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晖、李步云、江平:我们不讲谁讲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29 次 更新时间:2014-12-2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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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法治三老”和其他坚持法治理念的学者一道,敢说敢言,坚持不懈地打破术语禁忌,让法治一步步“脱敏”,诸多曾被旧观念教条束缚住的法治用语和理念才成为我们今天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习以为常的表达。三人都已年过八旬,今天仍在为法治的研究、实践和理念的普及四处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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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法治三老”成为媒体上的热词,在不同场合和不同话题上总能听到他们的声音。“法治三老”是人们对郭道晖、江平和李步云三位法学家的尊称。三人都已年过八旬,却仍在为法治的研究、实践和理念的普及四处奔走。

三老中,郭道晖的研究领域是“宪治”(依宪治国),李步云则专注法治与人权,为法治奔走呼告算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唯有江平是私法学者,主要研究民商法,“离法治和‘宪治’比较远一点”。

江平近年来在法治和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发言较多。他向《南风窗》记者解释说,在上世纪80年末开始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时,政治学者、著名思想家李慎之也是这个部门的委员,江平经常和他交流,“有一次他和我谈起,搞法律的人要回避政治是回避不了的,最后总要碰到宪法的问题,总要碰到政治体制的问题”。

“我是搞民商法的,也可以说是搞市场经济的。如果政府的权力太大,市场管得太严,资源分配、市场准入,都要通过政府的控制才能行得通,那这样的市场经济肯定是不健康的。因此从我的专业来看,法治与‘宪治’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江平始终认为,如果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今天再往前走也很难走多远。


“我们不讲谁讲”

四中全会的决定发布后,李步云觉得很兴奋,“专门做出依法治国的决定,在党的历史上是头一次。‘文革’后,在法学界我是第一个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李步云的话并不是在为自己“邀功”,而是表达法治在官方话语中从“破冰”到扎根的艰难历程。李步云被业界称为“敢开第一腔”的法学家,江平也评价说,李步云在“人权和法治的问题上,呼吁得最早,是‘旗手’”。

1979年,李步云参与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诉法切实实施的指示》。文件取得了法治建设的重大突破,是官方文件第一次使用“社会主义法治”一词;取消“公安六条”中的反革命罪和恶毒攻击罪,还宣布已摘帽的地富反坏右和公民享有一样的平等权利;此外,明确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文件中一些概念和提法与李步云在当时发表的几篇论文不无关系。文件发布后,李步云又与另外两位作者一起撰写了《论依法治国》一文,在理论界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要实行依法治国。但是当时一些领导人就提出,有社会主义法制就够了,法治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提法。

1979年10月,李步云在《人民日报》发表了《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一文,首次提出了要保障罪犯合法权利。当时刚走出“文革”,“专政”观念还占据着当时不少学者和官员的头脑,此文立刻引发了强烈争论。一位监狱领导质问,要保障罪犯的权利,那我们今后还怎样管理罪犯?这篇文章在当时被批为“自由化的代表”。批判并没有吓住李步云,他很快又发表了一篇《再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提出即使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罪犯,还是应当享受未被剥夺的公民权利。这些观点在今天都已经成为依法治国的常识。

郭道晖则回忆说,1992年他写了一篇文章谈党与人大关系的法理思考,里面写到“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天赋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这篇文章引发了对他的“大批判”,但是郭道晖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社科院一位领导写了批判文章,被时任《法学研究》主编的李步云压下没有发表。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几乎“重复”了郭道晖的这句话,只是“天赋”变成了“与生俱来”。郭道晖说,这说明他坚持了正确的观点,“有些话在当时不一定被人接受,但是十年二十年后可能就会被证明是正确的”。

而江平“文革”后从事罗马法教学和参加民商事法律立法工作,当时的立法工作中,使用怎样的法律术语不仅是一个法学问题,还可能引起政治争议。据江平回忆,“物权”、“合伙”、“精神赔偿”、“处分”,甚至“法律行为”、“不得对抗第三人”等法律术语都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而陷入长久的争论。最终经过学术论证,这些术语才被接受,成为现在基本的法律用语。2000年,江平担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在一年举办的年会上,主题定为“比较法和现代法治”,但是有法学会领导却认为“现代法治”这个提法在党的文件中没有,提出要改一个主题,江平则从各方面论证为什么应该提法治现代化。

“法治三老”都经历了“文革”的冲击,对讲话可能带来的后果不可谓不清楚,但在法治基本概念和理念的话语“拉锯战”中,三老都没有退缩。

三中和四中全会的决定出台后,三老都觉得很高兴,他们常年呼吁的许多概念、理念和理论都已经成为官方接受的法治话语,但是他们都认为中国要实现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郭道晖已经年近90,“吾生也有涯”,但是他说,“只要方向是对的,我们就有希望”。江平也对中国的法治前景表示乐观,因为这是“大势所趋,世界的潮流都在朝向民主和法治,虽然每个国家转换的速度和方式有所不同,但是这个转换是必然”。


三老的“讲话哲学”

有些话可以不说,但是绝对不说假话,这是三老多年来共同奉行的“讲话原则”。江平说:“我宁可不说话,但是我不能说假话,我不能再为那些错误的东西捧场,这是最关键的。”2000年担任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后,已经习惯了放松说话的他,由于研究会的工作受到干预太多,而觉得心灰意冷,在干满一届后,就辞去了会长职务。李步云也把不说假话当成自己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事情。

