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4 次 更新时间:2014-11-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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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岩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江泽民同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泽民同志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加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点和政治方向,能更广泛、更深刻、更具体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并对推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政治文明 社会主义 民主 政治

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发表讲话(简称"5·31"讲话)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贯彻学习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正确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文明,通常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具体说,政治文明是指每一种社会形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政治发展的程度或水平。因为一定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政治是具有全局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一定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决定了一定社会的政治文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而政治文明的性质和发展水平的具体体现,就是政治理念指导下的政治制度的设置和管理(统治)方法的运用。

从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历史来看,在古代奴隶制、封建制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政治文明,是根据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把奴隶不看作人和把农民看作依附于土地的半自由人的政治理念所设置的专制的政治制度和人治方法的运用;在近代,由市场经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政治文明,是根据资产阶级自由、平等、人权等政治理念所设置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法治方法的运用,即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而建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这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巨大进步。在社会主义,由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根据人民是社会主人的政治理念所设置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方法的运用,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更高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完善和发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政治文明。

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更加明确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点和正确方向

当代民主政治,主要包括政党、政治制度和法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的区别也主要体现这三项制度上。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内在联系,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奠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执政基础。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党必须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利益。由于当代民主政治都是政党政治,即执政党与其他政党、政治团体相互关系的政党制度。这就是说,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利益,必须通过一定的政党制度来实现,在我国就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通过这种政党制度,调动全国各民族人民和各阶层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我们决不能实行"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邓小平语)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

人民当家作主,是指社会主义民主性质和实现民主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我国民主政治的性质,人民是民主的享有者,是政权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的权力。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民行使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建立的政治制度。民主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集中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所组成的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从政权组织原则上看,这样的政治制度优越于"三权分立"的西方议会制和总统制。因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决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和总统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行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进行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恩格斯在论述国家政权的作用时指出:国家是缓和矛盾冲突的,目的是把冲突控制在秩序范围内。国家缓和矛盾冲突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的主要特点是,把人民群众只作为管理的对象,不管它是为了统治人民群众,还是为人民群众服务,都属于人治。法治的主要特点是,国家管理机关及管理者的活动,要根据反映人民群众意志的法律,目的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这表明,法治与民主是不可分的。邓小平曾指出:没有法制的民主,绝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因此,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的法治同西方国家的法治有本质的区别。我国的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实行法治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权利;西方国家的法治是资产阶级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目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权利。因此,我们对西方国家的法治,只能借鉴,而不能照搬。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要求,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我们党通过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党通过领导人民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维护人民的权利。这三项制度相互结合,都统一于党的领导。因此,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

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能更广泛、更深刻、更具体地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指出:"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实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强调了法制、制度对于保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意义。当前,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核心就在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发展,这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根据邓小平理论,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就必须要把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用制度设计安排好,并用规范固定下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界定的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内容,而江泽民同志的"5·31"讲话增加的"民主政治程序化",则是指把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内容的方法、手段规范化,这是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的需要。如果只对社会主义民主内容作规定,而对如何实现民主内容缺乏程序化保障,那么社会主义民主就很难实现,因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比如,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实现选拔任用好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目的,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该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如"民主推荐"、"考察"、"酝酿"、"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都是为了保障如何选拔出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的程序规定。没有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或者不能严格履行程序,都是不可能选拔任用好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的,也不可能解决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序化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把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容的程序用规范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制度,成为法律,以防止"长官意志"和其它因素对实现民主政治的干扰,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三、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对推动我国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人们对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称之为物质文明;对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果称之为精神文明,并且强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两种文明协调发展。但人们对改造社会的政治成果则没有明确其文明属性,只把这些成果看作是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表现。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长足发展,我们在实际上也在不断进行着政治文明建设。党的"十三大"以后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方略不断得到实践。但这些都未被明确提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江泽民同志"5·31"讲话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加速政治发展的含义,对我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三种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作用。

首先,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结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社会,都是由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基本结构构成的,其文明结构也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应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体现的内容不同。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化与发展过程,在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政治文明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基础之上的,也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导。所以,只有这三种文明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才能全面推动社会的进步。

其次,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人类历史发展表明,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文化建设,都离不开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当代中国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与这个变化相伴随的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思想观念的复杂化、利益要求的多样化等现象的出现。因此,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法制保障,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就显得极其重要。

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必然要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按照国际贸易规则进行国际贸易,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加速调整产业结构,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公平、有序、统一的市场体系,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与之相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必然要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加密切地协调发展,对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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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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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政治学研究》(京)2002年0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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