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业军:“救救儿子”还是“救救孩子”?

——果戈理、鲁迅《狂人日记》对照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73 次 更新时间:2014-11-05 20:16

早在留日时期,有志于译介外国文学的鲁迅就开始关注果戈理,他说:“记得当时最爱看的作者,是俄国的果戈理(N.Gogol)和波兰的显克微支(H.Sienkiewitz)。日本的,是夏目漱石和森鸥外。”1到了1918年,正是在果戈理《狂人日记》和尼采《苏鲁支语录》(又译《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共同开启之下,鲁迅创作出属于他自己的《狂人日记》来,这一篇《狂人日记》与《孔乙己》、《药》等小说一道,因其“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不过,鲁迅虽明言自己的《狂人日记》确实其来有自,却毫不掩饰后来者居上的信心

:“但后起的《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却比果戈理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2本文撇开“超人的渺茫”不说,单看所谓的“忧愤深广”究竟指向何处,后起的《狂人日记》是不是真比原版的来得“忧愤深广”,对于“忧愤深广”的强调和自傲折射着鲁迅什么样的创作心态,原版不那么“忧愤深广”的缺失处会不会恰恰泄露出果戈理自身的忧心,只是此忧非彼忧罢了?

一、在正常与疯癫的两极

所谓“狂人日记”,就是一个疯癫的人对于自己的言行举止、衣食起居之类事务的逐日记录。那么,狂人为什么要记日记,如何有能力记日记,他又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情况之下终止了他的日记?种种问题,让我们在两篇日记中寻找答案。

果戈理《狂人日记》的第一句话是:“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认定狗说人话“不寻常”,“不寻常”到一定要在“

十月三日”这一天的日记中劈面就说,说明波普里希钦心中有一个寻常的、稳定的世界的存在着,他是一个常人,这个常人被“不寻常”的事“格”得慌。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常人啊,首先,他满意于自己九等文官的地位,时时谨记一位上等人应有的高贵,他说:“要不是为了职务高贵,我早就辞职不干了。”其次,在安于现状的同时,他又葆有一份合理的“上进心”,他相信自己还能“大有作为”,而科长之所以对他阴沉着脸,正是嫉妒他的挡不住的好运——有了合理的“上进心”,常人的世界才是富有生机并因而越发稳妥的。再次,他还秉持上等人应有的道德“洁癖”,本能地憎恶那些“伤风败俗”的下等人、事,比如,读了《蜜蜂》,他痛斥:“法国人全是些多么愚蠢的家伙!他们说的是些什么!真个的,我想把他们统统抓起来,用桦树棍子抽他们一顿才痛快!”