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开煌:关于“合情合理的安排”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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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煌  

 

合情合理安排转到两岸政治关系

在两岸关系的讨论中,两岸政治关系的安排,一直是以“国家”为典范的政治学中,最为棘手的难题,也是讨论两岸关系中最为根本的问题,甚至可以说,一旦两岸政治关系得到合情合理的安排,两岸之间也就没有“深水区”。

2012年中共“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提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

“十八大”的政治报告是中共首次明确地将“合情合理安排”一词,从安排“台湾的国际空间”,转到“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所以,中共所提出的“合情合理安排”从发展的过程来看,先是针对“台湾的国际空间”,之后也运用到“两岸政治关系”。2012年11月底,中共在北京召开“九二共识20周年研讨会”,王毅在研讨会最后发言时,针对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及的“合情合理安排”的内容,首度公开说明,王毅指出,“大陆期待为解决两岸症结性问题,逐步创造条件,不断拓宽两岸关系的前进道路。“合情”就是照顾彼此关切,不搞“强加于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础,不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这体现大陆愿意正视分歧,逐步破解难题的决心和诚意。”(十八大对台四大论述 王毅:对两岸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这说明“合理”就是合“各自现行规定”之“理”,“合情”就是以正视分歧、决心和诚意、平等协商,寻找逐步破解难题的办法。

2013年2月俞正声在年度对台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鼓励两岸学术界从民间角度就解决两岸政治问题开展对话”的建议,(俞正声出席2013年对台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13年2月19日)以及习近平在会见萧万长时提及“两岸长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问题终归要逐步解决,总不能将这些问题一代一代传下去。我们已经多次表示,愿意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就两岸政治问题同台湾方面进行平等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对两岸关系中需要处理的事务,双方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可以见面交换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会见萧万长一行,新华网,2013年10月6日)基本上都是在继承中共“十八大”所提出的“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不过中共新一代的领导人,在对台工作上也提出了二个十分具体可行的推行之策,一是“两岸学术界从民间角度就解决两岸政治问题开展对话”及“对两岸关系中需要处理的事务,双方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可以见面交换意见”,其实这就是合情合理的作法,“民间先行”就是“合情”。因为“行政院陆委会”主任秘书兼发言人吴美红回应大陆俞正声“政治性议题目前在两岸有分歧,双方还要再审慎思考,目前条件并不成熟。”(俞正声提两岸政治进行式台回应条件不成熟,2013-05-23)所以学术先行,民间先行;“双方主管部门负责人见面交换意见”就是“合理”,因为双方主管部门从原先的构想到名称,都是从“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原则去思考和设立的机构。所以两岸“双方主管部门负责人见面”就是“恪守法理基础”的表现。


有关“合情合理”之研究

自从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在2008年提出“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可以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十八大”的政治报告中又提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之后,坊间对“台湾的国际空间”及“两岸政治关系”议题,如何才是“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相关论述与研究,也开始增加,这些讨论大致可以区分为三大类:一是希望提出“合情合理”的顶层设计;二是提出判断“合情合理”的标准;三是提出“合情合理”的过程。

从“合情合理”的顶层设计类来看,在“两岸政治关系”议题上,例如黄年的“大屋顶下中国解决两岸困局”,他建议两岸都在在大屋顶中国下,“屋顶理论”源自分裂的德国,指东德与西德互视为“不是外国的国家”,……如同在两间对等并立的房间上面,有一共同的屋顶。(黄年,大屋顶下中国解决两岸困局,2013/3/23,联合晚报)其实张亚中早就提出更具有操作性的“一中三宪”的设计,应该说在逻辑上、创意上都胜于“大屋顶理论”,然而,张亚中的“一中三宪”早于北京提出的“合情合理的安排”,足见迄今北京并未认为“一中三宪”的设计是“合情合理”。

厦门大学的刘国深也提出:两岸之间的“合情合理安排”是站在两岸人民的最大利益和需求基础上,目标是创造基础性条件,为两岸政治问题的终极解决奠定经济、社会、文化等基础。(刘国深,两岸和平发展合情合理安排几点建议,2013-10-18,)但纵观其建议,都是“在结束敌对状态后”,而对目前的状态对北京两言,当然是尚未结束“敌对状态”;从台北来看,法理上不敌对,但政策上、心态上充满敌意,因此,刘的建议在现实上是行不通的。

