领域不必说了,在这个领域中流氓的冒险精神与无原则性,不遵守任何规范的处世原则得到了最充分的表演,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过去只行于江湖黑道的敛财手段,如今堂堂的厂家就敢运用。几个人一凑合就可以在道路上设卡收钱,仿佛是强取买路钱的山大王。今天“宰”人,明天被人“宰”,人人都骂假冒伪劣,但市场上又被假冒伪劣充斥。听说一个享大名的酒厂,自己就生产着自己的名牌假酒,为了眼前的蝇头微利竟如此不爱惜自己创出的名牌。甚至大名鼎鼎的中央电视台“质量万里行”记者采访队(俗称打假队)都被人假冒,这真是一个绝大的讽刺。只要能来钱什么都敢干。一个工作了仅八个月的银行女职员竟贪污赃款三百余万。我曾对同事说:“看来她拿钱比我们领稿纸都方便。”有时为了一点儿小利也不惜丧尽天良,如割高压电缆、偷变压器;为了赚得三五元,不顾患者性命,为之注射假药;有的厂家生产外科用的接骨钢板(一个也就几十克重)竟用劣质钢材,患者用了之后一行走就断裂,非得二次开刀不可,一个钢片满打满赚能有几文钱,可恨的是厂家在这上做手脚。这真是应了马克思所说的,资本家可为百分之二百似上利润冒上断头台的危险,而流氓无产者仅为烧酒、香肠便可以出卖自己、打击陷害他人。用种种流氓手段发了财的所谓“大款”们,他们能用钱去干什么?无非是吃喝嫖赌而已。这些正如过去在社会变革中变泰发迹的游民一样,是不是也在引起人们的歆羡呢?

随着商品经济的冲击,先天不足的知识界也在被眼前利益融化。就是有些爱惜羽毛的知识分子也在随波逐流迎合社会上庸俗风气,在精神产品上降低品格。

这些现象还可以无限地罗列下去,但我写此文的目的不是揭示这些,而是要让人知道在它们背后活跃着的是游民意识、流氓意识,知识界在抵御它时应该和能够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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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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