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志:以人为本,还是以社会为本?

——一种人与社会"互本"的理论图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01 次 更新时间:2014-02-0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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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志  

 

【摘要】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是人类独有的特征。人的社会化是没有止境的。单个的社会人是社会的基因,社会的主体。人是社会之本。社会必须以人为本,政府时时、处处都应当为本着想,为本服务,对本负责。社会要进步,不可避免地要求一部分人少得益,甚至做出牺牲。人以社会为本,归根结蒂是由人的本质决定的。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以人为本和人以社会为本的目的是一致的,是要提高人与社会的文明度,这也是今人区别于人类的祖先蒙昧人与野蛮人的标志。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社会化

人是动物。人是动物界中的灵长类动物,是从动物中分化出来的高级动物。人未必是宇宙、甚至未必是银河系中的"万物之灵",但可以有把握地认为人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灵"就"灵"在人的社会化。

有一部分动物内部有分工,有交换,比如蚂蚁、蜜蜂、猿猴的分工就相当严格。有人还著书描写过动物社会。但那个社会是简单的、机械的,是直接的而不是间接的。我们知道,动物有语言,同一种动物还有方言。可是百灵鸟叫得再动听,它只能是面对面"对话",不可能转述第三方的说法。因此,它那个动物社会是"化"不起来的。只有人是社会化了的动物,社会化是人类独有的特征。

什么是社会化?社会化就是由自然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过程。任何人,不管是王子王孙还是才子佳人,刚生下来时都跟动物没有多大区别。长大以后,人仍有自然属性。因此,每个人都必须经过社会化才能把外在于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成为社会人。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话没错。不过,更主要的是:三人行,必有规则焉。如果没有规则,就行不到一起。也许孔子讲的"师",就是社会规范的载体,就是社会规范的代表人物。"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社会规范是社会交往的基础和准绳。三人有三人的规范,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规范,全人类也有全人类共同的规范。

随着交通与通讯的发达,如今总面积为5.1亿平方千米的地球在人们眼里也就是一个小小的"地球村"。不论是东半球还是西半球,都不过是"小小寰球"上的两块"巴掌地"。网络化是社会化的高能加速器。非洲有白人,欧洲多黑人。大量的黑人、白人通婚,下一代分不出是什么肤色。恩格斯在19世纪所预言的"人种融合"正在21世纪变为现实。人们交往的便捷性极大地增强了社会化的迫切性,时代迫切要求人们把社会化提到新的高度。人的社会化是没有止境的。几个宇航员在天上互动,是宇航小组。有朝一日天上的宇航员多如大雁,那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组建宇航合作社。地球不够用的时候,人类可以搬到别的星球上,建设更宜人的"星球村",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化。一句话,人群在,社会化就在。

 

社会不以人为本就不成其为社会

马克思说:"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①单个的社会人是社会的基因,社会的主体。人是社会之本。本末不能倒置。社会必须以人为本,政府时时、处处都应当为本着想,为本服务,对本负责。丢了老本就是丢掉了宗旨。

有人一听"社会以人为本"想到的就是社会管理。应当看到,我们的管理人员占人口的比例够大的了。如果再加上那些不在编的管理人员,如城管之类,就要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了。管理无疑是需要的,但要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要把服务置于管理之上,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懂得服务就是管理,而且是最有效的管理。"服务"不是口号,不是应付上访者的辞令,不是挂在嘴上的装饰品。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要甩开膀子以人为本。

"社会要以人为本",必须破除长期以来妨碍"以人为本"的那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错误提法。社会公平是以人为本的底线,是衡量和检验社会是不是以人为本的标尺和分水岭。现在群体性事件增多,绝大部分是由社会不公造成的。企业拖欠工资并非发不出工资,而是把工资用到了扩大再生产上,即效率上。这种拖欠工资的"效率"有了,还有"公平"吗?几个月拿不到工资,吃什么?用什么?拖欠工资简直是不顾人的死活,何谈"以人为本"?社会不公或者欠公,必然带来社会不安定,那么,效率安在?必须正视这边增效、那边减效的严酷现实,更加注重公平,用公平促效率,增强人的幸福指数。