在“台湾的国际空间”上,例如郭震远曾指出:“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由于直接关系中国的主权完整问题,不可能实现一般意义的‘双赢’,即不可能以台湾方面获取一部分主权的方式处理,而只能在确保中国主权完整的前提下予以解决。”(郭震远,关于台湾“国际空间”问题的历史经验与探讨,《中国评论》月刊2013年5月号,总第185期,2013-06-21)

北京大学的李义虎建议,两岸在“邦交”的增减变动既需要双方有约在先,纳入双方协商的范畴,也需要大陆“穷寇勿追”。……在“国际空间”问题应纳入两会下一阶段协商的议程,大陆方面事前准备好商谈的预案。从现在起,也要给台湾方面感觉到该问题会进入解决过程的观感,而不要给他们总是解决不了的感觉。他认为大陆方面可以从“奥运模式”与“亚银模式”思考出通例,“并据此做出新的可为双方接受的方案。”(李义虎,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两岸关系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国际政治研究》:2012年第2期,2012-11-22)

大陆的钱尚文(河北省张家口市)先生提出“两岸在一个中国框架内分享相对独立的治权。……有邦交的国家中,各自代表中国行使权利。……其国际组织中,‘“中华民国”’政府以中华台北名义代表中国台湾地区参与国际相关事务。……将两者绝对等同,就有可能在国际上造成事实上的两个中国,给将来两岸和平统一留下难以估量的隐患。所以这种政治安排绝不是合情合理的安排。”(钱尚文,2012-12-28国家统一前政治安排如何做到合情合理?)

上述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特点,有些类似美国学者葛来仪(Bonnie Glaser)的建议“北京应该更有度量地在这个议题上展现善意,因为这对台湾非常重要”(给台湾国际空间有利中共国际关系,2013-12-13)。然而从胡锦涛的“胡六点”提出“可以通过两岸务实协商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不就是希望在一个中国的前题下,找出“对于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问题”的解决方案吗?所以在“台湾的国际空间”问题的症结,并不在“北京应该……”,而是在台北并无在“一个中国的前题下”去谈的意愿,其结果就只能对北京提的“合情合理”建议,而台北永远觉得不够“合情合理”,或根本不“合情合理”。

从判断“合情合理”的标准类来看,俞正声提出“民心到不到”的问题。他说:“民心到,内涵就能放大,速度就可加快;但若民心不到,就适得其反。”(民心到就是合情合理的安排,联合报社论,2013-05-25)张志军提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问题。他说:“考虑到现实问题以及一个中国的基础,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就是合情合理的安排。”(张志军,一中框架下两岸应探讨“合情合理”政治关系,赵琬仪台北特派员,2013-05-24,大公网。)

另外有建议:“充分尊重台湾”的文章说,“北京只有充分尊重台湾在两岸统一前的身分与地位,才可能有合情合理的安排。未来两岸任何一方过于坚持己见或采取强势作为,皆无助于化解分歧,反易于加剧两岸政治互信与民族认同的疏离感。”(合情合理安排台湾国际空间,2012/12/07,)有的提出以“牢固的一个中国共识”,文章提出“台湾的国际空间无法脱离两岸关系,两岸关系在台湾的国际空间之上,没有牢固的一个中国共识,台湾的国际空间就到了极限。”(台湾国际空间的“极限”,华夏经纬网,2013-03-25)

