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泥 谢宇:同乡的力量:同乡聚集对农民工工资收入的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15 次 更新时间:2013-12-0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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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泥   谢宇  

 

摘要:中国的城乡流动中存在同一籍贯或同一来源地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就业聚集现象——“同乡聚集”。本研究使用2010年珠三角和长三角外来务工者调查的数据,采用倾向分数匹配和异质性干预模型等方法,考察了以籍贯为族群基础的同乡聚集对城市农民工经济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尽管同乡聚集者的收入优势受到异质性和自我选择机制的影响,但同乡聚集仍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越倾向于同乡聚集的农民工,从同乡聚集中获得的收入回报越高。

关键词:城乡流动;农民工;同乡聚集;倾向分数匹配;异质性干预模型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2010年,富士康工厂中17个年轻生命的坠落将这家世界最大代工工厂的企业管理模式推上了舆论的前台。在诸多管理策略中,刻意将同乡员工拆分到不同的车间和不同的宿舍以避免同乡串联成为该企业非人性化管理的证据之一,这反映了企业对农民工同乡关系的限制。而李静君(Lee ,1998)在20世纪90年代对深圳工厂中生产政体的研究反映的是企业对农民工同乡关系的利用——资本家依靠同乡网络招募工人,制造不同籍贯工人之间的等级性以分化工人。李静君将这种生产政体称作“地方主义专制”(Localism)。在某种意义上,无论是对工人同乡网络的限制,还是“地方主义专制”生产政体,都反映出同乡交往在农民工城市社会交往中的普遍性——同一原籍的农民工更易于聚集、团结、串联和相互认同。

同一原籍或来自同一地的迁移人口在就业和社会交往上聚集的现象由来已久。历史上,中国境内的移民就是通过籍贯认同组织起来的(Cole,1996;Honig ,1992,1996;Perry ,1993)。来自不同地方的迁移者往往聚集于不同的行业,他们的籍贯有时还成为职业声誉的标志,如山西钱庄老板、宁波商人等。在1850-1940年间,国内大批流民涌入上海,这些人在上海劳动力市场上的分工以籍贯划分,如在纺织工厂里从事技术性工作的工人主要来自苏南,黄包车车夫和码头上的苦力主要来自苏北,扬州人通常从事理发行业或成为澡堂工人,广东人多聚集在造船行业中(Honig ,1992)。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取缔了同乡会,并通过行政手段限制了人口流动,以籍贯为基础的族群差异在经济领域中的影响曾一度淡化(Honig ,1992)。但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随着城乡流动的增加,以同乡或籍贯为基础的族群性对流动人口就业的影响再度显现。现在的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一般也是通过同乡网络组织起来的。首先,这种行为通常不是个体性的,而是借助家庭、亲属和流出地社区的乡土网络获得迁移的信息和资源;其次,外出农民进入城市后多是以同乡关系为基础建立和拓展社会网络,并以此求职和适应城市生活。我们将城乡流动中农村迁移者建立在籍贯或同乡认同之上的频繁互动、在空间上相聚而居以及相聚就业的现象称为“同乡聚集”(localisticenclave )。在经济和就业领域,同乡聚集一方面体现在农民工倾向于为同乡老板(或工头)打工或是在同乡较多的企业中工作,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在流入地聚集而居,从事同一类职业,并形成同乡社区,如北京的“浙江村”(王春光,1995;王汉生等,1997)、“新疆村”(王汉生、杨圣敏,2008;杨圣敏、王汉生,2008)、“河南村”(唐灿、冯小双,2000)和“安徽村”(MaandXiang,1998),深圳的“平江村”(刘林平,2002)等。