"社会要以人为本",是要以人权为本。西方思想史上讲"天赋人权",从人权是天经地义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方位去理解,还是能够站住脚的。但是,如果有人问:假若是天赋的,为什么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天公"为何"不作美"?这就难以回答了。因此,说到底不是"天赋人权",而是"人赋人权"。人有嘴巴,就要保障人有言论自由,要把言论放大,就要保障人有出版自由;人要"再社会化"、"继续社会化",就要保障人有集会、结社的自由;人有两条腿,人要参与社会流动,就要保障人有迁徙自由;人脑是思维器官,就要保障人有选择信仰的自由。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响亮地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和"八二宪法"都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1954年宪法第90条还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自由是发挥人的聪明才智的广阔天地,是推陈出新的先决条件。现在提倡建成"智慧"城市,这"智慧"只会是从"智汇"中提炼出来的。

"社会要以人为本"是全面的、立体的,而不是片面的。纵向看,社会要为人的生、长、老、病、死提供服务;横向看,社会应为工、农、商、学、兵,为东西南北中服务;第三维,就是要为人的生产与生活、享受与发展,为人的求学、就业,为人的衣、食、住、行、用服务,而且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社会要以人为本",是要以全体人为本,但是对政府来讲,不能平分秋色,要向弱势群体倾斜。政治学、社会学告诉我们:治理国家要靠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三者缺一不可。很明显,市场是为强势群体而设的。那么政府呢?应当是为弱势群体而设。只有这样,社会才会平衡。中国有句话:"不平则鸣。"差距过大是社会矛盾的深层次原因。东西方有不少学者力主"社会平衡论"。失衡加大社会张力,社会张力拉大冲突便一触即发。

 

人不以社会为本就不成其为人

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作为社会的基因,作为社会之本,应当如何看待社会呢?这里有一个误区:"我是人,就要以我为本。"不错,从社会来讲,确实有你这一"本",但是,你不能不考虑另外一点:在中国你是人口的13亿分之一,在世界上你是人类的58亿分之一。"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如果你个人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不一致怎么办?或者说,你个人的利益如果与很多人的利益、与群体的利益有矛盾怎么办?那时,就不一定,或者说就不能以你为第一"本"了。以群体利益为借口,无端地压制个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是错误的;与此同时,把个人利益吹得比天高,用个人的利益损害他人或群体的利益,同样是错误的。损人利己的事,是不能干的。

社会要进步,不可避免地要求一部分人少得益,甚至做出牺牲。西方有些城市在出售土地前,便规定好这片土地的用途,甚至规定好楼房的高度,以及外墙和屋顶的颜色。不承诺者不得买。为什么?没别的,就是为了整体利益,为了防止因个体美破坏了整体美。要错落有致,不要犬牙交错;要色彩协调,不要青一块、紫一块。欧洲有些城市老机场不够用,需要建大机场。飞机噪音是世界难题。建在东边,东边的人反对;建在西边,西边的人反对;不建,东西南北都反对。总要选个地方建,后来,交全民公决,求最大公约数,政府以多数人的主张为主张。

人以社会为本归根结蒂是由人的本质决定的。马克思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②学会按照法律、道德、公约、民俗,乃至于宗教教规等社会规范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总和"就大,人的本质、本色就凸显;反之,置社会规范于不顾,尽干些越轨、失范的事,其"总和"就小,就说明人的本质、本色浅薄。联合需要求同,团结要求包容,包容少不了宽容,宽容要有原则,这原则就是社会规范。但是在弘扬社会规范的同时,对有些失范行为也要宽容,不要动辄以破坏公共秩序治罪,尤其不要把在宪法范围内的正当活动说成违法。我们要在带动他们变失范为规范上,多练真功、内功。

社会以人为本和人以社会为本的目的是一致的,是要提高人与社会的文明度,这也是今人区别于人类的祖先蒙昧人与野蛮人的标志。人要自由,但要防止自流,提倡有序参与。有序就要有组织。要教育群众,也要敢于和善于组织群众。中国迫切需要发展和壮大纵横交织、密如蛛网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开展社会规范教育的大学校,是普及社会规范的大渠道,是人的社会化的大熔炉。人与社会互为本是健全社会规范的基础理论。在人与社会"互本论"的引导下,社会规范决不会是一成不变的,是要与日俱进的。随着社会规范的不断提升,社会规范的不断内化,人的素质也一定会不断提升。理想中的高度文明一定会在我们这一代中国人手中变成举世瞩目的现实。

 

来源: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1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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