再如,当他幻想部长的女儿垂青自己时,立马用“……”遮蔽掉了思维的信马由缰,紧接着就是严苛的自我矫正:“哎呀,下流……没什么,没什么,别说了!”就是这么一位四平八稳、志得意满的常人,猛然撞上了一件“不寻常”的事,他当然会第一时间警醒自己是不是出了幻觉,抑或是喝醉了:“留点神,我别是喝醉了吧?这样的情况可是不大有的。”可是,明明是那条叫美琪的小狗在说话啊?于是,他不得不“把这一切好好儿想了一下”,而整篇《狂人日记》正是“好好儿想了一下”的副产品——他要以文字的方式记录并反思自己原本稳妥的世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稀奇的事情,他又该如何消解掉这一坚硬的异物。不过,“好好儿”去思索一件“不寻常”事情的事情本身,已经说明他在试图把“不寻常”纳入寻常,他受到“不寻常”强大的反作用力的暗示和牵引,他站在了“不寻常”的深渊边上。果然,“好好儿想了一下”的结果就是“不寻常”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他甚至承认,他最近“常常听见和看见一些大家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事情”。要知道,对于“不寻常”的不以为奇和承认,正是以“不寻常”为寻常的开始,当“不寻常”成了寻常状态时,他距离疯癫也就不远了。其后,他还要被一系列“不寻常”的事情死死拉拽着,身不由己地坠落下去,并在坠落的过程中碰上一面魔镜,在这面魔镜中,他第一次看清自己那副让自己如此难堪和绝望的“尊容”,被这副“尊容”强行占有的他一定会彻底崩溃。这里的魔镜就是小狗美琪的“信”,这些“信”映照出他的双重镜像。其一,美琪非常高傲,连正眼也不瞧一下那条笨头笨脑的看家狗,更厌恶那条可怕的猛犬,它称它为蠢家伙、乡下佬,可是,它是多么迷恋有着一张“惹人爱的小脸蛋”的“骑士”特列索尔啊。这样一条害着热烈的相思的高傲母狗,不正像他这位单恋着部长女儿的高贵的九等文官?他的骄矜和迷恋原来跟美琪一样的“狗腔狗调”,根本上不了台面的。其二,他甚至还不如美琪,你看,美琪又为他刻画出另一重越发不堪的镜像:“啊,亲爱的,你不知道这人长得多么丑。简直像一只装在麻袋里的乌龟……”九等文官竟会是一只乌龟?一只乌龟竟会不自量力地恋上部长的女儿?就是这双重的猥琐镜像,深深地撼动了他的业已出现裂隙的世界,悚惧得失措、绝望到狂热的他开始痛骂这条愚蠢的狗尽说些“魔话”,接着又向他的立身之本提出了致命的质疑:“我为什么是个九等文官,凭什么我是个九等文官?”这一质疑一举摧毁了他所剩无几的理性,他只能朝向疯癫的深渊无休止地坠落下去,他的日记的日期也随之冲破了“十月三日”这样的自然时间,到达“日期不记得。也没有月份。鬼知道是什么日子”之类的时间无法规范的无何有之乡——丧失了时间感,他也就完全地丧失了世界以及把捉世界的企图,他真疯了。真疯了的他的日记当然是难以为继的,只能结束在“知道不知道在阿尔及利亚知事的鼻子下面长着一个瘤”之类不知所以的话语碎片上。所以,果戈理《狂人日记》是从常人常态朝向疯癫的不断坠落,这样的坠落无外物可以归咎,亦无外物能够施以援手,这是狂人对于自身的存在真相猝然洞观之后无可挽回的下场,常态是假象,疯癫才是真实,最冰冻的真实。

