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民营石油事件最新动态:民营投资者再次进京上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58 次 更新时间:2008-08-25 16:07

进入专题: 陕北油田  

陕北民营油田代表  

8月15、16两日,陕北榆林市靖边、横山、绥远和延安市安塞四县四名投资者分别到中央相关部委递交意见书,报告事件真相,表达投资者对5余额0、30日两次部门会议某些人员发言的不同意见。

就“陕北民营石油事件”致国家相关部委相关人员的一封信

今年5月份“陕北民营石油事件”进入正式诉讼阶段,特别是陕西地方政府官员再次对投资者的维权行动镇压以来,我们陕北石油投资者不断从各种渠道听到中央相关部委对陕西官员作法的肯定性意见。但在8月初正式了解到榆林市政府印发的“中省肯定我市石油清理整顿工作主要汇编”内容后,还是感到十分震惊。我们对各位参会人士在表态中所表现出的不明真相、轻率、思维方式和立场感到震惊。该文件反映了陕西三级政府官员5月份在北京的一系列活动,重点反映了5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专题会议,以及5月20日中办和国家信访总局牵头的联席会议对“陕北石油事件”的研究讨论情况。

由于担心这两次会议误导中央负责同志的看法和决策,并已经给陕西地方政府发出了错误的信号,我们投资者感到有必要也有责任就两次会议和各位的表态提出我们的看法,希望各位能够兼听则明,希望中央负责同志能够听到除官员汇报外的6万投资者的声音。

一、两次研究“陕北石油事件”的专题会议,只听取了陕西各级政府官员一方的汇报,6万多投资者、7位律师,200多位对这一事件进行过深入研究的我国著名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竟无一人与会。这能全面客观的掌握情况吗?这能得出正确的决策意见吗?

二、陕西省官员和参会的部委人士,多次提出投资者和律师以“维权护法”的名义,以“法律”的名义制造不稳定。请问除了“法律”的名义,“维权护法”的名义外还有什么名义?如果由各位来做,是不是要打出“替天行道”的名义?请问到底是谁在制造了不稳定?投资者在开采石油以前和开采石油期间上访过吗?依法维权过吗?是谁在大肆招商引资?是谁与投资者签的合同?是谁撕毁了合同抢了井?是谁想不补偿就不补偿,想怎么补偿就怎么补偿?把人家东西抢了,还不让喊几声冤,法律制定出来就是维护人们的利益嘛。比较一下律师介入前和介入后陕北油区的社会秩序,就知道律师才真正维护了稳定。自己的错误行为制造了不稳定,反过来又嫁祸于律师和投资者,要挟中央。我们投资者的目的从来都是明确的,就是维护我们的经济权益,问题妥善解决了,维权也就结束了。

三、陕西官员和一些部委人士多次提到投资者非法开采。当初招商的时候,政府说依据的是《矿产资源法》,近10年后抢井的时候政府又说依据的是《矿产资源法》,有这样引用法律的吗?这个所谓的违法开采到底涉及的是《矿产资源法》的哪条哪款,至今陕西没有任何一个官员能够说得出来。而实际情况是,《矿产资源法》并没有规定民营企业不能开发,只能由国家来开发。况且从当时的情况看,是经过中央有关决策部门批准的,开采行为是国务院领导许可的。按律师和法学家对陕西地方政府与中石油的协议,以及与投资者的合同的研究结论,民营企业的开采行为是中石油开采行为的延伸,只要中石油是有资质的,民企就不存在资质的问题。我国法律有一个最高原则,没有法律的规定,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应自己找理由非法地剥夺和限制个人的私有财产,包括私营企业家的财产。民营企业在陕北进行开采快10年了,政府收税收费也已经快10年了,征税本身就证明了政府承认民企经营的合法性。就是所谓的1239文件,提出的也只是收购、兼并、入股等方式。1239号文件是1999年下发的,而大多数投资者是在1999年后被地方政府招商鼓动来的,并与政府签订了合作开采协议,这能说民企是非法进入的吗? 这不是陷民于难吗?