从“合情合理”的过程来看,俞正声在接受台湾媒体访问时说:“合情合理安排两岸在国家尚未统一前的政治关系是一个‘进行式’,这是一个实践的过程,要不断探索商讨,这没有现成模式,需要双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需要两岸民众能够接受,取决于两岸双方共同的努力。他指出,相向而行,是指大家都向一个中国的目标去走,而不是背向而走;如果背向而行,‘合情合理’安排的目标就出不来了。”(俞正声频发声自下而上推动两岸政治对话,2013-5-23)过程如何做才“合情合理”呢,俞正声提出过两个建议:一是在2013年2月的对台工作会议上,俞说“要鼓励两岸学术界从民间角度就解决两岸政治问题开展对话”(2013年2月19日,俞正声出席2013年对台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到了同年的3月俞正声说,“马先生得创造环境啊”,他如果想做,总要支持民间的政治对话论坛,和平协议、教育文化交流总要促进吧。(两岸政治安排得创造环境:记者林则宏/北京,2013/03/23,世界新闻网)也有文章建议“最可行的方法是以堆积木方式,选择单纯性、互利性的小合作、小协议着手,慢慢堆迭出大协议。”(合情合理安排堆积木推进统一,2012-11-18)

细读以上的文章,可以发现:

第一、“合情合理”本身就是值得大家深入讨论的议题,大家的意见也不一致,因此,真正引起关切的共同而细致讨论的、精准讨论的也不多。

第二、“合情合理”的顶层设计的设想,不论多“合情合理”,都不能忘记一个简单逻辑困境,即两岸接受任何“合情合理”的顶层设计之后,到双方达成“合情合理”的顶层设计之间,两岸的身份和定位是什么?逻辑上说,此一身份和定位未定,则两岸关系不知道是“谁与谁在谈”;但是如果说两岸在达成“合情合理”的顶层设计之前,就已经同意了“身份和定位”的情况下,那就无需再谈了。

第三、王毅说:“合情”就是照顾彼此关切,不搞“强加于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础。对“合理”的说明,比较没有问题,但是“合情”是很不容易达到的,因为两岸所谓的“合情”是在“一个中国”基础上的“合情”,因此,很难使一部分的台湾人民觉得是“合情”,他们会认为“一个中国”就是强加于人,不论他们的认定是否为“是”,都说明两岸的所谓的“合情合理的安排”,几乎没有可能性。

当然本文无意否定上述的文章作者的努力和热情,以及他们的某些创意,然而,从严谨的逻辑作分析,缜密地检视思惟的缺漏,原本就是作研究的基本要求,只有经历这样的对话,才能使建议更具有可行性。


“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反思

1979年之后,中共配合建设国家的发展策略,及台海客观环境的变化,将对台政策从解放台湾到和平统一,随后到了八十年代初就提出“一国两制”的设想。当其时也,邓小平认为这是“最合情合理”的两岸统一的安排,在邓小平的国家建设的策略中,应该是唯一有顶层设计的政治工程。然而,形势的变化和实力上的制约,使得“一国两制”的设想在两岸关系上,一直未能成为现实。其后到了九十年代江泽民的“江八点”,也有许多新建议:如“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什么问题都可以谈”、“统一分两步走”、“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两岸领导人总要有来有往”等;在大陆看来,这些也都是“最合情合理”的安排,但是,两岸的“三通”到了中国国民党2008年再执政才签订,经贸合作ECFA到了2010年6月才真正签订,其他的事项迄今未成事实。胡锦涛的“胡六点”提出两岸在和平发展时代,可以做、应该做,必须做的“合情合理”的事,马政府迄无完整全面的回应。

在“中华民国”方面,1991年2月由“中华民国”国家统一委员会(简称国统会)于1991年2月23日国统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3月14日获“行政院”2223次会议通过的“国家统一纲领”,甚至连民进党掌权时期的“四不一没有”、“统合论”、“建立两岸和平发展框架”等,应该说也都是台北方面认为“合情合理的安排”,当然这些也都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马政府最近提“APEC的两岸领导人会面”,更是一再强调这是“适当场合、适当时机,以适当身分进行”的会面,(王郁琦,两岸领导人见面APEC是适合场合,大公报,2013-12-31)北京则不以为然。(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就近期两岸热点问题答问,?2013年10月17日)

从上述的回顾“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失败范例,告诉了一个简单的事实,两岸之间“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可行性,在于我们在逻辑上必须回答,而且在行动上必须处理好以下的问题:

第一、所谓“合情合理”是“合”谁的“情”,“合”谁的“理”?

第二、“合情”与“合理”可能同时实现吗?如果是否定的,如何选择?

第三、要得到两岸之间“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答案,势必通过平等协商,假如一方不愿,或不能协商,有可能有“合情合理的安排”的答案吗?