鲁迅《狂人日记》以“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开头。这里的“很好的月光”与“明月几时有”那样的古典诗意无涉,它是莎士比亚《奥赛罗》里不走常轨,靠近地球,叫人都发了疯的月亮,是王尔德《莎乐美》里“红得像血”,像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女尸,更像一丝不挂、到处寻找情夫的疯女人的月亮,是张爱玲《金锁记》里如同漆黑天上一个白太阳的一轮满月,朗照着这个“丈夫不像个丈夫,婆婆也不像个婆婆”的疯癫世界。疯癫的月光,疯癫的“我”,整个世界都仿佛燃烧得通明透亮,“精神分外爽快”,于是,“我”猛然醒悟: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疯癫的世界如此通透,任何一丁点的诡秘动向都逃不出“我”的眼睛:“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真是一个精力过分饱满、感觉高度灵敏的狂人。到了第2节,“今天全没月光”。敛去了月光,也就敛去了精力和兴奋,只剩下虚弱以及由虚弱反向刺激出来的谵妄:“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第3节,还是那个没有月光的晚上,“我”两次强调,“凡事须得(总须)研究,才会明白”,“研究”的结果是,满纸“仁义道德”的历史,其实从头到尾写着“吃人”两个字。这里的俨乎其然的“研究”,哪里是什么严密的归纳、演绎,而是一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的非理性跳跃,这样的跳跃,唯狂人才能完成。第4节,何先生来诊,“我”无意中发现,大哥也在合伙吃“我”,那么,“我”被吃了,却还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一由发现大哥吃人到认定自己是吃人的人的兄弟的逻辑推定,已非狂人所能为。第5节一开始是“这几天是退一步想”。“退一步想”何尝是狂人所能做到的,那里面包含着多少逻辑关系的推演、人情世态的斟酌啊,不过,狂人真的“退一步想”了,还用了“假使……也仍然……(因为)……”这一指示着极其曲里拐弯的因果关联的句式,那么,他正在清醒,或者根本就是佯狂?“退一步想”的结果当然是没有冤枉何先生和大哥,于是,在第6节的“黑漆漆”不分昼夜的时空里,“我”想象着吃人的世界,并与之对峙:“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凶心、怯弱、狡猾之类词汇,正是鲁迅对于“庸众”的多重样态的断语,比如,他在《摩罗诗力说》里认定,民众大抵“驯至卑懦俭啬,退让畏葸,无古民之朴野,有末世之浇漓”3。至此,“我”与作者开始重叠。第7节,“我”越发清醒、缜密起来,在“疾视”大哥之罪恶的同时,掺杂了更多的“衷悲”:“最可怜的是我的大哥”,“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有了“衷悲”的渗入,一直“疾视”着的狂人终于蜕变成了恳切、深挚的启蒙者——“衷悲所以哀其不幸,疾视所以怒其不争”。“我”与鲁迅之“我”原来是二而一的。到了第8节,作为启蒙者的“我”作出了振聋发聩的反问:“从来如此,便对么?”第9节,“我”进一步吁求:去了吃人的心思,“放心做事走路吃饭睡觉,何等舒服”!如果说这里的吁求还只是杂文一样的议论,没有特定的吁求对象的话,到了第10节,“我”就直接向大哥乃至众人喊话了,“我”的喊话运用了“只要……只要……也就……”这样杂糅着假设、祈使的复杂句式,还把“将来”这一狂人决不会顾及的时间维度纳入自己的推演过程,从而作出令人震悚的,却又像定理一样不可撼动的“归谬”:因为“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所以“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第11节,“我”把寒光凛冽的剖刀切向了母亲,母亲也是吃妹子的帮凶,第12节,更切向了自己:“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就在自剖、自责的时候,“我”突然对自己作出了一个苛刻、沉痛到不近人情的判断:“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这一判断看似匪夷所思,就像是狂人所惯有的非理性跳跃,实则是作为启蒙者的“我”对于自身黑暗的承认和逼视,是把四千年吃人履历之类“黑暗的闸门”一肩扛起,更是自觉承担“立人”的神圣使命,一定要把“沙聚之邦”转成“人国”。“我”的灼灼目光四下里扫开去,当然是一片萧然:“难见真的人!”这一直感把所有吃人者都归入假人、非人一类,却独独把“我”这样的启蒙者择了出来,因为启蒙者虽也吃过人,却已醒悟到四千人吃人履历的肮脏,觉醒了的“我”即便因为无意中吃过人所以已算不得真人,起码也是正在朝向真人转化的“历史的中间物”,正是这样的中间物,才有资格发出真人难觅的感慨,才能在第13节喊出“救救孩子”的清明之声。“救救孩子”既是最急迫的时代议题,亦能反映出启蒙者建立在自信基础之上的使命感、自豪感——那些还没吃过人的孩子,唯“我”辈能救。所以,鲁迅《狂人日记》与果戈理的走了一个反方向,他笔下的狂人从疯癫走向清醒,从过度的灵敏、狐疑走向绝对的冷静、坚定,直到喊出“救救孩子”的时代强音。强音喊出来了,日记也就结束了,因为“我”记日记的目的,就是要揭出吃人的真相,喊出启蒙的“狮子吼”,接下来的事,便是践行了——这不是真疯子的不得不止,而是佯狂者的常止于所当止。佯狂者也从不向外物归咎,因为“我”知道,自己背负着四千年吃人履历,佯狂者同样不奢望外物的救助,因为“我”知道,只有“从真心改起”的“我”以及“我”的同仁才能修复世界由来已久的朽坏。正是这样一种一切都知道的自信和明朗,让初读《狂人日记》的沈雁冰受到一种痛快的刺戟,“犹如久处黑暗的人们骤然看见了绚丽的阳光”4,也让张定璜恍如“从薄暗的古庙的灯明底下骤然间走到夏日的炎光里来”5——“阳光”、“炎光”云云,不正点明了佯狂者的盗火者、启蒙者身份?