在经历了“说真话”的各种风波后,三老依然对这个国家有着深厚情感,因此他们也都形成了具有时代特色的“讲话哲学”。江平说,他的发言有明确底线,在“不越雷池一步”的同时,“只向真理低头”。江平理解现在年轻人的心态,出于现实的考虑,一些人不敢讲真话,这无可非议,但是一定要坚持不讲假话,不昧着良心讲话的底线。他认为应该允许不同的意见存在,特别是由于理念不同而发出的不同声音,但对于那些“想趁机往上爬,或者更恶劣的,他想把别人打倒,自己能够爬上去,这种‘歌德派’我是最反对的,因为他动机不纯”。

郭道晖也形成了“有策略的讲话风格”,他的发言常常具有突破当时顽固旧意识屏障的力量,却又能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学说和领导人的讲话中找到扎实的权威依据,“讲真话要注意策略,不能像愤青一样讲话”。有一次演讲中,一位年轻听众提问说,“你们老了当然敢讲真话了,我们年轻人不敢讲”。郭道晖回应说,“我们1957年反右时就敢讲真话,解放前参加革命时也敢讲真话,不是老了没有顾忌才敢讲”。

江平之所以坚持不说违心话的“讲话原则”,是因为在“文革”中看到了知识分子的软弱性和动摇性。他对2006年社科院刘仁文教授的一篇文章印象深刻。刘仁文在《法学家为什么没有忏悔》一文中提出,德高望重的法学家谢怀栻在“文革”期间被打倒,包括现在一些著名的法学学人当年也参与了“揭批”,但是为什么没有见到有人出来忏悔?法学家本应代表社会的良知与正义,应该为社会良知承担道义责任。

江平深刻理解知识分子内在的软弱性,认为应该从更大的范围反思,“知识分子的公众良知有一个因素,那就是这个社会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鼓励或允许你有一些批评的意见”。


正确吸取历史的教训

郭道晖总结说,三老有不少共同点,都是解放前就参加革命的“老革命”,又都在解放后多次运动中受到冲击,而又都敢于说话。2009年的一次法学名家论坛上,李步云在报告时谈到“你们看看,我、郭道晖、江平、谢怀栻,等等,哪一个不在反右、‘文革’期间被打成右派?哪一个不遭受很多苦难”?回忆当年,他哭出声来:“我们中国法学家很苦啊!”

江平1956年带着强烈的报国情怀,从苏联学成回国,但是次年就被打成右派,新婚不到两个月,妻子便迫于政治压力与他离婚。被划为右派后,江平在参加劳改劳动时,被火车压断一条小腿,落下终身残疾。但是他说,即使是压断腿那种“血淋淋的极限伤痛”也比不上一腔报国热血却被错划为右派的那种“刻骨铭心”。

李步云之所以写《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也是受到了“文革”中不正常现象的震动。在一次民主与法制研讨会上,时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的邓力群说到,“文革”期间他被关押在秦城监狱,这个主要关押高级政治犯的监狱很有意思,它是原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负责建造的,但是第一个被关进去的就是他自己。虽然犯人都是曾经的高级官员,但是在“文革”期间,也受到了监管人员的非人对待,邓力群就亲眼看到,为了惩罚被审查的人,有监管人员故意把一碗饭倒在地上,强迫犯人趴在地上舔干净。

从“文革”中吸取的教训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中国法治建设的第一推动力。三老对法治的坚定追求也无不与他们在“文革”中遭罪的经历有关,但郭道晖却发现,一些官员并没有吸取“文革”的教训,甚至错误吸取“文革”的教训。“他们改革开放后就不敢说话了,或者只跟着领导说话。”郭道晖发表了《党与人大关系的法理思考》后,有关领导找他谈话,他对来人说:“你们在‘文革’中都挨过整,应该有这个体会,不能上面说什么就整人。”

1989年初,郭道晖到中国法学会工作,担任法学界权威期刊《中国法学》的主编,“受命于艰难之时”。当时“学术界一片沉默,不敢发言”,《中国法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稿荒。郭道晖考虑的是,如何组织法学讨论,抵制“极左”思潮影响。这件事至今是他认为较有成就感的,“作为主编,如果也去跟当时的风,那么法学界的面貌可能就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当时法学界一批年轻学者正发起“权利本位”还是“义务本位”的讨论,被一些官员和学者称为有政治错误,《中国法学》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廓清了政治是非与学术是非的界限,意在保护他们。郭道晖还压住了一些言辞激烈,挥舞政治大棒的批判性文章。“现在大家对我肯定,主要也是那一段时间,保护了一部分年轻学者,维护了学术讨论自由。”

据郭道晖回忆,在周永康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政法委一位高官在法理学年会上做了一上午报告,“报告中把改革开放30年来,把已经纠正过的人治思想又说了一遍,比如说‘权利本位是宣扬个人主义’,‘政治是大道,司法是小计’,这些提法都是倒退”。江平也说:“上一届周永康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时候,我当时提出来说,中国的法治在倒退。现在新一届领导提出了法治改革方案,总的来说我还是充满希望,觉得这些改革能够推动社会前进。”

“法治三老”曲折而又卓绝的人生历程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艰辛和成就,而他们过了80高龄还站在法治话语的第一线,为传播法治理念而奔走,为打破阻碍法治进步的屏障而呼告,这无疑又在提醒我们,通往最终实现法治的前路并不必然是通畅的,仍需要各方的不懈努力。


【注】文章来自《南方窗》,作者为叶竹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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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风窗》2014年第2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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