四、陕西官员提到政府是“有偿收井”。请问是谁一开始提出了“无偿没收”的口号?后来所谓的适当补偿,总不能由你一家定价钱定标准吧。按投资者和经济学家的测算,实际补偿不到应补的20%。当时广东一家投资者开采的油井,中石油长庆局提出了3.8亿元的收购价格,陕西就只给人家补偿了7000万。陕西官员在会上提出的所谓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解决,对损失大、确实生活有困难的群众,采取低保、救济补助等措施解决了生活困难”,敢说是事实吗?直到现在还有多少投资群众流离失所,啼饥号寒。这不用辩论,一去便知真相。

五、陕西官员所谓处理了参与打井的干部。请问陕北有多少领导干部参与了打井,处理了哪几个?即使有干部参与打井,那只是你政府惩治腐败的内部事情,不能把所有投资者都赶走。就像国内有男人参与嫖娼,你就不能把所有的良家妇女都赶到国外去。油井没收后,直接参与钻采公司管理经营的不都是政府派去的干部吗?中央三令五申,专项整治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为什么在陕北地区就一直解决不了?各位应当了解,民企经营期间,给国家交了多少税多少费,办了多少社会公益事业。官员经营期间,产量下降了多少,税收减少了多少,办没办社会公益事业。查一查现在的油井是怎么经营的?既然是收归了国有,为什么出现了大量的干部富翁呢?查一查现在是否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陕西官员指着原来就没有污染过的一条河流给电视台记者看自己治污的政绩,指着民企自己改造的油井给记者夸自己管理上了水平,不是事实吗?

六、陕西地方政府暴力抢夺民营油井的录象已为国内外人士所了解。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陕北油区的社会秩序从此大为改观。而陕西官员对此却采取了相反的思维:把投资者在一块商量维权事宜叫做“非法集会”;把律师收取律师费(案所涉及的资产量,律师费是微不足道的),投资者筹集办案费用叫做“非法集资”;在投资者正式起诉前,出于善意和政府进行的协商对话叫做“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陕西官员为抢夺油井,为“息诉罢访”,各级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召集了不知多少次会议,采取了多少针对投资者的行动和对中央部委的活动,也能这么定性吗?花了多少钱,直到最近有人还在叫嚣要再花两亿元摆平各部委。花纳税人的钱来干这些事情,是什么性质呢?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5月11日,100多名投资者代表到陕西省委进行诉前对话,完全不是陕西官员说的那样围堵省委、省政府机关大门。当时9名代表在省委会议室与30多名各级官员对话,其他的代表就站在道路两旁静静地等待。一千五百多家石油企业只安排了部分企业参与对话。每个企业只派了一名代表,没有超过新上访条例五个人的规定嘛,6000人参与对话也没有违反规定嘛,这还暂且不论信访条例的规定能否作为违法的依据。

七、陕西官员强调《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专家学者以此为依据支持投资者的维权行动。其实政府开始抢井时,许多专家就对陕西地方政府的做法持反对批评意见。批评的依据是现有的宪法和法律,是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精神。投资者引用专家的发言,不是“断章取义”,而是每一个专家的发言要点。如果各位真要认真研究的话,我们可以把会议发言的内容全部送上。按某些参会人士的说法,后来制定的政策当然不能作为判定以前事件的政策依据,但上述既定的《意见》难道不应该作为探索解决矛盾,推动改革的政策路向吗?

八、从两次会议参加的部门结构来看,从会议的组织形式来看,从参会人员发言的价值取向来看,是与我国中央改革开放的大精神相脱节的,与建立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国家价值取向相脱节的,是与新一届中央政府亲民近民的要求相脱节的。我们不否认一些参会人员有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但这两个会议总的精神是有问题的。