首先任何现代化政府政策的提出,必然是经过许多官僚系统的作业流程,重大的政策,还有“智库”的介入先前作业,从资讯的搜集、分析、讨论、研判再作出多种建议,再到官僚体系中的会议、评估等等理性主义的过程,因此,政策的出台,必然是“合情合理”,至少从自己的角度是被认为“合情合理”。这一点表现在两岸领导人的两岸对策宣示中,更是如此。那么何以总是得不到预期的“合情合理”回应呢?这里至少有两个障碍:一是认识不足;二是不自觉地合我的“情”,合我的“理”。

从认识不足来看,两岸由于长时间的隔绝而且在相互丑化,以至双方在自己心中都存在着己方所形塑的“对方”,而且根深蒂固地认定对方,就是我所形塑的样态;两岸开放交流之后,双方并未开放自己的认知,反而是从双方的差异去更多的强化自己原本的“对方”,证成“对方”以验证自己的“正确性”,其结果交流并未增加认识,这样的认知局限下所作的建议和决策,自然不易获得自己期待中的回应。

从合我的“情、理”来看,主要是源自每个人,每个法人必然有自己的立场或原则,这些立场和原则往往就是构成“人、我”差异的一部分,从而也是自己认知事物的起点,以本文的“两岸关系”为例,例如“一个中国”的立场或原则,就是北京当局自我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台北当局如果不是中国国民党选错了领导人,以至后来的政党轮替,则“中华民国”的“一个中国”的立场和原则,也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当然两岸对“一个中国”的内涵各有不同。因此当我们讲“合情合理”的时候,自觉或不自觉地是合我的“情、理”出发,去兼顾对方的需求,而兼顾的方法也只能是解释的调整,但无论如何自己的立场或原则不可能也不应该放弃。如今两岸关系的困难就在于北京当局的立场或原则,恰是台湾民进党所极力要回避的立场或原则,而中国国民党的接受也是在口头上而已。是以双方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的难度,是以难以想像的。

其次在“合情”与“合理”之间的选择性,顾名思义而言,“合情”是偏重情感,而“合理”则重在理性原则,以两岸经贸关系来看,基本上在大陆比较还是讲政治“合情”原则多于经济“合理”原则,从而我们才能看到两岸之间,在短短五年签妥了19项协议,如果两岸之间也是以经济理性作为合作原则的话,恐怕就不是现在的成绩。所以在两岸的经济关系上大陆是探“理在情下”的处理方式,而台湾也坦然接受;现在的问题是当两岸论及政治关系时,大陆的作法显然是理在情上,即一中原则是不变的立场和原则;而台湾方面亦复如此,于是两岸都觉得自己讲的东西只要有道理,加上双方并不互信,因而这里能谈“情”的空间就十分有限。而任何的顶层设计,必然从自己的“合理性”为基础,结果此一设计,不论多浪漫、多诱人,只要有“合理性”为基础,一切设计就不可能成为事实,而此一现象,随着两岸认同差异化的增强,所谓“合情合理的安排”实有越来越不可能的趋势,是以两岸的政治关系的安排,只能先求“合理”。

所幸在“合理”上,两岸所谈同样是“国家”或“主权”,依据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只有在谈判中寻找解决的可能性,而以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在双方没有定位之前,又不可能有政治谈判,特别一开始就企图以“一国”去包括两个平等政权的设计,不论是现在的、进行时的或是未来的都是无法启动的。所以现今两岸开创了两种可能:一是两岸两会模式;二是“陆委会”和国台办模式。前者在过去五年已有成绩,但是仍不足以启动政治协商;如今又有了“陆委会”和“国台办”模式,此一模式的背后代表的是,两岸间进入在“主权没有争议,治权启动协商”的新阶段,其实这就是两岸关系合理化的开始。既然进入了合理化的初始阶段,则现阶段的“合情安排”就有可能慢慢浮现,特别是在美国不横加干预或强力阻止的情况下,这样就有可能迈向现阶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由于台湾会有政党轮替的变化,因此,现阶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有可能因不同的政党掌权,而遭中止、搁置,或行政杯葛、或扩大解释,以致出现两岸之间的紧张,是以现阶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也不是没有变数的。纵无上述的内因,外在结构、形势的变化,也可能导至阶段的“合情合理的安排”面临重新安排的问题。

