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宁:杜甫的自然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1 次 更新时间:2015-01-07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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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宁  

一般来说,入世就是与人打交道,出世就是与自然打交道。出世思想严重的人,不喜欢人类社会,从而遁迹山林,以麋鹿为友,从自然中寻找乐趣。齐代陶弘景在回答齐高帝问山中何所有时说:“此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其实,白云即便可以持赠,而齐高帝也未必喜欢。因为入世思想强的人,尤其是汲汲于功名的人对无功利价值的自然物是不感兴趣的。杜甫的入世思想极强,人称他一饭不忘君,他昼之所思夜之所梦无非是朝廷安危,民生疾苦,当然还有个人功名。尽管他也多次说过:“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73页。)“未试囊中餐玉法,明朝且入蓝田山”(注:《去矣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45页。)之类表示归隐的话,然而,这或者是他不得意时发的牢骚,或者是作为一种求人引荐的手段,从来没有当过真的。他念念不忘的是“致君尧舜上”。(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73页。)到老了,知道自己无希望了,又把这个重任交给年轻人,所谓“致君尧舜付公等”。(注:《暮秋枉裴道州手札遣兴呈苏涣侍御》,《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16页。)所以,他真正感兴趣还是社会事务、个人功名而不是自然。但是否就可以说杜甫对身边花草虫鱼的存在视而不见,毫无感知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一个人逃避社会是容易的,而逃避自然则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是入蜀以后,由于功名的无望,生活的孤寂无聊,杜甫写下了许多以自然物为表现对象的诗,为我们展示了他广泛的自然视野。

  一、从自然界中寻找同路人或同病相怜者

古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总是喜欢那些能体现自己理想的事物。也正因为这样,才有了“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古训。在众多的自然物中,杜甫最喜欢的还是鹰和马。终杜甫一生都是如此。他喜爱鹰、马是因为鹰、马最能体现他的理想,在人生道路上是他的同路人。在他的诗中,他多次以鹰、马自比,有时我们很难分辨出他是写鹰、马还是写自己。

世界上有两种马,一种是“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不要人类的“义台、路寝”(注:《庄子·马蹄》。)的野马,这是不入世的马。另一种则是喜爱人类“义台、路寝”,希望人类养育,乐为人类所用的马,也就是入世的马,为人类建功名的马。杜甫喜爱的马当然不是前一种。

马自从被人类驯化以来就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马性不断减少,人性不断增多。战国时期,策士们就以求马喻求人才,以相马喻慧眼识英才。到了封建社会,马的处境与知识分子处境达到了惊人的相似。对于一个参预社会的马来说,自己是不可能单独立功的,即使是一匹骏马。但假如是一匹骏马的话,它可以给健儿提供一个立功的机会,然后自己也得到好的饲养,起码已无饥饿之虞。知识分子也不外如此。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夸说自己有才能往往自称能平治天下,使寰宇大定,海县清一。但天下却是帝王的私有财产。要想使自己的潜在的能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就必须和这个私有财产相结合,把自己的才能出卖给统治者,所谓的“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如同骏马出卖力量给健儿一样。知识分子与马命运的相似促使他们爱马、怜马,与马惺惺相惜。杜甫以前有不少咏马的乐府诗表达这个意思。杜甫以后的韩愈在《马说》中谈人才的发现,李贺的22首咏马诗表现自己的不遇,全都是这个传统的表现。

鹰的情况与马相似。只是鹰地位又低一些。作为一只入世的鹰,它只能帮人获取猎物,而不可能成就马那样的功名。

既然入世,就有得志与不得志之分。鹰、马也不例外。不然怎么会有“饥鹰”和“日暮不收乌啄疮”(注:《瘦马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472页。)的瘦马呢?由于杜甫的境遇、自视前后的不同,他笔下的鹰、马也随之而不同。

《房兵曹胡马》和《高都护骢马行》两诗所写的马无疑是杜甫青、壮年时期的榜样。前者表现了横行万里的愿望,后者说不愿老死枥下,愿立功异域。这两首诗虽不能说作者完全写自己,但是,马的愿望也是作者的愿望,作者无疑自认为是一匹骏马。长安十年的朝叩暮逐也就是对自己能力的推销,尽管推销是不成功的。

长安后期所作的《天育骠图歌》对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有了新的认识:“如今岂无騕褭与骅骝,时无王良伯乐死即休”。杜甫虽仍相信自己的能力,但又发现能力与实现目标之间还有个中介因素。如果无人发现这种能力,能力也无从施展。