综上所述,果戈理与鲁迅的狂人,一个由正常而疯癫,是真疯子,一个由疯癫而正常、而清明,却仍旧举止癫然,是佯狂者。真疯子丝丝入扣地记录自己的行迹,他的日记却注定会错乱、破碎并消散,佯狂者的日记虽“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却一定“略具联络”,它哪里是“供医家研究”之用的,它根本就是一篇战斗檄文,要让所有吃人者听取。

二、疯言疯语与训众箴言

接下来的问题是,真疯子和佯狂者的疯癫是一回事吗,疯癫究竟有多少种形态,它怎么具备如此巨大的涵盖力?其实,疯癫可能是一种生理性病变,更可能是基于常人/狂人、正常/疯癫的二元对立,对于那些不同于常人常态的特殊状态的指认。对于作为特殊状态的疯癫的指认,既源出于常人对于自身正常状态的信心满满,更是要反过来强化常人当然正常、从来都正常之类的自我认同——这个正常的“我”正在忧心忡忡地打量着疯癫的异己者,如此居高临下的打量不正标示出打量者不证自明的优越性?疯癫既被指认为失常,就无法被理性的阳光照彻、澄明,它不得不是紊乱的、幽暗的、失语的,它无法为自身申诉、呐喊,它就算真的绝叫了起来,绝叫也只是一些不值得认真对待的疯言疯语而已,疯言疯语反而更进一步地坐实了它离开正常已经有多远。所以,疯癫注定是混沌、神秘的,只能被定义,被命名,却无法被穿透,被言说,它就是一个与我们比邻而居,随时都有可能吞噬我们的黑洞,一块我们都很好奇,却只能以想象的方式抵达的飞地。有趣的事情随之而来:作为一块只能定义却无法抵达的飞地,疯癫成了一个不知所指为何物的空空荡荡的能指,这一能指饥渴地召唤着由常人常态根据自我认同的需求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的各色各样的填充物,它的性质和状态也就由这些填充物的性质和状态暂时性地凝定了,所以,疯癫是一种随常人常态之“物”而赋“形”的相对性状态,它从不“是”其所“是”,而总是在“是”常人常态之所非“是”。如此一来,要想一窥两篇《狂人日记》的真面目的话,还要从两个狂人各自所对应着的常人常态说起。