尊敬的各位官员女士们、先生们,陕北民营石油投资者的法律维权正处于非常艰苦的阶段。尽管不断遭到陕西官员的严酷打压,但我们有问题最后总会妥善解决的信念。这个社会决不能允许一些人再恣意妄为,逆进步潮流而动。过去我们认为自己就是弱势群体,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实践,和两年多来的维权实践,我们认识到一个人一旦有了信念,这个人就是个强大的人。十几万涉油群众有了市场经济的信念,有了法律的信念,有了权利的信念,那就是强大的人民。“陕北油田事件”已为国内外所共同关注,已经成为中国改革中的一个历史性事件。我们要求自己,我们也希望各位在这一事件中扮演积极前进的角色,推动我国在国际上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目标的实现。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这不陕西官员一边还在抓捕,我们七、八个投资者又到北京给你们写信嘛。“言者无罪,闻者足诫”。

陕北6万民营石油投资者,600多万老区人民祝各位

身体健康 工作进步

2005年8月15日

追随勇敢者的脚步—因“陕北民营石油事件”而起

引起国内外持续关注的“陕北民营石油事件”,已经成为中国大陆改革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其标志性不在于涉及中国石油这一敏感话题;不在于涉及包括陕北六万民营石油投资者在内的十数万人之众,尽管这个人数已足以称之为“陕北人民”;也不在于涉及1500多家民营企业,上百亿元的民营石油资产,尽管这已经构成一个重要的民间经济产业。这一事件的标志性意义在于其让所有关注中国改革进程的人,明晰地感到中国大陆已经进入一个博弈的时代。

此次围绕石油进行的博弈,一方是数万充满活力并有所成就的民营投资者,另一方是掌握着巨大公权力的陕西地方三级政府官员。在这场博弈中双方都动员了各自所能动员的力量以达到自己的目标。投资者要夺回自己被政府官员夺走的石油财产,政府官员则要拼力维护掠夺后形成的现有秩序以及巨大的个人既得利益。到目前为止,投资者在事实真相、法律法理依据、学术理论界以及公众舆论上处于上风。陕西地方政府官员在越来越公开和严重的非法状态下,再次让其掌握的国家暴力在双方的博弈中起了支配作用。现已抓捕了10名投资者维权代表,和首席诉讼代理人朱久虎律师。其工作的方向还包括对舆论、各级法院以及对民营投资者支持力量的压制。投资者本意在法律轨道上对政府进行“法律行动”的明争,受到了陕西地方政府官员“稳定行动”的暗斗的阻击。从最近的形势看,这场博弈远没有结束,越来越多人士开始发出对投资者支持性的声音,加入到这场正在持续深入的博弈队伍中。

这场面对面的利益博弈,其实是另一场制度博弈的继续。在上一场民营石油经济与官办石油经济的博弈中,后者以失败告终。在官办经济被迫放弃的领域,民营石油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1998年陕西地方政府对中石油长庆局、陕西省延长石油局、社会企业及民营企业的统计数字比较中即可见一斑。民营企业开拓的地方石油的时间只相当于国有延长石油局的五分之一,产量却超过后者的1.8倍,而实现利税相当;从投资而言,民营企业不及国有长庆石油局的1/3,而产量却超过后者的一半,利税与之相当。区别还在于上述两家国有企业占据的是陕北地质条件最好的地方,而民营企业是在矿藏条件最差的山区发展起来的。第一场博弈的结果,为第二场博弈拉开了序幕。第一场博弈是按照规则展开的,第二场是因政府官员破坏了规则才引发的博弈。在是否按照法律规则解决纷争的问题上引起了新的更严重的纷争。在一个文明的国度,当问题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时候,毫无疑问,既定的法律就是双方都应认可的解决管道。

这是一场真正的博弈,作为中国大陆目前最大的行政诉讼案,其意义远超出了数万投资者与当地官员的利益纷争。这场博弈,正在见证着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否在沿着正确的轨道成长,见证着中国的法治社会是否在真正的法治精神中成长,见证着中国政府倡言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否在真正开始实施。这场博弈,考验着民众与改革者是否有力量战胜那些盗用市场经济大肆进行掠夺的势力,是否有力量战胜那些践踏法律或将自己的邪恶意志法律化、政府化的势力。这些势力在中国政府要求世界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同时,通过自己的胡作非为告诉世界,中国就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在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中提倡多元化,在国内不断出台政策法律打破垄断的同时,却在顶风作案要重建和维持自己掌控的腐败无效的官办经济;在中国政府反对某些国家继续冷战思维的同时,却对自己国家的民众进行顽固的冷战思维。他们把人民经济上的发展看成对自己地盘的攻城略地,把人民的依法维权看成犯上作乱。

