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磊:中国刑法学是谁的时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9 次 更新时间:2024-04-1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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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磊  

【说在前面】

下面的文字是偶然在博客上看到博文后,引发的遐想。2011年正义网法律博客上,网名为“红尘的鱼”发表博文《刑法学界的权威与争鸣》,《检察日报》2011年12月22日第03版全文转载。自此引发了中国刑法学张明楷时代的热议话题。这篇博文是从博主读过张明楷的书开始的。新中国的刑法学界,高铭暄一直是祖师爷。高老全程参与了中国刑法典的创制,他主编的“红宝书”(我国第一部刑法学教科书)是中国法学界最畅销的图书(没有之一,文革结束的时代人们异常重视刑法,法学成为显学,他主编的刑法教科书最为畅销),他的学生大多成为中国刑法学界、实务界的中坚栋梁,他的学术思想影响深远。武汉的马克昌是与高铭暄齐名的刑法学泰斗,他是“红宝书”的副主编,主要撰写者,他主编的“白宝书”(《犯罪学通论》)深刻的影响了几代法律人。一句“北高南马的时代结束了”,引发无数人的热议。

我从不避讳,我对刑法学真正的兴趣同张明楷有关。确切的说,是从读他不同于传统教科书的第一版《刑法学》开始,是从网上听到清华大学刑法学课程开始(张明楷讲授故意杀人罪)。读过张明楷的书,对于当时初学刑法的我来说,细致新颖(就像后来读日本学者松宫孝明的书一样,新奇);听过张明楷的课和讲座,对他风趣且细致的讲解印象深刻。“张明楷时代”的提法,不是吹捧张明楷个人,而是指中国刑法学自改革开放以后进入的一个新时期。张明楷是新中国刑法学大发展的代表人物,他不是这个时代的拥有者,而是这个时代的推动者。

张明楷在法学院校中知名度很高,与民法学的梁慧星、理论法学的朱苏力、诉讼法学的陈光中等人都是传说中的法学名家。大学同学在保研面试时,他选择的是经济法,但却大谈刑法,弄得面试老师都说你其实可以选择刑法。有风趣的同学,励志要成为张明楷一样的学者,即使达不到他的成就,也要先成就他那样的发型。


【民法学界有梁慧星的时代吗?刑法界与民法界不同】

上世纪90年代,关注中国民法的日本学者北川善太郎说中国民法学有王利明(理论界)、王胜明(立法界),中国民法必然“胜利”(胜明+利明)。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在《侵权责任法》研讨会上,对梁慧星的这个趣言(北川善太郎的话是对梁慧星说的,梁慧星在研讨会上讲给王利明、王胜明)回应说,中国民法胜利,是因为有彗星(梁慧星)照耀。刑法学界与民法学界比较,梁慧星与张明楷有诸多的相似之处。

(1)二人都是受日本法学影响,并向大陆介绍日本法学知识。梁慧星90年代的代表作《民法解释学》就是留日期间完成的,梁慧星的作品深受日本学者的影响,梁慧星的学生多是留学日本(韩世远、陈华斌等),梁慧星多年以来一直筹备中日民商法研讨会,成果丰硕。张明楷在90年代末到东京大学访问,正是这一期间的经历,他接触日本刑法开始反思中国刑法。从日本归来的张明楷,在国内刑法学界掀起了大的波动。因为张明楷的经历,中国留学日本的学者在国内较为活跃,中国与日本的交流增多。