然而此后就开始注意到病马与瘦马了。还有那些不幸的生物,那些善良而又没有多少能耐的生物。在秦州时写了《病马》,是一匹自己骑的马。远说不上是什么骅骝,但它很驯良,为自己做了不小贡献。现有老了,病了,真可谓是鞠躬尽瘁了。本来杜甫是很看不起这类马的,他喜欢的是骅骝。在《李鄠县丈人胡马行》中杜甫一听李丈人夸说自己的马的急难才,他就不由自主地恨起自己所乘的马了。(注:原文作“一闻说尽急难才,转益愁向驽骀辈”。)他所恨的那匹马很可能就是现在的这匹病马。而杜甫此时则对它深表同情,甚至还有敬意。这不是一种重要的转变吗?

鹰身上也体现了这种转变。《画鹰》诗曰:“何当击凡鸟,毛血洒平芜”。作者制造了一种血淋淋的场面。其实,什么是凡鸟?不外是那些弱小者,像雁、燕雀、雉之类。在这时的杜甫看来,这些东西只配作猛禽施展英武的对象,作猛禽的牺牲品。后来也写有几首此类诗,更多是奉命之作。《王兵马使二角鹰》借鹰来恭维主人。王兵马使是讨乱来的。杜甫就把乱者比作恶禽,希望王能像角鹰一样击溃他们。恶禽和凡鸟是不同的,凡鸟是一些普通的鸟,而恶禽则是为害的鸟。《姜楚公画角鹰歌》虽仍写出鹰的可怕,但杜甫却说:“梁间燕雀休惊怕,亦未抟飞上九天”。这只鹰的性情比原来的平和多了。

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对那些凡鸟的同情。“下悯百鸟在罗网,黄雀最小犹难逃。”(注:《朱凤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38页。)这种仁民爱物的思想却是他后期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他壮游时期和困守长安时期所不具备的。他关怀燕子,认识到燕的生生不易和珍贵的品格。要躲避霜雪,要忍受孤独。最可贵的是燕子的知机、识序、不忘旧。(注:《归燕》,《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610页。)作者还感受到了促织的哀音,且颇有亲近之意;(注:《促织》“促织甚微细,哀音何动人。草根吟不稳,床下意相亲”。)还有地位低贱、光亮细微的萤火虫,作者为它漂零无依而悲哀;(注:《萤火》“十月清霜重,飘零何处归”。)还有蒹葭,春天时何其细弱,秋天又伤于夜露;(注:《蒹葭》“体弱春苗早,丛长夜露多”。)以及那丛卑、味苦、体弱的苦竹等。(注:《苦竹》,《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613页。)流寓成都以后,他相当关心杜鹃,这个昔日贵为天子今日成为凡鸟的生灵。还有“孤飞俗眼丑,每夜江边宿衰柳”的病鹘(注:《呀鹘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931页。)和“鳞介腥膻素不食,终日忍饥西复东”(注:《白凫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37页。)的白凫,以及古柏、病柏、病橘、枯棕等。这些不幸生物的纷纷登场,就构成了杜甫后期自然视野的一片哀音。

  二、通过自然思考人生

作者先从自然中悟出一定的道理,然后将此理用于人类社会。这种“悟”在杜甫以前也是存在的。秦朝的李斯,原来没有注意到谋生场所与世人贫富的关系,后来看了仓中鼠与厕中鼠的区别,才体悟出这个道理。(注:《史记·李斯列传》。)自然的道理和人类的道理本来就是相通的。有好多社会上的事,因为人们身在其中而不了解其中的含义,当看到自然中同类的事情时,就会恍然大悟。杜甫曾站在曲江头,看着眼前春花的飘零,人生的短暂,于是就得出结论:“细推物理须行乐,何用浮荣绊此生”。(注:《曲江》二首其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446页。)他还从自己骑过的一匹病马身上明白了许多道理,发现了自己从前思想上的一些误区。人们都喜爱骅骝,骅骝也确实是可贵的,但生活中堪称骅骝的马毕竟是少数,更多的还是凡马、驽骀。“毛骨岂殊众,驯良犹自今”。(注:《病马》,《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621页。)对于那些没有多少能耐,却很善良、吃苦耐劳的马来说,他们难道不应该受到应有的尊敬吗?联系到人类社会,就是下层人应该不应该受到尊敬的问题。从这一点可以看到杜甫自我认识的转变。他原来自认为是骅骝,现在似乎意识到自己也是凡马。原来要“致君尧舜”,是个宰相之材,而现在看来当个小官就不错了。我们虽不能说对马的思考引发了他的转变,但却可以说标志着他的这种转变。作者说:“物微意不浅,感动一沉吟”,(注:《病马》,《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621页。)所谓的“意不浅”,也就是这些吧。