中国正处在一个确立未来发展方向的紧要时期。像“陕北民营石油事件”这样一场又一场博弈的结果,决定着中国是朝着市场、民主、法治与和平的方向发展,还是不断催生恐惧与仇恨,继续深陷稳定与动乱的漩涡循环往复。每一次博弈都是关键的,每一个人的声音,每一种力量的态度都是关键的。我们认为,既然我们信奉了市场经济,信奉了民主法治,信奉了和平和谐,我们所有的人就应该为此而勇敢的努力。勇敢是信仰的果实,自由是勇敢的果实。所有热爱中国,所有对中国未来充满信心的人都应该同声高歌,“这里将是一片自由的土地,因为这里是勇敢者的家园。”

我们向陕西榆林、延安两市十五县六万勇敢的投资人民致敬!向冯秉先、冯孝元、仝宗瑞、马启明、孔玉明、张万兴、王志军、任广明、袁佩祥、马成功、贺建军、刘挺发等10位身陷囹圄的民营企业家维权代表致敬!

我们向身陷囹圄的著名律师朱久虎先生致敬!

我们向北京的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泰福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晟智律师事务所、共和律师事务所、京鼎律师事务所、华一律师事务所、中文律师事务所、杰通律师事务所等41家律师事务所以及莫少平、肖太福、李和平、张献华、高智晟、唐国玺、祁永红、张月贤、许志永、张星水、吴革、滕彪、江天勇、张亚梅、张峰、刘天永、翟炜、浦志强、赵晓波、刘兴成、金晓光等101位律师先生、女士们致敬!他们在朱久虎律师被捕后发出了强烈的呼吁,他们也正在推动此次法律行动继续进行下去。

我们向中国新闻周刊、财经、国际金融报、法制日报、中国改革、第一财经日报、中国工商时报、南风窗、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深圳商报、经济观察报、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中国企业报、中国经营报、中国经济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亚洲周刊、凤凰卫视、瞭望东方周刊、现代文明画报、经济参考报等56家媒体,网易、新浪、搜狐、博客、博讯、人民网等37家国内外网站,31家国际媒体的176位记者先生们、女士们致敬!他们对“陕北民营石油事件”以及朱久虎律师的法律行动给予了深切的关注,并冲破阻力给予报道。

我们向在“陕北民营石油事件”签名声援活动中,勇敢地签署了自己英名的255位先生们、女士们致敬。

我们向在“陕北民营石油事件”中抵制陕西三级政府违法行政的并坚持自己独立意见的中央相干各部委、陕西省市县三级政府的诸位官员先生们致敬。

我们向孙孚凌、王光英、厉以宁、胡德平、华贻芳、迟福林等著名人士致敬!他们在“陕北民营石油事件”依法维权的艰苦时刻关于破除垄断、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明确态度,给予了此次全国最大的民营经济维权行动以有力的支持。

最后我们特别向下列著名人士致敬!他们自“陕北民营石油事件”发生以来就给予了持续的关注,他们通过赴陕调查,召开研讨会、论证会,撰写文章,向中央政府上书等方式公开表达了对他们广大石油投资者和律师团维权行动的支持。

让我们追随这些勇敢者的脚步继续前进!不管还要经历多少艰险和挫折,我们一定要继续前进!我们坚信,伟大的勇敢者将确立这个国家的伟大未来!