其三是假如一方不愿,或不能协商,可能出现什么样的“合情合理的安排”答案:从台湾的现状来看,由于台湾的两党在两岸关系的假设前提上南辕北辙,相距甚远。以民进党新近公布的“2014对中政策检讨纪要”,(中国事务委员会通过“2014对中政策检讨纪要”之附件档案,2014-01-09)来看,当前的民进党在两岸政策,开了半年多的会,最后得出一个完全没有任何亮点的“纪要”。(民进党对中政策谢长廷批:回避,2014-01-10;郭正亮:民进党对中政策回到原点,2014-01-10,美丽岛电子报,江浪/整理)中共的“国台办”对“纪要”的评论是“它依然顽固坚持“一边一国”的“台独”立场,无视台湾各界对两岸关系发展的主张和呼声,以所谓“国家安全”阻碍两岸正常交流,以所谓“核心价值”煽动敌意和对抗。”(民进党顽固坚持“台独”立场,2014-01-10)在此情况下,民进党的保守,如果越有机会在台湾选举中获胜,则对两岸关系的长期和平发展的制度化,也就产生越不利的影响。不但民进党和北京之间,不可能对话,甚至影响到泛绿智库与大陆智库的交流和对话。当然在思考两岸间“合情合理的安排”时,不能在野和执政有可能出现巨大的落差如七十年代美国的尼克森,九十年代印度的瓦杰伯伊(Atal Bihari Vajpayee,1924年12月25日,三度任印度总理,两人在选举时高举反共、反中的大纛而获胜,就任后均开启破冰之旅,拉拢与北京的关系),以右派起家赢得政权与左派妥协。然而更大的可能性是两岸之间,届时再次出现沟通的障碍,两岸间的一方“不愿或不能协商”的情境下,则“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可能性如何?

我们以为一旦官方中止交流,就不能不强化在两岸民间,寻求搭建两岸民间组织之间“合情合理的安排”的途径和方法,特别是两岸民间组织(所谓“民间组织”就是从组织的角度看,不以“国家”为典范的团体组织,它不拥有任何强制权力,其主要特点是共同目标、自愿参与、平面结构。)共处国际社会的“合情合理的安排”。两岸民间组织在国际社会的共享,一方面可以绕过主权的议题,也可以探讨合作的方式与可能,从而建立工作互信,以便于为未来官方的国际社会的共享提供参考。而两岸民间组织,特别是有着共同目标导向的利他型的民间团体,应该是最有合作可能性,因为真正于利他的目标的话,参与的多少必然和目标的完成成正比,其他的问题特别是政治议题,自然就不是考量的范围,何况有些两岸的事务必须通力合作,例如生态议题,海洋议题,疾病管制、全球化议题、文化议题等都必须从两岸民间合作到共同迈向国际,或是从合作到跨岸组建团体协同努力,这都可能是两岸民间的“合情合理的安排”。


结论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历来按所谓“合情合理的安排”设计的方案,如“一国两制”、“一国良制”、“一屋两室”、“一中两国”、“一国两区”、“一国两席”、“特殊两国”、“一边一国”,都从来没有实现过。何以至此,原因在于当我们认为需要合情合理的安排时,其潜台词就是现行的状态,是不合情合理的,那么不合谁的“情、理”,肯定是我的“情、理”,不会是不合对方的“情、理”,否则对方自己会调整;既然是不合我的“情、理”,则新设计的方案必定是我认为“合情合理的”;既是我的“情、理”,对方肯定犹豫或拒绝。所以中共“十八大”才提出,“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寻找“合情合理的安排”。既是双方共同努力,我们就应该首先寻找“共同努力”的方法,方式,然后才能破除合我的“情、理”的设计局限性。

所以本文以为,“合情合理的安排”从“双方共同努力”出发,先寻找定义、设定过程,才能出现双方可接受的“合情合理的安排”。


杨开煌,铭传大学教授兼两岸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中国评论》月刊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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