最能体现杜甫这种思考的莫过于《独立》一诗了。“空外一鸷鸟,河间双白鸥。飘摇搏击便,容易往来游?草露亦多湿,蛛丝仍未收。天机近人事,独立万端忧。”河中白鸥对鸷鸟来说是受害者,但它对河中的鱼来说又是为害者。社会也往往是这样的一个食物链,都在图谋别人,又都被别人图谋着。对于这样的社会现实应该怎么办?作者没有回答,只是深表忧虑。

天宝十三年,杜甫困守长安时写了《叹庭前甘菊花》。菊花在中唐以前多是重阳节饮酒时使用的。汉代传说,饮菊花酒能长寿。从此形成一种风俗,并且成为重阳节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也只有重阳节饮酒才使用,一过重阳节菊花就身价大跌。杜甫以前,包括那个以爱菊闻名的陶渊明,也无不是从求长寿的角度对待菊花的。杜甫也不例外。他见庭前的一株菊花重阳日未开,就写了此诗。这株菊是一株好的品种,枝叶很大,花也一定很大。但因为移植晚,重阳日尚未开放。重阳日是用菊的唯一日子,因为它未开,一些别的不如它的品种却被堂而皇之地采用了。过了重阳节它开得再好又有何用?作者不禁为它托根非所而感叹。

本诗作者没有明确联系到自己,但实际上已把自己包蕴其中。此时他已是43岁,困守长安已近十年,朝思暮求的官仍未得到,不是托根非所又是什么?而且,既便日后得个小官,由于余生不多,升迁的机会也就稀少了。此诗写出了菊花的悲哀,也写了自己的悲哀。

入蜀以后杜甫写了不少这样的诗。后期的杜甫可以说是思考的杜甫。如果是少年得志的话,好多道理他是想不到的。《古柏行》中他想到材大难为用的道理,《病柏》中想到盛衰变化之巨,所谓“静求元精理,浩荡难依赖”。两首《杜鹃行》也反复表达了这个意思。关于杜甫这两首杜鹃诗的主旨,历来争论不已。其实杜甫在这里只是总结出一种盛衰变化的道理,而道理是可以体现于多种事物的。《杜鹃行》“古时杜宇称望帝”一诗,一开始就写了杜鹃的形细微、状凋悴等,和昔日的贵为天子形成鲜明的对比。最后得出结论:“乃知变化不可穷,岂思昔日居深宫,嫔嫱左右如花红。”促使杜甫想起这种盛衰变化之巨的恐怕还是他自己的身世。他原是在皇帝身边工作的人,当时的生活较为舒适,恐怕是他一生最适意的时期。这之前的长安十年且不用说,以后的漂泊也比不上。那时恐怕是杜甫最盛的时候了。当时竟意识不到。正如目前的杜鹃一样,以现在的狼狈相看,谁能想到他过去贵为天子?而在他贵为天子的时候,又何曾想到现在的狼狈相呢?所谓“苍天变化谁料得,万事反复何所无”。(注:《杜鹃行》“君不见昔日蜀天子”,《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837页。)正因为“天机近人事”,所以作者才悲从中来,忧虑万端。

  三、杜甫对自然物的审美

自然对人不仅有功利价值,还有审美价值。如果说前两方面主要是杜甫对自然物的理性思考,那么审美则是杜甫对自然物的感情交流。

如前所述,杜甫是个入世思想极强的人。由于他的积极用世,他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投入到社会人事方面,而没有多少心思去注意身边的花花草草。在前期积极为理想奋斗时尤其如此。只是到了后期,特别是流寓成都以后,功名的无望、生活的相对平静为他亲合自然提供了一定的条件。诗人有时江边独步寻花,有时坐在高大的楠树下静听风中枝叶的低吟,此时的杜甫则暂时忘记了社会,而把整个身心投入到了自然中去。

花木的美丽主要就在于它的色彩,花的色彩和枝叶的色彩。杜甫当然感受到了这一点,在诗中他为我们展示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江深竹静两三家,多事红花映白花”(注:《江边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三,《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816页。)写出了花的红白相辉映;“桃花一蔟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注:《江边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五,《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816页。)写出了深浅红色的竞放;《花底》“紫萼扶千蕊,黄须照万花”写出了紫与黄的配搭。表面看来这只是色彩词的对偶问题,实际则体现了色彩的组合,反映了杜甫的自然审美心理。杜甫虽然没有受到牡丹热的洗礼,但他对色彩美的感受还是相当强的。他爱翠竹与碧水的辉映,爱雨中栀子柯条的肥硕。在他醉心功名的时候,对这些东西视而不见,现在竟然认为花之美足以让人为之献身,写下“不是爱花即欲死”(注:《江边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七,《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816页。)这样痴情的诗句。