虽然在城乡人口流动中已具有普遍性,但同乡聚集对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却没有被专门评估,比如为同乡老板打工,或是在同乡较多的企业中工作,农民工这种在就业上的同乡聚集是否有助于他们获取更高的收入?以往的研究证实了社会关系会给农民工带来一定的经济回报(张春泥、刘林平,2008),却没有对同乡身份或籍贯认同在劳动力市场中的作用进行过专门探讨。现有对流动人口同乡社区的研究仅限于个案描述,结论多是肯定同乡社区在为流动人口提供经济机会及生存资源上的积极影响,虽然也提及了同乡社区内部的恶性竞争和矛盾(王春光,1995;刘林平,2002),但由于在研究设计上缺乏对进入和未进入同乡聚集的农民工的比较,这些研究的结论很难作为对同乡聚集作用的可靠评价。

基于此,本文将先回顾族群聚集命题在移民同化理论中的来源、争议和局限性,并指出如何在中国的情景下验证族群命题。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分析框架,提出研究假设用以检验农民工同乡聚集的经济回报。其后,使用2010年珠三角和长三角外来务工者的调查数据,采用倾向分数匹配和异质性干预模型等方法,检验农民工的同乡聚集对其经济收入的影响。

…………

六、结与讨论

族群聚集是否有助于移民在经济上的同化,本研究基本肯定了聚集命题。以同乡聚集为例,本研究根据聚集命题提出了两个假设:第一,在同乡聚集企业中工作可以提高农民工的收入;第二,越可能进入同乡聚集的农民工从同乡聚集中获益越大。研究发现,农民工的同乡聚集对其工资收入有显著的正影响。即使进入同乡聚集的过程具有选择性,但通过倾向分数匹配的方法匹配了同等倾向进入同乡聚集的农民工后,仍看到实际进入同乡聚集者比未进入者在工资收入上占有一定的优势。其次,通过对不同进入同乡聚集倾向者的同乡聚集回报的估计发现,越容易进入同乡聚集的农民工,同乡聚集为其带来的收益越大(正向选择)。由于拥有社会网络资源的农民工和人力资本较低的农民工更倾向于进入同乡聚集,同乡聚集的正向选择作用说明农民工是理性和有策略地利用这种聚集。一方面体现为拥有较好社会网络资源的人对网络的利用以获得更大收益,另一方面,体现为缺乏人力资本者寻求同乡网络的保护,弥补其在其他自身条件上的不利。总的来说,同乡聚集作为同乡网络的一种形式,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收益。

以往对聚集命题的一些美国的经验研究没有发现族群聚集的作用,可能是因为方法上的局限。第一,这些研究很少讨论进入族群聚集的选择性。如果进入族群聚集的移民是在公开劳动力市场竞争中缺乏技能或语言能力的人,这种劣势者的聚集可能掩盖了族群聚集的优势,加之种族经济体的规模通常较小,与主流经济相比,能为移民提供的经济机会从数量和质量上均有限。第二,这些研究对族群聚集的定义和测量主要是间接的13,没有直接测量工作场所中雇主、管理者和工友的族群特征,因此,也可能由于测量上的不准确没有发现族群聚集的效应。

针对上述两点不足,本研究在统计方法和测量上均有别于美国以往的族群聚集研究。首先,本研究采用倾向分数匹配的方法和异质性干预模型,比较了同等进入同乡聚集倾向的农民工在实际进入和未进入同乡聚集时的工资差异,也比较了农民工同乡聚集的回报随着进入同乡聚集倾向而变化的趋势。其次,为了对同乡聚集更好地测量,笔者在调查数据中,收集了农民工所在企业的雇主、直接管理者和工友是否为同乡的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对同乡聚集进行直接测量。本研究拓展了以往在经济与就业上对族群聚集的定义,同时采用了雇主和管理者为同乡和50%及以上工友为同乡的两种定义同乡聚集的方式。在某种意义上,雇主和管理者为同乡定义的同乡聚集可视作是一种强势聚集,拥有较好社会网络资源者较倾向于进入这种类型的同乡聚集(表3中“通过亲友网络求职”的影响系数较大),这种聚集对提高月工资的作用较大(参见表4模型1中“同乡聚集”的系数),带来的正向选择作用也显著(图2中的斜率在0.1水平上显著)。对此可能的解释是同乡的雇主或管理者有权力和资源帮助或关照同乡农民工,能通过将其安排在有加班机会或薪酬较好的岗位上,让他们有机会获得更高的工资。