于光远、江 平、吴敬琏、巫昌祯、朱厚泽、茅于轼、肖灼基、应松年、

张树义、姜明安、莫玉川、保育钧、何 伟、郭海燕、周叔莲、万典武、

张曙光、晓 亮、邱兆祥、余大章、李成勋、方恭温、冒天启、袁纲明、

宋养琰、唐宗焜、管益忻、李义平、晏智杰、张厚义、张学春、顾海兵、

党治国、孙琬仲、曹守晔、胡安潮、陈兴良、谢家道、杜钢建、李曙光、

陈 淮、范恒山、孙立平、夏业良、夏家骏、毛寿龙、马怀德、顾海兵、

胡星斗、寇志新、郭道晖、曹思源、杜 光、钟朋荣、吴明瑜、张学春、

杨启先、周国钧、仲大军、展 江、周汉华、张祖桦、李洪雷、蔡乐渭、

田宇红、李 健、蔡定剑、顾 健、陈光中、何永勤、杨 鹏、杨 阳、

卢建平、徐 炳、浦志强、高 粱、刘军宁、崔之元、丁 东、陈元平、

李柏光、党国英、笑 蜀、王 怡、廖亦武、郭银星、杜导斌、汤维建、

张耀杰、刘 狄、赵功达、王振民、陈永苗、常修泽、余樟法、许耀桐、

陆建华、郭国汀、胡冀燕、高小勇、王光泽、秦 耕、许 行、钱志新、

李建雄、秦 兵、杨天水、赵 昕、何忠洲、张大军、杜义龙、狄 马、

向文华、康国祥、何 山、赵爱梅、王占成、周恩慧、彭尔昆、蔺翠牌、

赵景贤、朱少平、汤维建、王振民、常修泽、郭飞熊、石小敏、杨晓陆、

许医农、华新民、郭素平、周鸿陵、邓聿文、陆 媛、范亚峰、陈小平、

贾柯夫、周 勍、高 战、周丽新、余 晖、白雅丽、刘井玉

央视与陕西榆林警方联手抓捕陕北民营石油投资者代表

7月25日,央视“经济与法”栏目与陕西榆林警方联手在武汉抓捕了“陕北民营石油事件”投资者维权代表之一冯秉先。现在冯被关押在榆林市靖边县看守所,榆林警方至今未向家属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从7月20日起,央视“经济与法”一自称刘波的记者不断通过电子邮件向逃亡在外的冯秉先联系,表示央视领导与该栏目对陕西地方政府野蛮违法的做法非常愤慨,希望对此事进行报道,并告知领导安排一定要在8月初播出。双方并用该记者提供的“经济与法”节目组的公共信箱(jjyf@mail.cctv.com)进行了多次联系。冯秉先经多方核实后,确信是该栏目要采访,加之过去央视曾对陕北油田事件做过客观的报道,遂决定接受采访。原约定在央视办公地接受采访,冯秉先为做到万无一失,经与刘波协商采访地点定在武汉。7月25日,冯秉先按时赶到约定地点时,未见记者,却碰上了榆林警察,遂被逮捕。

冯秉先今年58岁,内蒙人,大学毕业,曾在内蒙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是当地有名的技术干部。90年代中期响应陕西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号召,与朋友合作到靖边县开采石油,经过多年艰辛的努力,小有成就。2003年5月,油井被政府抢夺后,冯秉先和其他投资者走上了维权之路。他以自己的忠诚、智慧、理性赢得了陕北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就在2004年7月“陕北石油事件”正式依法维权以来,冯秉先被推为主要的维权代表之一。在5月11日与陕西各级政府官员进行诉前对话时,冯秉先代表投资者表达了他们对石油事件的理解,维权的法律依据以及投资者对解决问题的基本想法。在陕西地方政府决定再次镇压以来,冯秉先被定为主要抓捕对象之一。在逃亡的过程中,冯秉先还在为推动问题的解决作了大量的工作。多次对投资者与朋友讲,“不管形势有多么艰苦,一定要坚持下去”,“我本人不会放弃任何表达投资者心声的机会。”冯秉先信奉基督教,熟悉计算机和多门外语。

就在抓捕冯秉先期间,榆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常驻北京,榆林官员多次公开声称再准备花两亿元摆平北京相关单位,并悬赏几十万元给提供冯秉先线索者。冯秉先被抓,应验了一句古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陕北全体石油民营企业家和投资群众强烈要求中央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说明。

    进入专题: 陕北油田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案例分析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284.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