前面已说到,波普里希钦的疯癫所对应的常人常态是一个九等文官的稳妥世界,他的世界之所以稳妥,是因为他沾沾自喜于“我是一个官,我是名门出身”,时时想到自己能“大有作为”,并因而看不起其他的蠢货,由此,他根本不可能意识到自己本质上的卑琐,他就这么既稀里糊涂又怡然自得地活着,活下去。被一同收在《彼得堡故事》里的《外套》的主人公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正是波普里希钦眼中的蠢货,因为后者只要口袋里还有一文钱,就忍不住去戏园,还不屑地想:“可是我们的同僚就有这样的蠢货:压根儿不上戏园,这些乡下佬,除非白送他戏票”,而前者却从不寻找任何消遣,“谁都说不出,多咱在哪一个晚会上碰见过他”。可偏偏就是这么一个蠢货,竟是波普里希钦精神上的影子,就像晴雯是黛玉的影子、袭人是宝钗的影子一样。你看,巧合的是,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也是一位九等文官,波普里希钦因为沾沾自喜和自大而忘却自己的存在处境,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则靠沉迷于抄写工作来逃离他的真实世界——他不管看什么,看见的都是他的清晰工整的字行,他只要想到明天老天爷不知道又会赐给他什么东西抄,他就打心眼里乐了,于是,“一个每年挣四百卢布而能乐天知命的人的平稳无事的生活就这样过下去了……”可是,魔鬼一样的果戈理就是不让他们安安稳稳地度过他们的生命,就像是给宁静的小城派去一个假钦差(《钦差大臣》),给凝滞如一潭死水的地主生活塞进一个骗子(《死魂灵》),他一定要给他们一个契机,一种黯淡生涯里不可能的、太过辉煌的梦想,于是,他们骚动了,振奋了,妄想了,又不可避免地摔倒了,在摔倒的过程中,他们终于看清自己原来如此猥琐、卑下的真相,而疯癫是洞悉真相的他们唯一可能的下场。对于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契机就是那件外套,用小说的原话说,就是“一个光辉的访客曾经借外套的形式闪现了一下,刹那间使他可怜的生命活跃起来,后来灾祸还是降临到他头上”。不过,死并不是他的终点,而是由正常坠入疯癫的临界点,疯癫了的他以幽灵的样态在卡林金桥畔一带徘徊,“剥掉凡是人们想得出用来遮盖自己的皮肉的各式各样的毛革和鞣皮”。对于波普里希钦,契机则是对于部长千金的突如其来的爱慕,正是这一爱慕让他迎面撞上自己的双重镜像,被真相猝然吞噬的他“好像突然被一道闪电照亮”,于是,“西班牙有了皇帝了”。剥人衣服、当上皇帝之类的癫狂,是以一种歇斯底里的想象来恶性补偿他们从前太过卑琐的生命,他们的举止越是癫然,说明他们的生命越是卑琐,这样的卑琐,普希金命名为庸俗:“还没有任何一个作家有才能把生活的庸俗现象展现得这样淋漓尽致,把庸俗人的庸俗描写得这样有力,以便让那种被肉眼忽略的琐事显著地呈现在大家的面前。”6普希金没有说到的是,庸俗不是刻画出来,而是在疯癫之镜中映现的,只有在疯癫的映衬之下,庸俗才成为庸俗自身,而不是一种稳定、怡然,本来如此也应该如此的生命常态。这样一来,同样过着稳定、怡然的生活的每一个人就都有可能是庸俗的,或者说,存在即庸俗,在,就是庸俗地在,只是大多数人没有遇上果戈理式的恶作剧而已。正是在此意义上,果戈理说:“我的读者中任何人都不知道,如果他嘲笑我的主人公,那就是嘲笑我。”7果戈理连自己也不放过。深味着庸俗的滋味的果戈理,不禁心生喟叹:“诸位,这世界多么无聊啊!”生命如此庸俗,世界多么无聊,如此可怕的存在真相就算发了疯也无法挣脱,反而是越发地清晰、刻骨,果戈理的狂人不得不绝望呼告:

妈啊,救救你可怜的儿子吧!往他发烧的脑袋上洒一滴眼泪吧!你瞧,他们把我折磨得好苦啊!你把苦命的孤儿搂进自己的怀抱吧!他在这世界上没有立足之地!他在遭受迫害!娘啊,你可怜可怜你有病的孩子吧!

存在原来必定要孤独地承受这份早已分定的庸俗和无聊,那么,存在者就一定是“苦命的孤儿”。不过,孤儿根本无力承受因为无比轻盈所以又太过沉重的庸俗和无聊,绝望的孤儿只能向虚空里喊出一声“妈啊”,呼唤者随即在呼唤声中自我催眠成了儿子,一个有妈妈、怀抱、慰藉、家园来向往和依恋的儿子。我们都知道,孤儿哪来的妈妈,“救救儿子”的呼告终究是一些当不得真的疯言疯语罢了。疯言疯语让常人避之唯恐不及,却又令他们喜不自胜,因为他们终于可以把自己多少也能感受到一点的庸俗和无聊以及对此的恐惧全都推给疯言疯语,他们自己也就彻底安全了,他们根本不会想到,正是疯言疯语揭示出了人类注定沉沦于庸俗和无聊,毫无得救可能的可怕事实。