而以大多数工友为同乡的同乡聚集中,同乡工友未必有这样的资源和能力为他们的同乡带来经济上明显的好处。此外,教育程度越低的农民工越可能进入到工友为同乡的同乡聚集中,这一点说明以大多数工友为同乡的同乡聚集有可能是弱势的聚集,这种聚集所起到的主要作用是争取就业机会,而不是提高工资收入。

尽管本研究试图从管理层角度和工友角度考察不同类型的同乡聚集,但并没有囊括所有同乡聚集的可能形式。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只调查了正式就业的农民工,非正式就业(或从事地下经济)的农民工不在其中,而同乡聚集在非正式经济中也很常见(如乞讨、收废品),同乡聚集也许对从事这些非正式经济的农民工更为重要,这有待日后的研究。除此之外,本研究主要探讨的是就业中同乡聚集对经济收入的作用,而在以往对同乡聚集社区的个案研究(如“平江村”、“浙江村”等研究)中还考察了同乡聚集在社会支持和集体行动等多方面的作用,但由于数据和测量的局限,本研究无法对同乡聚集的其他功能都进行探讨。

尽管来自同一省籍或来源地的农村流动人口聚集在同一车间、同一企业或同一行业中就业的现象普遍存在,但运用族群聚集命题分析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研究并不多见。中国农民工流动从20世纪80年代持续至今,虽已历经30余年,但农民工群体依然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与城市本地居民相比处于劣势,也难以享受到与城市本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和待遇。从移民融合的角度看,农民工作为一个区别于城市本地居民的特殊流动群体,至今仍未在经济、制度和认同上融入城市社会。在解释农民工在城市中遭受的不利境遇时,已有的国内研究往往关注户籍歧视对农民工城市就业的不利影响(王美艳,2007;李培林、李炜,2007;谢桂华,2007;田丰,2010;魏万青,2012)。但户籍的视角只看到了不同户籍类型(即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导致的差异,没有区分来自不同省籍(或来源地)村户口的迁移者之间在地域文化和资源上的差异(MaandXiang,1998)。虽然有的研究从迁入地角度区分了流入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农民工在人力资本和工作待遇上的差别(刘林平、雍昕、舒玢玢,2011;万向东、刘林平、张永宏,2006),却鲜有研究从来源地的角度研究农民工群体内部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意义。

Honig (1992)在对“苏北人”的研究中指出,对原籍与社会等级结构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对理解城市化过程有重要的影响。她认为,对籍贯的社会类别的建构不仅仅出现在上海,还出现在北京和武汉等城市。

以籍贯为基础的族群关系为移民与移民、移民与迁入地当地人的关系提供了分析视角。移民的职业、社会交往和被迁入地社会接受的程度等方面的融合与经济机会均受到以籍贯为基础的族群特征的影响。本研究沿袭这一视角,从同乡族群角度来理解当今中国的城乡迁移。同乡聚集作为一种群体策略有助于农民工群体获得更多的经济机会,但是,这种经济机会很有可能通过裙带关系和同乡私相授受来实现。这种方式一方面会侵蚀企业中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但另一方面,普遍的同乡私相授受可能也是因为城市劳动力市场不完善造成的,如存在对农民工歧视和不平等对待。在这一大环境下,农民工需要利用同乡关系去争取个体或小群体的利益,帮助他们在城市中生存。

来源:《社会》2013年第1期

*作者1:张春泥,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E -mail:chunnizhang @gmail.com;作者2:谢宇,美国密歇根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千人计划”讲席教授

特别感谢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刘林平教授在其调查中给予的支持并提供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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