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之水:《诗经·伐檀》赏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1 次 更新时间:2015-03-27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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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①。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②。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③。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一章)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④。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亿兮⑤。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⑥。彼君子兮,不素食兮。(二章)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⑦。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⑧。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⑨。彼君子兮,不素飧兮⑩。(三章)

①毛传:“坎坎,伐檀声。寘,置也。干,厓也。风行水成文曰涟。”按诗中之檀,均指榆科之檀树,又名青檀树。《郑风·将仲子》“无折我树檀”,毛传:“檀,强韧之木。”《论衡·状留》“树檀以五月生叶,其材强劲,车以为轴”,是也。今人汪宁生以为,伐檀之后置于河干,乃制车备料之必须工序,即为防止木料干裂及腐烂、生虫,而先置于河边浅流中浸泡。

②毛传:“种之曰稼,敛之曰穑。一夫之居曰廛。”钱澄之曰:“此曰三百廛,则三百夫之家。《易》云‘逋其邑人三百户’,《论语》称‘伯氏骈邑三百’,盖下大夫食邑制也。此云取禾,以食邑所入言耳。”

③郑笺:“貉子曰貆。”

④毛传:“辐,檀辐也。侧,犹厓也。直,直波也。”《尔雅·释水》“直波为径”,郝懿行《义疏》云:“直又训徒也。徒波,无风自波,对沦漪皆因风成文,此自生波,故曰直波。直有径遂之义,故曰径也。”

⑤毛传:“十万曰亿。”朱熹曰:“盖言禾束之数也。”

⑥毛传:“兽生三岁曰特。”

⑦毛传:“檀可以为轮。滣,厓也。小风水成文,转如轮也。”

⑧朱熹曰:“囷,圆仓也。”

⑨毛传:“鹑,鸟也。”钱澄之曰:“貆、特、鹑,皆举其小者言之。獾为貉子,特为豕子,特比獾为易得,而鹑比特为犹小,然皆悬之于庭,以见未尝择其大而舍其细,则贪之至也。”

⑩毛传:“熟食曰飧。”范处义曰:“素餐、素食、素飧,初无异义,再三叹之,且以协音韵耳。”

“坎坎伐檀”,正如《小雅。伐木》之“伐木丁丁”,并非“劳者歌其事”,当然不必是伐木者所为诗。诗所称美的“不素餐兮”之君子,自然也非既稼既穑、既狩既猎的劳作者。孟子于此“君子”解释得颇为明确:“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孟子·尽心上》)孟子解诗常常不是贴近诗意说,但这里发挥君子不素餐的意思,并非断章取义。戴震曰:“讥在位者无功倖禄,居于污浊,盈廪充庖,非由己稼穑田猎而得者也。食民之食,而无功德于民,是谓素餐也。首二言,叹君子之不用;中五言,讥小人之倖禄;末二言,以为苟用君子,必不如斯,互文以见意。”此说大抵得诗意,只是“首二言”云云,不很准确。而首二言究竟为赋,为比,为兴,且取意为何,本来有许多不同的意见。苏辙说:“君子之仕于乱世,其难合也如檀之于河。”范处义以为“檀,木之良者,可以为车之轮辐,今乃伐而真之无用之地”,“犹君子不得进仕,俾之家,食非所宜也”。此两说都是以比意为解。姚际恒曰:“此首三句非赋,非比,乃兴也。兴体不必尽与下所咏合,不可固执求之。只是咏君子者适见有伐檀为车,用置于河干,而河水正清且涟猗之时,即所见以为兴,而下乃咏其事也。此诗美君子之不素餐,‘不稼’四字只是借小人以形君子,亦借君子以骂小人,乃反衬‘不素餐’之义耳,末二句始露其旨。”吴闾生也说:“本意止‘不素餐’耳,烘染乃尔浓缛。”后两说似较合于诗意。宋玉《九辩》“窃慕诗人之遗风兮,愿托志乎素餐”,用《伐檀》意也。不过,虽曰“兴体不必尽与所咏合”,却也并不是全没有一点儿映带关系,而在很多情况下,它正是用来构筑诗境的,即如“伐木丁丁,鸟鸣嘤嚶。出自幽谷,迁于乔木”,亦如“坎坎伐檀兮,真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而且,又何必一定是当日所见呢。或曰“屈子之作《离骚》,其格调与此相似”(袁金铠),不过《伐檀》非诗中之“君子”自叹身世,故其中所寓之爱憎,非由个人遭际而来,其关切之情,或更深广吧。

《大戴礼·投壶》:“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鸣》《貍首》《鹊巢》《采蘩》《采蘋》《伐檀》《白驹》《驺虞》。”《晋书·乐志上》:“魏武平荆州,获汉雅乐郎河南杜夔,能识旧法。”“传旧雅乐四曲,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声辞。”钱澄之因此推论道:“以列国‘变风’与《南》《雅》并列而总之为‘雅’,岂以其音节,不以其辞意耶。”“变风”之说本来不可靠,不过《伐檀》即以辞意言,也当算作“正声”,古既有“歌诗必类”之说(《左传·襄公十六年》),则乐与舞与歌,皆当如此,那么《伐檀》的音乐风格当与“古声辞”中的其他篇章近似,故传唱如是也。


原载:《诗经别裁》,江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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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黎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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