鲁迅的狂人所对应的常人常态是吃人的世界,吃人的世界因为大家都在吃人、吃了四千年的人而维系着暂时的稳妥,于是,诅咒吃人的“我”理所当然地被视作威胁到常人常态的合法性根基的疯子。“我”显然不是真的疯癫,“我”非常清楚,大哥之所以说“我”是疯子,只是“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这样一来,将来吃了“我”,“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这是一个为了保持和加强常人的自我认同,把自己所恐惧的东西定义为疯癫的经典案例。不过,事情的复杂性在于,被叱责为狂人,“我”只是淡然地想,“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并没有太过排斥,而不像波普里希钦那样,始终不可能直面自己被命名为狂人的事实——他被关进了疯人院,还以为是到西班牙加冕,而疯人院的工作人员不是宰相,就是宗教大审判官。不单不排斥,“我”还要以狂人自许,抑或是自诩,因为只有狂人才能说出吃人这一常人世界早已习焉不察却又在下意识地掩盖的真相,并喊出“救救孩子”的强音。就这样,疯癫从被定义、被命名的不详之物,悄然转化成了自我定义、自我命名的荣耀之物,就像是武士的徽章,而狂人也由那种与弃儿、白痴、麻风病患者、骗子一道,被驱逐到暗影里去的常人常态的他者,一跃成了天然地掌握着真理的先知、使徒、智者、圣者,就像柏拉图“洞穴比喻”中那个被嘲笑,甚至会被杀掉的“囚徒”,像在广场上向人群大声朗诵“我们的萨拉米斯”的“疯诗人”梭伦,像被钉上了十字架,被路人辱骂、被祭司长和文士戏弄、被同钉的强盗讥诮的耶稣。狂人原来就是先知,这一点,傅斯年有非常明确的总结:

文化的进步,都由于有若干狂人,不问能不能,不管大家愿不愿,一个人去辟不经人迹的路。最初大家笑他,厌他,恨他,一会儿便要惊怪他,佩服他,终结还是爱他,像神明一般的待他。所以,我敢决然断定,疯子是乌托邦的发明家,未来社会的制造者。至于他的命运,又是受嘲于当年,受敬于死后。”8

从这个角度说,试图唤醒常人的狂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常人,而一般意义上的常人则是有待唤醒、疗治,让真常人既“疾视”又“衷悲”的真疯子,真疯子不是一种生理性病变,而是真常人根据自我认同的需要,对于非自身之所“是”的人们的命名,真常人污名化起真疯子来,也是毫不手软的,比如“青面獠牙”、“虫子”、“海乙那”(hyena),不一而足。如此一来,“狂人日记”的命名就是一桩极暧昧的事件,它既是狂人“病愈”,或者叫堕落为一般意义上的常人之后,对于自己从前的疯言疯语既哑然失笑又深怀恐惧并因而果断采取的他者化伎俩,也是真常人为自己庄重地戴上了先知的冠冕,他要“登山训众”了,而“救救孩子”的呼唤,正是先知的训众箴言,正是一定会传布开去让万民得拯救的福音。“救救孩子”这一雷霆万钧的呼唤当然要比“救救儿子”的绝望呼告来得“忧愤深广”,冷静、明晰的训众箴言当然要比凌乱、凄厉的疯言疯语来得深入人心,只是,包括鲁迅在内的我们都忽略了,我们都是孤儿,我们都希望成为妈妈的儿子,我们一定会在某个领悟的时刻发出“救救儿子”的呼告,所以,在存在论层面,“救救儿子”的呼告其实也是同样“忧愤深广”的。

