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京卫:注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体行为问题

——兼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目标系统及目标实现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5 次 更新时间:2014-11-25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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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京卫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其运行过程来说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其构成要素,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所有制基础,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调控体系、市场中介、市场保障体制等;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即其运行机制、运行规则及运行过程,具体分为目标系统、决策机构、动力机制、信息传输系统及调节机制等方面。现仅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行为及目标系统谈点认识。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体行为及目标系统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目标指各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行为追求。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经济运行目标为单一目标体系,企业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自身独立的利益,个人是企业或社会中的一分子。国家通过行政系统、行政手段层层下达指令计划,直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个人就业、生活福利等,各主体围绕着一个目标即宏观指标目标而运动,企业目标则是国家计划目标的分解细化。国家行为即是企业行为。

改革以后,国家不再直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个人成为不同的市场主体。企业具有了自身经济利益,转以赢利等为生产经营目标。经济主体利益多元化、经济决策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运行的目标系统呈现多层次、多元化。从目标系统的层次看,大体可分为宏观目标、中观(地方政府)目标和微观目标,具体体现为经济运行中的国家目标、区域(地方政府)目标、企业目标和个人目标等。宏观目标从经济方面来说,主要为经济效率目标(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等)和经济协调发展目标(保持经济总量和结构上的大体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持续发展)。即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等。中观目标指各级地方政府实现地区经济发展和协调平衡稳定目标等。

微观目标体现为企业目标和个人目标,也可称之为厂商行为,现企业已成为不同的利益主体,企业主要根据市场需求状况组织生产经营,具有自身生产经营的价值目标。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目标(厂商行为)主要为盈利目标,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来说目标又有所不同,呈现多元性,如企业利润目标、以企业职工收入最大化为目标,追求社会赞誉和社会效益目标、长期经济发展目标、股份公司股东收益最大化目标、完成上面下达的指标任务目标等。有时是多目标,如国有企业兼顾经济效益目标和社会稳定等目标。此外,企业还必须实现环境保护等公共目标。在企业收益主要取决于企业获利状况下,企业利润目标成为当前众多企业的最主要目标。个人目标指为实现个人价值,在就业、投资、消费等方面的行为追求目标。不同的行为主体有不同的行为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和企业、个人在经济生活中担当着不同角色,为着不同的目标而运作,在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及经济规律和法律、行政手段等的作用下,殊途同归,形成一种和谐的整体经济运行。在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各主体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条件制约关系,如政府必要的调控弥补市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通过政府的监管、调控作用克服微观经济运行中的某些盲目性、分散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主体行为目标多元化是由社会分工及经济主体利益多元化所决定的。不同的行为主体有着不同的行为目标,反映了整体经济运行中客观存在着不同要求,既要有效率,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又要保持国民经济整体的协调平衡,兼顾效率与公平。如企业目标体现经济运行中的效率要求等;政府目标是保持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既有效率方面的目标要求,也有保持国民经济总量与结构平衡等方面的目标要求。并非每个主体都去追求(利益)利润最大化,否则将出现目标错位,导致经济运行秩序混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主体间的行为目标既有不同,又相互影响、互相制约。宏观经济目标与微观经济目标有一致性,也有不同性。一致性体现为各主体都要实现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公共目标,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合法经营。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实现自身目标的同时也直接地或间接地实现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目标。反过来宏观目标的实现也为微观经济顺利运转,实现自身目标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其不同性体现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如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当,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则会在生产经营方向、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等上与宏观经济要求相违背,导致宏观经济总量和结构上的不合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就是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促使不同主体的异目标在市场作用和宏观调控作用下,达到与社会总目标的大体一致。

二、改革过程中主体行为变化和目标系统的调整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从经济运行过程的目标系统来说,就是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由统得过死的单一目标系统向多元化目标系统的转变。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目标系统发生重大转变,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目标系统已形成,但由于目前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逐步完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市场调节与政府管理的边界未能厘清,目标系统上,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有些方面还难以统一,政府仍干预过多。经济运行中还存在着主体定位不明、主体行为目标不明晰、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错位、缺位现象。

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确立。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稳步拓展,控制力和影响力增强。非公有制经济长足发展,其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2/3以上。市场经济运行某种程度上体现为市场引导、利益导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格局已带来了市场主体行为的重大变化,从企业来说,企业活力增强,企业具有了自身经济利益,转以获取利润最大化等为经营目标。现经济利益已对企业行为产生明显作用,在强化了的利益机制等的作用下,各主体有着较强的增长欲望及扩张冲动,并对经济增长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成为我国经济多年来能够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目前经济体制状况下的企业行为还不够规范,短期行为明显。国有经济部门存在软预算约束、机制不活,一些行业中处于垄断地位等问题。不少非公企业存在着规模小、风险机制欠缺、行为短期化等现象。虽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民营经济发展中仍存在着一些隐性壁垒。