另一个就是音响美。杜甫在这方面也有了较高的鉴赏力。如果说自然的色彩美是早已为众人所欣赏的,是一种大众化的美,那么,自然的音响美就是很小范围内一些“幽人”的专利了。唐以前,南朝的山中宰相陶弘景曾有听松之事。而杜甫,这个入世思想极强的人却能从事这种对自然音响的解读,确实是了不起的。在《高楠》诗中他说:“微风韵可听”,而当这株高楠被风吹倒后,他还回忆了当初听音的感受,把这种音比作5月的寒蝉和竽籁。对树的吹倒表现了极大的惋惜。

杜甫对于自然物所感受的不仅是它们形式因素的美,他还将自然物看作一个生命的整体,当作自己的知心朋友来对待。“巡檐索共梅花笑,冷蕊疏枝半不禁”。(注:《舍弟观赴蓝田取妻子到江陵喜寄三首》之二,《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841页。)杜甫听说他的弟弟要来了,就非常高兴,便将自己的喜悦告诉梅花,梅花也喜不自禁。有谁会相信梅花的喜悦呢?杜甫无疑是相信的。而在另一个时候花也会对他进行善意的嘲笑。“浣花溪上花饶笑,肯信我兼吏隐名”。(注:《院中晚晴怀西郭茅舍》,《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171页。)作者做官也和隐居差不多,自己也这么认为,但是菊花会同意吗?草堂的菊花一定会嘲笑他的这种想法。此外还有燕子、白鸥,也都是诗人的朋友,诗人和它们在一起感到可亲。所谓“自来自去梁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注:《江村》,《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746页。)便是。

人对自然物进行审美必须有一个好的心境和起码的物质条件,而杜甫一生这两方面同时具备的时候很少,所以,他虽常在诗中提及自然物,却很少是作为审美的对象。“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注:《登楼》,《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130。)“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注:《春望》,《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320。)此时的花在他看来是不美的。“娟娟戏蝶过闲幔,片片轻鸥下急湍。云白山青万余里,愁看直北是长安”。(注:《小寒食舟中作》,《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61页。)如果不想念长安,不考虑自己的年老体弱,眼前的戏蝶轻鸥不是很好看的吗?然而这样设想却是不对的,因为审美的需要不可能超过生存的需要。

由于基本物质需要的不能满足,杜甫看自然物就难免带有功利色彩。比如对于桃,后人总是以花的审美为主,很少谈及吃桃的。而杜甫则主要是吃。“高秋总馈贫人食,来岁还舒满眼花”。(注:《题桃树》,《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118页。)杜甫在成都时也曾种桃满园,但他主要是出于经济目的,而不是像南宋的范成大等人种几千株梅一样。再如栀子,杜甫虽然也看它的雨露柯,爱它的映江波,但并未忘记它的色有用,气相和,他还要收取风霜实。(注:《江头五咏·栀子》,《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876页。)对于杜甫,栀子实用的功能强于审美的功能。

从杜甫的角度来说,责怪他自然审美上的功利主义也是不公道的。衣食是人最根本的需要,让他饿着肚子审美也不现实。反过来说,由于物质条件的低下,也不能不限制他自然审美能力的发展。

人类生活在自然的怀抱里,哪些自然物能引起人的兴趣、关注,都是由人的意识决定的。人的意识因人而异,就同一个人来说又因年龄阶段而异。“古来存老马,不必取长途”(注:《江汉》,《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2029页。)就不是年轻人讲的话。同样,“何当击凡鸟,毛血洒平芜”(注:《画鹰》,《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第19页。)也不是迟暮老人的语言。同是咏蝉,有清华人语,有患难人语,有牢骚人语。(注:清施补华《岘佣说诗》:“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端不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诗人的思想、阅历、处境决定了诗人关心哪些自然物,从自然物中体会出什么,或者将什么寄托给自然物。文学上常说触景生情,什么样的景能触动作者,生出何种情,却是由作者主观决定的。正是由于这种决定性,我们才能从杜甫笔下“花鸟草虫”的画廊中窥探出他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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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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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解放军外语学院学报》(洛阳)1998年0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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