训众箴言讲求文体和行文的简洁、准确、有力,正话反说反话正说、有话则短无话则长、假装痴愚、插科打诨、旁逸斜出、细节的增生和肥大、判断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之类小说常见的手法和态度,都是不必要的冗余,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就连梁启超所推重的“熏浸刺提”,都太过的迂回和委婉,会影响到箴言“撄人心”的直接有效性,所以,鲁迅《狂人日记》与其说是一部沉潜入人物内里的小说,不如说是一篇洪钟大吕般的文章。这一点,鲁迅自己非常清楚,他说,他不能以自己之“必无”,来折服他人之“可有”,便答应金心异(钱玄同)“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狂人日记》,积久有了十余篇“小说模样的文章”9,集为《呐喊》。周作人在论及《狂人日记》时,对它的文章体式也有虽然苛刻倒也算准确的判断:“这是打倒礼教的一篇宣传文字,文艺与学术问题都是次要的事。”10说《狂人日记》是一篇“小说模样的文章”,并不是在贬低它的成就,因为写文章与做小说,本来就没有高下之分,吉川幸次郎甚至认定,“在中国人的意识里,做文章——即把想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用文字写下来——是人间诸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11。不过,文章体对于《狂人日记》的写作有着巨大的体裁暗示,鲁迅在小说与文章之间的徘徊,也必定会留下一些难以弥合的漏洞。周作人就说,写赵家的狗看了两眼,这与果戈理所写的小狗有点相近,拉出古久先生,也想写得“热闹”点,可下面要集中于礼教,便写得“单纯”了起来。照我理解,所谓“热闹”,就是一种小说性的丰富、暧昧,而“单纯”,则是文章式的简洁、直接,《狂人日记》由“热闹”而“单纯”的嬗变,正是鲁迅从小说家到文章家、启蒙者的身份转换的过程。因为当文章写,《狂人日记》就到处都是“从来如此,便对么”、“救救孩子”之类的格言——这是登山训众的当然后果;也会有一些文章笔法,比如那个何先生,与《父亲的病》中的陈莲荷先生一样,都在影射当年的绍兴名医何廉臣。更关键的是,作为文章的“狂人日记”的日记作者,当然不会是一位鲜活的人物,而是一个文章中常见的抒情人、议论者,抒情人、议论者是一种没有名字、未知职业、不谈长相的抽象的人,与那个长着一头稻草般的乱发,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一点秋波、一顿刻薄就足以完全地颠覆他的生活的波普里希钦,与满手是泥,原来是用手“走”到咸亨酒店的孔乙己,与拧了一把小尼姑的脸,到了晚上却睡不着,觉得手指间有点古怪的“滑腻”的阿Q,根本就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抽象的人是作家的传声筒,只要把那个情和论传递出来,那就够了。从这个角度看,鲁迅说《狂人日记》“很幼稚,而且太逼促,照艺术上说,是不应该的”12,也不尽是自谦,鲁迅对于自己要干什么,在干什么,从来都是极洞明的。


注释:

1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5页。

2鲁迅:《〈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7页。

3鲁迅:《摩罗诗力说》,《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1页。

4茅盾:《读〈呐喊〉》,《茅盾全集》(第1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94页。

5张定璜:《鲁迅先生》,见《鲁迅论》,北新书局1930年版,第136页。

6见《与友人书简选·就〈死魂灵〉致不同人的四封信》,《果戈理全集》(第6卷),周启超主编,任光宣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13页。此外,梅列日科夫斯基也说,果戈理的唯一对象,就是“人类的不朽庸俗”。不过,他接着说,在死去的阿卡基·阿卡基耶维奇、成为狂人的波普里希钦和说谎的赫列斯塔科夫的脸上,“闪烁着某种真实的、不朽的、超理性的东西,这种东西在一切人的人性里都有,这种东西从人性里向人们、向上帝呼喊着:我只有一个,过去和将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会有类似于我的人,我对于自己来说就是一切……”这样的说法,是诠释者站在自身角度的“过度诠释”,而忽略了死亡、疯癫和说谎本身,以及它们之于人物的意味——在梅氏的逻辑中,死亡、疯癫和说谎,仿佛只是人物的面具,面具下面,隐藏着一个真正的“我”。《果戈理的“魔鬼”和〈钦差大臣〉》,见《果戈理评论集》,袁晚禾、陈殿编选,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04页。

7见《与友人书简选·就〈死魂灵〉致不同人的四封信》,《果戈理全集》(第6卷),周启超主编,任光宣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113页。

8傅斯年:《一段疯话》,见《傅斯年文选》,林文光编,四川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39页。

9鲁迅:《呐喊·自序》,《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1页。

10周作人:《周作人自编文集·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8页。

11吉川幸次郎:《中国文章论》,见《日本学者中国文章学论著选》,王水照、吴鸿春编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259页。

12鲁迅:《对于〈新潮〉一部分的意见》,《鲁迅全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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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鲁迅研究月刊》2014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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