目前阶段我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经济增长幅度变动与物价波动,除受经济体制、供求状况及外部因素等的影响外,与目前阶段企业行为发生重大变化有关。企业利润状况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作用大,在目前金融衍生产品多,流动性大,经济结构不合理且好的项目不多的情况下,较容易引起资金规模及资金流向的较大变动。一些企业的逐利行为等促使企业热衷于投资赢利大的房地产业等,银行从赢利角度出发,往往放宽信贷审查。使得一些资金容易集中投放于某些行业如房地产业、一段时期的光伏行业等,并拉动相关产业的生产迅速上升,而资金较少进入利润微薄的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中小企业经营资金紧张问题突出,在短时间内容易出现结构性的供求失衡及产能过剩。而一旦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着的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宏观方面加大调控力度,企业又因预期不稳而减产、停产,观望等待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短期内的经济频繁波动。过高的杠杆化及融资成本蕴藏着金融风险,在一些情况下,热钱的进出、部分大宗商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反映的是部分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集中炒作,市场存在短期投机行为。现民营经济已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如民营经济不振,整体经济增幅难以稳步上升。由于资源、环境、市场约束加大,各种成本上涨,现实体经济的赢利空间逐步下滑,企业增长欲望与以前相比已有所下降。

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宏观调控已由计划指令方式直接管理转为主要依靠经济杠杆、经济法规间接调控为主,但由于目前新宏观调控体系正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目标机制转变尚未完成,职能尚未转变,行政配置资源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边界尚未厘清,政府的不合理干预仍过多,出现错位和缺位,一些可交由市场调节的行政审批权限未能下放,一些需加强的公共领域未能有效管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之间还不够协调,存在着一些矛盾,在一些方面容易出现冲突。从目前阶段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看,国家的调控力量、执行能力强大,宏观调控政策涉及面广、影响大。在现行的政绩考核、财税等制度安排下,各级政府在资金、土地等要素的供给上仍有着很大的调控权。

此外,宏观经济政策需通过各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来具体实施,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尚未理顺,现宏观目标与中观目标还不够协调和完善。在目前阶段中央与地方分权体系等利益格局的大框架下,一些宏观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具有滞后性或放大性,如扩大信贷规模和投资规模等刺激性政策容易放大效力,而房地产调控等抑制性政策因涉及各地GDP增长及财税收入增长等容易效力弱化。当宏观调控政策放松时,容易出现各地争相要项目,跟风扩大投资规模等,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

三、   注重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体行为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目标系统。

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需注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的研究,认真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下不同主体的行为目标、行为特点及如何实现目标趋同问题。解决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主体行为目标定位、错位、缺位问题。如认真分析和研究政府行为,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的经济行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格局及地方政府行为;推进放开利率等金融改革中的银行行为等;厂商行为(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消费行为)等。

1、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规范政府行为,明确政府目标。

(1)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深进一步简政放权,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政府失位、错位问题。使政府正位,明确什么是政府该管的,什么是政府不应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应当好裁判员,不过多地干预企业经营,而是努力为企业营造好的经营环境。堵住企业靠非法行为获利的路子,严惩企业依靠不当方式得利行为,鼓励企业合法经营;完善负面清单,明确政府职责,针对目前市场主体变化后的新情况、新格局,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

(2) 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转换各级地方政府职能,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目标。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使各级地方政府逐步从盈利性竞争性项目中退出来,集中精力提供公共的基本服务等,从生产型政府转到服务型政府。各级地方政府除完成中央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外,重点要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3)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2、明确企业和个人等是市场中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注重分析和研究改革过程中厂商行为变化。通过理顺关系,引导主体行为,激发主体活力,形成各主体间协调、制约的关系格局。

从经济运行过程看,市场经济运行某种程度上是自运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求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并不是要否定企业追求自身目标,而是让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各就各位,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企业出于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需要,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发展的动力来源。同时在承认企业自身经济利益和企业追求自身目标的基础上,企业要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企业行为不应违背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和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要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形成宏观(社会)目标与企业(微观)目标的协调统一机制。兼顾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兼顾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

(1)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政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能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在市场运行中发挥重要主导作用,同时又能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国有企业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2)进一步放权于企业。激发企业和个体活力,培育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下放取消审批权限,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的活力和个人就业的潜力。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公平公正的监管执法,破除民间投资遭遇“玻璃门”、“弹簧门”等重重困难和障碍,推动民营资本顺利有效地进入金融、能源、铁路等领域;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继续推进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进一步加快财税、金融改革步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

3、加强法治建设,规范主体行为。在放权给企业、个体的同时,要通过立法,明确经济管理主体与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目标及相互间的关系,使行为主体的活力与行为责任同步强化。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规,如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等,保证企业等的合法经营活动;制定和完善有关加强市场管理、优化宏观调控方面的法规,如预算法、金融法、证券法、价格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加强市场规则和市场管理,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规,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是一系统工程,从经济运行过程来看,目前除经济运行的目标系统尚不够完善,主体行为尚未明确定位外,其决策体系上,宏观决策与微观决策尚不够协调;动力结构上,利益机制作用发挥得还不够,经济运行中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还不匹配、不完善;信息传输上,利率、汇率、价格等市场信号尚不完善,市场自运行与宏观调控的关系还未理顺。因此,需要在规范主体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目标系统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运行规则和运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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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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