(2)都在学术界地位荣宠。梁慧星和张明楷挂的头衔都很多,就不多介绍了。

(3)都积极推动中国法学的进步。梁慧星的主要贡献是在立法上,他从《民法通则》以后是中国民事立法的主要参与者,尤其是那部口碑极佳的《合同法》和争议颇多的《物权法》;张明楷在中国刑法的自洽和对外发展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为什么在民法学界没有梁慧星时代呢?因为中国民法没有成型,立法尚在进行,梁慧星的诸多观点还在于民法学界商榷之中。刑法学已经有了成熟的刑法典,理论基本成型,处于修改阶段。梁慧星是目前民法学术界辈分较高的学者,但他身兼立法者的角色,游走于学术界和实务届;张明楷之上还有辈分高的高铭暄等人,张明楷的主要身份是学者。刑法学界近年来的擂台较量多,张明楷vs陈兴良(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张明楷vs刘艳红,张明楷vs周光权(违法性)等,张明楷一直处于学术争议的中心。民法学界因为立法的不成熟,主要的对抗在立法阶段,梁慧星vs巩献田(物权法合宪性争议),梁慧星vs王利明(人格权独立之争),梁慧星vs徐国栋(民法体例之争)。梁慧星作为民事立法的学者也是立法者,处于争议的中心但这些争议的政治性更强,因此有人质疑梁慧星为政治学者。对比民法学界,可见有了成熟的立法和稳定的法学理论,以及前辈学者的贡献,才有了今天中国刑法学的大发展,才有从高马时代到张明楷时代的谈资。


【读两代刑法学人的书】  

回想起来,我们在大学所读的刑法学著作,确实以张明楷的为多:1.《刑法学》(第一版、第三版、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外国刑法纲要》(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3.《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4.《法益初论》(第二版,中国政府大学出版社),5.《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二版,法律出版社),6.《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第一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7《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8.《犯罪构成体系与构成要件要素》(北京大学出版社),8《日本刑法典》(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对比)读过的高铭暄、马克昌的书也多的很多:1.刑法学(第五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刑法专论》(主编,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与发展、完善》(北京大学出版社),4.《刑法学原理》(主编,法律出版社),5.《刑法肄言》(论文集,法律出版社),6《刑法续言》(论文集,法律出版社)7.《犯罪通论》(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8.《比较刑法总论》(马克昌著,法律出版社)

其他国内学者的书:1.陈兴良:《刑法哲学》(第三版),中国政府大学出版社,《共同犯罪论》,社会科学出版社,《教义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赵秉志:《刑法总论问题研究》(第1—4卷),3.苏友渔主编:《刑法学》,法律出版社(张明楷参编),4周光全:《刑法各论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5.黎宏:《日本刑法学精义》,检察出版社

至于张明楷的论文(这大佬400多篇啊),在核心期刊上看过的就更多。就我个人而言,我所知道的刑法学者,包括日本德国的(大冢仁、大谷实、野村稔、山口厚、木村龟二、西天典之、曾根威彦、福田平、松宫孝明等),他们的书多少都读过,但没有读张明楷的这么多。而且张明楷的书都是独著,与以往某些学者挂名编著,出版几十种,上百种同类书籍不同;张明楷的书和文章学术见解和逻辑上都一以贯之。


【实话实说的感想】

(1)我们知道的很多日本刑法学家,日本刑法著作,德国的刑法学家,大都是从张明楷的书中得知,而后才读到译著。

(2)通过读张明楷的书,系统的初步形成了刑法学的知识框架。

(3)读过张明楷的文章,对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才开始产生怀疑,才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

(4)张明楷在专著或文章中的分析和批判,引发了中国刑法学界理论研究的热潮,尤其是对总则部分,分则的解释问题等。

(5)张明楷的出现,引发了中国刑法学界向日本、德国刑法学界学习的热潮 ;

(6)张明楷的写作风格,使得中国刑法学界的学术论文风格多样

(7)张明楷出现以后,中国刑法去苏俄化的进程加快,中国刑法学与大陆法系的刑法学交流增进。储槐植是美国刑法学的引进者,张明楷就是日本刑法的引进者


【余感】

当然,读了张明楷的书和文章,再读日本学者的书,感慨也多。张明楷书中的某些内容,在日本学者的书中也有。写作的体例看,张明楷也和日本学者很像。 不管张明楷是不是已经成为“中国刑法学界的一哥”,他的作品还真得读。


【作者注】张明楷是50后,志在刑法学的法学青年,可以熬过他,成就下一个中国刑法学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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