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乃礼:官员逐利与公私观再认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4 次 更新时间:2014-04-2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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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乃礼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有关公私观念影响最深的当属《大学》中提到的“格物、致知、诚心、正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此句话我们还可以读出如下的思想:

其一,道德的培养是政治参与的基础。格物、致知、诚心、正意,直到修身,都是着眼于自身的修行,只有自身修行达到一定地步,才能处理家庭的关系,以及参与政治活动。此种逻辑关系暗含着对制度约束的忽略,人们通过道德的培养成为一个好人之后,在处理家庭以及政治关系时,就可放松对他的法律和规范的约束。

其二,公私之间既是相互区分的,又是模糊的。所谓相互区分,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提出本身就已经表明家庭与政治已经出现了分野,公私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家庭和国家已经形成了两个各自独立的领域,拥有各自不同的价值原则:家庭重视亲情,以“亲亲”为主;而政治领域强调等级关系,以“尊尊”为主。所谓模糊的,指公私的区分不是很明显,两个领域之中的价值原是可以互相影响、互相调和的。家庭中父子关系中既重视亲情,也强调家长的权威。而君臣之间,既强调君主的至高无上,也崇尚大臣像对待父亲那样来对待君主。君臣关系与父子关系的相似性,使得人们容易模糊家庭与政治之间的区别,导致公私不分现象的出现。

 

现代社会依然否定干部私利的合理性,更重视官员的道德教育

当代中国社会仍然存在着公私不公的现象,其最重要体现就是政治制度的设计。当代政治制度初创时期,对干部实行供应制,凡是列入供应名单的干部,他们的日常生活消费由政府承担,而且他们的家庭成员也享受免费的供应和教育。供应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把公务活动和家庭生活联系了起来,也就容易产生公私不分的现象。后来实行单位制,依然存在公私不分的现象。单位既是一个工作之地,也是生活之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单位密不可分。结婚需要单位证明,离婚需要单位出面进行调节等。与供应制相比较,单位制公私不分的程度有所减弱,但是依然存在。直至现在,尽管单位制的某些规定已经消失,但公私不分的观念依然对官员有所影响。

与传统社会相似的,现代社会依然否定私利的合理性。毛泽东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提出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在《纪念白求恩》一文又提出了“毫不利己,专门为人”。毛泽东的这种思想观念,为历代领导人所继承。即尽管公私不分,但实际要求党员、干部废除自己的私利,做到大公无私。

现代社会更重视官员的道德教育。我们党高度重视对官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三个代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都是对官员的道德进行大力培养。在官员晋升的过程中,除了对其能力的考察外,更多的是对其道德的考察,在确定他是一个“好人”之后,却放松了对他掌握权力之后的制度约束。

 

重新规范公私,承认官员追逐私利的合理性

公私不分,既有可能出现大公无私的榜样官员,也可能出现官员追逐私利的现象,即权力为自己、家庭和部门所用。由于在此过程中,主要是以道德约束为主,因此官员为己还是为民,主要取决于自己的道德良心,但是许多官员为什么不能根据道德良心,而是按照自己的私利行事呢?

很重要的在于人们对人性的认识上,中国自古以来对利益的追求采取贬低、压抑的态度,政府和思想家高扬道义,倡导义利善恶两分。同时,在如何改造人性上,历代学者以及制度建构者所突出的理念基本是一致的,具体来说,尽管学者之间争论人性究竟是善还是恶,最终的路径却是一致的,即“人人皆为尧舜”,主张把人们培养成有道德的人,而一旦培养成功,就是永恒的,人们不会再追求自己的私利,从政时就能完全以“公”心处理政事。这种培养或改造之后的人性永恒论使我们忽略了对官员行为的制度约束,疏于制度监督导致官员权力的异化。

西方学者认为,自我保护、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斯宾诺莎说:“每个个体应竭力以保存其自身,不顾一切,只有自己,这是自然的最高的律法与权利。”对利益的追逐是人性的第一条普遍规律。拉斯韦尔回答什么是“政治人”时说,政治人就是将自己的私人动机移置到公共目标上,改头换面为社会所承认的公共利益的形式,私人动机通过这种形式得到了实现。因此在西方来说,也坚持人性永恒论的观点,但坚持认为人们的逐利本性是永恒的,不会因环境、地位的改变而放弃对利益的追逐。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设计正是基于人的逐利本性,承认官员追逐私利的合理性,同时为防止官员追逐私利的时候损害公共利益,制定了各种监督制度。我们应该重新审视我们的人性观,从而最终修正对公私观的认识。我们应该承认人们都是逐利的,不会因官员地位的升迁而改变,也不会因思想教育的深入而最终消失。基于这种认识,可以做出如下的改变:其一,承认官员追逐私利的合理性。在宣扬大公无私的榜样官员的同时,应该认识到大多数官员皆有追逐私利的本性,他们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以满足自己、家庭和部门的需要,这是人性的表现。其二,认识到官员追逐私利的永恒性,在提高官员道德修养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官员权力的监督,从制度上防止官员追逐私利时损害公共利益。

我们必须从制度上重新规范公与私之间的关系。可喜的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已经认识到制度的缺失会导致官员的逐利行为。比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与之前的思想教育,会发现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在思想教育的同时,中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比如,提出了加强中央纪委的监督功能,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简政放权等,从中可以看出党中央从制度上对官员追逐私利的行为进行约束所做出的努力。

(作者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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